多年前,读到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中描写的辛普森杀妻案,热血沸腾。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抱有迷之兴趣以及经年不退的热情。
昨天奥斯卡颁奖,《O.J.:美国制造》获最佳纪录长片,长达500分钟的影像史料令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对,比较长的一口气,整整两天)看完,待会打算再复习一遍林达的文章。
橄榄球界的超级天才辛普森,聪明、勤奋、温和、友善,凭借其不可抗拒的个人魅力赢得了美国人民不分肤色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所有人的共同热爱。
退出体坛以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明星、演员、主持人、体育节目评论员还是生意人,他通通玩得风生水起,在白人上流社会如日中天如鱼得水。
然而一直以来他对黑人族群的事务敬而远之,从来不曾为黑人兄弟的权利而抗争,甚至当他被抓捕归案时,从家里走出来,看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支持者,他竟小声自问:“为什么来了这么多的黑人?
”可见,在他内心深处,从根本上缺乏对自己的肤色认同。
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被控杀害前妻及其朋友之后,在海量的证据面前,很大程度上却是靠着肤色赢得了无罪判决。
判决归判决,民调显示80%的白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差不多同样比例的黑人觉得他是清白的。
从那以后,他被白人世界无情摈弃,黑人兄弟姐妹依然一如既往地接纳他、热爱他,视他为英雄。
原以为种族冲突、社会割裂早已随着历史的脚步走远,看完这部片子才深切体会到,即使是在90年代的美国,肤色歧视、族群对立仍顽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长久地成为美国社会最严重、最敏感和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
我们看到,这些年来,为了消除歧视、弥合分裂,保护弱势(或者说少数)群体不受侵犯,美国社会形成了一套人们在对待种族、性别、宗教、职业、性取向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该采取和保持的正确态度(不管你内心怎么看,至少表面要做到),谓之曰政治正确。
再后来,我们又看到,政治正确发展到哪怕是说一声“圣诞快乐”也成为对非基督徒的冒犯以及在学校应该按心理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使用卫生间的奥巴马“厕所令”,诸如此类。
政治正确至死,逐渐令到很多人开始反感,于是反弹,于是大家选出一个唱对台戏的川普当总统。
接着我们就看到,极端民族主义迅速抬头,美国退伍老兵枪杀印度工程师、华人商铺被打砸抢,少数族裔被白人怒吼着滚出美国。
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忽然觉得,有时候,是不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难以矫枉?
这个思想有点危险,我自己冷静几秒钟先。
🤦♂️ 前面写了那么多,都在谈种族问题,跑偏了,拉回来。
事实上,我对辛普森案的着迷,主要是源于对程序正义、陪审团等美国司法制度的好奇。
昨天有朋友说,陪审团制度的意义在哪里?
法律这么专业的领域,怎么能由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说了算?
非也非也!
陪审团制度培育公民养成权利观念、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教人做事公道,克服自私自利;要求人们有社会责任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理性头脑,增进其知识和判断能力。
而这一切,对公民社会的形成、自由权利的守护、民主制度的运转有多么重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甚至大于选举权。
司法实践中,陪审团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罗大众,他们在观看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充分辩论之后,依据自己朴素的是非观、基本理性、普遍常识和生活经验对被告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
如果你到底还是信不过,不用担心不要害怕,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舍弃陪审团由法官直接裁定。
(哇哦,选择如此丰富服务如此周到,你是不是都忍不住想犯个小罪好体验一把了呢?
😏)至于法官是不是就一定比陪审团公正,谁又能保证?
关于陪审团制度,推荐阅读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不耐烦看全书可以只看《美国视陪审团为政治机构》章节;推荐观看电影《十二怒汉》,50年代的黑白老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十二个陪审员是如何激烈争论,从最初的11人投有罪票到全票投无罪的故事,精彩至极。
关注辛普森案的人们都特别想弄清楚,他是不是确凿无疑的杀人凶手?
综合我看过的大量资料,个人观点,不一定,但嫌疑特别大。
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的确有理由被判无罪。
很多人表示想不通,因为法庭很可能放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然鹅,美国的司法原则就是这样,宁可错放,也不冤枉。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原则?
这样说也许会好理解一些,假设法庭错放一个坏人,也就意味着放走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如果冤枉一个好人,则意味着不但放走了真正的罪犯,还搭进来一个好人的清白,两害相权,当然是取其轻才合理。
这就是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得到的最大启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尊重。
顺便吐槽一下,震惊!
99%的人都不知道的真相!
90年代中期的美国警察,对罪案现场的侦查竟如此粗糙随意,办案手段竟如此业余!
😺 也有人提到美国的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假如辛普森是个穷人,请不起代价高昂的梦幻律师团队,必定锒铛入狱。
单就此案而言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美国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的结论我保留看法。
拳王泰森也是个有钱人吧,被控强奸,不是一样进了监狱吗?
而且,美国要求律师必须提供一定小时数的无偿法律援助。
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法庭也会为其指派律师以维护他的法律权益。
说回这部片子本身。
《O.J.:美国制造》,首先片名就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一部分,看完你会由衷感叹,这个人,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美国社会,绝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彻头彻尾的美国制造。
影片通过大量原始影像资料和人物访谈,展现给观众一个有血有肉的辛普森,他的伟大与失败,他的荣耀与悲哀。
在社会背景资料的铺垫上面也是下足了功夫。
我扣掉的1颗星,是因为虽然影片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但我还是感受到一些偏见,因为它把重心放在了种族问题上,而本案很多证据上的重大瑕疵以及控方在辩护策略上的失误不被提及或淡化处理,使观影者难免会觉得辛普森的脱罪几乎完全是因为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对自己种族在过去所受到的歧视、虐待和不公的报复,这对于那些被隔离了长达260多天参加庭审的陪审团成员而言是不公正的。
谈到公正,刘瑜有一篇《“无知之幕”的正义》,用大白话阐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简单地说,就是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清楚什么是正义。
落实到这个案件里,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辛普森、或辩护律师?
还是被害者或家属、警方、检方?
或者法官、陪审团成员?
你才能抛却自己的天然立场,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思考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公平和正义。
公正,绝不只是某一方或某几方的公正,它理应被施予全体公民。
然而,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理想模型,没有人会忘掉自己的立场,现实世界又是如此纷繁复杂,如何拉起“无知之幕”?
抗争→谈判→妥协→达成共识→形成规则,已是最接近理想的途径。
说到底,没有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人类,也没有完美的电影。
认清现实,并接受它;追寻理想,并为之付出代价。
2017.2.28彩蛋~ 伊藤法官带领陪审团去参观辛普森家,照片墙上出现了辛普森跟川普的合影,前面露了半个额头的小姑娘据说就是伊万卡。
当年,为辛普森脱罪的律师大打种族牌,如今川普再一次挑起种族纷争,而川普和辛普森曾经竟有交集。
历史的细节,也是有趣。
记得大二某节刑法课上,老师举例时提到了美国一个著名的刑事案件——辛普森杀妻案。
这是一个当今全世界刑事法律教育都绕不开的颇具争议的经典案例: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谋杀她的前妻及她的好友,证据确凿,但戏剧性的是,辛普森聘请的天价“律师梦之队”利用警方的一系列失误导致关键证据逐一失效,最终辛普森被判无罪……那时候年幼无知啊觉得哎呦不错哦老美竟然把疑罪从无的原则贯彻得这么彻底,这才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现的价值嘛。
直到最近看了《辛普森:美国制造》,很多观念都被颠覆……原来谈起“辛普森杀妻案”恐怕很多人都会十分艳羡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如何完善,可《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却提供了另一种更发人深思的视角:从报复性的宣判无罪到报复性的宣判重罪,看完这部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就会明白美国制造的真正含义了。
辛普森是那个特殊时代大局里的一枚棋子,站在命运的掌心里,进退是不由自己的,他不是所谓黑人运动的象征,整个事件的开花结果既是必然,又是偶然。
我纪录片看得不多,不知道其他纪录片的叙事方式是怎样,反正就这部纪录片而言我觉得导演还是蛮用心的,故事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讲起,两条主线并行,切入角度一小一大,相互融合,当年珍贵的影像资料不断闪回: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人物采访等资料组成密集的信息群轮番轰炸观众,我们得以在翔实的证据中逐步窥探隐于海里的那一块冰山。
故事分为两条主线纵深展开。
一条主线是辛普森的成长史:因为出色的运动天赋,再加上自身勤奋,从大学的橄榄球联赛一路杀入职业联赛,体育事业虽然中间有点起伏但总体上顺风顺水,他因此成为家喻户晓、万人敬仰的“橄榄球之神”。
也正是因为橄榄球这项运动在美国的地位,辛普森得以脱离“黑人阶级”,接受良好教育,思维模式、行为举止都被“白化”,对黑人事业也毫不关心,刻意地去忽略乃至遗忘自己的“身份认同”。
也正是这样,他能毫无包袱地融入白人社会,八面玲珑,得到社会名流的认同与高度评价,只要辛普森在场,白人的第一直觉就是:哦他是辛普森,而不是哦他是个黑人。
五集的时长完全打破了我对辛普森之前的靠橄榄球发迹的暴发户的刻板印象,一个内心敏感、高情商、渴望名利、善于伪装的复杂形象一点一点被剖析在我们面前。
故事的另一条主线就是洛杉矶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
上世纪60到80年代,洛杉矶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警察区别执法与滥用职权的现象盛行,对白人展现的是真·人民公仆的形象,态度友好而和蔼;对黑人则是一骂二打三逮捕,没有丝毫温情可言。
在一次次的粗暴执法中,黑人群体的怒气值不断积攒,当时的社会已经出现高度撕裂的迹象,黑人暴乱的群体性事件会间歇性发生。
面对如此局面,洛杉矶警局没有痛定思痛,而是以暴制暴,强行将高压锅的气阀压了下去。
在看这些触目惊心的影像资料时,我一开始蛮好奇的为什么讲辛普森的案子会向前追溯二三十年去介绍这些。
再看下去时就想明白了。
在前面铺垫足够后,重点戏就是辛普森案的庭审过程。
不得不说,重金聘请的律师团还真是物有所值,他们分工明确,下手狠辣,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们抛出种族歧视的底牌,利用警方取证的程序性疏漏有效转移了主要矛盾,一场本应该审判辛普森的法律庭审硬是搞成了审判有种族歧视前科的警察的道德庭审。
更为致命的是,检方律师甚至犯了完全可以避免的大错,直接把手里的王炸打成了一对三…….经过267天的庭审,约133名的证人出庭作证,超过45000页的庭审记录,这场世纪审判终于迎来了最后的结局。
判决出来后黑人群体喜极而泣,振臂高呼,白人群体掩面哭泣,惊愕彷徨。
难道只是因为辛普森案得到所谓“公正”的审判吗?
