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看的,没有想象中的感动,有的只是心疼。
哈桑很勇敢,可也很懦弱,对阿米尔太好了,他的善良让阿米尔以为是理所应当的,以至于最后为了保留阿米尔这个唯一朋友,不论阿米尔说什么,他都一如既往的为他着想,只想他开心。
大概每个人都觉得阿米尔很懦弱,可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孩子,怪他吗?
不,其实他也是个可怜人,一直认为是自己的出生害死母亲,所以让父亲恨自己。
这里面最喜欢的应该是阿米尔的那个叔叔和父亲,还有就是哈桑的父亲,他们也是好朋友,觉得他们都活得很通透,对这个世界看得很清。
战争真的给人民百姓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只愿世界和平。
坦白的说,电影基本上忠实于原著,这比起许多随意篡改原著的“翻拍版”电影好得多。
只是也许因为电影的时间有限,一些原著中的细节没有提及。
没读过原著的观众也许不会留心,读过原著的观众,包括我,就会下意识的拿电影里的情节和原著做对比。
结果,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比如说,电影里的哈桑没有兔唇。
在我看来,哈桑的兔唇就像他的标志,作者花了诸多笔墨来描述他的兔唇,一方面为了体现他的阿米尔鲜明的形象对比,另外也更是为了说阿米尔的父亲专程为哈桑做兔唇修复手术这件事。
这在当时的阿富汗,应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此也能看出阿米尔的父亲对哈桑特殊的爱。
而且原著中,哈桑的兔唇,包括术后愈合的疤痕,就像贯穿始终的一条线。
包括书中所说的成年后的阿米尔知道哈桑死去的消息时抚摸着模糊的宝利来照片,凝望着哈桑嘴唇上淡淡的疤痕,都让人感到心碎。
电影里的哈桑没有兔唇,自然就不会出现为哈桑做手术的情节,也自然难以令人深刻感受到这父子、兄弟间的感情纠葛。
而仅凭拉辛汉在电影里的寥寥数语就把阿米尔和哈桑是两兄弟这样的事实简单陈述出来,觉得事先的铺垫不够,表现的有些唐突,感情力量就减弱了大半,过于流于平淡。
不过,我还是想说,扮演哈桑的那个小男孩,我仍是打心眼里喜欢。
除了没有兔唇,其余都和我心目中的哈桑如出一辙:圆乎乎的小脸蛋,令人欢喜也令人心碎的微笑,举起弹弓时的坚定,追风筝时飞扬的脚步。
我只是觉得很可惜的是,少年哈桑和阿米尔在电影中出现的时间太短,以致他们两人间的感情变化没有时间很好的表现出来。
尤其是阿米尔,电影里似乎着重于表现他的“恶”,却忽略了他复杂矛盾的内心挣扎。
这不能不说是个败笔。
我没想到这电影的大部分取景会是在中国新疆。
看那满目沙石尘土飞扬却依然有着澄澈的蓝天白云,倒是想起了《通天塔》。
据说三个阿富汗小演员因为这部电影而在国内受到人身威胁,这又让我想起奥运会鸟巢里那个身穿长衣长裤裹着头巾参加田径比赛的阿富汗女子。
我们总能做个很好的观者,心安理得的坐在一边品头论足,却永远无法深刻体会到来自战乱国家的他们内心真正的感受。
朝不保夕,这或许是他们最真实的恐惧。
我仍然给这电影四星,不是说它拍的多么多么好,而是赞赏它为此付出的努力,让更多的人,对身边的国家和人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感同身受,这也许是原著作者,包括电影导演力图想让观众们得到的。
原定11月中旬的上映日期一再推迟之后,终于等到了在艺术院线的小规模上映。
据说是演Hassen的男孩子的父母,不希望上那段强奸的戏。
据说阿富汗的人民分不清什么是电影什么是真的,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无比惊诧的同时,我也不知道阿富汗的人民是不是真的分不清电影和现实。
我是看了小说英文版的。
说实话,故事是很能打动人的;但是我一直很不喜欢小说后一半kiss美国人的ass的价值观。
电影反而好很多。
没有太多的铺陈和煽情,平淡的叙述,纯粹用故事来打动人。
老公说,"不添加太多的意识形态,对米国人来说,做到这一点是多么TMD难呀"!
