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 frame of this movie is a desktop wallpaper.Togo reminds me again that all along, dogs have been valued for their loyalty, intelligence, stamina, and courage for a reason.Also reminds me of White Fang, and I wanna read the novel again right away...「I always thought he lived for the sled, when all along, what he lived for was me.」The bond between dogs and human is always fascinating.
he's longing for accompanying his master
它们既忠诚勇敢,又可爱蠢萌,看到年老的Togo就想到我家同样养了12年的狗,每天下班回家我都会陪它遛弯,风雨不改。
电影双线叙事,以时间为单位,现实和回忆双线塑造雪橇犬多哥的经历,接送救命血清的任务完成425公里的险峻历程,以十二岁的犬类体格,穿越风雪,迎接雪崩,横渡冰河,跟主人跨越山海和严寒,坚韧不畏惧的品格感天动地,前行不回头的气魄英姿飒爽,忠诚和信念远远高于人类的想象和其本身
感谢导演,演员,还有特效给我们带来这么感人的故事。
先看看历史留给我们的记载男主从1出发穿过诺顿湾到达 Shaktoolik 也就是红叉的地方遇到从努阿托出发(火车把血清送到此地)的雪橇手,接过血清后马上返程,再次穿越冰面裂开的诺顿湾到 Golovin 也就是黄色叉的地方交给下一位雪橇手,接力最后送到诺姆。
而记者只是拍下了当时最后送到的雪橇狗 Balto ,所以在当时的美国报纸报道的主要是 Balto ,包括在纽约中央公园里面雕塑都是 Balto 。
其实电影里面表现出来主角应该也确实是Togo, 而且Togo的聪明,直觉都远高于其他狗,从冰面上对裂冰的判断,风暴里面看不见路,下山在悬崖上等等镜头都可以看出,当然几次逃出房间狗圏都体现出无与伦比的聪明。
男主跑的这段路程是260英里,大约420公里,也是最难的路段。
电影只有2小时左右,但是实际是跑了4天半,中间为了赶路只休息了5个小时,在-50度反而风暴天,爬山过海,真的不是常人常狗可以做到的男主的责任感,勇敢,真的不亏是挪威著名的雪橇手,作为在东北-30度过了冬天的我,明白在那种环境下真的是九死一生,人性的光辉,还有多哥身上表现出远比很多人都忠诚,勇敢的特性都使得整个片子充实饱满。
在诺顿湾冰面的特效也是非常出彩实际冰面的路途是比较远的,电影只是表现了一个长镜头,实际冰面几十公里。
跨年之夜看到如此好的片子感动不已,再看看家里的那个“拆家专家”二哈,我。。。。
感谢导演,演员,还有特效给我们带来这么感人的故事。
先看看历史留给我们的记载
男主从1出发穿过诺顿湾到达 Shaktoolik 也就是红叉的地方遇到从努阿托出发(火车把血清送到此地)的雪橇手,接过血清后马上返程,再次穿越冰面裂开的诺顿湾到 Golovin 也就是黄色叉的地方交给下一位雪橇手,接力最后送到诺姆。
而记者只是拍下了当时最后送到的雪橇狗 Balto ,所以在当时的美国报纸报道的主要是 Balto ,包括在纽约中央公园里面雕塑都是 Balto 。
其实电影里面表现出来主角应该也确实是Togo, 而且Togo的聪明,直觉都远高于其他狗,从冰面上对裂冰的判断,风暴里面看不见路,下山在悬崖上等等镜头都可以看出,当然几次逃出房间狗圏都体现出无与伦比的聪明。
