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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荒野

Wild,那时候,我只剩下勇敢(台),狂野行(港),走出荒野

主演:瑞茜·威瑟斯彭,盖比·霍夫曼,劳拉·邓恩,查尔斯·贝克,凯文·兰金,米希尔·赫伊斯曼,W·厄尔·布朗,托马斯·萨多斯基,尼克·埃维斯曼,J·D·埃弗摩尔,Ted Roo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4

《涉足荒野》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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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荒野》长篇影评

 1 )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女文青寻找“旅行的意义”这种故事最俗了;抽烟吸毒乱性交的婊子旅行后变身白莲花的故事更俗。

不好意思《涉足荒野》讲的就是这样俗的故事。

俗,是约炮,性器官打完招呼就拜拜;雅,是爱情,从身体到灵魂,从灵魂到身体。

《涉足荒野》是雅的,就像2014年的热门电影《少年时代》其实这是一部“少女时代”,12年的记录变成一场徒步旅行,讨论的还是同一件事“是生活抓住了你,还你抓住了生活。

”你终于承认世界没有错,世界永远不会错,只是你用错误的态度要求这个世界,世界不回应你,你就一哭二闹三嬉皮。

影片的后段,瑞茜·威瑟斯彭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幻想母亲劳拉·邓恩在森林里,躲在树的后面,朝她笑,其实是她自己在笑。

她终于笑出来了。

女儿的作是因为母亲的作。

母亲是一个作女,离异单身,带着三个孩子,一把年纪了女儿穿黑她要穿红,跑去读书而且是和女儿同一个学校,不做饭跟人聊现代文学,整天在家里跳跳唱唱的。

所以女儿也作,背着老公跟人乱搞,纹身、吸毒、滥交。

反正都是现代女性了,谁活着都不是为了贞节牌坊。

但女儿和母亲有最本质的区别,母亲发自内心是快乐的,女儿却是痛苦的。

母亲在有限的生命力一直努力突破自己,哪怕夕阳了,拼命也要红一把。

女儿拥有母亲没有的一切:学历、青春、丈夫,但女儿反而没有内心的安定,对于获得的不满足反复刺痛她,她用糟蹋自己来寻获存在感。

然后丈夫和她离婚,母亲死了。

她把带上的行李、情绪都背在背包里,沉得走不动路,然后踏上陌生的山脊。

之后的一切,就是一场不是改变人生而是改变人生观的旅程。

——“你在旅途里会觉得孤独吗?

”——“我在真实生活中甚至更加孤独。

”这原本是一场“身体受苦,灵魂升华”的旅程,但电影仍然将重点的放在了女主角如何在旅程中自我感悟自我救赎,从新理解生活。

她发现自己背负的太多,要求太多,要理解这一切并不简单。

从包里揣着一串安全套,到只留一个放在衬衣口袋,这样的改变好像这个女人终于可以掌握自己了,寂寞与不安她可以自我排遣。

下雨的时候她去抚摸那匹白马,她似乎明白了母亲的精彩。

“我远比你年轻的时候世故。

”“当然,这就是我的打算。

”“什么打算?

”“生活中难免有很多伤害,我一直希望你能比我更懂得人情世故。

”“但我还是遍体鳞伤。

”生活没有捷径,所有的明白都是伤痛后的结痂,年少彷徨是必经阶段,毕竟每个人在路上,都是一个人。

原谅母亲,原谅自己,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这些都是爱的代价。

 2 ) 是啊本宫也在林子里拉过屎

当全球最畅销游记作家比尔布莱森带着傲气,眯起双眼,远眺地平线,漫不经心的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的时候,美国女作家谢莉尔·斯瑞德笑了。

大胖子比尔引以为傲的美国东部阿巴拉契山间道,全长3500公里,他与同伴走了约1400公里,而谢莉尔妹子是美国西部太平洋山脊道,全长4000公里,她独自一人走了约1800公里。

2012年,谢莉尔据此出了书,后被改编成电影,WILD,中文名走出荒野。

光看片名,难免会令我想起几年前的荒野生存,估计最终在阿拉斯加或其他任何荒野中孤独死亡这种结局应该不会有,否则就没有了传记。

实际上,这两部电影风格迥异,妹子主角的这部更给人温暖,但不是鸡汤。

鸡汤不会怒吼,不会说脏话,没有白粉,没有滥交,这些毛病妹子全中,但结局偏偏正能量。

对于那些充满抱怨的,对现实生活不满的,挑剔伴侣的,忽视亲情的,出门必开车的,挑食的,认床的,不照镜子不出门的,每天洗头洗澡的朋友,值得一看,来一碗味道独特的野鸡汤,也许生活更美好。

导演让马克·瓦雷,另一部我喜欢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也是他的作品,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这妹子的动作表情和自言自语撑起了整部电影,令我惊叹。

