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真相其实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凶手就是疯子,但在马哲这种老刑警看来,杀人都要有个理由,这是他多年刑警生涯教会给他的,究竟疯子为什么要杀人,还是真凶真的另有其人,他想要捋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用缜密的逻辑推理推出真相。
但可惜,疯子就是疯子,他没有逻辑,他想杀人便杀,甚至他杀完人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在街上,他是马哲这种老刑警完全无法理解的一类杀人犯,不图财不图色,啥都不图就是要杀人,所以马哲不信,他开始一一检索证据,想亲手找出能说服自己的真相,他的确顺着手头的线索找到了线头,发现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但那些秘密不是能拿来救人的药引,反倒成了杀人的凶器,他越努力,就越失败。
他没有抓住凶手,自己却成为间接害死别人的凶手。
PS:我觉得其实孩子没生下来,他最后也没抓住疯子获三等功,这两个画面都是马哲的幻想,我更加相信马哲最后在河里自杀了,在他最渴望的两个幻想中幸福的自溺于河中。
PS two:关于最后两个画面是幻想的证据补充:a.三等功:在最后的颁奖大会上不偏不倚又是三等功,感觉不是巧合,是马哲对自己执念的投射。
在云南获三等功一事局长说没有官方记录,马哲也没有找到证书,询问战友对方也表示没有此事,所以这只是马哲的妄想,太过渴望立功受奖的他将想象当成了事实。
b.孩子:马哲和妻子甜蜜起舞那段明显二人都喝醉了,按说一个孕妇不应该喝酒,而在舞蹈之后紧接着的段落是二人前往照相馆拍摄孕妇照,还拍了很多,从马哲之前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赞成生下可能有智力障碍的孩子的,那为啥又是高兴的跳舞又是兴致勃勃的拍孕妇照呢,只可能说明夫妇二人已经决定打掉孩子了,因为决定打掉才会不管不顾的喝起酒来,并且拍下一家三口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全家福留念。
那墙上幻想中完美无缺的母子纹样拼图画也是证据,那是只存在马哲幻想中的完美生活。
《河边的错误》很好看,而且不晦涩,看得很明白。
一个刑警队长,不顾上级压力和精神疲惫,执意追查连环凶案,最后发现真相跟自己想的截然不同。
电影有些地方神叨叨,剧情交代不按套路出牌,加上气质比较文艺,都给人一种处处不简单的感觉,于是对它的深层解读成了一种风尚。
有人说,这是带观众放弃理性,去体验一种现实的虚无。
也有解释说,电影是在表达人的理性与不可知的世界的碰撞。
我得说,他们的理论读起来很有趣,也有丰富的哲学思考,但类似这样的解读,明明就忽略了一个重点——朱一龙扮演的这个刑警大队长马哲,在任何方面就不是理性的代表啊。
甚至他做的判断,他的许多言行,恰恰是反理性的。
马哲出场看起来精明干练,但他的糊涂从接手案子就有征兆。
第一个死者出现,首要嫌疑人是村里的疯子。
村民说,这疯子很温顺,小孩拿石头砸他,他都没反应。
一个理性人会很清楚,被石头打了不反应,正说明此人大异常人,性情不可捉摸,根本无法确定什么会让他发狂杀人。
马哲却不太愿意接受这种可能,认定疯子杀人缺乏动机,只是吩咐把他关起来,也没有派人详细研究他的行为模式。
后面我们看到,疯子就那么随便被绳子栓在长椅上,拖着四处走动,旁人习以为常。
后面疯子被转到其他看守环境,逃跑继续犯案,某种程度上马哲也对后几条人命有责任。
而他在干嘛呢?