不尽然吧。
在判决出来之前,整个洛杉矶暗流涌动。
根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当时77%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而72%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无罪,社会的种族对立已经达到令人咂舌的程度。
当天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院附近,可以预见,如果那天辛普森被宣判有罪,那将会是压垮洛杉矶的最后一根稻草(先前曾发生过多起针对黑人的不公正宣判,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暴乱)。
12个陪审员中有9个黑人(其中一个陪审员以前还是极端黑人运动组织成员),这么一个“黑化”的陪审团,你能指望她们会作出如何公正的判决?
她们更多的是用手中的权力去满足黑人群体日益沸腾的报复心,无论是陪审员还是黑人群众或许在律师的煽动性言语中就已经让情绪先入为主了,辛普森案件恰是一个黑人群体挑战白人权威的契机,是用合法手段宣泄愤怒的最佳报复手段。
无罪释放后的辛普森潦倒了十几年后又犯绑架、持械抢劫罪被“报复性”重判33年,这回可没有黑人陪审团站他这边,也没有天价律师团帮他辩护......辛普森充满传奇的一生就此划上句号。
辛普森案是一件具有美国特色的司法案件,可是它内里反应的对于种族冲突的思考又具有普世意义。
目前的中国虽然没有美国那样的种族多元化的挑战,但阶级冲突、警民冲突等等矛盾也都时刻撕裂着中国社会,这既需要庙堂之高的智慧去探索解决,也需要我们自身的理性克制。
倘若各种矛盾不断积聚无处消解,说不定下一个“辛普森”就由我们制造。
1991年3月3日,Rodney King被LA警方围殴的现场故事从“黑” vs. “白”开始2016年的两部影视作品《辛普森:美国制造》和《美国罪案故事》(第一季)同时使用种族冲突的历史事件镜头作为重现辛普森案的开篇并不是某种巧合,如此一致的视角仿佛要给这场“世纪审判”盖棺定论一样。
相比电视剧《美国罪案故事》很快进入正题着手描摹涉事人物而言,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把这种背景因素追溯得更远——从19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到1992年洛杉矶暴动之间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叙事,跟辛普森的成长与发迹史直接关联起来。
一直到(1994年)命案发生之前,这些回溯历史和建立联系的篇幅长达3小时,超过全片长的三分之一。
可见本片所强调的:故事是从“黑”与“白”的冲突开始的。
这条线索使辛普森事件从头至尾都带有很强的戏剧张力。
起初,辛普森从黑人街区的普通孩子登上体坛高峰成为全美(不分肤色的)偶像,可他阳光魅力的公众形象下隐埋着暴力偏激的另一种人格;凶杀案发生,审判中证据确凿到无以复加,后来却惊天扭转为“白人警察陷害无辜黑人”的另一种叙述;从不以黑人自居的OJ最终抓住种族身份作为脱罪的救命稻草,同时他的脱罪成为洛杉矶乃至全美黑人群体反抗胜利的象征之一:他们要为当年不白遭辱的罗德尼·金等人复仇;审判之后,一场愚蠢的案子让这位逐渐堕落的偶像平添33牢狱之苦,更多人视此为正义最终得以伸张的结果。
走向悲剧种族问题固然不是进入辛普森案的唯一视角,但这股戏剧张力的形成并不是平白无故,1995年的调查显示,76%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在黑人中这个数字只有22%。
即便是90年代中期那更开放、更多元的美国,黑白人群体之间仍处于强烈的紧张关系之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使得黑人的对抗情绪不断积压,继续平权的声音和策略中激进的一面也越来越多,他们不相错过任何一次反抗的机会。
通过本片,这段不久之前的历史在方方面面都向我们提供反思的主题:种族,司法和媒体。
但首先,我们只知晓一个事实,那就是任何世俗意义上的“审判”都不再能还原辛普森案的真相。
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79%的白人和41%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这似乎是一次运用理性的修正,黑人的观点正在向白人靠拢,而不是像原先那样受自己的肤色影响。
但就和之前那次一样,预判某人有罪/无罪,本身并不能和正义和真相取得联系,恰恰相反,许多先例告诉我们这样做是有损公正的。
实际上如今我们很难再追问他是否有罪,因为这在法律上几乎不会有结果(人不能因同一个罪行被控告两次)。
在浪潮过后,辛普森不再是种族平权的象征,反而让整个事件愈发有悲剧色彩,黑与白之间的冲突仍未解决,警察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权威不再,律师的职业伦理也值得怀疑,受害者及家属的正义诉求在事件中被牺牲,甚至辛普森本人的英雄梦也彻底破灭了,还有我们唯一能确认的事实,真相或许永远不得而知。
这大概就是多年后再次审视事件时仍然让人觉得如此揪心的原因,所有在这个案子里涉及的人物或团体,似乎都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
一个少有的声音:你们越界了,什么时候能就事论事是否有另一种正义不像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里介绍辛普森案时,更多地惊叹于对美国司法体系中苛刻的程序正义和保障人权的根本宗旨,这部纪录片指向一种视角的转移,辛普森案绝并不仅仅是对美国司法的一次震荡,毕竟政策法规能够在不断地修正和调整中保持自身的有效性。
但规范仍和真实隔着距离,由于永远无法摆脱或外在或内在的人为因素,它更加是一个社会性悲剧故事,令人感受到巧合的不可避免和失误的无可挽回。
从种族冲突的角度去看,是权力机构的长期不正当行为导致黑人群体的反抗与不合作,直接导致族群权利抗争越界干涉了司法的审判,无论这种干涉正当与否,它都可能无可挽回地放过一个坏人或者错杀一个好人,这些都是无法忽视的现实。
这种更广更深程度上的冲突和界定引人深思。
甚至可以根据本片的叙述设想一组情境:黑人群体支持OJ并干预了他的定罪,是向数年前对罗德尼·金拳脚相向的脱罪警察们的报复;10年后白人法官因持枪抢劫判辛普森33监禁是对他脱罪的追讨(十分有意思的是,本案的不少关键人物也都在那次庭审中到场)。
那么我们面临的难题是:1997年的黑人复仇和2007年的辛普森入狱(或许还叠加上白人对黑人的再次复仇),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伸张正义?
虽然它们都不是在理想中公正的限定下的结果,但它们确实就这样发生了,盗用美国当代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的概念(她对此一定会非常生气),它们可不可以被称为是一种“诗性正义”?
(注:“诗性正义”本指将诸如同情的情感因素适度纳入正义的裁判之中,使其更具人文主义的价值,但这种判断至少仍需在法律的框架之中进行。
)
律师Carl Douglas将辛普森的入狱比作比赛的“第五节”愤怒和偿还可能是无解的同样是来自努斯鲍姆的观点,愤怒的情感不能说是对公共生活完全有害的,有时它还是建设性的,比如义愤(由正义受损而产生的愤怒)能驱动人们对抗不公。
但愤怒总带有偿还的意向,这种本性使得义愤的诉求无法在公共生活中合理化。
惩罚针对的是主体的错误行为(所以需要相适应的量刑),这种代价,对于偿还受损的一方,或(更情绪化的说法是)为受损的一方复仇/报复无关。
也就是说,人一旦愤怒,一旦想着以牙还牙,就已经不再正当了,因为即便实际的结果可以被当作某种偿还,但它仍须由一套公正的秩序裁定,而不是个人所能决定和处理的,否则公正将面临巨大风险。
可想而知,此时我们需要的是克制和宽恕,努斯鲍姆呼吁遭受不义者应该向前看而不是纠结于已经发生的事,应该积极避免惨剧再次发生而不是寻求报复。
如果放在辛普森案中,黑人不应该把这种族群长期遭受不公的情绪扩散开来,尤其是当它的能量渗透到本应客观地摒除政治意见的法庭审判之中。
但这种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不足以解释黑人积压许久的群体愤怒,难道长久的压迫得不到公正的解答是会能够忍受的吗?