初看她并不美,可越看越喜欢,结束前几乎爱上她,以前没看过她作品,可现在我正在下载,千万不要让我失望,是啊妹子你也在林子里拉过屎呢。

 3 ) 算是惊喜,不错

本来2014 Top-15 拍完想要休息一下,但是 Wild 看掉之后还是忍不住写一篇。

Reese Witherspoon 的制片公司当年赢下Gone Girl的版权后,她就想要演Amy,不料争取到的导演David Fincher 不想要让她演,于是她就退出了。

接着她制作了另外一部由畅销书改编的电影,也演了主角,这就是Wild. Wild 改编自 Cheryl Strayed 的书 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 ,讲的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

影片中Cheryl由Reese Witherspoon 扮演,她深爱的母亲病亡,自己陷入毒品和滥交的漩涡里不能自拔,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老公,失去了生活,在堕胎之际看到一本关于太平洋山脊远足的书,于是在没有精心准备之下就背上行囊,决定一个人踏上始于墨西哥止于加拿大的长途跋涉,企图……她一开始要企图干嘛,我也不知道,但跋涉结束之后,Cheryl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她也在四年后重新找到了自己。

我既看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没有书好,也听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比书好多了,于是我特别庆幸还没读这本书,因为我记得我在电影院里看的时候特别欣赏电影的拍摄和叙事方式,喜欢演员的表演,感觉人物的情绪特别容易接近,也钟意电影对音乐的运用。

我知道我作为冰与火读者看《权力的游戏》第四季的经历颇坎坷。

倘若我看过Wild原著,还不知道我能不能毫不分心的好好看电影呢。

电影需要克服的最大困难是它自己的主线故事,主线是一个女人一个人走路,俩小时,怎么能拍得有意思?

最明显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就是把优美的风景放进电影里,这一点电影做到了,Cinematography确实不错。

但只靠风景就成了屏保了,还得靠叙事和其他的技巧。

整体上,这部电影虽然扛着很沉的感情包袱,但是幽默的地方有不少,很多幽默都是主角的主观的恐惧联系起来的。

说白了吧,作者当初没怎么准备好就决定出行,绝对是个傻逼。

事实也证明,带错了燃料,带错了鞋,多带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包括12个避孕套,还现学搭帐篷,她当初真的很傻逼。

但是电影中主角从来不自怜,fuck fuck骂几句以后还是解决问题,同时不忘记自己挖苦自己几句,这样的效果使得我并没有对主角产生反感,反而觉得故事不无聊了。

这部电影没有专门的原声音乐,所以感觉蛮自然的。

它引入音乐的方式,是收音机,是主角自己的哼唱,是遇见的人唱的歌曲,是某些画面带去的回忆里的歌曲,用音乐带入闪回是蛮巧的。

于是就提到了我最欣赏的一方面,就是闪回的处理。

我跟客户打交道时经常需要让他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对于“记忆”是一个断片一个断片的这种形式我是深有体会的。

电影非常逼真的捕捉到了“记忆”的真样貌,主角的记忆有时是不同事件的画面拼起来匆匆闪过的,有时是重复的画面,有时是一段对话;有的回忆是被音乐或者语言激发的,有的是梦境,有的是触景;有的是有声音的,有的是没有声音的;而且还不是按时间顺序来的,我们平时回想东西的时候正是这样的。

一开始我觉得这样子叙事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但越看越觉得这样好。

如果一开始就从嗑药滥睡演起,观众对于主角的亲近程度就远低于现在这个效果了,观众的注意力也不会保持集中。

主角从头到尾确实没有碰到过特别惊险的遭遇,但是也算艰苦,而几次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碰到一个陌生男人,Cheryl都要首先提防这人是不是会强奸她,这是一个从女性角度出发的蛮新鲜也蛮真实的表现,我作为男人反正觉得,“哦,我从来都不需要有这种想法…”至于电影的主题,则是侧重表现Cheryl对于妈妈的爱。

此处可以恰当的提一下表演了。

Reese Witherspoon跟Laura Dern就差9岁,我觉得她们演的母女竟然演得很真。

Reese会被提名的。

她是真的背着那个很重的包袱,真的走在那些漂亮但是荒凉的旷野里,人物发展比较明显,表演很真,感情充沛。

我刚才也说了她一开始是个傻逼,但是逐渐的我们看到了她的变化,她可能更纤瘦了,但是她的灵魂更硬朗了,她的一举一动更加笃定了,而她的气场也明显强了。

我尤其喜欢Laura Dern的表演。

说实在的有时候我觉得她挺可怕的,尤其是在她在Recount里演了Kate Harris之后。

此片中,Laura Dern演的妈妈特别有爱。

这个人物的去世能让女儿放弃自己的人生而跌到谷底,观众必须看到她有多重要才能接受,否则大家就只会对主角的自暴自弃产生反感。

Laura Dern将妈妈的阳光,坚强,和深深的爱都表现得特别满。

希望Laura Dern 继去年父亲被提名以后今年接力被提名,再带老爷子逛一遭颁奖礼,并不是出风头有多好,只是可惜去年Bruce Dern (Nebraska) 没拿奥斯卡,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有机会拿,期待Quentin Tarantino的Hateful 8. (我脑子里这么多东西跳来跳去的你们烦不烦啊?