故事就是那样的,跟小说出入不大,有少量跟小说不一致的地方,比如Amir家其实是被征用了而不是废弃了。
基本上都是符合原著的。
Amir, Hassen以及他的儿子,三个小男孩选的演的都很好。
Hassen就是那样满脸天真笑容,憨厚得可爱的孩子--活得那么纯粹和干净;Amir呢长得端正、娇气,有点懦弱,又有点蔫坏;Hassen的儿子则沉默寡言,好像背负了太多。
一开始Amir老师的那个形象很我的想象有些出入,好像太瘦了一点,有些精干有余,宽宏不足的感觉。
不过看一会儿,也就习惯了。
很多的场景是在新疆拍的。
戈壁、蓝天,其实挺美的。
用了很长的时间表现放风筝的场景,一点都不觉得冗余。
风筝在空中兜起来,呼拉拉的风声,互相割断绳子的场景,都美得震撼。
很喜欢电影的叙事。
貌似很平淡的,很多的感情被压抑着;没有太多心理活动,也没有过分煽情。
本来已经是很沉重的题材——忠诚、欺骗、救赎、战争、宗教、种族、爱情……看完了,没有那种心肝儿都要疼颤了的感觉,只觉得喉咙下面有什么东西,被小心地压抑着。
---补记:看了A&E的07大盘点,小说作者写的第二本关于阿富汗的小说,千晞(A Thousand Splendid Suns),是07年美国的畅销书冠军。
就像美国人自己的评论里说的,"first we bomb them, then we read about them"。
后面应该再接上的是:最后we film them。
真是悲哀的世界,终究逃不出所谓的dominant价值观。
看了这部电影。
刚开始,为了阿米尔的冷漠感到气愤。
一个小小的孩子,缺的不是物,而是一个柔软的心。
而哈桑对他的忠诚,那份执着深深的打动着我。
没有什么能比哈桑的心更为坚定和强韧的了。
岁月的时光从他的身体中穿过,无时无刻,他都在感受着生命的逼迫。
有时,只能以泪来释放,有时,只能以笔来捕捉。
他对阿米尔的感情,足以让他撒谎来侮辱自已。
当他承认那块表是他偷的时候,心都要碎了。
他对阿米尔的感情,足以让他一个连学都没上过的孩子,执笔学写字。
只为给阿米尔写封信寄相思。
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莫过于付出没有回报。
哈桑用挚诚的心,付出一切,仍然没有得到阿米尔的关注。
最绝望的事是什么?
莫过于苦等却等不到。
哈桑学会写字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阿米尔写信。
他写信等待,甚至冒死去保卫阿米尔的房子,还是没有等到阿米尔归来。
这些让我想到一句话:你控制了我的身心,不过我看穿了你的真实。
影片的最后,阿米尔冒死救出哈桑的孩子,那是一种心灵上的补偿吗?
当他养育哈桑的孩子,并帮他拾起风筝,回头郑重的说了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一个轮回,一个循环。
只希望哈桑能看到。
但当年那灿烂阳光下哈桑快乐的表情,怕是再也回不来了。
《追风筝的人》,我相当喜欢的一本书,记得第一次读它时候,很有撕心裂肺的感觉。
下午的电影,再现了那混乱的阿富汗喀布尔,再现了那虔诚的或虚伪的穆斯林信徒,再现了那清冷的苍白的天空中那高高飞扬的最后一只风筝,再现了那街道上追着风筝而不仰望天空的那个孩子。
故事讲述喀布尔一少爷阿米尔与其仆人哈森间的关于友谊、忠诚、背叛、救赎以及爱这么一个故事。
电影就原著稍有改编,但我认为还是比较到位的。
阿米尔与哈森,从小一起长大,虽为主仆,却私交甚好,哈森一直勇敢而执着地保护着懦弱的阿米尔,为了阿米尔,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和伤害,而自私、胆小、虚伪的阿米尔在面对恶少凌辱哈森的时候竟然选择蜷缩在角落里偷看后全身而退,哈森所做的一切努力,为了他们的友谊,为了阿米尔的荣誉,也为了自己忠诚的信仰,但这纯洁魂灵的不肯屈服换来的只是雪地上那一抹让人揪心的血迹以及接踵而来的阿米尔的背叛,背叛之后,便是一辈子的灵魂的洗涤和救赎。
阿米尔在“风筝日”那天打败所有竞争者后,他叫哈森去帮他捡他剪断的竞争者的风筝,哈森欲追,转身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支撑的是其誓死不改的忠诚和信仰。
到后来阿米尔的父亲问:哈森,这手表是你偷的么?