非认定了这案子不是疯子杀人这么单纯,一心要循着另一条思路找线索。
这不是理性的表现,这是强迫症和控制欲的症状,总觉得凡事应该按照自己的规则来。
他在家里的戏也印证这一点,妻子提到他详细规划了两人生活的每一步路径。
但面对孩子有百分之十疾病的可能,他却束手无策,也没法理解母亲已经对胎儿有的感情,提出打胎引得夫妻失和。
面对概率问题,一个理性人会面对风险找最优解,而一个强迫症才想避开不确定性,事事如己愿。
那就势必为了保护自己的执念,作出许多不理性甚至到荒唐可笑的事。
再回到案件看,顺扯出来的几个嫌疑人,虽然各有秘密,讳莫如深,但地下情、异装癖什么的,离杀人动机还是有一段距离。
马哲也是个资深刑警了,问问口供,也知道这些人八成跟此案无关,至少是远不如疯子的嫌疑大。
许多网友都知道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但他就是一门心思往这没有谱的地方钻,偏偏不肯接受最直白的解释。
这别说理性了,就算头脑清醒都算不上,不能衡量客观利弊,非要钻牛角尖,跟自己过不去。
甚至其中一个受害者,可以说就是被马哲钻牛角尖间接害死的。
电影里还有条线,马哲找不到自己的三等功证书,查不到记录,问旧同事也说没印象。
压根就是他记错了,这东西不存在。
这表明他的脑袋在更早的时候已经出了问题,而他儿子的疾病基因,恐怕也来自他这边。
到后面就更离谱了,马哲拿着装满子弹的手枪,跑到局长面前信誓旦旦说自己击毙了凶手。
局长问他怎么回的家,他竟然直接说喝醉不记得了。
就这个精神状态,这个思考水平,已经比《丁丁历险记》里的老醉鬼阿道克船长都不如,不可能在一部现实主义犯罪片里破案了。
其实电影前半部进展颇为明快,命案、磁带、火车、工厂、目击者,顺藤摸瓜一环环扯出来,线索断了又来一条。
节奏上更接近商业悬疑片,马哲的头脑也还灵光,作出了一些靠谱的推理。
注意这时都是马哲带着徒弟跑现场,与其说是他让徒弟长经验,不如说是徒弟在护着他的状态,让他别跑偏。
等到后面办案方向受到阻挠,徒弟也越来越不认可他那套,马哲就几乎是独来独往了。
没人随时在旁边稳住他,他被执念带着跑,办案思路无中生有,一脚戳进大门这种《白头神探》的无厘头梗也玩出来了。
他还不断陷入各种魔幻色彩梦境/幻觉。
又是主视角还原命案现场,又是被凶手被害人群嘲,又是抢救失火放映机,又是寺庙追踪击毙疯子。
最后精神实在无法支撑,直接撂挑子全交给徒弟,反而案情告破,荣誉加身。
早这样多好呢!
他跟局长的几场对手戏,更说明问题。
马哲无论坚持申请调查,还是突然要辞职,都像极了那种叛逆警探破大案的经典角色形象。
局长起初的塑造,也容易被划入代表着官僚主义、冥顽不灵的刻板上司。
但其实他可是个机灵人,斥责马哲报告写得烂:你要看证据链,要围绕伤口形状血液喷溅……听听,这才是理性的办案人该说的话,该关注的东西。
局长显然非常了解和器重马哲。
能当上大队长,平时办案肯定得力,立过不少功。
所以局长好说歹劝让他放弃没用,也顶着压力,稍许纵容着他的一意孤行。
后面实在拖不下去,上了几句大词让他辞不成职,逼他走唯一的路——把责任交到徒弟手上。
果然这么一来,案子也结了,精神状态也好转了。
局长厉害,懂破案,更懂人。
其实要说代表理性,片里几乎每个主要角色都比马哲更能接近理性。
他们也许没有他的破案头脑,但至少精神稳定,不会把不存在的想成存在的,把显而易见的忽略不见。
而马哲在追捕疯子的过程中,自己越来越像个疯子。
他从一开始理性轻微崩溃,到后来理性严重崩溃。
整个电影从他的视角来看就是一个:糊涂蛋,瞎破案,越破越麻烦,差点自己都玩完。
这片骨子里也跟很多人提的《杀人回忆》不像,除了年代感偏远地区连环凶案这些大前提,从主角到主题都不是一个频率的。
我不清楚原著怎么写的,只看电影的表现,就是一个瞎较真却自以为严谨的警察,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状态遇到了一个错误的案子。
他越査方向越歪,做了许多糊涂事,精神也越来越失控,最后不得已放弃才迎来曙光,看似完成了疗愈。
什么理性碰上不可知?