)饰演Cheryl的前夫Paul的Thomas Sadoski,这个演员是整个The Newsroom里面我个人认为对于Sorkin的台词最有把握的人,他在那个戏里面把我一开始觉得自己肯定会不喜欢的一个角色演成了我唯一喜欢的俩角色之一。

在这部电影里,Sadoski的表演也很强大。

他的愤怒,他的无奈,他对Cheryl的爱,都特别能体会。

观众都看得到,这个老公一点错都没有,而Cheryl和Paul两个人之间的爱还是特别特别的深,Paul这个老公是个好老公。

但两个人却依旧要分手,就是因为老公再好Cheryl自己也体会不到快乐,这纯粹是Cheryl自己对自己人生的选择,也是对Paul的负责。

“人家对你多好啊!

” 或者 “一块儿过不挺好的嘛” 这种评论是人们非常习惯说的话,但却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在将恋爱和婚姻理想化、万能化、里程碑化的同时下意识的忽视了个体,女性是可以也是有权利为自己的人生做不同的选择的。

Cheryl能迈出那艰难的第一步,即使是完全漫无目的的迈出,也算是她找回自己的路程中勇敢的第一步。

(感觉又略主观)另外一个小细节,片中幼年的Cheryl到药店买药水帮母亲疗伤,并且跟母亲一起玩耍跳舞。

这个幼年的Cheryl的扮演者是真实的Cheryl的女儿,而这个小女孩就以此方式跟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外婆" 进行了互动,我觉得这个小细节特伟大。

如果Reese再次被提名,导演 Jean-Marc Vallee 是连续第二年帮助演员提名奥斯卡了(Dallas Buyers Club),今后排队来找他的大牌会增多吧。

有趣的是Reese和去年得奥斯卡的Matthew在Mud里面是演情侣的,而Mud算是一部真正让大家觉得McConaissance到来的一部电影。

虽然Witherspoon的职业生涯还算鲜活,但是也祝愿她今后能演更多有意思点的角色,我一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演员。

有的人觉得看着看着就觉得该结束了吧,我又要反对了,演完的时候我特别不过瘾,觉得结束得太早了,想要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电影想要传播的情感都出来了,我都特别受用。

 4 ) 4我认为戒的方式很简单,我们不用担心戒掉它之后会有什么痛苦,因为这个东西它本身就不应该存在!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并不是说我把我身上的一块胳膊砍掉了,会对我的生命造成影响。我只是砍掉了不应该出现的瘤子

我认为千玺一代往后所有的那些孩子们,其实是一个非常悲惨的,为什么因为我们作为90后我们都知道手机这个东西它是不好的东西,是吧,因为手机也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东西,它影响我们不能够正常的享受我们现实的生活,他已经让我们戒不掉了,为什么我们要说戒不掉呢,因为这个东西它本身是没有的,我们我们生活我们曾经生活在没有手机的时代,没有这么发达的手机的时代过,我们知道那种没有手机,我们其实很快乐每天看,小时候我们每天看动画片出去玩耍,然后也非常的快乐,不像现在这样非常的累,非常的累所以我们现在在说戒掉手机瘾因为这个东西真的是我们上瘾之后得到的产品,本身是没有后来有了的东西上瘾了可是05年的往后的孩子们,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他们一出生就有这个东西,他们从来没有体会过没有手机是什么样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手机根本不是上瘾,而是生命的一部分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他们会想怎么可能没有手机呢?

没有手机那还能活着吗?

我们也能体现过现在,没有手机,很难生存,很难很不方便,而他们呢对于他们都不是不能不方不是说不方便,而是说无法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原来手机可以干掉的,就像我们出生,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这条胳膊其实是不应该长出来的,但是后来有人给你,是一开始你一出生他给你安上的,你说这可不可怕,我们不可能意识到这个东西它有问题啊,因为从我们的记忆中它就存在所以说我认为那些孩子是很很悲惨的,他们的能力越来越弱了!!!

OK,现在重点回到我们身上,我们就没有一出生就伴随着不好的东西吗有思维一些弱者的思维,我们一出生就是有的所以我现在觉得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有一些不好的想法,不好的思维,不好的东西,比如说手机,我们应该去戒掉它,介要的理由就是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坏处,但是他确确实实就是幻术,只要干掉他,那一定是好的,我们之所以害怕是不是恐惧,就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了,但其实只有我们但凡了解了解这些东西,它本身就是一个错的东西,我们只是把一个本身是错的东西,当成一个对的东西来对待了,这并不是我们的错,而是因为我们习惯了,我们没有感受过那种正确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我们误以为把这些错的东西当成了对的东西,其实我们应该去戒掉它!!!