哈森抬头看阿米尔,很沉静,说:是我偷的,老爷。
哈森和父亲离开了少爷阿米尔家。
俄国人入侵喀布尔。
阿米尔和父亲流亡至美国加州。
多年后,阿米尔父亲逝世,与此同时,阿米尔得知哈森其实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一直逃避的他选择重回阿富汗,去走那条重新洗涤灵魂的道路。
哈森曾写信给阿米尔:I dream that Rahin Khan sahib will be well. I dream that my son will grow up to be a good person,a free person. I dream that someday you will return to revisit the land of our childhood. I dream that flowers will bloom in the streets again... and kites will fly in the skies! And I dream that someday you will return to Kabul to revisit the land of our childhood. If you do, you will find an old faithful friend waiting for you. 我梦到拉辛汗老爷身体好起来了。
我梦到我的儿子长大成人,成为一个好人,一个自由的好人,还是一个重要人物呢。
我梦到花儿再次在喀布尔街头盛开,音乐再次在茶屋响起,风筝再次在天空飞翔。
我梦到有朝一日,你会回到喀布尔,重访这片我们儿时的土地。
如果你回来,你会发现有个忠诚的老朋友在等着你。
为了坚守战乱中阿米尔的家,哈森被枪杀街头。
独留一个孤儿索拉博。
历尽磨难,阿米尔找到被塔利班蹂躏的索拉博,带他回加州并视如己出。
最后一幕:芳草地上,阿米尔帮索拉博去追被剪断的竞争者的风筝,回头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支撑他这句话的是永恒的忏悔和救赎之心。
看完这部电影,总结如下:一,当一个人跟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其实他就是对你说:为了你,我可以不顾一切,去啃泥,去背黑锅,甚至去死。
二,千回百转,要做个纯粹的人。
因为你欠下的,冥冥之中,总是要还的。
三,所有有信仰的人,不一定是好人。
像阿塞夫这样的偏执信仰者,于国家和社会是有害而无益的。
四,《追风筝的人》还是很值得推崇的。
书是看中文的,电影下载到的却是英文的,所以有些细节台词可能理解有偏差。
但是,整体感觉还是多少有点失望。
电影里的画面,似曾相识,有赖于书作者细腻的笔触给读者脑海勾画出真实的印象。
所以从电影的第一个画面开始,就感觉是回到了当初阅读时候的脑海世界。
也从此刻开始,失望开始不由自主地弥漫起来。
先说演员的性格演绎,感觉与原来阅读时的理解似乎完全不同。
阿米尔表演刻画地如此孤僻,面对父爱的渴望,表现得如此冷漠,一脸麻木,似乎反而感觉是厌恶父爱,所以幸好看过原著,不然真的是被导演所误导。
或许每个读者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吧,他有他的想法。
但是接下来一系列的改编,让人感觉不是为了电影艺术,反而是拍摄经费的囊中羞涩。
哈桑的兔唇消失了,生日礼物变成了风筝,估计是找不到兔唇小演员或是无力聘请高级化妆师吧。
我想第一次欣赏这个故事的观众肯定理解不到阿米尔父亲大人游走在二人之间的微妙感情。
哈桑将石榴在额头上压烂时面无表情,让我丝毫感觉不到他对阿米尔"千千万万"的友情。
雨中离别,父亲的不舍的眼泪,以及雨落窗后的阿米尔的彷徨,都被干燥的天气给搅和得没了生气。
此后那个一起逃难被性侵犯的少年(名字忘了)的死与其父亲自杀的那段情节漏掉真是不可原谅,既不能突出苏联战争的残酷背后,更表现不出逃难旅程的艰辛与悲痛。
在美国的酒吧里,父亲的"干他妈的俄国佬"如此的苍白无力。
在杂货场里美妙的爱情也如此的短促与平淡,完全忽略了阿米尔与索拉雅的苦涩爱情历程,更是不可原谅。
在巴基斯坦与阿辛汉的重逢,阿米尔对父亲的天大秘密和哈桑的死讯表现出的惊恐与悲痛,与书中的描述相比,居然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其后法里德对阿米尔由轻蔑到敬重的转变情节,也被残忍的删除。
最后高潮的阿塞夫表情居然如此陌生,完全没了书中高傲残忍的本质和他的钢铁拳套,更不用提阿米尔所受的"轻伤"。
哈桑之子索拉博的幼小痛苦心理,也被惨不忍睹的被改编描写成似乎是孤僻。
绝望,面部全非。
幸好最后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省掉。
可是没阅读过原著的观众真能理解这句话背后所经历的千千万万的曲折的感情历程吗?