连努斯鲍姆都认为,当所有可以想到的办法都用了仍然无果,恐怕就要考虑非暴力以外的手段了,所以愤怒以某种形式爆发的必然是可预见。
反过来问,白人在整个事件中就足够理智吗?
恐怕并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权力关系中压迫者的自我意识总是比被压迫者来得微弱和暧昧,当深蒂固的偏见被当作常识,在这个意义上,才真的像法西斯针对犹太人一般,他们对此谬误毫无察觉,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依据这种逻辑,柯克伦律师的结案陈词并非夸张)。
关于这个问题的讽刺之处,是当事人OJ从来不拥抱黑人社群也不回馈社群,相反他活得“就像一个白人一样”。
可事情不能说得那么死,或许辛普森没有那种黑人弱势身份的自我意识,但他确实通过自己的努力为黑人树立了榜样,更特殊的是,他的榜样效果同样为白人所接受,而不是像通常那样受到偏见和打压。
辛普森的“白”并不能那么言之凿凿。
我觉得本片的另一个厉害之处,是没有真正选择在种族的黑白上站边,而是尽力提供信息和观点,让批评成为可能。
不再铁板一块的未来?
现在或许该庆幸,(至少在欧美有一种声音)对身份认同的认识不再是铁板一块。
人们不是在不断划清黑人/白人/黄人男性,黑人/白人/黄人女性,黑人/白人/黄人男同性恋,黑人/白人/黄人女同性恋等等等等的界限。
而是承认“人”及其自身发展的可能性,不把自然和社会的属性强行绑定。
在多元价值的社会同时可以有许多普遍的认同,比如人们对辛普森案的态度改变就是一例,如果更进一步,用性别差异的角度来看,还会让我们有更多认识(辛普森是一名确凿的家暴施暴者)。
不要忘记,重提辛普森案更应景的地方在于,近年来歧视和压迫并没有消失,警察对少数族裔的不当暴力也不断在发生,2013年起结成了反对种族主义的联盟Black Lives Matter(BLM)发起数次抗议,其中2014年起的密苏里州弗格森抗议,警民冲突非常剧烈,持续时间也很长。
另一方面,可以看看另一部美国纪录片《制造杀人犯》,处处可以和辛普森案对应的另类版本之一——审讯技术,物证的决定因素,人的偏见,当事人的能力/财力和得到相应质量的辩护,媒体的关注程度……两案的结果不得不说是耐人寻味,Steven Avery背判有罪两回,至今还在狱中伸冤,O. J. Simpson被判无罪一次,被判有罪一次,2017年10月1日,他已假释出狱。
引用《美国罪案故事》中借律师Alan Dershowitz之口所说的话:媒体和人民只想着娱乐和好戏,这些法庭之外的东西恰恰会渗回那间法庭里。
与其说没有理想的法庭,不如说法庭仍在社会之中,法庭之内的辛普森案关乎法庭之外的种种,如果不想让悲剧重演,还是要靠法庭之外的进步和革命。
弗格森抗议起因于手无寸铁的18岁黑人少年Michael Brown遭白人警察射杀 参考资料OJ Simpson: an eternal symbol of racial division – or has America moved on? Via The Guardian美国罪案故事 American Crime Story Season 1 (2016)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弭维,政治情感的认知特性、社会功能及其对正义的影响——评玛莎·努斯鲍姆的《愤怒和宽恕:憎恨·慷慨·正义》
之所以说是另外一种打开方式,是因为今年同样有一部FOX公司制作的电视迷你剧《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上映,但是选用的是戏剧再现的方法。
小库伯古丁、约翰特拉沃尔塔、大卫休默、沙拉保罗森等一众大碗儿出彩的还原了真实历史人物,剧集将辛普森案从案发到案结的整个过程讲述了一遍,剧情和人物的表演都很出彩,可以算作了解辛普森案很直观的一种方式。
与电视剧不同的是,这部ESPN制作的纪录片更加全面和真实的展现了辛普森从知名橄榄球运功员到大众明星以及变成杀妻嫌疑人的整个过程。
不仅仅着眼于杀妻案本身,而是充分介绍了事情发生时整个洛杉矶以及整个美国的背景,比起《美国犯罪故事》更加立体,同时也让我们这些对美国现代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更加了解美国当时的环境。
纪录片里包含了很多历史事件的影像,有辛普森的幼年挚友,当年的检察官、警察、证人、陪审团成员、记者、黑人人权斗士等人现身说法,从纵向的历史进程以及横向的人物关系,全面的解读辛普森是如何被美国制造出来的。
一个记录片在上映后好评如潮,也不是容易的一件事情,这部记录片无论是在烂番茄还是在IMDB上的评分都很高。
一、初露锋芒影片一开始,导演其实就通过辛普森之口,向我们揭示了辛普森内心,也是他成为“辛普森”的原因。
辛普森在大学的时候成名,他是当时南加州大学橄榄球队的传奇人物,在一场与当时出名已久的四分卫加里贝班的对决中,辛普森“一跑”成名。
整个60年代,只要说起“那次跑分”就是特指辛普森。
他在大学收获了声誉、地位以及“海斯曼”奖(美国大学橄榄球最高奖项)。
然而,彼时黑人在美国的日子可不好过,美国种族主义盛行,即使在被认为很开放的洛杉矶,由于洛杉矶警察局长帕克实行铁血的打击黑人政策,黑人在洛杉矶的处境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警察可以在街上随意盘查逮捕他们认为有威胁的黑人。
体育界的黑人明星纷纷加入人权斗争当中,他们虽然获得了名誉以及金钱,但是他们了解自己来自何处,黑人是他们永远不能抹去的身份,马丁路德金也对那些愿意放弃广告代言也要参加人权斗争的黑人运动员们赞赏有加。
正在黑人人权斗争愈演愈烈的时候,辛普森的运动生涯也渐入佳境,辛普森加入了职业橄榄球联盟,度过了最初几年郁闷的赛季后,辛普森迎来了职业生涯的爆发。
在那个赛季中他打破了2000码的距离记录,赢得了MVP,成为了华盛顿乃至美国的英雄。
他还成为了第一个美国电视广告史上第一个黑人代言人,接广告代言接到手软,他给“Herzi”租车公司拍的广告甚至引领了新的广告形式。
然而辛普森在白人圈子中混的风生水起,在黑人人权活动中却完全消失,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黑人,他只说自己是“OJ”。
这么做是因为他知道现在他所有得到的东西都是被白人社会承认之后得到的,黑人的身份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好处,他就是这么一个处处讨好白人社会的黑人,小心的维护着自己塑造的“OJ”形象。
这么做只能用一句话形容——“自绝于人民”。
他不仅仅认识了很多有权有势的白人“兄弟”,还见到了日后绝对女主角“妮可”。
那时她只有18岁,明媚动人,辛普森见到妮可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娶这个女人”,以至于第一次和妮可约会就对人家动手动脚,要知道那时候的辛普森还没有离婚,而且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第一集还爆出了几个八卦,比如辛普森的父亲是个同性恋,辛普森对这件事一直讳莫如深。
比如他从小的时候就十分狡猾,凭借一张嘴就能将事情搞定,这是一种天赋。
不仅仅抢了同学的女朋友,有一次在赌骰子被抓后,被带到校长办公室,他居然说了一句“我只是带他们来校长室而已”,然后扔下一起的同学一走了之。
二、本性尽显随着辛普森的退役,他结束了职业运动生涯,开始了演员生涯。
他凭借着之前积累的人脉,很顺利的得到了一些演出的机会。
此时,他与原配妻子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他将孩子的溺水而亡怪罪于妻子,如愿以偿的同妮可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在白人富人区买了房子,整个社区就只有三户黑人,而辛普森就是其中之一。
在那里,他将自己的房子变成了社交场所,变成了自己的宫殿,结交权贵,拓展着自己的白的反光的“朋友圈”。
白人朋友们似乎特别喜欢这个从来不将自己划归为黑人的“OJ”,而他也极尽所能的发挥自己的魅力,讨好着他们,不论白人和黑人,都深深的被他的“人格魅力”折服。
不得不佩服辛普森的天生能力,这种“演技”不是装出来的,是与生俱来的。
此时的黑人人权运动正进入了更加激进的时期,“39街和道尔顿路口事件”、“罗德尼金事件”以及“娜塔莎哈琳丝事件”一步步把黑人群众的怒火点燃。
再加上警察局长不当的回应言辞,终于让黑人爆发了武力冲突。
最可笑的是在冲突发生的时候,一向以纪律严明著称的洛杉矶警察竟然毫无察觉,反应缓慢,警察局被围攻,警察们被要求呆在警察局中,面对这突发事件毫无办法,丢尽颜面。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辛普森依然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当然,他隔绝的都是黑人的人权运动,他忙于讨好白人权贵,全然不顾黑人的处境。
事业上风生水起,人更加膨胀,认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
他开始在外面沾花惹草,开始对妮可拳打脚踢,控制妮可的生活和人格,有几次妮可报警,警察居然都不相信妮可,甚至没有留下案底记录。