而我们借的方式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不是他怎么都行,反正他是错的无所谓他他干掉,只要能干掉他怎么干都行就好像今天我不玩手机了,因为我觉得没有他我很快乐的生活,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只要我不玩怎么都行,怎么都能快乐了,只要我不困难我怎么都能快乐,这就很好,这就是我们尽量的方式,就是我们不再担心没有这个东西我们会很痛苦,因为这个东西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我能够戒掉手机,我能够戒掉熬夜,我能够戒掉胡思乱想,我能够正常的生活,我能够戒掉错误的思维,我能够一直去看书,戒掉各种各样的怀疑我之所以能够做到,是因为我我我认知到他这些东西不是说我的缺点,他都谈不上是我的缺点,因为他根本就不属于我,他只是别人插在我身上的一根刺。

而并不是说我这个地方做的不好,但毕竟是属于我的,我虽然做的不好,但最起码是有一部分我是做了的,虽然我打的不是满分,但是我最起码及格,我是60分不是这样。

他不是60分。

他本就不属于我。

他不是帮助我,只不过是帮助我的程度,有一点瑕疵,有一点错误,他不是让我从060分,而这个60分虽然不及格,但至少也是他帮我的,不是这样的而是我本身能打100分来着,结果他给我扣了40分。

这根刺一扎到我身上,他就给你扣了40分手机,一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你生活的体验就扣了40%的幸福感

我的牛逼之处就在于只要我意识到他不是我的缺点,而是我身上的一根刺,我无论如何都可以干掉他,不是我的我一点都不担心你,要是我的一个剁掉我的一根手指头,我还担心疼呢,但是把它拔出去我只会更高兴,我只会更加舒服,我有什么做不到的只要能够做到,我怎么都高兴,怎么不管怎么拔出去都行这就是我的牛逼之处,因为我能意识到他对我就是害处缺点你都会联系到你身上,这是属于你的,但其实并不是!!!!!

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这是我的理解。

就是手机啊,错误的思维方式啊,这些你的各种陋习的缺点,还是本身是不属于你的东西。

我们曾经理解他为我们的缺点,就好像我们的手指头有问题是歪的,是断的或者是并指是或者是断指或者是多指,但它至少是属于我们的,只不过他出了一点问题。

所以我们舍不得把它扔掉。

但其实是这么回事儿,他本身就不属于我们,他是我们身上最恶心的东西。

所以我特别想让这个恶心的东西离开我,就好像我身上长了一块寄生虫就像金鱼身上的那个藤壶一样,就像钻在人皮肤里的那个皮筋,非常恶心的那个东西,就像头发里的虱子一样。

就那个钻在你皮肤底下的那个皮银吸你血的那个皮银。

你感受一下那个感觉。

它本身就不属于我们,只要把它干掉,我们怎么都会变好,不会有丝毫的变差,不会有丝毫的变差,我戒掉的手机瘾,戒掉的只是对他的影,我不是说能做到不用的话其实也挺好的。

就比如说我们的熬夜,那肯定是这样的,我们的错误的陋习,我们的错误思维肯定也是这样的。

只不过手机这个东西,灾难的地方就在于,他真的是有一点点好处,但他确实不属于我们,就好像我们身上长了虱子可以让一些丑陋的女人远离我们,因为哪怕是丑陋的女人也嫌弃我们也嫌弃有柿子,但同样也让那些幸福的生活,也让那些漂亮的女孩子更加远离我们了。

就你感受一下这个感觉就回归到刚才回归到刚才就是皮肤底下的这个皮炎金鱼身上的,这个疼我们去掉,我们只会快乐那为什么我们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呢?

因为这个东西它从出生就伴随着我们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它是一个问题,只不过我们一直在忍受这个痛苦,我们习惯了我们没有感受到没有,这个痛苦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快乐,所以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快乐所以从今天开始,戒掉撸管,戒掉熬夜,戒掉不卫生,戒掉放弃的思维,戒掉自我贬低的思维,自我贬低也是你身上的藤壶

 5 ) 当生活背叛了你,你会怎么做

当你得到最宝贵的爱,却一朝被夺去,似乎感觉到被生活背叛了,于是放弃自己,选择用性和毒品来放逐自我。

其实这些可能是砺世磨钝的过程,我们可能需要停下来思考,什么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给自己带来那么多那么浓的爱意的母亲因病离世,你是觉得被生活欺骗了吗?

于是你也选择毁灭掉在母亲观念当中那么好的“自己”?

何其可悲又让人怜悯扼腕!

不敢跟陌生人说话的小女孩却对初次见面的谢丽尔唱了一首歌,歌词中有一句"For you take with you all of the sunshine That has brightended our pathway a while"因为你带走的所有阳光曾照亮我们的路。

听完歌曲的谢丽尔一定被狠狠戳中了内心。

她就是因为深爱她的母亲离世,仿若被带走了世间一切美好,干脆破罐子破摔,让毒品和性来麻痹自己,整整4年!