真是幸好,我看了原著。
当然,这部电影也不是全无亮点。
演员首推阿米尔父亲,尽管没书中描写的那样"身高近2米,力搏黑熊的英雄",但从气质上完全符合读者的印象。
其后在美国生活到病逝,也是如此忠实原著,无可挑剔。
两位小演员还是不错的,至少除了一些细节上可能是导演理解误差外,透露出与书中原型无异的感觉。
还有,索拉雅的确很漂亮,似乎更胜原著。
不得不说的是,我看这部电影时候好几次都困倦得闭了眼。
说真的,给它的3星评价,一半的功劳是建立在对原著的理解上。
不知道那些第一次观看的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与理解。
可悲,这部电影本来就是为了赶着原书热潮未退之时赶制的商业品,为我们这些读者提供了细细回眸脑海中原著的平台罢了。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如有异议,欢迎讨论。
. 在精神分析的梅兰妮·克莱茵学派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析主题——偏执分裂位态。
本片通过展示 Amir 与 Hassan 的幼年友谊、关系破裂、成年后的修复等阶段性主题,诠释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从分裂到偏执,再到统合的人格发展过程。
幼年友谊 —— 人格深处的分裂 如果从狭义的精神分析视角来看,Amir 与 Hassan 的友谊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Amir 把 Hassan 投射成了自己人格的另一个部分。
Amir 把自卑、懦弱、善良等性格因子留在自己的身上,把勇气、攻击性、责任感等因子投射在了 Hassan 身上,这样,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得以形成。
但不能忽视的是,在这段关系中,两人的关系是极为不平等的(这从后续Amir 一个小伎俩就能把 Hassan 赶出去就可窥见一二)。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这份友谊中,Amir 把 Hassan 完全投射为自己的一个理想化的客体,而忽略了 Hassan 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个人。
小孩子的梦想往往是天真而脆弱的。
他们认为勇敢者应该一往无前而不能饱受挫折。
所以当 Hassan 被大孩子们欺凌时,Amir 心中的完美客体破碎了,他发现 Hassan 本身的脆弱性。
原来 Hassan 不是一个勇敢的天使,而是一个也会受到欺凌的凡人。
这让 Amir 难以忍受。
他之所以将他人设为勇敢者的完美形象,就是因为无法忍受自己的脆弱。
或者说因为早年母亲难产死亡,让他无法将自己的攻击性与脆弱性进行统合。
于是他把自己的脆弱性留下,而把攻击性投射到别人(以 Hassan 为代表的重要他人)身上。
但完美的关系显然是不能长久存在的。
二是Amir 不信任 Hassan ,不信任这段关系,或者说他也不信任自己。
Amir 人格的主要色彩在于他的脆弱性、自卑性等,这也使得 Amir 不敢完全相信他人。
他不认为 Hassan 被欺凌之后仍旧能继续勇敢,他害怕自己承受“背叛友谊”的惩罚,于是Amir 选择主动脱离关系,以逃避惩罚。
关系破裂 —— 脆弱者的偏执 如果从第三者的视角来看待这段友谊中的两个人,那么Amir 是一个只想爱自己的主子的形象,而 Hassan 是一个不断奉献的爱他人的奴仆的形象,即一个是索取者,一个是给予者。
