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never knew how many New Yorkers died that way before the city was finally delivered. My father told me we were all born in blood and tribulation, and so then too was our great city. For those of us who lived and died in them furious days, it was like everything that we knew was widely swept away. And no matter what they did to build the city up again, for the rest of time, it will be like no one even knew we were ever here.大历史下的小历史。
故事发端于纽约five points的贫民窟,前四分之三都是两个人及其代表的信仰之间的冲突,直到后四分之一,故事悄无声息地提示战争的大背景。
当两主角还在为彼此帮派决战做准备时,这个混乱的熔炉终于发酵出了他矛盾的巅峰,征兵令只是催化剂,在那样贫富悬殊种族林立的动荡年代,社会要想发生质的转变,暴力流血的冲突根本不可避免。
两主角的决战场被炮轰代替,贫民手里的冷兵器和尖枪厉炮鲜明对比,明示社会的趋势无可扭转。
本地帮帮主低下头发现自己被一个铁器重伤,笑着说I died as an American.幸好不是一颗子弹。
故事的最终所有好的坏的贫民们都死了,凄惨的配乐 悲情的场景 加上男主的一番旁白,道尽了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动荡岁月里生了又死了的人如一缕青烟,刮过不留痕。
这是多么宿命的普世之道啊。
记一笔小细节,男主想向坦慕尼为爱尔兰人争取一个更高的公职,坦慕尼坦言他并不觉得爱尔兰人里有能胜任更高级别公职的人。
以及坦慕尼望着本地帮帮主的背影说他turn back to the future.以及最终毫无悬念地是富人动用武力完全碾碎了穷人们不堪一击的暴乱。
穷人似乎总是缺乏眼界,而在新的制度新的过度诞生前的熔炉阶段,一定是富人引领趋势,大概这就是温饱思政事吧。
那么小的孩子从小亲眼目睹两帮厮杀,总会种下暴力的因子。
南北对立,十九世纪纽约真是帮派林立,连警察和消防队都没统一。
刚到的移民在签美国公民文件同时也签加入联盟军的文件,可怜。
屠夫比尔杀了他父亲,阿姆斯特朗却在被观众扔菜头的演《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剧场救了他,不小心杀了暗杀比尔的人,内心十分矛盾痛苦。
珍妮也是个浪货和很多男人搞过。
瓦伦即阿姆斯特朗他爸本来打败过可以杀了比尔但却没杀最后又斗反而死在比尔手里,心不够狠。
最后两帮火拼正好碰到军队炮击暴民,一下子都被灭光了,剩下比尔受伤被瓦伦两刀刺死,纽约进入了新时代
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
个人的复仇仇恨的故事,与整个时代的焦点问题 交织在一起,最终强烈的个人仇恨复仇的故事消隐在无数个个人仇恨的故事的时代大背景中。
纽约 城市不断的变化,在历史的长河中 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无数个真实强烈的个体故事,尘归尘土归土 最终融汇在历史的长河中,若干年过去后,那些曾经的故事变成了一个一个的传说……好了不唠叨了 字数够了 说说屠夫吧其实最后屠夫并没有死,由于时代的变迁 他后来转行跨界了 进入到时尚行业做了裁缝,他放下了屠刀 拿起了剪刀,成为了知名的服装设计师。
冲着年轻小李子的颜来补的剧,先声明他在这部剧里脏兮兮的扮相可没给我带来什么美好的体验感,想看帅哥的话建议出门左转猫鼠游戏。
整部影片最大的感触就是,绝对坦荡的君子之战,只能活在掮客的记忆里。
印象很深的一幕是影片结尾处比尔在纷飞炮火冲乱的人流中找阿姆斯特丹决斗的那一幕。
他活在崇尚力量的时代,以自己的胆识和实力赢到现在,最后跪倒在丹的面前说“感谢上帝,我将死的像个真正的美国人”,然后在硝烟的见证下投入刺刀的怀抱,堪称是演绎了美国本土帮派的绝唱。
但几十年几百年过去,硝烟也在徐徐升起的城市的见证下归于泥土,不见踪迹。
然后我们终于明白,原来时间才是那个笑到最后的投机者啊,原来在时间面前真理也是善变的。
怎样才算是真正的美国人呢,这可只有明天的美国人才能回答啊。
再有就是丹和珍妮的感情副线也是一大亮点,爱情从来都是冗长枯槁的战争题材电影的润滑剂,而漂亮的女主就是残酷黑白世界里色彩明亮的小花。
这部剧的这朵小花不是一尘不染的白莲也不是乱世佳人里铿锵傲骨的美艳玫瑰,珍妮就是一朵玩世不恭的绿茶,可以说是剧中天衣无缝的一环:乱市区里生长出的风情万种的小妖精。
但即便是她也像凡市女子一样和她无法轻易得到的,能熄灭心跳拥抱她的男孩坠入爱河。
也许互相合作利用也是一种坦诚相待,对等的谎言才能够浇铸出牢固的爱。
我还记得结尾处珍妮说“我要走了。
”丹说“明天这一切就会结束了,然后我就能和你一起走。
”她说“不,不会结束的。
这个地方要全部烧毁。
”那一刻真的有心动,我天真的以为珍妮理智的告别已经为这段crush画上了圆满的句点,但铺天盖地的战火还是困住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狼狈的死去。
我觉得这个结果也不赖。
这世界上满是政客充斥着谎言,为它们驻足就注定了失败,所以我们还要做自己的上帝啊,为了下一个出头之日冲撞的头破血流。
我们深知一切轰轰烈烈的昨日都会化为齑粉,无法撼动这个沉默独行的世界丝毫。