原本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幸福的婚姻家庭都毁在自己手上。

她不知道如何会走到这一步,又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接下来的人生路该何去何从?

离婚后,她决定去徒步著名的太平洋屋脊步道,从莫哈韦沙漠出发,穿过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州,最后到华盛顿州,全程1100英里。

在这漫长又寂寞、艰辛又危险、酷热又严寒、陌生又不乏美丽的独自旅途中,她的过往和回忆以及隐藏着内心深处的伤痕,一一被看现:原来在洗手间痛哭,22岁的自己还是那个曾经被浓厚的母爱包围的小女孩啊!

原来“她”受伤了!

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伤口已经溃烂了!

她多么想念母亲,多么希望深爱自己的母亲能够抱抱自己啊!

可她永远都不能得到这个拥抱了!

长途跋涉中,当她终于明白:自己是值得被爱的!

值得被认可的!

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的!

——哪怕失去了最好的母亲,哪怕母亲再也不能给自己一个爱的“抱抱”!

她依然值得被珍视!

她也从心底开始认可母亲说的“活下去!

好好地活下去”,以前她看不上母亲那些无所畏惧的乐观和豁达,厌烦她的那些“正能量”念叨。

在独自徒步中她体悟到人生对于母亲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也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艰难。

总有一天,问题不再是问题,它会变成别的东西。

也许会变成真实痛苦又积极——像母亲那样,虽然很艰难但从不贪图享乐而麻痹自己、放逐自我。

看完《涉足荒野》,也许只有我们认真地对待生活,过好真实的每一天,才有可能品尝到生活的那么一点甜。

 6 ) 当你和自己和解,世界也跟着原谅你了

是被海报所吸引,然后断断续续看完,像是在看一个人久久地孤独地走在荒野上,如同叫醒我们自己。

人生也是一条长长的孤独的路,很多时候需要自己一个人去走去面对。

1.你并不孤独《涉足荒野》像是一部纪录片,纪录一个女孩独自踏上穿越沙漠荒野徒步的故事,她是整个徒步活动里唯一一个女孩子,毫无徒步经验的她因为生活的糟糕而选择了徒步,为求得一些内心答案,然后义无反顾的出发。

在走到一半因为鞋子的问题脚趾甲脱落,她不得不停下来残忍地把自己的脚趾甲扯掉,那一声响彻天地的惨叫也是对生活的呐喊;在途中差点遭遇图谋不轨的男子,幸运慌忙地脱逃;又在丛林里偶遇一个小男孩,与她一样丧父的小男孩在丛林里为她唱了一首歌,歌曲主要是让她记得不管走多远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不要忘了家人对她的爱,让她在转身的时候蹲下来忍不住嚎啕哭泣;在途中遇到走得很快的徒步男子告知她一些地点消息,在羡慕他走得那么快的时候,却在下一站的时候通过别人口中得知他放弃了......她来自一个家暴的家庭,母亲却一直坚持不离开家暴的父亲带着他们乐观生活着。

直到母亲因病去世,她的世界也跟着崩塌,然后她结了婚却毁坏了婚姻,开始和各种人乱搞,吸食毒品。

就这样,她在徒步途中不断地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断地思考那些糜烂的生活对于自己来说是对还是错。

所有途中的回想都是她在一步步地叩问自己的内心,她独自上路,但她告诉别人她现实的生活比走在路上还要孤独,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人在等她了。

触动我的第一个地方是在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森林里为她唱起的那首歌,澄澈的眼神对着她 ,那个小孩也正是她心里的另一个被忽略的声音,因为这样,才会那么一下子击中她。

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可能很多时候会因为生活的日复一日就这样过下去了,而在忽然的那么一个时刻醒悟过来,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和声音。

别忘了自己心中的爱,那份爱或许是走远了,但爱你的人依然存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期盼你回家,有人在思念你,你并不是孤独的。

2.生活并没有逼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女主是个在绝望生活里生活许久的人,她甚至在某个时刻忽然想不明白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烂人。

电影里用徒步里她一次次的回忆片段击中了她,同时也击中了观看电影的我。

回望过去的生活,虽然没有女主那么惨痛的经历,但也会在回想的时候想起来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想起来让自己泪流满面。

如电影说的,如果再来一次,也许自己还是会那样做。

生活里所有过后想起来的错误都是生命对你的考验,你也许在这次的考验通不过了,给到你的教训是你往后可能不会再犯了或者至少给你提了个醒。

你可以选择一直谴责自己,也可以选择享受你当下的美好。

生活从来没有逼迫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所有的导向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你有着你自己生活的选择权。

触动我的第二个地方在于女主走完了整段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她站在众神之桥上的自白。