两人的关系从建立到破裂,核心都是围绕Amir 对自己的偏执狂一般的爱来展开。
从一般心理来讲,人越敏感脆弱,其攻击性就越强。
一个人如果非常敏感脆弱,但没有攻击性,那他就是生病了,这种病叫抑郁症。
Amir 对于Hassan 的诬陷的心理动力:一方面来自于病态一般的自我保护,即只要我把 Hassan 弄走,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见死不救”,曾经故意伤害过我的兄弟;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对于自身坏的部分的否认,即我不能干过坏事,凡是对别人有伤害的事都不能是我干的。
所以,“只要我能把Hassan 弄走,我就既能保有我自身的脆弱、敏感、善良,同时又能把我干过的坏事剥离出我的世界。
因为那些坏事让我如此之愧疚,我的脆弱让我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
”这样做,一举数得。
如果我们能再站在这段关系之外来观察,就会发现,正是Amir 的脆弱敏感,让他的攻击性变得更加的强烈。
很多脆弱的人为了保护自己,可以做出很极端的事情,而且理由正当且充分。
成年后的修复 —— 在内化中走向自我统一 任何事情,只要能够被言说,就具有了流动性,就有了逃离僵化、固着的可能。
投射测验(如墨迹测验、房树人绘画、沙盘游戏等)认为,人的行为及对行为的解读是内心世界投射的结果。
Amir 的写故事的习惯就是一个很好的对无意识的表达方式。
对自身的认知与理解也在不断的书写之中不断加深。
很多时候,我们缺乏的只是一句确认,“我是这样吗?
哦,我确实是这样。
”这也是电影或小说中的共鸣如此之迷人的原因。
它不在于创作者的精妙的创作手法,而是内心的疑惑、不自知得到确认的一种被共情的温暖感受。
情人间最迷人的情话是什么?
—— “你爱我吗?
”“爱。
你呢?
”“我也爱你。
” 这种我把我的爱情投射出去,并能得到一种良好的反馈的尝试,可谓是世间最美丽的诗句。
成年之后的Amir 其内心对于脆弱、偏执、攻击性等的内化与整合已经在进行。
从小孩变得更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整体性、统一性、复杂性。
就是认识到万事万物不是非黑即白的,甚至是不黑不白的。
有些事能够伤我,但它也会成为组成我的一部分。
不再以简单的是非对错来判断,而是从自身的需要出发,去寻找更多的可能性。
Amir 对于侄子的找寻,也是命运给予他的一次确认的机会。
重要的不是改变过去,重要的是接受当下。
接受我爱妻子,接受我的流离身份,接受我对于Hassan 的愧疚,接受我对Hassan 的爱。
而在过程中发生的苦难,无疑让这份接受变得更加坚定与来之不易。
这有点像是中国的一句俗话 —— “患难见真情”。
所以,如何让偏执与分裂整合?
诀窍不在于化解矛盾,而在于接受偏执与分裂本身。
譬如Amir 就是接受我既是脆弱善良的,又是有攻击性的,可能会伤害别人的。
《追风筝的人》电影的结尾,有点像《小鸡快跑》:都是在逃脱厄运后,在一片绿地上,一家人在放风筝,或荡秋千,而显出过去的经历,犹如一个不堪回首的噩梦。
这是一个象征,说明到了美国,就风平浪静,从此幸福地生活了。
鸡为什么过马路?
因为要逃脱塔利班。
有人说《追风筝的人》这部电影,是显出了美国的价值观完胜,这是个俗套,是个迎合。
这个不容否认。
不迎合美国价值观的电影,在美国也很难赢得大众和票房。
不反映美国价值,难道反映塔利班价值吗?
这是好莱坞出品,你能指望它怎么样?
这是大众文化,大众是不可能理解一个故事背后的那些错综复杂,而更多只是关注电影在讲着什么样的一个故事,是否吻合自己的心理预期,或是相反,是否和自己的生活拉开了足够的距离,形成了其心目中的异国情调来?