开始妮可还心存侥幸,久而久之终于受不了,向辛普森提出分居要求。
辛普森表面上同意,实际上依然暗中跟踪妮可,企图控制她。
他对妮可的家庭暴力简直是可以用变态来形容,甚至于妮可有了新男友,他也会跟踪一整夜,第二天对妮可进行恐吓。
这个控制欲超强的辛普森在自己“成功”的幻影下膨胀起来,认为自己无所不能。
狐狸尾巴终于漏了出来,本性尽显。
三、东窗事发1994年6月12日夜里,女主角妮可和一位模特兼餐厅侍郎高曼在妮可的豪宅中遇害,场面极为惨烈,走廊上两人的尸体旁布满了血液。
二人都是被刀所伤,其中高曼身中30多刀,妮可头部也被钝器所伤,而且二人在此后都被残忍割喉,妮可喉部几乎被切断。
在现场发现了重要证据——带血的手套。
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前往妮可前夫辛普森家中,想要通知辛普森。
意外发现门口的白色悍马以及车道上都有血迹,家中无人应答,警察以为辛普森也可能遭到不测,于是翻墙进入辛普森家中。
结果在盘问了辛普森家租客基图之后,发现事有蹊跷,于是警官普尔曼开始在房子周围搜查,发现了一个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套。
于是警方联系已经在芝加哥的辛普森本人,请他来警察局参与调查。
自此,洛杉矶警方开始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行动,出尽洋相。
同时也给日后审判时辩方律师团队留下了无数的口实及空子,在貌似证据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最终凭借警方的岔子,无罪释放。
首先是警察第一次盘问,虽然辛普森的解释漏洞百出,支支吾吾,但是洛杉矶警方似乎对这个“万人迷”关爱有加,并没有进行什么有内容的审讯,并且草草将其放回家中。
警方根据一系列线索,理清了妮可当晚的行踪,而辛普森交代的事实让他的嫌疑更加严重,警方几乎人人都相信是辛普森干的。
在和辛普森律师商议后,警方决定让辛普森前往警察局自首,甚至准备了一场新闻发布会,然而警方又一次让自己颜面扫地——辛普森逃跑了!
接着大家就看到了那著名的一幕,辛普森的白色悍马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警方的警车在后面保持着距离,并没有像以往追击黑人逃犯一样上前顶撞或堵截,反而像是警车在护送总统一般。
这成就了有史以来最著名的电视直播案例,洛杉矶上空盘旋着多架直升机,电视台滚动直播直升机拍摄到的内容,警方的一举一动都在镜头中。
最让人无语的是,开始有越来越多辛普森的支持者在高速公路两旁聚集,他们高举着牌子或者家庭摄像机,唯恐天下不乱的各种围观,整个洛杉矶陷入了狂欢。
在与警方几个小时的对峙后,辛普森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枪,在其母亲的家门口被带走,而此时记者、电视台、围观群众已经将街道围得水泄不通。
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被媒体和大众过分介入,警方以及检方虽然手握诸多证据,但是似乎已经渐渐被媒体和大众绑架了,骑虎难下。
终于进入了庭审阶段,辛普森雇佣了堪称梦之队的律师团队,其中包括好莱坞诸多明星雇佣的律师皮夏罗,曾经的顶级辩护律师艾弗里贝利、美国黑人人权律师约翰尼柯克伦(就是他将种族主义牌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哈佛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赫威兹、遗传指纹基因专家巴里谢客、刑侦专家彼得诺伊菲尔德等人。
而检方则是女检察官玛利亚克拉克出战,其实一开始检方是有另外一个白人检察官搭档克拉克的,结果为了考虑陪审团中的黑人因素,检方推选了黑人检察官克里斯作为克拉克的搭档。
(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嫩了)
从陪审团人选的确定时,检方就已经处于下风了。
民调显示,女检察官克拉克在黑人女性中认可度极其差,可能是由于她过于男性话的造型,加上强势的性格,也可能是因为她白人的身份。
可偏偏陪审团中有8名黑人女性。
而地方检察官为了自己的在黑人中的选票,选择将案件审理的地点放在市中心,这也就直接导致陪审团中黑人人数绝对不会少,如果审判地点改在郊外的富人区,白人的比重会占到大多数。
可惜收到舆论和自身考虑,他并没有选择争取在郊外的法院进行审判。
负责此案的法官,日本裔法官伊藤也有很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决定,比如带着陪审图到辛普森家中参观,可那里根本就不是案发现场啊?
辛普森的团队利用这个机会将家中的一切装饰全部改头换面,照片全是辛普森同黑人的合照,装饰品也都是非洲风格,用来讨好陪审团中的黑人成员。
而这一切都是在检方的眼皮子地下发生的,检方居然毫无还手之力。
在之后的审讯中,之前生成不会使用种族牌的辛普森律师团队开始大打种族牌,企图将案件的重点转移至白人警察对于黑人的迫害的轨道中来。
这时被临时安排的黑人检察官克里斯又出昏招,为了避免辛普森律师团队利用警方证人普尔曼的言论,他提出在法庭上可以出现并使用“Nigger”(黑鬼)这个词。
辩方律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辩方一直想要的手段居然被检方率先提出,于是他们顺水推舟,局势越发对检方不利。
四、逃之夭夭检方一开始准备通过妮可的家暴证据,塑造一个暴力、控制欲极强的辛普森形象,并且将妮可的遗书找出,其中有描述自己可能遭受意外的内容,以此得出辛普森杀妻的动机。
可惜陪审团似乎对于妮可的遭遇根本不感冒,甚至有点陪审团成员表示,如果他家暴你,你就离开他啊。
他们认为妮可被家暴自己也有责任,对于妮可被打的事实并不能打动他们。
而此时的法庭开始了我们熟悉的相互诋毁、相互栽赃抹黑的桥段,各种手段都被用上,特别是辛普森雇佣的梦之队律师团队,他们十分善于利用法庭上的情景影响陪审团。
而对于参与作证的辛普森以前的朋友,辛普森团队也是极尽所能的诋毁,绝不手软。
媒体和群众对于案件的关注也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新闻一直在滚动播出,法庭中的所有人,不论是辩护律师、检方检察官还是法官,在电视上都成了名人。
可以说辛普森案开启了全民电视直播法庭庭审的先河,也是这个案件被称为世纪大案的部分原因。
媒体的声音渐渐开始影响到法庭上的辩论,法庭审讯过程似乎已经离案件本身越来越远。
随着法庭庭审的进行,辛普森律师团队挖出了更多的内容,之前警方以及检方认为确凿无误的证据被辩方一一反驳。
警方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的一些无脑失误都被辩方律师抓个正着,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说明警方在案件中有陷害辛普森的意图,但是警方接二连三自己打脸的行为还是让风向开始向着辛普森方向倾斜。
即使是当时被认为最有利的DNA证据,也因为警方证据保管不力,被辩方质疑有交叉污染的嫌疑,证据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就连检方对于警方的执法过程都表示不能理解,怎么会随意到如此地步?
警方和检察官最不利的证人漏洞终于被辛普森团队找到了。
那就是警官普尔曼。
他在以前当兵的时候就有种族言论的记录,成为警察之后更是如此,诸多证据都表明他至少是一个有种族主义倾向的人。
这下正中辛普森团队的下怀,他们的种族牌终于有了一个最佳的着力点,那就是种族主义警察迫害黑人明星运动员。
最重要的手套证据在种族主义警察的手中就极有可能是他陷害辛普森的道具。
辩方律师利用这一点,让其自打巴掌。
如果他说自己没有过种族言论,那就是撒谎作伪证;如果他说了,就是种族主义。
随后又出现了最要命的证据——录音带,普尔曼在之前接受过一个采访,采访中充满了对黑人的蔑视词语,态度轻蔑。
这一下可炸开了锅,所有的焦点都已经转到普尔曼身上,人们再也不关注案件本身,整个案件彻底被种族主义言论牵着走。
在对普尔曼的庭审中,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有警察使用了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公民不能够自证其罪),这其实也就是间接肯定了自己的种族言论。
而辛普森的状态也从刚开始庭审的了无生气,变成了志气满满,甚至在监狱里也做起了签名的生意,坐牢赚钱两不误。
以上这些因素并不能直接证明辛普森无罪,不过压死检方的那根稻草还是出现了。
手套最后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而我们稚嫩的检察官克里斯竟然经不住对方的激将法,希望法官同意让辛普森当庭带上案发时的手套。
剩下的故事估计很多人都很熟悉,手套根本带不上,辛普森用他最擅长的方式,夸张的演绎着带不进手套的过程。
在最后结案陈词的时候,一开始志在满满的检方毫无生气和斗志,草草结束了自己的结案陈词。
而善于煽动情绪的辩方律师死死抓住种族主义的牌子,甚至不惜将普尔曼说成希特勒,以此影响陪审团的决策。
并且留下了那句著名的结案陈词“如果不合手,你就得让他走!