但想到这种种过往是所爱之人的整个世界,倒也足够。
观影纽约黑帮过程里,心情很沉重。
无论是哪个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复兴之路。
在奠定一座美丽而繁华的都市,纽约这座城在蜕变的过程里,沾满了鲜血。
另外,这部片子不又告诉我们,政府不就是这帮有钱人和贵族所创办?
哈哈放映过程中还挺同情纽约的穷人,直到最后,真觉得他们该死,看看这帮穷人都在做些什么?
我有点极端了哈....种族歧视真心可怕,还好中国没见....
I like Leonardo but even better... Daniel day LewisBritish actor 😉 Irish vs America born in early New York Yes a lot of the first settlers were English. Irish. Danish. Lots of Italians came later USA is a mix of European settlers Lewis is the American side Irish often have ginger hair.fighting for the Irish before now he's corrupt police. president Kennedy, Jimmy Carter? Theyr Irish Many Americans have Irish ancestors. He has a normal sized house even u think he doesn't spend much money in his life and actually people don't recognise him irl very often lol I remember a story of an actor on a movie set going to have lunch with his friend. And Daniel day Lewis' wife was in the movie, so he came to pick her up. The actor said he saw his friend talking to some guy. And he ignored him and only said to his friend "let's go for lunch". And later his friend tells him that was Daniel day Lewis and he felt so embarassed he totally ignored the best actor of all time 😂 He didn't know it's him. He thought he's maybe sound or camera guy discussing with his friend about a scene Means Americans born there dont want Irish immigrants coming in and changing everything. Majority of them means they get majority votes etc Yeh usa is all immigrants besides the native tribes Well the Irish were hated for a long time. Similar to Jews and black people Too many and the stick together creates hate. Imagine now ur city's just flooded with Taiwanese. And they think different and have fiffrfrbt culture to chiense. Even maybe thier own dialect or language. Now suddenly u feel ur city is full of foreigners and theyr given citizenship as soon as they arrive and now there's more of them than native people. That's how the butcher feels
2002年,对于大师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来说算是比较失意的流年。
酝酿了30年的“野心之作”,黑帮史诗片《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在奥斯卡上折戟沉沙,9项提名颗粒无收,而且票房惨淡。
《纽约黑帮》其实成片质量不差,几乎可以称得上经典。
有社会学家导演美誉的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将大历史背景拉入他的社会学电影体系中。
但无论对于美国本土影迷,还是国外影迷来讲,影片的娱乐性实在乏善可陈,过于重视历史叙事也让影片在人物和背景两端形成裂痕,不得不靠人物旁白台词一次次提及,勉强黏合,避免陷入“走神”和“分裂”的尴尬境地。
《纽约黑帮》可以看作是马丁·斯科塞斯导演作品的转型之作,为以后他更加深入社会历史性题材,且在表现形式上加入舞台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纽约黑帮》也开启了当年的奶油小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与马丁·斯科塞斯的合作大门,两人在该片之后多次联合冲击奥斯卡,越挫越勇的传奇经历亦成为一段影史佳话。