男主跑的这段路程是260英里,大约420公里,也是最难的路段。
电影只有2小时左右,但是实际是跑了4天半,中间为了赶路只休息了5个小时,在-50度反而风暴天,爬山过海,真的不是常人常狗可以做到的男主的责任感,勇敢,真的不亏是挪威著名的雪橇手,作为在东北-30度过了冬天的我,明白在那种环境下真的是九死一生,人性的光辉,还有多哥身上表现出远比很多人都忠诚,勇敢的特性都使得整个片子充实饱满。
在诺顿湾冰面的特效也是非常出彩实际冰面的路途是比较远的,电影只是表现了一个长镜头,实际冰面几十公里。
跨年之夜看到如此好的片子感动不已,再看看家里的那个“拆家专家”二哈,我。。。。
今天看完了一部温情的冒险片《多哥》本片讲述了雪橇犬多哥和主人阿塞的故事。
阿塞为了拯救阿拉斯加的孩子,带着自己年迈的领头犬多哥,冒着暴风雪,穿越雪山和冰封的湖面往返运送血清。
在回忆中,小时候的多哥总是能挣脱阿塞的管控,一次又一次寻找着外出的多哥。
阿塞原以为多哥只是好动,是天性的活泼,便让他当上雪橇的领头犬。
当他们历经艰险运回血清,多哥的右腿因为受伤而绑上了绷带,阿塞把他留在屋子里出去工作,多哥望着远去的阿塞,不停扒拉的屋门,奔跑着冲向阿塞。
那一刻,阿塞明白:原来从始至终多哥所追逐的并不是雪橇,而是阿塞自己。
如果说忠犬八公讲述的是动物对人的坚守,我认为多哥讲述则是动物对人的奔赴。
片中让人动容的不但是多哥对阿塞绝对的忠诚和追逐,同样令人动容的是阿塞对于多哥深厚的爱,他们互相都无法割舍,无法离开对方。
在多哥和阿塞的身上,也彰显着勇气和责任,令人敬佩。
Magnificent!
狗勾简直太可爱了吧。
超级聪明有爱的狗勾。
Magnificent! Born to lead.主人也很了不起。
大自然也很magnificent。
(非常适合大银幕啊。
)威廉达福简直神还原。
没有刻意煽情却时时热泪盈眶。
好几处动物视角很可爱。
然而我并没有什么想要说的了,非要写到140字。
我只会截图。
当代有好多关于人类的朋友-狗的故事。
但在我们看来,能成为英雄的也就只有Togo吧。
在影片中,男主人公在整段生命之路中,经历了最最艰难的一段路程,最终到达终点的不是他和多哥,而人们以为最后送到医院的巴尔托就是英雄。
真正知道实情的人们,不约而同的赶来致谢,而男主低调的性格,淡泊名与利,在多哥最后的时光里只想陪伴着它,不与之争。
真英雄,就是这样。
默默无闻的付出,不求回报。
多哥是天生的Leader,多哥为使命而生,为男主而生!
出于自己养狗的初衷非常理解为什么主人会十分喜欢他,其实狗和人一样,越聪明越能力强越责任感重,越不易驯化,也越不容易与人亲近,但是togo却全部都做到了:聪明、速度快、体力好、天生领头者、并且忠诚和护主、一旦认定绝不有所保留的付出 。
所以影片在结尾处说为什么人们争着想要togo的后代,这就是真正的原因。
但这也是触动我内心最软弱的地方,因为这个意味着它们一辈子都会为人类服务,忠诚竭力,死而后已,不计较付出的代价,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只为了good dog这句话诚恳的奔跑,从生到死。
少一星的欠缺就是因为这趟旅程也是另外十只速度平稳,有耐力,善于听令于togo和主人公的指示的团队合作结果,要强调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却不离不弃的狗,也是他们创造了这个奇迹,哪怕只是在结尾让他们拥有名字也罢。
养的第一只狗是高中同学送我的她家狗意外怀孕的结晶-老末:给她取名字“笨蛋”。