”
五、咎由自取庭审结束,就等陪审团进行合议了,所有人都觉得有的等了,因为按照惯例,一般一周长的审讯时间,需要一天的合议时间。
可是令所有人吃惊的是,陪审团仅仅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达成了一致。
怎么会如此迅速?
答案可能只有陪审团成员自己知道,不过从两个当年陪审图成员的说法来看,过长的庭审过程让这些每天被隔绝在狭小饭店里的陪审团成员们苦不堪言,这也许是造成这么快达成一致的原因之一。
等到准备宣判的那天,整个美国甚至世界其他国家都将焦点放在了法庭上,结果却出乎人们的意料——辛普森无罪!
所有人都惊呆了,辛普森律师团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几乎所有白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而几乎所有黑人都为这个结果振奋不已。
辛普森本人也如同以前赢得橄榄球赛一般握紧拳头,庆祝胜利。
案件本身的意义已经上升到黑人种族对白人的复仇的高度了。
也有冷静的人担心这样的结果会造成黑人和白人之间更加严重的仇恨。
也有人不认为这是黑人权利斗争的胜利,只是一个有钱的OJ对司法制度的胜利而已,因为他聘请的起梦幻的律师团队,而普通的黑人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可怜的黑人检察官克里斯冒着毁了自己声誉和职业生涯的风险,结果却输了,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辛普森虽然赢了,他以为自己可以回到原来的生活,依然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逍遥自在下去。
可惜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样,他已经众叛亲离了,最先开始的就是他的梦幻律师团队。
接着是他以前要好的朋友,一瞬间似乎大家都离他而去,他不再是那个耀眼的明星,而是一个逃脱罪名的逃犯。
这个时候,是黑人团体接受并帮助了他,那个他从来就不愿意付出任何关心的黑人族群,那个他从来不愿意承认的黑人角色,让他在困难的时候依然有人帮助。
然而就像之前说的,他习惯了在白人世界里演出,在黑人世界里他根本不会演。
虽然他也很卖力,可别人也不是傻子,他不属于黑人,从来都不是。
原本住在白人社区的辛普森,也受到了邻居们的示威,要求他离开这个社区。
结束了刑事案件,又开始了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辛普森在民事法庭表现的得意洋洋,完全不当回事儿。
因为他知道,就算民事案件赔偿再多,那也只是一纸判决,他可以用各种手段不去执行判决。
辛普森专门雇佣了一个团队转移他的收入和财产,同时在法院到他家封存财产之前,他已经联系家人朋友将大部分值钱的东西带走了。
辛普森之后只能依靠走穴、参加低俗的娱乐秀等方法赚钱,虽然也不少,但是依旧没有之前收入那么多。
更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想出一本关于他杀妻案书,书名叫做《If I did it》(假如是我干的),赤落落的为了赚钱脏心病狂。
用采访他的记者话说就是“他已经堕落了”
可能是财迷心窍,得到有人在贩卖自己的私人藏品时候,他居然集结了一帮人假装去交易,实际上是去“抢劫”,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东西。
无奈那一帮兄弟实在是一群乌合之众,一次不成功的交易,由于一支手枪和胁迫行为,变成了一次“持械抢劫”。
到了庭审的时候,那些他所谓的兄弟,纷纷转做证人,没有人愿意为了辛普森去坐牢。
逃脱了两项一级谋杀罪名,最后锒铛入狱居然是因为“持械抢劫”,实在是太过戏剧化了。
法官宣判的时候特意将日期选在了“辛普森杀妻案”宣判13周年的那一天,简直是命运的造化。
至此,辛普森成功的将自己投入了监狱,他得到了他应得的惩罚。
他的成功是典型美国梦式的成功,他的陨落同样也是美国式的悲剧。
辛普森的成功和堕落,得益于他的性格,也受制于他的性格。
时势造英雄,处在那样一个时代,他不仅仅是辛普森,他还代表着被白人打压多年的黑人群体。
可惜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球场上无所不能的“OJ”了,辛普森一生都在“奔跑”,球场上,生意上,电视节目上甚至是被警察追击时,不过现在他可以在监狱里好好的休息了。
这一切所得以及惩罚,只能形容为——“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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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叹自己确实是有点阅历了,俗称年纪到了。
辛普森这个在我们这个年代也是如雷贯耳的人物在00后面前是如此的陌生。
因为我认为本片本应获得更大的影响力。
本片质量上上乘,证据材料详实,情节内容紧凑,叙事结构也十分用心。
虽然有将近8个小时,但一旦大脑溜号五分钟,就会错过很多有意义的细节。
所以我确实做到了全神贯注,比当年连看指环王三部曲还用心。
以至于看完后我觉得这个故事又是如此的陌生。
鉴于各位有才的up主和豆友对影片本身已经分析的很仔细了,我仅谈谈个人观感。
一,除了被害人,没有人是完全无辜的,同时也非全然有罪。
辛普森案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的浮世绘和大型罗生门事件。
即便在所有人都被剧透了辛普森是99%杀人犯,其中也能品出很多善恶对错的模糊地带。
辛普森案由于混杂着名人、好莱坞、上流社会、种族矛盾、司法不公等几乎所有现实主义题材美剧喜欢的元素,而变得非常复杂多元矛盾。
首先洛杉矶警方不算无辜。
无论办案的白人警察多年后在镜头前如何坚定的否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他身上的种族主义倾向就是如此的明显;无论事后司法界如何证明取证和办案环节不存在作假,警察工作时的随性和纰漏还是一览无余(当然暴露此事确实是好事)。
其次是陪审团。
这个非常black的陪审团在组建之初便带有一定的政府安抚民众情绪的意味。
我不太了解米国陪审团的挑选规则,但片中少数愿意露面的陪审员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更多的是体现民意,而不是专业等其他东西。
其中一个细节很好玩,辛普森案审判长达4年,但陪审团做决定只用了短短1周,问其中一个黑人女性陪审员原因,她很实在的说,她在这案子上搭上了太长时间,想回家了。
而本案的其他相关人士呢?