分明是反过来,一个很不理性的人碰上了很可知的现实,惊觉小丑是自己。
直到退出案子,他在脑海里浸泡进冰冷的河水,又挥舞石头把(脑中的)疯子打死,才开始回归正常。
一年后,三口之家沐浴在阳光,其乐融融,但突然之间,孩子身上又露出疯狂的痕迹。
这是恐怖电影的一类公式结局,暗示魔怪并未被消灭,悲剧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延续。
电影中施展了一些障眼法,比如强调那些“上头的压力”、维护集体荣誉、市局斥责办案不力,都像是对“正义”的阻挠。
给马哲的逆行增添阻力,增加他行为的合理性,给他的失心疯打掩护,让他显得像个英雄。
看朱一龙在各种角度灯光下都非常漂亮的颧骨,更让马哲仿佛带着黑暗中唯一求索真相者的孤勇之光。
这种光芒也许动人。
但最后我们得面对现实,它跟理性无关,只来自疯子的执念。
多句嘴,观影之前先阅读余华的同名原著,对于剧情的理解将会提升不少,原著不算长,但比电影平易近人得多。
河边的错误7.6余华 / 2018 / 时代文艺出版社负责任地说,它正好与我所设想的它的呈现完全一致,画面有一种扑面而来的阴暗力量,像是在对观众进行威慑。
朱一龙是让我喜欢的演员,他的狂笑,他的疯癫,他的沉默…都有如在进行一场表现力的祭礼。
这是他在《人生大事》、《消失的她》后迎来的最佳表演,你不仅从马哲身上看不到半点他本人的影子,更可怕的是,你也完全做不到把他与朱一龙看成两个完全不对等的个体。
而且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烟雾缭绕下,马哲脸上倒映出的苍凉落寞。
朱一龙对角色的塑造与把控已炉火纯青马哲是个叫我万分好奇与疑惑的角色,他看上去并不体面,但似乎拥有过光彩的过去,不奇怪,一个疯狂的中年警察身上藏着一些谜并不稀奇,而电影则是讲述他如何疯掉的。
江南水乡小县城接二连的命案,理发师、诗人、幺四婆婆、半大孩子…妻子腹中精神残疾的病胎儿,影院里,记忆里那不知是否存在的三等功,尸体旁的录音带追溯出的婚外恋,无可救药的助手,异装癖的理发师不知真假的坦白,许久不见的警察学校证书,破坏的拼图,层出不穷的失踪与似乎不会停止的谋杀,模糊不堪的现实和梦境,被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别有用心地串联起来。
搜寻佩服魏书钧,这个中国新一代中悠闲的小丑,让这种漆黑的幽默感再现于华语电影,期待他的更多作品。
电影虽脱胎于原著,但改编不少,很意外他能把这处理得毫不突兀。
马哲是疯的,但不是令人无法理解的疯,电影并没有明确交代前因,但命案与病胎显然让他意识到———或许正是因为自己才造成了诗人与理发师的死,孩子的精神疾病也因自己而来。
他不知道自己执着于捕猎的是什么,不愿意按局里所要求的给疯子定罪,涉世未深,我也不好定夺,就这部电影的基调来看,主角无论做出什么异想天开的举动也解释的通,就是这黑色中带有太多不确定性的荒谬感,以及巧妙的镜头布置与配乐,让我发自内心地喜爱这部电影。
观影途中我有过窒息感,因为我料定了马哲的所作所为都是徒劳,他一直在被一只名为命运的大手牵着走,永远无法摆脱,丝丝细雨之中,马哲的面孔一点点垂落下黑暗的帷幕。
黑暗的帷幕对于面孔,我很喜欢这位影评人的描绘:
国外影评人关于面孔的描绘“一个预示性的开场白引用了阿尔贝•加缪的话:我创造了自己的命运,我扮演了上帝愚蠢而令人费解的面孔。
但英俊而愤世嫉俗的警探马哲(朱一龙饰)看上去并不愚蠢,他的脸看上去更像格里高利•派克的脸。
这就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早期位于半坡镇的乡村(这给电影增添了一种凉爽的复古氛围)。
”二刷后补
票根
在这之后我的心绪有些茫然不定,朱的表演在你已经熟知了剧情的视角下变得更为流畅自然,我久久不能忘记他眼色阴沉地望向墙上照片时的情景,那样黑暗,那样抑郁,令我不寒而栗。
身后的座椅仿佛一座大山将倾,影厅里的所有人都深陷在他的表达里——如同一座石灰岩堆砌的坟墓。
等到《月光奏鸣曲》再一次清泠地响起,与前些部分完全不搭调的暖色画面预示着结束,我才发现,我已冷汗涔涔。
首先明确一点,《河边的错误》和过去那些带有作者性的国产犯罪电影有着显著不同,比如刁亦男的《白日焰火》、《南方车站的聚会》,又或者《暴雪将至》与《东北偏北》。
过去那些类型电影无论怀抱怎样的创作立场,艺术性几何,总归还在商业叙事框架之内,大家都想拍中国的《杀人回忆》,有犯罪,有悬疑,有时代变革,有社会动荡,但至少是个全须全尾的故事,而且力求“好看”。
相比之下,《河边的错误》更像皈依文学的改编,更自我与特立独行。
它保留了余华原著的风格,以黑色侦探小说开篇,最后却并不给答案,变成了哲学性的思考。
凶手是谁,不止模棱两可,甚至毫不重要。
文学可以意识流,以臆想和语焉不详来终结叙事,并不追求清晰明确和理性逻辑。
“河边”最大的题眼是“疯”,原作小说的疯子和警察形成了绝好的映照。
真疯与装疯,谁应该被赦免?