护食、咬人、没有安全感、到处拉屎、很难训练,和它最亲近的我老爸,因为喂它吃的被咬过俩次,打了狂犬疫苗数次。
从此我爸这样一个爱狗如命的人都对他有了无奈之心,但也从没想着把他送走。
直到高考毕业,家里发生变故,不得不举家迁移,才在无奈之举下把他送给了一个平时很喜欢他的爸爸的同事,也算是安心的给他第二个家。
从养她开始,我才知道女生狗狗也要来例假,每年俩次,也懂得为啥女生在发情期下楼时候会被男生扑着拥着,一不小心就怀孕🤰的这件事。
叫她“笨蛋”,她其实一点也不蠢,察言观色,会亲近最疼她的人,会在半夜偷偷上沙发,会在外面狗仗人势,只是那时候面临高考,她的种种劣迹让我觉得狗子好难养,萌生出再也不想养狗的念头。
可回过头想想,她只是个无知的被送走的孩子,也需要疼爱和亲近,无论她是什么性格,做过什么,是我们人类决定要养她,其实就需要守护她一生,而不是因为她不好就杀掉吃了它,或者虐死它。
第二只狗-哥哥旺财 刚抱回来的几个月
第三只狗来福的其中一个孩子-最调皮捣蛋的一个
第三只狗-妹妹来福 拍照的时候已经七岁了第二只狗双胞胎哥哥,叫旺财,长得帅,机敏,勇敢且好斗,一个它出门就能和有训练有组织的野狗队硬刚,冲进野狗队打乱他们的阵仗,再以无人能及的速度把它们抛在脑后,一溜烟的回家来。
我坚信如果训练的好,旺财绝对是只牛逼的服务犬。
兄妹俩是一个阿姨从北京警犬基地送给我舅舅的,我舅舅养不了,知道我爸爱狗,就把哥哥送给我家,妹妹“来福”送给了舅舅老婆的娘家。
可惜这个世界连狗的变故都那么多,只养了几个月,被天杀的人渣给偷走了,在我们这样的小镇,想找一条狗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我爸撒开人马找,去狗市,去村子里一家家询问,最后绝望了被逼的没办法,去找神婆算了一卦,说是在家的西北方,夏天被偷的,那年冬天放假回家,我还和我爸开车去镇子周围一家家的问,拿着的就是这张照片。
到现在想起来他一只狗追一群狗的样子,我还是心里忿忿,巴不得偷走他的人去死。
但是无论如何我只希望无论谁都可以善待它,让他拥有平安健康,有吃有喝的一生,我希望它开心的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不受任何磨难。
第三只狗-来福,本来被送去了舅舅老婆的娘家,她哥旺财丢了以后,那种痛苦逼的我们没办法,又去找舅舅的老婆去和她母亲好说歹说把来福从农村接回了我家。
这一来二去的换主人着实把来福搞得更胆小了,小时候就被她哥抢着吃,在农村待着也是被拴着,初次到我家时,像个受伤的小喵,安静,怕事,永远小心翼翼生怕出错再被送走。
可是说句实话,人类有时候真的很无耻,也很爱比较,更是愿意宠爱聪明的,她一来二去的快吓死了,我却着实不怎么喜欢她,总拿她和她哥比较,她不够胆大,从不敢在外面和野狗对骂,也从不敢靠近他们,出门从来都躲在我们身后,家里来任何人都很温顺,谁领着出门都跟着去,来了陌生人也不喊叫,默默的看着人进来。
这些被我看在眼里都是缺点,但那个时候连父母的感受都不顾及的叛逆的我又如何能去考虑一只狗的委屈和无奈。
所以我一开始真的不喜欢她。
可是人有个性,狗更是有。
而这个个性的来源恰恰就是家的温暖和安全感。
现在的来福变了太多,越来越像她的哥哥,出门会对着野狗喊了,会开心的自己在泥潭里玩一圈,再灰溜溜的回家等着挨骂和洗澡;会辨别我们一家三口回家的声音,会在陌生人接近家门的时候狂吠;不会再随便被领出门,只认我们家人;会把笼子的卡锁偷偷打开跑到沙发上去睡,再在黎明时刻悄悄跑回笼子里;也敢挑食了,不爱吃的就不吃,知道我们不忍心饿着她,也许是我父母的付出和呵护让她感受到了足够的底气,所以她越来越像个会撒娇的女孩子,越长大越幼稚。