其实中国的文艺作品在西方的待遇也一样。
纯粹中译的作品,包括《狼图腾》在内,由于美国人太陌生,销量很有限。
而书店里充斥的中国题材的作品,很多是“忆苦思甜”式的后伤痕文学,也是要迎合西方人对于中国的陈见。
包括哈金在内,写到的中国,都是苦难的,悲惨的,以至于同胞看了,见不到对祖国的一点温情。
在书店里拿到一些中国作家用英文写的作品,常常气不打一处来,因为除了文革你的苦难,就没有别的好些了吗?
我不是说要改为歌功颂德,可是为什么不在现实的苦与乐的交集中找些题材呢?
这是很可悲的事情。
但是我们也不能说迎合美国价值观就一定是不好的。
电影确实将很多问题,归咎给塔利班,苏联,还有阿富汗境内的种族问题。
美国人确实喜欢扮演大救星的角色,电影里那个被美国化了的阿米尔,才可以拯救自己的侄儿脱离塔利班之魔爪。
可是想想塔利班又有什么好?
你需要有人天天上街像风纪警察一样检查你的胡须吗?
而那残酷的“石刑”,今日连沙特王妃都还需要通过在英国政治避难来逃避。
面对同样的问题,耶稣捡起石头问众人: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可以来砸她。
这种悲悯和宽容的精神,才是一个人类文明大厦的墙角石。
这个世界上需要多元,可是不能让它压倒一切,包括是非判断,以及如电影中说的那样,对正派的追求。
更好的境界,是超脱了美国生活方式是与非的黑白式论断,而是将其对立统一后的一种新的提升。
另外一部移民文学What is the what, 写的是苏丹难民华伦天奴•阿恰克•邓从苏丹辗转到美国的遭遇。
此书是以邓的第一人称写作,但是作者是一美国人,叫Dave Eggers, 这部书的声音就与众不同,打破了从落后社会到发达社会这种套路。
在这本书里,从苏丹的内战中逃出,经大难不死的邓,居然在美国,在亚特兰大,遇到劫匪,差点送命。
回到刚开始的一个问题,鸡过了马路之后呢?
是否就从此幸福地生活在这里?
这是What is the what 超越一点的地方。
和大部分伟大的作品一样,终于一个问号(而非句号或者感叹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
作家不是要给人答案,他是要来带着我们去提出好的问题的。
但是提出这么一个好的问题,更像是一个希腊悲剧,至少到目前,还没有听说好莱坞计划将华伦天奴·阿恰克·邓的故事变成电影。
书买了很久,一直没时间看完。
昨天又买了作者新作《灿烂千阳》,看到第八章,觉得有些疑问。
为了了解更多的作者想法,于是把早就下在硬盘里的电影看了。
结果非常失望。
作者对于阿富汗日常生活的体验是肤浅的,或者他在刻意回避什么。
在这个信仰传统悠久的国度,即使没有塔利班上台(电影中的所谓神学士政权),宗教仍然深植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在电影中,童年的阿米尔家似乎不是生活在阿富汗,而是今天的美国——生日舞会,西装领带,福特车……童年一切美好的记忆都来自西方的生活方式。
这并不是大多数阿富汗民众的生活记忆和体验,即使在1978年苏军入侵前,阿富汗大多的老百姓仍然生活在浓郁的伊斯兰传统中。
而这点在阿米尔童年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作者需要回避什么?
或者,如果没有回避,我只能说作者的童年生活体验对普通阿富汗人来说是一座永远无法企及的“空中花园”,那这个故事又有什么意义?
电影把父亲塑造成一个正直勇敢富有爱心的人,花钱造孤儿院,敢于在武装的侵略者面前保护自己的同胞。
然而也借他的口,攻击劝人们戒酒的毛拉,是群自己都不懂经典里说了什么,而只会拨动念珠的人。
作者这种把勇敢富有爱心和虔诚信仰者巧妙对立起来的设计,不禁让我想知道,在书写这个感人的故事背后,作者究竟想告诉读者些什么呢。
众所周知,塔利班政权的执政并不成功。
一群年轻的宗教学生,确实太小看执政的复杂性。
他们简单的把自己所遵守的宗教戒律推行到全体人民头上,以简单的甚至粗暴的方式处理世俗与信仰的关系。
但他们并不像电影中描写的那样是群没人性的怪物。
任何人都有自己家庭,好友和童年,作者在描写自己的童年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被他推到对立面上的“神学士”武装人员的童年。
他们不过是一群认定通过严格执行宗教戒律可以恢复国家统一和尊严的年轻人,作者不必把所有的丑恶事物都堆砌到他们身上,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电影中把小时候欺负阿米尔和哈桑的阿瑟夫写成了今天塔利班的小头目,并最终遭到了被射瞎一只眼睛的惩罚。
我奇怪作者在救赎自己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救赎别人?