作为一名女性,我当然非常同情辛普森的前妻妮可,但也十分费解妮可家人的所作所为。
在整个案件中,妮可(当然也包括案发当天一同遇害的友人荣,这是个非常倒霉无辜的人)基本处于一个沉默、隐身的状态。
她最激烈的挣扎,也只能体现在无数次的报警中。
妮可出身于一个白人中产家庭,漂亮、安静、内敛,完美的富太太人选。
所以当功成名就的辛普森开始追求妮可时,一切是十分水到渠成的。
但问题是,妮可当时只有十七岁,人生都还没开始,家人们还深情的追忆这个女孩当年想当个摄影家。
作为声称十分爱她的父母家人,对于一个十七岁女孩和一个当时还是有家室未离婚的名人交往,几乎没什么实质性的反对。
当然后续也能看到,辛普森成了妮可全家的经济支柱。
二,辛普森本人就是个传奇。
本片虽名为美国制造,旨在说明这个故事的发生离不开美国自身的社会问题。
但是,这个故事之所以传奇而戏剧,离不开主角本身的传奇和戏剧。
我对辛普森一直是符号化的印象,名人、明星、罪犯。
直到看完本片,才真正体会到此人年轻时是如此的耀眼。
辛普森绝对是天赋型选手,他不仅具有让他扬名立万的运动才能,还兼具了聪明的头脑和出众的外表。
在美国学习生活了几年,我对于所谓好看的黑人其实仍然没什么概念。
但当看到年轻的辛普森时,仍不禁感叹,这哥们儿当真器宇轩昂。
同时他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超高的情商让他的运动员、演员和好莱坞名人生涯都如鱼得水。
他的前半生确实是blessed by God。
正是这样货真价实的天才,才让他的陨落变得更加戏剧性。
年纪越大,越体会到现代人类社会仍然具有强烈的丛林属性。
无论当下的社会选拔机制如何,学习、高考、体育,成年后你会发现但凡身体强健、精力充沛、外表出众的人,无论小时候的学习或选拔性考试如何,基本都能混的不错。
而正是这些人,在古代的冷兵器时代、农耕文明时代都能以任何形式混的好。
辛普森正是这类人。
美国人或者说全人类就是喜欢这些基因优越的人,以至于在那个种族冲突激烈的年代可以忘却他的肤色。
三,辛普森的罪孽是如此令人难以释怀,以及他的落魄衰老看起来是如此的刺眼。
我本人算是个颜控,对外形优越的人类,无论男女,都怀有一种真诚的赞美。
因为我很清楚,基因彩票就是一种天赋,这和赞叹其他天赋没有本质区别。
对辛普森这样的天赋叠buff的犯罪者,最令我们能舒坦的一种想象就是他天生带着一种邪恶狂暴的人格,或者就是一个NPD。
他对前妻妮可的变态控制欲和暴力行径与他在社交场合的形象如此割裂,只有这样的天生即恶的想象,才能让我们在精神上的冲击减轻一些,尤其是那些被他魅力所折服的人。
因为辛普森虽然出身中下层黑人社区,但早年的人生一帆风顺,来到白人社会后一直享受着去种族化的白左校园以及高规格明星待遇,并没什么黑暗痛苦的过往,也谈不上什么被时代扭曲灵魂的可能性。
只有想象他天生坏种,然后又超级幸运的逃脱了牢狱之灾,才能让人的精神冲击消减一点。
然而随着辛普森被释放后搬离加州到佛州,流连于夜店和女人之中,找的都是十分神似前妻妮可的女伴,自毁形象的通过类似freak show的形式赚钱时,其实大家能从他的堕落中感觉到他的正常,即精神上极大地痛苦和自毁倾向。
是的,他私下里肯定有着极度自恋自大和暴力纾解压力的习惯,但从他拖罪后的种种行迹来看,他仍然是个正常人,一个被前半生的花团锦簇宠坏了的正常人。
影片开头便是他年老时在法庭上叙述自己监狱生活的影像,一脸的窘迫、落寞、局促,和年轻时的自信、沉稳、阳光形成了极大反差。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衰老最可怕的一面。
衰老,不仅是美貌的消解,皱纹的滋生和头发的稀疏。
它的真正内涵是疲惫、困窘、消极、畏缩。
是经过长久的命运磋磨后的不自信,是对新鲜事物的惧怕,以及对过往的追悔。
这才是衰老。
人们不会从90岁的英国女王体会到这些,也不会从年长的成功人士以及富足安康的普通人身上嗅到衰老的致命“老人味”,因为名望、财富甚至是简单的顺遂自足都可以消解这种气息。
只有在命运面前被狠狠磋磨,对人生只剩下茫然和恐惧的人才会有。
然而,大多数人都会在年老时不同程度的沾染这样的气息。
想到这点,我真的打心眼里感到哀伤。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体悟。
前段时间辛普森因为癌症去世了。
想必他最后一段时光应该过得困窘、痛苦同时又习惯性的麻木。
虽然悲哀,但天道轮回,人必须为自己曾经的狂妄和罪恶付出代价。
看完本片我实在觉得,没让他当年输掉官司然后能果断的领颗枪子,而是苟延残喘三十年,恐怕是上天对他更严厉的惩罚。
他终究在享受了半生命运宠爱后,遭到了命运报复性的索取,和他当年由于黑人常年受压迫而报复性的赢了官司的情节不谋而合。
上周玩狼人,一个玩得很6的小伙伴感叹道,平民真的很难获胜。
确实,每次当平民,特别是普通村民时,在什么信息都没有的情况下,试图凭借逻辑去判断是谁在说谎谁是狼人,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有时自己很信服某某就是狼人,可结果人家和你一样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有时觉得某人一定是好人,但其实是一只伪装得很好的狼。
因为作为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哪怕很努力地去分析去推测,也仅仅是在被动地接受信息,试着从杂乱的信息里面找到真相。
而狼人,正好相反,他主动地创造信息来迷惑平民,他布局谎言来引导平民的思考方向,他知道真相,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所在。
辛普森杀妻案,就像一场现实版的狼人杀。
随手在百度搜索辛普森杀妻案,结果包括天涯在内的各大论坛都有很多长篇大论的帖子,分析各种线索和证据,来证明辛普森是清白的。
吃瓜群众们就像被狼人迷惑的普通村民,绞尽脑汁试着通过逻辑去证明自己推测,然而也就这样陷入了辛普森和他的律师团队设计好的圈套。
每当有警察或证人指认辛普森时,辛普森的狼人团队就宣称对方“假跳预言家”——作伪证,而最后法庭竟然还为狼人的逻辑买了单——陪审团超过半数的票认为辛普森无罪——真正的狼人没有被票死:(《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通过真实记录的资料,最大程度地还原了辛普森杀妻案件从案发到审判的全过程,以及O.J. Simpson 这个鲜活的形象。
如果要证明辛普森的清白,找到真正的凶手就可以了,然而辛普森从一开始的策略就是通过重金请来律师团,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以及各种手段来证明自己无罪,如果Nicole真的不是被Simpson所杀,何必如此大费周折。
这一世纪大案背后,折射出种族、人性、美国司法制度等太多值得我们思索的东西...在我看来,皮手套、DNA、EDTA等证据都是些小把戏,辛普森案件最核心的部分还是在于他的律师团队打出的“种族牌”。
他们再次将洛杉矶警察局过去殴打黑人司机的事件搬到聚关灯下从而点燃黑人心中的怒火,他们把对方证人福尔曼描绘成种族主义者甚至将他比喻成希特勒,他们用极具煽动性的语言向陪审团宣扬种族平等。
对于陪审团,对于万千非裔或者拉丁裔美国人来说,这不是辛普森是否杀妻的审判,而是黑人是否得到公平对待的审判。
选择辛普森无罪,就是选择还美国黑人公正。
在宣布辛普森无罪的那一刻,镜头下的美国哭泣了。
黑人们,欢呼雀跃、喜极而泣,白人们沉默、悲哀、忿恨、痛哭流泪,影片记录下黑人挑衅地向白人表示胜利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
也许,在这次世纪大审判过后,美国的种族平等不仅没有得到改进,黑人和白人社会之间的沟壑反而更深了;也许,一个黑人被疑杀妻却被判无罪的案件,多少能为推动美国司法做到种族公正做出一点点贡献,但正如影片所说的,这个案子原本和种族主义就没有半点关系啊。
最讽刺的是,辛普森在案发前花了半个人生的时间来抹掉自己的肤色:生活在白人的圈子里、娶白人老婆、在众多黑人名流呼吁社会种族平等时保持中立拒绝发声,但经过此案,黑人二字深深烙在了辛普森身上,将永远伴随他直至入土。
尽管O.J.Simpson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逃不过良知的审判。
当他第一次在法庭上说出自己无罪这句话时,隐约能感受到话语背后颤抖的语气,但随后他便成了个撒谎成性、极度自大的无赖,道德底线逐渐在他心里彻底崩坍瓦解。
影片里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辛普森为了让他经纪人假装偷拍到他在自家后院含泪降下美国国旗这一场景而反复演练。
多年后他终于搬离洛杉矶来到佛罗里达,正式开启了自甘堕落的淫乱的生活,对子女的生活不管不顾,但他还记得维持自己的曝光度。
他哗众取宠参加奇葩的电视节目,录制低劣下流的MV,甚至写了一本书来回忆当年杀妻的细节。
回想O.J.Simpson的前半生,他从无人在意的平民窟的黑人开始,成为在球场上飞驰的传奇运动员OJ,逐渐博得周围的关注;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他从不缺乏外界的关注,到对外界的关注产生依赖,直至最后完完全全对外界的关注上瘾近乎病态;他害怕被忽视,害怕被遗忘,他是他的整个世界里唯一的焦点,他过上了镜头下光鲜的自己和私底下丑陋卑劣的自己共存的双面生活。
当一个人很想要得到什么的时候,一定能得到,不过,要看以牺牲什么为代价。
在辛普森这里,他毕生都在追求名望、企图得到外界的关注,他得到了关注,牺牲了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牺牲了自尊自爱。
而且,当过度极端地追求某个东西的时候,最终会一无所有,就像,物极必反,就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像,现在的O.J.Simpson除了偶尔被人们想起拿出来骂一下就什么都不是了。
*xm上大学的时候就听了很多次的著名案件,前期认为证据确凿却无罪释放,这次终于看完了全貌。
前几集都在讲oj的成名史,穿插着社会的种族问题,其实都在为最后的案件做铺垫。
一直说的是辛普森杀妻案,好像案件中另一个受害者直接隐身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无辜路人吧?
无罪释放的结局有太多原因,检方、警方、陪审团、律师团、整个社会舆论、种族问题,一切都朝着意想不到但又合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了这个结局。
甚至辛普森的结局也是合理的,他躲过了一次,反而更加嚣张跋扈深陷名利,最大的都已经躲过了,还怕什么呢,不一定是什么老天的惩罚,也许是他这个人本身的结局必然会如此。
他对于种族问题态度其实是很讽刺的,如果不是因为案件,实际上他对黑人群体也没有什么认同感或大使命,更想挤进白人世界的名利圈吧,这也能理解,但后期开始很憎恶他那套表演的嘴脸,在镜头前演一辈子把自己都骗了。
会疑问司法应该如此吗?