我出国八年了,一直很感谢来福对我父母的陪伴,我不在,她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另一个孩子。
我也知道她偏爱我父母,对我是有些陌生又期待的家人(我回国的每个早晨都会带她去逛一圈小镇,她会乖乖的早早的起来等在我的卧室门口),视频的时候她也会凑过来听听我们在说什么(以前她很抗拒我爸拿着手机对着她),有时候视频看我爸爸看她娇宠的眼神,会嫉妒,但也隐隐感受到我爸爱屋及乌的爱。
她养了几次孩子,平时在我们面前幼稚的她也坚强的当了妈妈,有次生孩子我爸妈都不在家,回家的时候她已经自己把脐带咬断,把孩子舔好码的整整齐齐在喂奶了。
她的孩子们也都很抢手,都被带走当自己的孩子去宠爱了,我想是大家都爱她,懂她是个温暖的小女孩,好妈妈。
而我常常在想我家门外的那些野狗,其实被洗一洗治疗一下,都是该被家家宠爱的孩子,却生而不平等,永远风餐露宿,饥肠辘辘。
我偶尔也希望这个世界的狗少一点,这样匀给每个人就都是幸福的狗子了。
像这部电影一样,不只是领头狗是好狗,所有穿越风雪救人于危难的,或者在家傻乐的狗都是好狗,都是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个体。
愿望就是每个人每只狗都有个平安健康的人生狗生,有个简朴干净的家和庇护之所。
对于现代人来说,白喉是个遥远而罕见的疾病,不要说普通人,就算是儿科学的资深教授,也没几个敢说自己亲眼见过白喉。
我们对它最近的记忆,恐怕都是小时候因为怕疼而哭喊着不肯接种的一种叫做百白破的疫苗。
然而就在一个多世纪之前,白喉却是种极为可怕且常见的儿童杀手。
每年全球都有无数儿童因之早夭,还有许多成人也无法幸免于难。
感染这种疾病后,病情严重的患者会因咽部生出的灰白色假膜而呼吸困难或窒息,因此西班牙人叫它“勒死人的病魔”(el garatillo,"the strangler"),而英国人则叫它“哮吼病”(croup)或 “布洛涅喉病”(Boulogne sore throat,是的,即便是给疾病取名字腐国人民也决不会放弃辱法)。
白喉的可怕在许多医学和文艺作品中都有所记录,19世纪英国著名女作家Elizabeth Gaskell的小说《克兰弗德》中,即有这样一个段落:牧师家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下午还在参加游园会,晚上就被凶险的Croup夺去了性命。
就是这个可怜的宝宝TAT但是,我们很难确切知晓旧时这些可怕的病症,究竟是真的白喉,还是其它喉部感染性疾病。
直到1826年,法国医生皮埃尔·布勒托诺(Pierre Bretonneau)对这种疾病的特点进行了详细描述,白喉也自此获得了特有的名字(diphthérite,后来逐渐转译为英文diphtheria)。
时光来到19世纪后半叶,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以法国科学家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和德国科学家罗伯特·科赫(Robert Koch)为代表的细菌学家们确立了细菌学说,他们在显微镜和培养皿中揭露出一个又一个原本“隐形”的细菌杀手,使得医学界对疾病的原因形成了新的认识。
1883年,科赫的学生埃德温·克勒布斯(Edwin Klebs)和弗雷德里克·勒夫勒(Fredrick Loeffler)在患者喉部的假膜中发现了一种细长稍弯,粗细不一的棒状细菌,这就是白喉的病原——白喉棒状杆菌。
白喉杆菌勒夫勒还进一步提出猜想:杆菌入侵患者的鼻咽部,却能够引发严重的全身反应,是不是有可能是它产生了毒素入血,进而影响全身呢?