小说的结局写,“真有意思呵”,与大部分同类电影最后走入沉重不同,马哲突然有点破罐破摔或又如释重负的轻盈。
这是导演魏书钧的选择,他没有对商业压力屈服,而是坚持了文学的底色和自己的态度。
这个故事里,不见真凶,没有来龙去脉,没有原来如此,越是讲到后面,越是模棱两可,大部分观众肯定有积郁的憋闷感。
因为故事没有着落,主题也语焉不详,仿佛有种重回考试,要为晦涩文学提炼中心思想的痛苦。
这种考验甚至是毫无预期的,不少人还抱持《消失的她》的经验,以为要看一部话题感十足的抖音电影。
预期的偏差难免会带来口碑或票房反噬,它不符合大家去电影院娱乐的期待,宣发上又过度强调了犯罪和悬疑类型,即便一再提及余华,也没能够让人有所警惕。
毕竟余华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如《活着》或《许三观卖血记》,都是可读性很强,又故事完整的作品。
而《河边的错误》这些早期的带有实验色彩的创作,反而更加晦涩难懂。
改编方面,整体的框架没有大变,但表达上还是有些不同。
家庭关系连同妻子这个角色都属于画蛇添足,似乎是为了增强男主角“疯”的理由,但原作的荒诞其实是来自于男主角没疯却要装疯。
而电影则为男主角的精神状态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解读,导演布置了大量细节去铺垫男主真实发疯的可能,比如基因遗传,无人记得的三等功,被丢掉又找回的拼图,虚实难辨的击毙,以及大量梦的场景等。
但如果电影的真相走入男主角发疯这条路,则又是对原著主题的最大颠覆,那种不疯就无法解决问题,不疯则无法寻得生路的荒诞逻辑被消解了,政治隐喻也被破坏。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在电影中也被弱化了。
那就是嫌疑人“许亮”,这是故事里又一个不太正常的角色。
原著里,他自称三次出现在凶案现场,并为这种巧合而惶惶不可终日,但最后发现其实他并没有在场。
这无疑也是个“疯子”,特别是原著中关于老太太现金丢失的疑团解除后,他这种自愿认罪的疯又更具有了一重象征意义,别人都是忙于自证无罪,他却努力要证明自己跟案件有关。
这个过程,所有人都表现得不正常,许亮的选择更意味深长,一切自证清白都无济于事,而主动认罪反而可以解脱,这也是后WG时代常见的情节,运动中有太多欲加之罪,越是解释越是抵抗,越是受罪,所以人走向理性的反面,主动承认有罪。
电影把这个角色写成一个异装癖,有点黑色幽默,也贡献了惊悚时刻,成为了压垮男主角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正如此前所说,这些改编让男主的疯有迹可循且充实了,反而稀释了原著的神韵。
不是说有深度才好,但导演难得能放弃商业叙事,让剧情走向没有真相的开放,却又不惜笔墨地去补足这本应荒诞的发疯过程,实在是画蛇添足。
无论如何,《河边的错误》都是一部与此前犯罪类型片截然不同的电影,也比导演魏书钧此前的《野马分鬃》和《永安镇故事集》更成熟完整。
无论美术、表演还是整体质感都可圈可点,朱一龙的表现让人印象深刻。
当然青年导演的眼高手低也还在,故事还没顺溜,角色还没立住呢,就忙不迭地搞小花活儿玩致敬了,把警察办公室搬到电影院舞台上,确实是电影节喜欢的调调,但非常刻意,这种刻意其实是种不知节制的表达欲,类型片还拍不利索,就忙着向世界传达态度,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才华,但真正的灵气不是这样。
《河边的错误》就像那条淌着黑色流水的河,你盯着它,就会一步步被吸进去。
从9月底温哥华电影节看完,到现在,讨论了很多也推翻了很多自己的结论,梳理出来一些个人解读。