《纽约黑帮》成也“野心”,败也“野心”,历史背景丰富了故事,却冲淡了人物,甚至造成了影片上下两段的割裂。
影片一开始就是纽约当地的两大帮派械斗,爱尔兰移民美国的死兔帮与美国早期移民的本土帮。
这一场战斗决定了纽约未来近20年的发展走向。
最终以屠夫比尔杀死“死兔党”首领告终。
而“死兔党”首领正是男主角,小李子饰演的阿姆斯特朗的父亲。
在亲眼目睹父亲被比尔杀害后,仇恨的种子就此埋下。
16年后,虽然就读教会学校,但长大成人的阿姆斯特朗走出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老师给的圣经。
一心复仇的他很快回到纽约穷人区“五点街”,并且成功加入了已经成为众帮派中势力最雄厚的屠夫比尔麾下。
靠着聪慧的天资,不服输的狠劲,阿姆斯特朗很快晋升为比尔的左膀右臂,还在一次“刺杀”行动中救了比尔的命。
膝下无子的比尔差点要认阿姆斯特朗作“义子”。
两人的关系达到顶点后,阿姆斯特朗的仇恨之火也意外点燃。
在理智与情感的挣扎后,他最终选择完成弑夫之仇。
整部影片的上半部分落脚到一个较为俗套的“复仇”故事中,聚焦人与人之间的局部关系的变化,是传统的好莱坞影片惯用的叙事模式。
但有着庞大野心的马丁·斯科塞斯无时无刻不在添加“私货”,在人与人的争斗中加入历史的佐料,让国家的进程渐渐成为主流,而作为个体的人看似掌管全局,其实只能被迫随波逐流。
影片下半部分,历史的主体位置开始凸显,人物反而退到幕后。
刺杀虽然失败,但比尔看在阿姆斯特朗父亲曾饶恕过他自己的情份上也选择了宽恕。
阿姆斯特朗喘过气后,汇聚了父亲以前的手下,重新成立了死兔帮,而且在政客和本地宗教势力的帮助下有了对抗比尔的实力。
作为黑帮题材的影片,暴力无疑是渲染的重点,但由于历史背景因素,政治方面的描述显然也不可绕过。
影片下半部,选举成为重头戏,各大帮派放下武器,开始为自己的支持者拉取选票,而政客们也开始下注,为利于自己的一方开始操控选举。
《纽约黑帮》故事发生的时代里有三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发生,决定着影片人物和故事的发展。
首先是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林肯发表了宣言,让百万黑人从农奴转为合法公民。
其二是爱尔兰大饥荒。
《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到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影片中的五点街就是纽约、乃至美国移民国家雏形的横切面之一。
帮派的林立无疑就是移民潮带来后遗症之一。
在比尔等保守派看来,移民扰乱了美国社会本有的秩序,他们无权享受早期移民带来的文明。
比尔愤怒的告诉政客,“一个黑人一角钱肯做的工作,现在爱尔兰人5分钱就肯做了,而我们白人做的话,以前是应该拿2角5分的。
”
但对于急需城市化的政客看来,这些移民确实一张张实在的选票,廉价的劳动力,还有南北战争的炮灰。
这也成为当时第三个历史大事件的导火索,纽约征兵大暴动。
有钱人通过各种方法让自己的孩子避免了兵役,而移民和当地的爱尔兰人却需要花费300美元才能免于兵役。
300美元在当时可谓天价。
征兵宣布的当天,暴动开始。
而比尔与阿姆斯特朗两大帮派之间的决斗也正好发生在当天。
可双方之间声势浩大的决斗已经失去了影片一开始发生的那场决斗对于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
官方为了镇压暴动,维持法律和富人的财产安全,动用了炮火和部队进行血腥镇压。
比尔与阿姆斯特朗的争斗还未开始就宣告结束。
就此,两人才明白,历史的洪流已经不由他们而左右。
一切都在鲜血和苦难中诞生。
伟大的城市也是如此。
《纽约黑帮》的海报中曾出现过这样一句话:America was born in the streets。
马丁·斯科塞斯曾说,影片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而马丁·斯科塞斯希望用这部影片描述当时这群地下鲜活人物们的生活状态,这群被权力诱骗和利用过的平凡人。
影片最后几组画面非常精准且浪漫化的表现了以上主题。
活下来的阿姆斯特朗埋葬了死去的朋友和仇人。
那片墓地的对面是从乡村到港口,再发展为城市,金融中心的纽约。
虽然作为城市的背景不断变得繁华,但眼前的墓地却丝毫不变,除了更加苍凉和落魄。
所以,城市和国家的建立依旧绕不开这群被定义为黑帮的暴徒们的影子。
说美国是建立在暴力和帮派之上,其实也一点不夸张。
影片对于当时社会环境的表象刻画到极至,提供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历史细节,它基本上是一部作者性导演作品,成败都应由马丁·斯科塞斯自行承担。
在观众心目中,这是一部砸锅的作品,但它绝不是一部烂片,它无处不散发着大师的气息。
它比以往斯科西斯的名作等多了一种歌剧式的升华。
但不幸的是,这是一部很长又稍闷的歌剧,是一个以暴力为主要场面、复仇为主要情节、大明星为主要卖点,可仍无法让人完全进入戏剧情景的乏味故事。
如何实现野心,同时把故事讲得更为“好看”,在这部影片之后,马丁·斯科塞斯在《飞行家》、《雨果》、《无间道风云》、《华尔街之狼》中完成了涅槃。
所以,《纽约黑帮》对于影迷和马丁·斯科塞斯来说,依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它依然是可以轻松碾压大多数作品的经典之一。
马丁·西科塞斯谈他的<纽约黑帮> “但愿我也能像别人一样,轻松地说:‘我才不在乎什么奥斯卡呢!