当年,阿瑟夫不过是个不懂事的少年,他欺负阿米尔和哈桑,不过是孩子间常有的事情。
为什么他就要最后变成一个娈童的变态神学士?
事实上,正是塔利班执政时期,净化了阿富汗的社会环境。
塔利班按照伊斯兰法律公开处死娈童和鸡奸者,使这一在中亚地区自古以来盛行的丑恶现象大为遏止。
塔利班禁止栽种毒品,使全世界毒品交易一时吃紧,只到被美国推翻,阿富汗再度成为世界上最大毒品原料基地。
塔利班确实禁止人民放风筝,但那不是因为放风筝本身有什么错,而是一些人利用斗风筝来进行赌博,导致很多家庭家破人亡。
作者为什么不交代这些背景?
哈扎拉人被认为是古代进入阿富汗的蒙古军队后裔,长相有明显的东亚或者说中国特征,但他们皈依伊斯兰已经几个世纪了。
生活习俗已经和阿富汗的众多民族十分相近。
苏联人撤出后阿富汗的混乱,很大程度是军阀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战争。
而不是作者所认为的民族间的矛盾。
作者刻意突出哈扎拉人和占阿富汗大多数的普什图人间的矛盾,只是想帮西方推卸因他们的干涉而越来越复杂的阿富汗乱局的责任。
在塑造对立面的同时,作者也在刻意美化己方的错误。
父亲和仆人阿里的妻子通奸,有了哈桑,让所谓自己最好的玩伴戴绿帽子,却不需要为此负责,仍然可以以正直无谓富有爱心的形象站立在故事里。
阿米尔的妻子年少无知,和人私奔,未婚同居,却仍然可以成为一个完美的“知心爱人”。
作者想告诉观众什么?
始乱终弃者才是有人性的?
才是有爱心的?
那一个忠于自己家庭和妻子的人又该得到什么样的荣誉呢?
看完电影,才明白一种价值观的巧妙输出。
作者借怀有民族歧视观点的将军岳父之口,把写小说和编故事等同起来,似乎是想为自己正名。
但这个故事编织未免太“精彩”了——共产主义苏联的入侵结束作者美好的童年,奉行穆斯林固有信仰的神学士们造成了今天的苦难。
只有在美国,有所有一切美好的——读懂阿米尔的温柔妻子,体面有尊严的生活,和在海滩放风筝的自由。
作者暗中告诉了我们福山的观点,美国的制度,是人类最后的,也是最完美的制度。
在友谊、亲情和人性救赎的脉脉温情下,西方文明已然在文明的顶峰上巍巍站立,俯视其他“野蛮文明”,好不壮观。
不知道该说是小说太成功,还是电影仍旧拍不出读者心中想要的情感,总觉得缺点什么,但电影前半段确实是精彩的,后半段有点粗糙烂制了。
我肯定前半部分,故事很动人,但是拍得并不怎么样,结构设计得不是很完美,既看不出导演风格,也没有特别出色的镜头。
可能是期望值太高,觉得可以拍得更好。
我觉得动人,无非是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不如书
看过原著之后再看改编电影,通常都是杯具。导演能做到这样已属不易了。
For you,a thousand times over。为你,千千万万遍。文字/电影让电影/文字的力量更强大。
故事从风筝开始,以风筝结束。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我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情。童年时美好的,故乡是美好的,亲情是美好的,爱情是美好的。它默默的讲述着,我静静的听。在一个闲适的下午看这么一部电影,再适合不过了。怎么能不给满分呢。I have to tel you a story....