不久之后,巴斯德研究所的亚历山大·耶尔森(Alexandre Yersin)等人证明了这一假说。
1890年,科赫实验室的埃米尔·阿道夫·冯·贝林(Emil Adolf von Behring)和北里柴三郎(Shibasaburo Kitasato)尝试制作一种“白喉抗毒素”:他们将白喉毒素注射到实验动物体内,刺激动物的血液中产生一种对抗白喉毒素的物质。
但是,想要生产大量足以治病救人的抗毒素血清并不容易,科学家们需要找到大型的、血量充沛的动物,在尝试使用过牛、驴子等众多大型动物后,他们发现马注射毒素后反应最好,它们通常不会因为注射毒素而死亡,而只是表现出低热。
于是,许多卫生机构建起了马匹饲养棚,配备了放血设施。
可怜的马儿们被一次次穿刺、采血,含有白喉抗毒素的马血清被提取出来,注射到那些呼吸急促、迫切等待救治的小朋友大朋友体内。
纽约市卫生局的医务工作者在采集马血1901年,冯·贝林因为在白喉治疗、免疫方面做出的贡献获得了首届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可惜由于缺乏有效的疫苗,感染白喉的人数依然众多。
1921年,美国有20多万人感染白喉,其中1万5千多人死亡。
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儿童死亡原因中,白喉排第3位。
冯·贝林 1925年,美国阿拉斯加州的小镇诺姆暴发了白喉疫情。
而距离诺姆镇最近的存有救命白喉血清的城市却远在955 英里以外。
大雪封路,白喉血清只能用火车送到距离诺姆镇674 英里的地方。
多哥和它的狗狗伙伴们挺身而出,雪橇队接力完成了运送。
多哥
多哥和小伙伴
多哥和爸比医学家们也没有停止战斗,1913年,冯·贝林开发出了含有白喉毒素和抗毒素的混合物“疫苗”,注射这种混合物后,人们会出现轻微的感染症状,机体却能在刺激下产生针对白喉杆菌的抗体。
1926年,英国免疫学家亚历山大·格伦尼(Alexander Glenny)优化了白喉疫苗(类毒素)。
20世纪30年代,白喉类毒素逐渐在各国推广开来,用于免疫接种。
由于白喉类毒素的普遍使用,20世纪80年代后全球白喉病例已经大大减少。
1980到2000年期间,全球白喉的总报告病例数减少幅度>90%。
如今,除了少数国家偶尔有白喉病例爆发,大部分地区的白喉感染都得到了比较好的预防和控制。
在2019这个注定不宁静的年份即将结束的时候,谨以此文纪念和感恩那些使我们免于病痛的医生、马儿和狗狗。
希望新的一年里,人类和动物都能被善待,我们每个人散发的小小的善意能让这世界变好那么一丁丁丁丁点儿……【文外八卦1】根据一些科学史文章的记录,在开发抗白喉血清的过程中,冯·贝林本来说好要和科赫实验室的另一位科学家保罗·埃利希(Paul Ehrlich)共享发明权,埃利希确实也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后来冯·贝林又忽悠着埃利希放弃了自己的那一半“发明权”,许诺说他会资助埃利希建实验室……最后冯·贝林不仅拿了诺奖,还因为白喉血清赚了一大笔钱,但他答应埃利希的实验室却迟迟没有踪影……两人也因为其它一些事闹得不欢而散。
作为一名又刚又硬核的科学家,保罗·埃利希同志没有怨念气馁,而是继续搞免疫研究,7年后自己去拿了一个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又过了几年,他开发出了抗梅毒药砷凡纳明,同样赚得盆满钵满……硬核如此,我是真的服气的。
保罗·埃利希:不就是诺奖吗?
我不会自己拿一个吗?
哼(¬︿̫̿¬☆)【文外八卦2】民国时期,中国的白喉疫情也很凶猛。
笔者没有考证过中国第一支白喉类毒素疫苗是谁生产的,但可以确定,20世纪40年代,我国著名细菌学家汤飞凡带领下的中央防疫处已能够顺利生产白喉类毒素。
汤飞凡也是一位我真正服气的科学家,他开发了中国第一支青霉素、狂犬疫苗、牛痘疫苗……还是世界上第一个分离出沙眼衣原体的人,只可惜,1958年他因为不可说的原因自杀身亡了……传送门:《汤飞凡纪录片》