’但我从小就在电视上看每一届奥斯卡的颁奖典礼,它伴随我长大,这玩意儿对我确实有难以言喻的魔力。
” “我真是怕得不到它(指奥斯卡奖)。
” “如果谁说西科塞斯的《纽约黑帮》进行得一帆风顺,那显然不是真的。
” “可能是我已经老了,对太多事情已经开始无动于衷,这太可怕了。
” “这部电影(指《纽约黑帮》)不探讨暴力,探讨的是一些别的问题,包括什么是美国?
移民算不算美国人?
以及作为美国人如何去接受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
我不想用电影来证明、建议,但本片恰巧属于这个范畴,因为在这个阶段美国人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 “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
这个海港是移民来到美国的第一站。
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
他们必须找个工作,但是他们并不受老移民的欢迎,有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
” “我喜欢弗洛伊德,这场戏直接来自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奴仆日记》,他说我想吻你的足,于是她立刻将腿收回。
(谈《纽约黑帮》的某场戏)” “有时我真害怕将电影院变成了教堂,将我的影片变成一场布道。
” “也许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个社会似乎永不停歇地重复着工业革命的时代。
我们都感到一些迷失,甚至会忘记自己是谁。
现在我已经快和这个世界失去联系,好像自己注定将与之割裂似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将一直在拍摄的电影都是关于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
” “电影虽然是关于纽约,但只是用了城市的名义,其实这是部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 “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要是比尔(丹尼尔·戴·刘易斯 饰)和阿姆斯特丹(来奥纳多·迪卡普里奥 饰)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是他父亲的角色。
从情感的角度来讲,坏人应该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
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
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暗示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
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重点尾声。
” “剪接,然后是拍摄。
因为总会遇到很多问题,都是导演过程中自然出现的。
这如同做一个巨型雕像,你总是磨掉一些,再磨掉一些。
”(西科塞斯谈自己最喜欢的电影身份) “基本上我是在拍一部美国史诗片(谈《纽约黑帮》的主题)” “我想《纽约黑帮》就是部西部片,不知是否贴切,我认为是部西部片,可以叫“东部西部片”(Eastern Western),某种程度讲是西部片加上黑帮电影。
” “我一直只喜欢拍我感兴趣的电影,从来不去追求生命的争议,因为我根本不想找任何麻烦。
我的目的只是观众们喜欢我的电影,希望人们能够去看它、思考它。
再有的就是要挣一点儿钱,好让我拍下一部片子,没别的了。
” “几年前,我突然发觉所拍的电影中,历史题材更容易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 “需要正邪对比,爱情故事这些票房热点,我希望结果对我个人是有意义的。
钱越多负的责任越多。
这点是上世纪70年代拍片不同的地方。
” “在以往我会说我不留意当代电影,现在我不会这么说。
近年来我看了很多当代电影,很多意大利电影,还有年轻的美国导演维斯·安德森(Wes Anderson)的电影,这些我都比较喜欢,还有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失忆》(Memento),保罗·托玛斯·岸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