那时候的她,已经明白她所拥有的一些生活的美好,也足够有勇气相信她这样糟糕的生活也终将会变好起来。

4年之后她嫁给了在这座桥上离她不远的那个男子,9年后她和这个男子生了一个儿子。

“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一个人面对了,就像鱼儿在水里就够了一样,那就是一切。

我的人生,跟所有生命一样,不可思议,不可挽回,也很神圣,非常紧密,非常现实,贴我非常近,多么疯狂.....让它去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想当蜗牛,如果可以,我当然愿意。

很多人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能和自己和解已经是种非常大的进步,当我们一次次叩问自己的内心,在背负那么多罪恶感和愧疚感的时候走下去,也许人生真的不会有一天快乐起来。

那么试着跟自己和解吧,当你和自己和解的时候,世界也就跟着原谅了你。

不管你过往如何糟糕,未来你都一样拥有美好的可能。

3.在徒步中汲取能量这个影片关于徒步,让我想起了在新西兰徒步的许多经历。

徒步是一项很简单的活动,穿上一双适合的鞋子然后带上工具就可以出发;然而徒步也是一项不简单的活动,中途你会想要放弃,你会跟人走散,有的时候就走着走着剩下你自己一个人了,是一种孤独而又勇敢的行动。

而徒步最大的受益,在于你徒步的过程中对风景的感受,对内心的叩问。

当你沉浸于与自然对话或与自己对话的过程中,你才能慢慢从中汲取能量,然后把这种力量反馈到你自己身上来,让你在以后的某个需要的时刻,你内心的这股力量便会跑出来帮助你。

“在我因悲伤迷失在荒野之后,我又在丛林中找回了自我”。

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偶尔迷失方向,而找回自我是引导我们往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步骤。

旅行过许多地方,在大自然感受过大自然的力量,当一个人回归自然,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中去思考,才会慢慢地找回那个遗失了的自我。

4.和自己和解你或许堕落过很久,或许悲伤了很久,或许遭遇过许多不堪,都不重要,因为在你往前的每一步里,你都离那个过去的你远了一点。

试着和过去的自己和解,世界也会跟着原谅你,给你一个新的开始的机会。

 7 ) 远足前连炉具说明书都不读的女人运气一般都会很差

--通篇吐槽,严重剧透----一星给女主演技,一星给美丽风景--“我童年残缺,生活不顺,虽然无法理解我妈身前为啥天天乐呵呵的,可是她走了,我可不得使劲作践自己么,不然简直对不起我所承受的苦难哇。

你说老公?

who cares?

全世界都与我为敌了,老娘才是人生这出悲剧的主角!

怎么痛快怎么来吧!

”“就这么过了几年,有一天我幡然醒悟了——我吸毒,偷情,滥交,但我知道我是一直是妈妈的好女儿啊!

恰巧我看见一本徒步指南,那就它吧,我要走一遭这世上最苦的路,去寻找那原始的自己。

”“我既没经验又没头脑,出发前根本不需要做准备,把一切都带上吧,后来慢慢扔掉还能象征我扔掉了旧的自我,多么励志绿茶酷!

别人让我多拿水的建议也是不需要听的,我辣么努力,一定可以法克天法克地,凭着一颗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心完成这艰难步道的,嗯。

”“我和不同陌生男人交媾啊我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前夫我有罪,所以我要徒步穿越沙漠和雪山,通过跟另一个陌生男人交媾来赎罪。

河边小棚一夜颠鸾倒凤之后,我在河滩上写下前夫的名字,就让他随着水流一去不复返吧,我要move on惹。

”“我走啊走,回忆就像我背上的超大行囊,随时压得我泪流满面。

虽然险些被野生动物伤了性命,也险些被坏男人强奸,更三番五次险些让自己死掉,可是都值了。

因为我一路也遇到了好多好人哦,他们让我搭车,给我饭吃,跟我聊天,赞我美貌,给我唱歌,这样的人在我原来的生活中根本没有呢。

”“噢,甜心,看在老天爷的份儿上,可千万不要问我走了多少天,也不要问我有没有找到自我,因为我也不太记得呢。

真见鬼。

我只记得我站在一座桥上,看着河水绵延不绝滚滚而去,我突然心中思绪万千,想到:真该死,为什么我出发前没有先读一读炉具的使用说明书呢?

 8 ) 旅行的终点是自己

女主角Cheryl在母亲去世后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她几乎彻底沉沦了,吸毒,滥交,最终婚姻破裂,又在一次意外怀孕后选择堕胎……终于有一天,Cheryl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像很多人一样,希望用一次徒步远征找回迷失的自己。

但是,和很多人不一样的是,她选择的这场旅途太艰辛了。

《涉足荒野》根据Cheryl Strayed 的畅销小说“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改编。

Cheryl所要征服的就是这条有名的Pacific Crest Trail(太平洋山脊小径)。

这条“小径”纵贯美国西部的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和华盛顿三个州,南端是美国与墨西哥的边界,北端是美国与加拿大的边界,全长4000多公里,沿途风光美不胜收,因此吸引了很多徒步爱好者。