汤飞凡【本文系约稿改写,未经允许,请勿转载,谢谢】参考文献:https://www.nobelprize.org/prizes/medicine/1901/behring/article/https://www.nobelprize.org/prizes/medicine/1901/behring/biographical/LOUIS H. RODDIS, A Short History of Diphtheria. Military Medicine[J].1957(1):51-53TONSE N. K. RAJU. Emil Adolf von Behring and serum therapy for diphtheria. Acta Pædiatrica[J]. 2006(95): 258-259.https://www.sciencehistory.org/historical-profile/paul-ehrlich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go_(dog)
《多哥》真是一部催泪满分的电影,能让内心柔软的人泪流不止。
电影采用插叙的方式,交替讲述12年后的血清运送和12年前Togo的成长。
故事本身很简单,最打动人的还是Togo和Sepp之间的感情。
Sepp曾两次想要把它送人。
第一次,因为实在太闹腾被人送了回来。
第二次,它自己从新主人家的玻璃窗冲了出来,在荒原上找到了Sepp。
于是,Sepp尝试把它编到了雪橇队里,没想到它不是一只安于跟在后面奔跑的狗,它是天生的领袖。
Togo,就是挪威海军大将的名字。
十二年后Togo已经12岁了,对于一只雪橇犬来说已经是年迈,更何况他们还必须在暴风雪中日夜兼程。
穿越山河,跨过冰湖,想尽一切办法用最短的时间把血清送到医院。
那里有一群等着救命的孩子。
Togo带着Sepp穿越了飞速开裂的冰湖,只为了能缩短几十英里的路程。
几个镜头让我按耐不住落泪。
一是Togo拖着疲惫的身躯带领队伍穿过重重风雪,准确地达到驿站。
Sepp不可思议地重复着Magificent,他知道这是狗用尽全力换来的胜利。
二是Togo跛腿后Sepp把他留在家,临别前说I have to work, forgive me.谁知Togo看见主人乘着雪橇,竟奇迹般开门追了出去,哪怕他的腿已经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奔跑。
他只是想陪在Sepp身边,一如既往。
直到生命的尽头。
Sepp花了很久,才发现Togo是最棒的雪橇领头犬,而Togo只用了一秒,就认定了这个人是他一生的主人、朋友。
Sepp用Togo的一生,读懂了他对自己的爱。
注:Togo是西伯利亚犬和阿拉斯加犬的混血。
最后还为它立了个新的犬种名字,赛裴拉西伯利亚犬的犬种(Seppala Siberians)。
人物塑造太僵硬,人与狗的感情刻画也生硬,多哥是条好狗
狗狗片,当然五星
眼泪从头流到尾,实在太爱狗狗了🐶有个也是特别喜欢狗的朋友,每次我们互相说到什么讲狗的电影,她都说狗死了吗?惨吗?不行不行我不能看。。。我发现我也是一样。
在开裂的冰面上,用莎士比亚来训狗,壮烈、英勇、豪气油然而生。。
狗是好狗 剧情就一般了
看完全片,只有两个词表达我对故事情节对人物设定对台词设计的感受:又茶又婊,又当又立
真的很一般,显得很假的样子,可还是哭成狗…
可与保罗沃克的《南极大冒险》一起食用
哇,太美了,太久没有见到丈夫了,又担心丈夫,多哥,以后再也不吃狗肉了
无语!这剧情太脱离现实了 狗子还能飞……
对于这样一个题材来说,最大的悖论就是:本该是重头的血清接力戏,反而不如幼犬时期的插叙戏份好看。不过改编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台词那一段真是看得血脉偾张啊……
7.1
故事很感人。但是特效太一般,他老婆的戏份有点多了
也许男主一直不愿意在狗子们身上投放感情,一直执意把它们当“工作犬”,就是担心自己会舍不得比自己早离世的狗子吧。景美狗可爱,可惜故事较平庸。但这种偏僻净土的脱尘式生活,总是隔段时间就要寄托一下哈哈。
剧情
字幕组出来挨打,这也太考验人了I beg you pardon?翻译成我请求你原谅??Haw翻译成山楂?mushers翻译成混血儿?要不是有英文字幕这电影就废了🙂Togo太棒了,纽约的Balto雕像太讽刺了,只看最终的结果的人类否定了一只已经12岁的老狗—Togo 264英里的长途跋涉,致敬Togo!
???
一条成功获宠的雪橇狗,电影成分大于故事成分
狗狗( Ĭ ^ Ĭ )
电影本身从剧情到剪辑都非常的套路,所以并没有什么让人会感到意外的地方。而在观众情绪差不多到达高潮突然插叙的做法更是让人泄气。摄影很不错,狗狗也很棒,所以总的来说也还算还可以,但是电影本身没有新意,也没有气氛,8.8分实在过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