我并不想把所有我喜欢的人的名字都列出来,我只是看他们的电影,并从中学习如何用视觉叙事,另一方面,我不可能拍出他们那样的作品,我是过去的人了。
”
1、典型的马丁电影,扎实快节奏信息量剧本,豪华阵容,社会历史画卷,极为考究的场面调度,永远在移动的摄影机...马丁是这个星球上输出质量最稳定的导演。
2、马丁是唯一能2个半小时以上长时间吸引住观众注意力的导演,一个是节奏快,属于拍摄了大量素材的浓缩电影,另一个是镜头始终在运动。
3、马丁叙事是比较跳跃性的、以历史为背景的、无逻辑关联的、有缺失感的。
比如主角好像一夜之间就发展壮大、社团得到支持了。
结果就是你只能走马观花,沉浸不到故事里。
但是质量太高了,反而有种破碎凌乱的美感。
4、主线故事和政治历史事件的交叉剪辑一再出现。
主线:黑帮血拼。
内线:人民与政府之争。
“父亲告诉我,我们都生于血和磨难,原来,我们伟大的城市也一样。
”历史厚重感和内涵。
一幅画卷在你面前徐徐展开,你永远被马丁带着走,而不是急着催着赶着导演走。
至暗时刻环节太不现实,像《姜戈》一样没有斩草除根反而放走了就挺离谱。
当前面已经足够刺激,你已经无法想象第三幕有多么疯狂。
丹尼尔戴刘易斯不论是造型还是人物性格跟《血色将至》里一模一样,简直是从片场直接过来了。
美国历史剧,导演记录了一段美国纽约的涅槃史。
或许不是涅槃,而是一段古老传统的丧歌。
人们心中最重要的,为之奋斗一生的价值观,在时代洪流前,渺若草种。
当新的时代到来,旧的秩序必被打破。
旧制序有落后,但不可否认他也充满一个个故事。
即使2位男主角这样的风云人物,在时间面前也是荒冢残草。
人们为之奋斗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明知生命的短暂和历史的无力,人们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两位男主角奉献了精彩的表演,小李子每个表情都是戏,有时候我们觉得英雄是这样练成的,可是时代想打破英雄,速度比造就英雄快很多。
这部电影绝对是史诗级的,为什么得分才7.2 。。。
太慢~一点都不黑帮
野心太大,历史背景的穿插丰富了该片黑帮类型形式下社会政治内涵的传递,但却损害了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过不得不说有几场戏是动人心魄的,比如中国剧院里的刺杀与表演,但整体却没能完成马丁给予的厚望。
布鲁克林大桥下变幻的风云,伴随U2那首The Hands that Built America.....一切都被历史的车轮压过,个人的鲜活渺小与壮大起伏的历史形成强烈对比,使我们哽咽难言。老马在最后的最后,留下了纽约街头今天车水马龙的声音。America Was Born In
老马的都是史诗经典的不能在经典但没人理解 痛心无时无刻的苏格兰风笛
「架构大的吓人」,登入个人前十。1、再也不敢看刘易斯的片子了,他让你力竭神衰、油尽灯枯地去历史里探幽还心甘情愿;2、howard配乐扣人心弦(风笛?)3、种族歧视、南北战争、雇佣兵、阶级、贿选拉票、宗教、,支线最终汇聚成为主线的大变局4、男神没有认出来,罪过罪过。一句话,俯首向马丁
美国的历史,那些被征兵的年轻人,那些棺木,那些窗口的烛火,奴隶制度,征兵制度,歧视,反抗,为自己的权利抗争,民主, 从来没有停止过,抗争!无关于大义,为了生存,为了仇恨……渺小,却持续着,湮没于历史的大潮间,却无止息光影流转中,城市慢慢变化形成 而往昔的痕迹则湮没于时光之中 渐行渐远……
本来可以是部好片子的。。。没拍好。。
DanielDayLewis
好好看噢……这就是一部庞大的史诗大片……心水的莱奥纳多帅毙了!
不好也不坏,剩下的只有事实……
情节俗套,有点冗长,其实可以控制在两个半小时之内的,片尾曲的前奏不错!
总是很难理解黑帮文化
从头到尾一直很矛盾似好非好,到底是讲黑帮复仇PK呢还是讲当时这个杂种国家的社会矛盾呢?导演野心超出了自己的掌控,以至于片子失衡了
天呐我十一年前标记了看过可是一丁点印象也没有 总之现在看来这片子太流水账了镜头零零散散的好像太多东西要急着交代导致一段话都说不完 看得难受估计演起来更难受吧
2010.11.27 木有看懂……又睡着了……
硬件一流 可惜情节杂乱突兀 老马失败之作
两个小时四十九分钟,你都讲了些神马阿!
我历史这么差,只能看出来BILL为了他的乌托邦战斗到死。
想看这杯具的奥斯卡十项提名零项得奖的片子好多年。一开场,看马靴和腿,我一眼就认定那是Daniel,等镜头移动到脸,我茫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