但Cheryl毫无经验且孤身一人,埋锅造饭搭帐篷啥啥不会,毒蛇猛兽登徒子样样要防,更别提长途跋涉和恶劣环境对身体的万般摧残了。

可以说,有一万个理由让她在启程不久就产生放弃的想法。

不过,也许是她之前太痛苦、太压抑了,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反而推动着她坚实地迈出每一步。

对于其他徒步者来说,回头是温馨舒适的生活,放弃这段冒险是很划算的选择,但对于Cheryl来说,绝无回头的可能。

Cheryl在这段漫长旅途中的心理活动是本片的叙述重心,而本片在这个点上的精准发力可谓收得奇效。

这种发力是借助大量的闪回实现的。

这些闪回并非交叉剪辑或者多线叙事,它们只是Cheryl在旅行中的一个个突然闪现的回忆。

归根结底,Cheryl要征服的不是脚下的这条路,而是自己的内心。

一首熟悉的诗,一本熟悉的书,一段熟悉的音乐,一个熟悉的图案,一幕似曾相识的场景,一匹马,甚至一只应急口哨都能让Cheryl回忆起过去的某段经历。

Cheryl就是这样一边要战胜自己的痛苦回忆,一边要克服旅途的艰难险阻。

当Cheryl经历重重考验,坚持到旅途终点的时候,她才认识到,这些痛苦的回忆已经像她一路战胜的那些困难一样,都成为了过去,而她自己也像这荒野一样展现出惊人的暴发力和十足的野性。

身心的脱胎换骨让她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结束了这段旅程,也找回了迷失的自己。

Cheryl的扮演者Reese Witherspoon拿到了本届奥斯卡影后提名,表面看起来没有Julianne Moore(《依然爱丽丝》)和Rosamund Pike(《消失的爱人》)的希望大,甚至还不及在最后时刻起死回生的Marion Cotillard(《两天一夜》),但我的确很喜欢她在这部电影里的表现,无论是旅途之初的忐忑和恐惧,还是旅途末尾的释然和感悟,Witherspoon的表演都是令人信服的,很多细微的面部表情也演绎得十分到位。

闪回的运用除了展现Cheryl的内心活动,还要为观众补充背景,而这背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Cheryl的母亲。

在Cheryl断断续续的回忆中,一个内心充满阳光、总是面带笑容、竭力不让婚姻的不幸传导至下一代的慈母形象渐渐丰满起来。

Laura Dern的表演令人印象深刻。

我最初注意到这位演员是在《十月的天空》中,Dern饰演的老师像本片的母亲一样带给人阳光和温暖。

Dern也获得了本届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提名,虽然看起来是在给《少年时代》的Patricia Arquette陪跑,但我相信,Dern创造的这个母亲形象一定会在影迷心中长存。

迷失,母爱,徒步,荒野,痛苦,救赎,解脱……本片用来展现这些元素的不止是闪回,还有恰到好处的配乐,尤其是那首“El Condor Pasa (If I Could)”,演唱者是Simon & Garfunkel(没错,就是在《毕业生》中演唱“The Sound Of Silence”和“Scarborough Fair”的那对组合)。

这首老歌无论是歌词还是音乐,与本片的剧情简直搭配得天衣无缝!

路在脚下,也在心中,《涉足荒野》用影像化的方式展现了人通过旅行实现的自我救赎。

所以,旅行的终点不在彼岸,在此岸;旅行的意义不在认识世界,在认识自己。

 9 ) 用自讨苦吃的精神来证明生命的意义

背上一只和体重差不多的包,然后用3周多时间走过356公里的约翰缪尔步道(美国一条著名的徒步通道),让我们身临其境的观看一个女主角的经历,徒步现为朋友圈里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最为简单方便的运动方式,走走更健康,但是像《涉足荒野》里的走法,估计不少人要打退堂鼓,好在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弱女子也能走,一定会激发不少人。

电影当然不是仅仅去表现行走途中的挑战和风景,而是探讨人生的意义,我不得不想到另一部悲剧电影《荒野生存》,人为什么会自讨苦吃,人活着的意义,当男主人公把仅存的钱物烧掉,表明他与世隔绝(放下)的决心时,对于我们这些天天计较名利得失,显得多么不堪。

同样女主角一度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她看不清人生的路,借助于酒、毒品、性来麻醉自己,还好她选择了挑战自己,去做一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事情,人生中真需要这样的充电休整的机会,休假是一个选择,但更多人是选择休闲和舒适,人多热闹的,绝不会让自己吃苦,生活中时不时挑战一下自己,做自己或者别人很难做到的事,从而会有许多在平时得不到的感受,不是去赶时髦、追潮流,听从内心的指引,难怕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傻事。

这样的电影很多如《127小时》、《北壁》、《绝命海拔》、《一切尽失》等,多值得一看。

等女主角走完全程,身心都得到了洗礼,旅途中那些罪和苦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她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转机了,这就是她的自传。