故事很好,电影一般。让我动情落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的情,电影在此表现的却欠缺火候,不够深刻。小哈桑被侵犯流血还拿着风筝回来的一幕,让我心如刀绞。
为你,一千一万次。完全不能忍受这种下贱的台词。
为了无辜的餐巾纸和叫哈桑的小孩,多加了一颗星,前面部分还是不错
追风筝的人是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人 是追求责任与苦难的人 他们自私自我 忍受烦恼 渴望着金钱与赞美又无怨无悔 卑微至极 畅想着美好的一切 这无关好坏 身份地位 生老病死 本都充满无限的可能最后 世界和平 永远的愿望
为你,千千万万遍!PS. 没有原著好看~
畅销阿富汗伤痕文学改编的好莱坞电影🎬 才知道移民美国原作者胡赛尼自己都承认有虚构情节 还有取景地在新疆
非常心疼哈桑 也因此非常厌恶主角。主角和哈桑的关系被非常精准地浓缩在了扔石榴的一幕:一个穿着高质男鳄鱼polo衫的因背叛了朋友而愧疚却又以再次背叛的方式来逃避自责的普族富家少爷 vs 穿着传统服饰眼神坚定 宁愿接受栽赃也拒绝背叛朋友的巴族少年;一个个砸在灰罩袍上的石榴印子在讲述的已经是阿富汗的整个近现代史 赴美的男主是必然要走的 就好像苏联人必然被打败 塔利班式的抵抗必然会出现 在这里真正没变的只有哈桑和留在阿富汗的普通人。电影在努力营造世界的比对时依然未能摆脱男主的懦弱 这种懦弱既是对朋友的也是对自己和国家的 虽然中间孤儿院长的驳斥呈现为作者的自我批评 但更显示出这种懦弱的深入骨髓 赎罪行为无异于当年的石榴 最终依然是自私的。风筝的意象很美但被完全由特效处理同人物分割 其飞行视角极其离谱
没看过原著,单说电影的话体验只能是一般,虽然电影的配乐和一些细节如风筝、石榴、女人等等的安排都挺喜欢,但还是并没有期待的那般感动。不过看得出来原著文字的话那种庞大的描绘会有更多人物和事件上循序渐进及深度体验。
我始终很疑惑的是为啥影片里的阿富汗女人们不用戴头巾呢。。
关于怯懦与疏忽,关于宗教与种族……每个人都有罪——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我愿永远为你做那个追风筝的人。
不知道导演是干嘛的,就好像一本书没有抓到重点一样,完全没有抓到其精髓,大小演员表演的很差,没有领会其精神,完全一部流水账,没有情感的一部流水账。。。
赶,赶,赶,除了赶还是赶,没完没了的赶。马克.福斯特不想漏过小说中的任何部分,但是面面俱到的后果就是严重的缩水,遗漏的东西反而更多。除了结尾处马克.福斯特标志性的温情收场外,没有什么超越小说的东西。本来小说就不是我特别中意的类型,这种中规中矩的改编就更不讨喜了。
可以一窥异国风采的。其实他的父亲是坦荡、勇敢、善良的老父亲。20111105
看剧名觉得是一部温情又略带诗意的作品,怎料是一部剧情生硬的狗血剧,生编硬造的痕迹十分明。在此试着还原该故事构思的过程:写一个两个人和解的故事吧,两人要有明显的区别点,那就一个懦弱一个勇敢,身份属性要有强烈对比,那就一主一仆。如何和解?长大后回到故土去和解(有时间和空间的尺度好营造逼格),和解什么?主对仆人的愧疚吧,比如主人看见仆人因为自己而受到侮辱,由于懦弱装作没看见,并因愧疚而想办法赶走仆人。需要和解的点埋下了,那么如何离开呢?(因为后面要回来到故土),那就因为战争,于是选一个发生战争的阿富汗(美国电影嘛,顺便黑一波苏联)。如何和解呢?远方来信,告诉他那个仆人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狗血剧情😓),弟已死留下孩子需要他去救回美国。懦弱的主冒着生命危险去将侄子带回完成自我内心救赎,并完成和解。
没看影评之前有很多都不懂 拍得不好 不过演哈三那个小孩不错
看完觉得很普通,查看评论后发觉是剧本改编得不很成功;演员的表演也没有可圈点的地方,本片也看不出来马克·福斯特的风格来。总之是淡而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