因为他是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名人,就浩浩荡荡搞一个世纪审判,普通谋杀案也会劳师动众审一年,证人无数,留下万字的庭审记录吗。
到最后已经没有人关心妮可和罗纳德,这场审判变成了种族的对抗,从某一时刻方向改变了,就像无法停止往前奔涌的河流,很悲哀。
Dec
在这部由ESPN出品的电视电影纪录片和迷你剧
我一直笃信一个道理:对于一个已然充满戏剧性的故事,我们不需要再进一步把它戏剧化,忠实地呈现已经能确保足够的吸引力。
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在回顾一些重大事件时,纪录片往往会得到比剧情片更好的评价。
现在能想到的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去年囧瑟夫主演的<云中行走>,从各方面上说都可以算是一部基本合格的商业片,但和获得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走钢丝的人>相比,说分分钟被爆也不算夸张。
好吧,还有一个事实就是,<美国犯罪故事>太长了,总片长10个小时,我还没跟完。
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先安利一下这部迷你剧,so far so good,光是看这个卡司,约翰屈伏塔和大卫·休默(
可以说<辛普森:美国制造>将镜头对准的方向,和<美国犯罪故事>不同,甚至和大多数之前关于这桩案件的纪录片都不同。
导演Edelman精准而独到的视角,让本片在深度和广度上较同题材作品都有一定突破。
纵向上,影片将时间线前展后延,回顾了辛普森的成长经历和成名道路:在USC的风光无限,在职业联盟的慢热起步和最终的功成名就,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黑人体育明星。
这些对于拥有翔实数据和丰富制作经验的ESPN来说,可谓是手到擒来,参考之前的“30 for 30”系列就不难看出。
而对于“后杀妻案”时期,一个彻底跌落神坛的辛普森,影片也给出了耐心而全面的展示:他沉迷于毒品,终日与狐群狗党为伍。
他为了维持生计和他可悲的名声,参加低俗的电视节目录制,贩售他的橄榄球纪念品,甚至以他的“杀人过程”为卖点,出版<假如我做了>一书 。
一次又一次的自暴自弃和对公众良知的践踏,最终让他锒铛入狱,可谓“自作死,不可活”。
横向上,Edelman的关注重点不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拓宽到种族问题、司法公正、家庭暴力、公民权利和名人效应等等。
对于辛普森所处时代背景和社会状况,与最终酿成的惨案和他的悲剧人生,导演展开了合理的关联。
于是我们看到了1968年奥运颁奖礼上运动员高举手臂伸张黑人权利,看到了拳王阿里拒绝服兵役,也看到了罗德尼·金被白人警察殴打而引发的大规模暴动。
甚至在一个大胆的交叉剪辑中,马丁·路德·金遭到暗杀和辛普森与喜剧演员鲍勃·霍普一同登台被同时展示出来,其中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I’m not black; I’m O.J.!"辛普森从未把自己看作一个黑人,而是一个超越肤色和种族的存在(其实这和幻想自己是神一样有点中二)。
当上世纪60年代,黑人同胞们在为自己的生存和权力斗争的时候,辛普森选择了一个“曲线救国”的捷径,巧妙地避开了这趟浑水,一如他性格中的狡黠和圆滑。
他真的没有“黑白”吗?
这骗得了谁?
他参加白人的俱乐部,结交白人的社会名流,娶白人女子为妻,就像他的儿时好友Joe Bell所说:“辛普森已经被白人社会诱惑了。
”而在此起彼伏的恭维和利诱下,辛普森越陷越深。
“他是个黑人,却很帅。
他几乎具有白人的特征。
”当年合作的广告导演对于他的这番评价也是全社会对其定位的一个缩影。
而一生都在致力于自我洗白的辛普森,在最关键的时候,却被他的黑人身份拯救。
这里的故事已经无需赘述,众所周知,这场大审判之所以会以辛普森的无罪释放告终,除了检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种族因素了。
片中导演采访了一位当年的陪审员,这位年过七旬的黑人老太太承认陪审团做出这样的裁决,很大程度上是对罗德尼·金事件的一次报复,或者至少是寻求平衡。
当被问到“如今回想起来,当时做出的裁决是否正义”时,老太太无奈地举起了双手,脸上流露出的更多是无奈,而非忏悔。
"Not only did we play the race card, we dealt it from the bottom of the deck. "“我们非但打了种族牌,而且我们还是用作弊的方式出了这张牌。
”律师夏皮罗如是说。
这也是为什么这位呼声甚高的律师在审理过程中逐渐退出了主导地位,甚至和这支“梦幻律师团”产生了隔阂。
片中披露了一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在陪审团参观辛普森的住所前,他的辩护团队把墙上悬挂的辛普森和白人朋友的合影全部撤下,换上了与黑人的合影(有些估计辛普森本人都想不起是谁)和黑人艺术画。
陪审团就这样被玩弄于鼓掌之间。
这个细节也充分暴露了伊藤法官对审理过程的失控以及控方的严重滞后。
如果从性格分析,辛普森的自恋和对他人格魅力的自信是他膨胀乃至堕落的源泉。
他几乎可以用他的魅力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甚至是摆脱麻烦。
他对妮可拳脚相加,但法官对他的暴行的惩罚竟然是参加社区服务,服务的内容:慈善高尔夫。
如今从结果推导出这个“炼成恶魔”的内部成因无异于是马后炮,但是,我不知道当时的人是怎么了,你看到下面这张照片会觉得这是个正常人吗?
咱别说“时代不同,审美不同”这样的bullshit,咱就看这双眼睛……
即使你对这场世纪审判再熟悉,也能从<美国制造>中有新的收获。
很多关于辛普森或是关于审判的细节都是在本片中首次披露。
比如辛普森的父亲是个gay;辛普森抢走了他好友的女朋友;妮可在和辛普森第一次约会时,被撕扯了牛仔裤,却毫不介意;妮可遭遇家暴拨打911求助,接线员竟还问了一句"What did you do?"(你可能认为这是直男思想,但接线员还是个女的。
)……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信息,拼凑在一起组成了一副完整的图景,在展示内因的同时也不忘这些外部因素的助纣为虐。
O.J.两个字母被贴上“美国制造”的标签,提醒人们他承载着一段发人深省的历史。
今年有两部辛普森的剧集同时上映或许只是巧合,但这样一场悲剧在当今的语境下依然具有现实意义且如此深刻,却是一个让人不安的事实。
P.S. 如果对本案没有初步的了解,我建议先看<美国犯罪故事>,辅助阅读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
然后你依然觉得自己闲得蛋疼,可以再看看这部ESPN的纪录片。
不过好像至今还是没有熟肉资源……本文首发于「三分熟影评」订阅号:MediumRare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看着片中那些依然坚持自己观点、不承认利用race card来给杀人犯洗地来获取各方利益的每个人,感谢他们有在镜头前出口的勇气,感谢他们许可这些镜头可以放送,更加感谢本片能够找来这么多事件亲历者参与拍摄,还原一个较为真实的历史事件。
为什么有些大家心知肚明的邪恶会被掩盖?
为什么宁愿自欺欺人的相信一个背叛了自己people的杀人犯?
为什么在civil rights面前,两个白人的生命,所有扛着压力与money、celebrity、fame对抗、为事实作证的证人,愿意为事实辩护而不是所谓的站队的黑人检察官,还有仅仅因为是白人就要被唾骂bitch的白人女检察官,所有的一切站在他们对立面的人,全都expendable,哪怕对方其实才是正义的一方!
哪怕真正的racist恰恰是他们自己!
为了什么,利益!!
赤裸裸的利益!
杀人犯每天花着巨额律师费来为自己洗脱罪名。
盲目的支持者怀着热血为杀人犯提供资金收入。
活动家看到有机可乘,立马转头把叛徒包装成英雄,只因为利用辛普森一案可以炒大平权运动!
看着这些人的滑稽荒唐,如同一面镜子嘲讽着人性。
几十年过去了,OJ早已不是那个偶像,但是曾经这些无辜的人,他们的人生谁来补偿?
片中的父亲,是以怎样绝望的心态呼吁大家不要被race issue带离了案情,是以怎样的恨意对待这些玩弄儿子生命的不齿之徒的。
之前对于CRM,对于辛普森,对于他的妻子,都只有简单的了解。
看完了这个纪录片才知道,社会学是多么复杂的一门学科啊。
各方利益和解读牵涉其中,一件原本最清楚不过的案子,居然成了无数人表演的舞台。
庭审最后的结果令人失望(准确的说是令除非裔美国人以外的其他群体感到失望和愤怒),而事情的后续发展更是打了无数人的脸。
但是也许被打脸也无所谓,支持者们依然热爱他们眼中的那个曾经的OJ。
但他们爱的也只是那个象征着魅力、成功的符号而已,多么可悲。
纵观参与案件起诉审理的所有人,最恨的,除了不愿意承认罪行的杀人犯本人,其实不是那位有名的Jonnie律师-他只是做了一个律师应做的本分,也不是那些没有按照程序采集致使证据无法被采用的警察-警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缺乏意识,也不是曾经出言不逊导致案情被带跑的出警人员Fuyman-十年前一个人的言论不应该成为今日他出于racism捏造证据的缘由-而且案情结束后他因作伪证判了三年,更不是出现决策失误的检察官团队-what can I say,而是那个偏颇的陪审团-不到四小时就能达成一致真的足够认真大丈夫了,和那个失职的法官大人-为什么允许案情走向一次次被带离-真正的凶手不被质询而证人却不受保护地被不断攻击!