/* 分割线跟小伙伴们讨论后,我刚刚突然想明白,疯子他平时就在河边偷窥,他就是个上帝视角啊。
河边那些人的秘密他都知道,然后他作为一个执行者,把他们都execute了😱*/整个电影看似是一个侦探片,然而黑色荒诞才是它的基调。
在这部影片里,恰恰那些线索、证据、甚至凶手,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死去的人。
电影一开始的一起凶杀案,就像丢进河水里的大石头,引起了这个小镇的片片涟漪,随即串起了几个小人物的秘密和不幸。
幺四婆婆,影片以隐晦的方式给出了她和疯子的关系,她这种出格的癖好,让疯子把她杀死在了河边。
从此疯子就像个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连制造了几起凶案。
洪,像是个诗意的笑话,一个爱好诗歌的人却有着那么不诗意的外表,跟soulmate女友的地下恋情被对方父母强烈反对。
可以说马哲的调查掀开了他们恋情的遮盖,也无意中致使了洪的死亡。
许亮,年轻时被诬陷过流氓罪。
马哲不断的调查一点点地揭开了许亮的秘密,他的秘密与凶杀案无关,但是这个秘密本身就可以杀死他。
最后许亮说,他想明白自己的前途了,因为他不是今天死也是以后死,这个小镇永远不会允许他这样的人活着。
最后的小孩,也可以说是个怪胎,但更多的是映射了马哲本身。
他是那个集体之外的、说的话不被大人信任的、不停追逐真相的人。
看到这里,已经看得出,疯子只是一个符号。
表面上是疯子杀了这些人,但其实是“疯狂”本身杀了他们。
正如整个影片里疯子始终没有太清晰的镜头和形象一样,他只是个疯狂的符号,这种疯狂出现在酒馆里、小河边、路人的相片里,他出现的地方就会有人死。
错误,所谓河边的错误,就是那些疯狂的错误的人,出现在了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
马哲不能再追下去了。
他寻找凶手,就是不断地发掘每个人的秘密、不断地发掘更多人的疯狂。
他再查下去,还会有更多的人死。
于是马哲用4枪去杀疯子,每一枪干掉一个人身上的疯狂。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救那些人。
然而不是,疯和怪胎会随机出现在任何人的身上,也会出现在他的孩子身上。
孩子的产检报告,彻底让马哲失去理智,开始加入疯子的队伍。
马哲开始像许亮一样说话,“这些都不重要” “你杀了我这个案子就完美了”。
这个案子就像一个逃不开的噩梦一直缠着他。
最后理智的警官埋入水中,疯子穿上了他的衣服。
在人群中获得三等功,完成了马哲从个人到集体的宿命。
影片一开头的小孩奠定了整个电影的走向:警察在黑案中搜索,却全是扑空,最后自己也坠入深渊。
如果不能停下来,那么就会一起疯狂。
再说下朱一龙的表演,我认为是100%完美呈现。
有几段十分出彩的表演。
个人最喜欢的就是跟妻子吃饭唱歌这一段,他演出了那种在平静下暗流涌动、在欢笑下满是悲伤和危机的感觉,真的看完难以忘怀。
——————————更新— ——————其实想了很多后,我突然悟出来河边的错误是个大型心理实验,其实什么是对的解读并不重要,因为重要的是每一个观众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越来越觉得,当你开始想要解读《河边的错误》,你就开始了成为马哲的过程。
仔细对比下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相信“马哲就是疯了,后面全是幻觉”这个明晃晃摆在面前的结论,而一心想要读出一些隐喻、读出一些逻辑,不就是马哲吗!
不管你怎么解读,总是有讲不通的地方,你那种隐隐觉得什么不对的感觉,不就是马哲吗!