 10 ) 穿越太平洋山脊国家风景步道【旅行攻略】

PCT的走向基本上沿着美国西部的喀斯喀特山脉(Cascade Range)和内华达山脉(Sierra Nevada)最高的山脊,北起美加边境,南至美墨边境,纵贯华盛顿、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等三州,全长2650英里(4265公里),沿途经过25个国家森林和7个国家公园,其中包括华盛顿州的瑞尼尔山(Mt. Rainier)国家公园,俄勒冈州的火山口湖(Crate Lake)国家公园和加州的红杉(Sequoia)与优胜美地(Yosemite)国家公园。

离开南加州的沙漠前往高山区, 高山区的路线有95%和著名的(John Muir Trail 约翰谬尔步道)重叠, 步道最高点是4009m的Forester Pass。

约翰缪尔步道(John Muir Trail)从优山美地峡谷(Yosemite Valley)中的半穹峰(Half Dome)山脚,延伸到海拔4400多米的惠特尼峰(Mount Whitney)山顶,通过安塞尔·亚当斯荒野,红杉国家公园,国王峡谷国家公园,全长约356公里。

由北至南而行,穿越整个步道约需3个星期。

《涉足荒野》短评

导演对户外是有什么误解吗

5分钟前
  • maomaoism
  • 很差

匠气十足

8分钟前
  • 好大一张饼
  • 还行

蛮匠气的一个片子,看得人出戏连连,诉诸的情感和立意都让人get不到、挺难共鸣。但导演放进来的每个镜头、所有的元素你都知道他又想瞄准你的哪个部分煽了。全片唯一有灵魂的角色,倒是片末那个小男孩,台词不多,但你会好奇生命中发生了什么、有什么东西在他小小身体里留下了难以承担和忘怀的伤痕。

13分钟前
  • 匡轶歌
  • 还行

电影本身诠释的很好,在荒野中,回忆和现实混杂。在无人的沙漠中放空自己,把自己的体能在极限的环境下释放。漫长的旅途修复自己的伤口,然后重新回到生活中。不过女主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就邮购齐了所有的装备,背着一个怪兽出行也够狠的。这样还能完成挑战,厉害。一路上都完善的补给和登记,这个酷。

14分钟前
  • 黄小佳
  • 较差

本人比演员好看

17分钟前
  • 6079
  • 推荐

还挺喜欢的,开头搭便车,女主坐在后座和司机对话,听到咀嚼薯片的声音,切给女主,两人都没有吃东西,才揭示有个副驾驶座位的司机儿子,从收音机的歌trigger女主的回忆,然后司机对儿子说的话,都暗示女主的丧母挫折。意识流蒙太奇,后面比较保守。女主有朋友和前夫,带着自毁的求生也有很多不同的路。途遇另一位女性徒步者的兴奋,就如同女性观众遇到一部女性电影

20分钟前
  • 山下猫
  • 推荐

很不错的一部电影,推荐

25分钟前
  • fox的summer
  • 推荐

导演用碎片式的回忆再现了一个女人的自我救赎,这让故事显得非常完整,而且在戏剧张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仅靠着不间断的抒情音乐完成了流畅的叙事和剪辑。这片子并没有明显的用力痕迹,它故事甚至会让驴友们觉得特矫情和流水账,但背后的那份觉悟和人情味很有杀伤力,何况还有沿途的风景。★★★

30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不敢苟同,混乱如此的人生,即便通过女主这样的徒步也难以改变什么。剪辑太碎片化了。ps,我喜欢看这种无牵无挂走到荒野里去的片子,最近在重温大神级别的into the wild,还有重量级的the secret life of Walter Mitty。这一部只能算正常。

35分钟前
  • Aubrey
  • 较差

w.靜

40分钟前
  • 踢你小腿骨
  • 还行

挺不错的一部片子,在旅程中成长

45分钟前
  • nothing
  • 推荐

与药命俱乐部相似的情况,演员的个人魅力大于整部影片。不同在于威瑟斯彭旁边没有一个莱托少爷。

50分钟前
  • 旧书君
  • 还行

play我呸

51分钟前
  • 我是谁来着
  • 较差

那串避孕套令我无言以对

53分钟前
  • 叶不归
  • 还行

我不理解,看完心情更差了。自我救赎的方法很多,也就是肉体折磨的方式很多。羡慕女主不是油头。山鹰之歌yyds

58分钟前
  • 凡堪
  • 较差

中规中矩的电影,可圈可点的下巴姐。

60分钟前
  • 爱七同香玉之木
  • 还行

荒野改变不了人生,只有悲剧才能。跑到那么远的荒野还是想着之前的故事,这不是我喜欢的远足。

1小时前
  • 悟饭婆婆
  • 还行

这就是马丁西克赛斯说的那种片子, 情绪体验

1小时前
  • dorath
  • 力荐

姑娘,你真是条汉子!“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1小时前
  • 维城乱马
  • 推荐

威瑟斯彭小姐个人秀

1小时前
  • [Deleted]
  • 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