多么天真的人们才会相信能够保护自己的是people with same color而不是法律!
多么天真的人们才会凭着个人情感决定去豁免一个杀人犯!
多么无能的法官才会让案件审理的走向失控,从一件刑事案件转向政治事件,让一个杀人犯成了捍卫平等的斗士和英雄!
但是换做其他人会不会是一样的结果呢?
在社会舆论的漩涡当中,有几个人能保持清醒不盲从呢?
一切都太可笑 太可悲了然而人性总是如此4.20 补今天看完了第五集,真的唏嘘。。
突然没有昨天大半夜那么感慨。
昨天心疼的那位父亲,之所以后来洒脱,是因为他从没有放弃伸张正义的机会。
辛普森这个人的一生真的是一个美国悲剧了。
有一点点可以理解他后来无所适从的感受。
但绝不原谅他所做的错事。
哪怕是杀人犯真的另有其人,家暴出轨不可洗。
33年刑罚,也是对当庭无罪释放的报复。
无论是black people justice还是white people justice,他都经历过了,也许是时候懂得过好平静的生活了。
我也坚决反对所有针对受害者Nicole的嘲讽和攻击。
和已经去世的人辩驳,生者本身就享有了太多的特权,所以更不应该去再次口无遮拦的伤害。
回到影片本身,这个纪录片很好的将他个人的起起伏伏和社会运动结合在了一起,感谢其中努力呈现的庭审录像和各方亲历者的讲述,这个片子带给我如此多的震撼,使我不住的思考。
《O.J.: Made in America》事关黑白之争,不在是非之辨不记得从何时开始,“辛普森”这个名字便烙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也许是轰动全球的“辛普森大案”,或者是风靡全球的辛普森动画,他们都叫辛普森,也都对美国社会现象做出讽刺和一定程度预判,前者更是对世界文化造成绝对深远的影响,探讨法律和正义关系的声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延续至今,成为每个法学生课堂必经的案例分析。
第一集从出生回顾到成名,是极为大胆的开篇,即使考虑到大部分观看此片的人都是奔着庭审的唇枪舌战而来,创作者仍然坚持强迫所有观众耐下性子,从OJ的成长经历开始介绍,与动物世界的延时摄影不同却又一致,不同在于没那么轻松肤浅,过程中呈现有很多历史影像资料和最新当事人访谈交织,更全面展示OJ的处世方式以及他人对他的态度观点;一致之处则在于流畅清晰,贫民窟出生的黑人OJ凭借自己逆天的橄榄球技术和情商在白人世界圈出自己的乐园,成功带来的荣耀让人忽略他的肤色,并不知不觉成为他的粉丝,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You’re Juiced.”,也让他迷失到英雄光环中去,不断膨胀的自我在吞噬他,暗示后续的悲剧。
第二集从个人延伸到种族,美国现代社会的历史就是种族矛盾发展的历史,1968年是这段历史最特殊的节点,一方面OJ回避他身为黑人的事实,淡化肤色只谈行动,企图脱离黑人群体打入白人派对,另一方面平权运动如火如荼和历史伟人频频遇刺,与黑人相关的社会动乱波及不到黑人OJ。
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耀,不顾水深火热的现状,不能因此说他变得自私虚浮,因为他极有可能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人,这一系列的事件把他推向极端,不仅忘了根本,也丢了人性。
种族议题直接解释后续OJ为何受到黑人社区无条件甚至无脑的支持,如果底层贫贱的黑人不能逃脱白人针对,那么顶级富有的OJ是不是有希望获得正义,这是只有身为黑人社区的一份子才能体会到的“开盲盒惊喜”,他们守候在街头巷口,绝大部分人都在期待肯定的答案,不在乎他到底杀没杀人,只需记得警察会栽赃嫁祸,会刻意挑事,即刻案件不审已判不宣自明,案件结果的广播决定了他们是振臂欢呼还是挥棒打砸。
有了前两集的精细铺垫,观众以严肃的上帝视角,带着冷静悲悯的态度,跟随叙事正式进入故事主题,第三集从家暴发展成谋杀,第四集从证据确凿讨论至无罪释放,第五集从脱罪然后再入狱,情节步步递进,节奏掌控自信。
受害者Nicole与Goldman脖颈处的伤口照片触目惊心,杀人凶手在葬礼现场留下鳄鱼眼泪,在被告席位潇洒叱咤风云,重压之下出奇迹,重金之下无正义,辛普森最令人作呕的一点恰是他在相对黑白和平的年轻时代所极力甩掉的肤色标签,讽刺地成为他在如今矛盾尖锐的堕落之际逃避法律制裁的终极王牌,他能够逍遥法外得益于律师梦之队更因为黑人身份。
这是场彻头彻尾的美国式悲剧,民主和民粹的界限因为种族问题被突破,借谋杀之题,发泄愤之挥,积蓄已久的怨恨早就顾不得什么正义和理性,就连陪审团的黑人大娘都毫不避讳地承认了她投OJ无罪,就是报当年罗德尼·金一仇,所有人都有着自己的过错,所有人也都不用承担责任,但都觉得是对方的错,该由对方为此负责,骂战中忽略了本该被世人同情的Nicole和Goldman。
这部总时长接近八小时的纪录片,用客观的影音素材拼凑起事件原貌,让我看不到人类相互理解的希望。
我从不扶老奶奶过马路,但这纪录片的叙述力我服。
看完才懂了“美国制造”的意思,内容蹭蹭递进,前半部分描写了大量了社会环境,白人以及黑人间的冲突,辛普森的处世哲学,让整个故事的走向都变得可以理解,并且唏嘘。毫无疑问,辛普森是努力的,目标极强,富有魅力,高情商并且控制欲强的一个人,最终也迷失在自己的控制欲里。故事的结尾就像他的朋友说的“这是白人在美国的公正”,从第一集到最后所以的案例都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白人警察肆意殴打黑人,亚裔杀害黑人,非裔评审团的无罪投票,白人法官的33年刑期,都是互相撕打的情绪泄愤而已。这里,才理解了种族平等一路来经历了什么,希望不再有偏见,感谢为平等做出努力的所有人。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这个推动的贼慢啊,我就想看看案件审理,你给我了整个世界
同意多赞的差评。编辑偏颇明显。LAPD不是好东西,但那些黑人同样不是。OJ早期人生发展在白人伪君子和黑人真小人之间选择前者,是明智的,E05后期跟黑人混的德行不就证明了。
这个鸟案子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拿出来讲一次,不腻么?不关心到底杀没杀人。看这剧冒出来的一个问题是:社会怎么实现法治公正和媒体真实性?想了一会儿,这答案无解,留给社会自己左右摇摆吧。
影片本身也是意识形态的产物,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模棱两可的语言煽动观众的情绪,让美国制造这一标题通过影片的表现形态得到进一步认证。
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34;OJ didn&#39;t do it!&#34;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非常精彩,让人看了不想停下来。OJ这个案子已经不单单是个体因素影响的了,在这个案子里没有对黑人白人两个族群任何一方绝对的正义。OJ逃脱的罪行最后由不那么公平正义的判罚兑现,是报应是讽刺也是不可言说的现实。
5分,太分散了,也比较拖沓,然后有明显主观导向性,认定oj是凶手,还有强调了种族,但根据他无罪判断,还有一些环境证据,只能说他有高度嫌疑,不能百分百断定,不推荐看
这片子看得真让人生气。(法律原来只是玩具——那帮律师的臭嘴)
这部纪录片成功把OJ塑造成了凶手。策略式纪录片
7分
贫富、黑白、男女,buff叠满。在绝大多数实质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的美国,法律或许是唯一的共识。
题外话,原来黑人最不擅长游泳。最赞同的短评:盲目叫嚣OJ didnt do it的黑人才是racist
2.5
不好看 退钱
这个纪录片能量太足了,看完像被炸了一下,结束了还在耳鸣。
背景介绍笔墨太多,夹杂太多制作方个人情感和噪音,比如指出其父是黑人gay,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相反,庭审记录和杀人案件细节太少。
美国制造了辛普森,然后毁掉他。此案并非关乎于真相的探求,而是一场黑人对白人的复仇,大部分oj的支持者们坚信他就是凶手,却还是希望他得到无罪判决。。那个人人都避之而不及的“N word”,是Nicole。。。“人们铭记此刻的欣喜若狂,因为明日悲伤仍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