那种想要调查一些细节,找出一个完整故事的心情,跟执着于包里有什么、大波浪是谁的马哲并无两样。
1.我很愤怒。
我发现很多观众看完电影一头雾水,但碍于戛纳的威名和影片看起来“很艺术”的样子,便没有人愿意多嘴电影哪里没不好,宁可说是自己看不懂,是自己疯了。
朋友们,你们没疯,不是你们没看懂,而是电影就没拍好。
直说吧,我很喜欢余华老师的《河边的错误》,但导演和编剧并没有改编的能力,看完电影的我很愤怒。
电影不仅改编而且同名,甚至宣传上也猛打余华二字,所以我无法抛开原作纯欣赏电影。
但即便愤怒,我仍然遵循自己对电影评判的原则,咱们先说点好的。
(但聊之前我必须要提醒,本影评完全主观,我确确实实第一时间花了钱走进电影院。
但这个影评是不收钱的,所以我要充分发挥我的主观判断,有些BYD不要说客观,我看电影客观个鸡毛)
晒票根首先演员们还是不错的,比导演编剧靠谱很多,饰演许亮的演员戏份不多却让人印象深刻,其他演员当然都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不过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江苏的小镇上,有那么多北方甚至北京口音。
我是说当然可以有外地人,但也不能那么多吧?
让影片的可信度和代入感大打折扣,以及我不觉得非要说方言,而是要有符合本地方言的口音,比如背景是南京,那南京方言不一定要有,但南京普通话很重要。
影片服化道置景灯光都不错,胶片摄影更是不容易,电影的胶片风味让人着迷,整个影像气质的确还原出了那个时代的风貌。
在调色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胶片模拟已经相当成熟可用了,能坚持胶片这个费时费力费钱的操作,只能说导演和投资人们挺有魄力。
当然,摄影还是有乏善可陈的。
影片中大量使用了固定机位,这种返璞归真的摄影,让本该惊悚悬疑的影片变得观感枯燥。
可能文艺片就是这个味儿吧,不理解,也不敢乱说。
可是,一旦结合上电影剧本之后,狠下功夫的影像,都变得虚有其表,华而不实起来。
许亮让人印象深刻《河边的错误》这篇小说的确晦涩,版权几经大导手中都难以实现,我的阅读体验上,脑海中会不自觉联想起《杀人回忆》,但小说远比后者早了15年。
小说的改编和影视化是非常有难度的,这点不假。
但题目难归难,你把题干抄一抄也能得分,对吧?
你解不出来你不要乱解啊。
导演和编剧把小说核心的,优秀的部分删改干净,不加节制的增加自己的无聊趣味,使得影片剧本在“负优化”改编的道路上一骑绝尘。
以下将结合原作小说和影片,着重讲一讲我对剧本的看法,请慎重观看(建议先花俩小时看一下小说本体,很短也很好看)
2.对比原作小说,电影做了什么?
先说我最不满意的改编之处,就是这个BYD结局。
影片中,马哲在梦境中一疯而过,决定重归家庭。
在某个安逸的夜晚里喝着小酒,突然看到疯子,追上前去,激情中连开四枪。
慌慌张张回到警局自首,却发现真的是自己喝多了。
最后,马哲破案有功,获三等功和一个幸福家庭。
啊?
我满头问号。
我可以理解当下电影环境,可能存在审查问题(警察不可以知法犯法)。
但是,这其中仍是有可改编的空间,完全可以更晦涩和不可信,但完全大改就他妈离谱。
尤其是马哲刚杀了疯子回警局,整个人慌得要死,还说都是疯子安排好的,这几句台词真他妈的蠢爆了。
我们看小说是如何处理的。
首先在杀疯子前,其实马哲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准备好接受法律的审判。
文中写的是,马哲在办公室呆坐了半天,打电话告诉妻子今晚不回家,花了两个小时坐小客轮去小镇,见过民警,走向河边,冷静的枪杀了疯子。
马哲没有疯,虽然杀了疯子,但回到警局的他十分平静:“我不考虑这些。
”马哲依旧十分平静地说。
甚至在妻子过来后,内心感觉是:“……妻子的声音仍在耳边响着,那声音让他觉得有点像河水流动时的声音。
” 结合马哲对河边流水的印象,他内心甚至是“真不错”:“……河边与他上次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马哲心想:这地方真不错。
” 马哲压根不应该像电影中,激情杀人,慌慌张张回到警局说一些莫名其妙的傻逼话。
马哲在小说中,是非常理性且严于律己的警察形象。
恰恰这也是司法和社会对他的某种捆绑,他必须严谨且遵循这套规则。
但是这个社会对于疯子却是松绑的,无可奈何的。
一方面是司法上对疯子没有有力的制裁手段,另一方面是刑侦技术的不足,无法让他查证真凶到底是谁。
虽然文中的警方认定疯子是凶手,但其实仍有疑点未解,这对于马哲来说是无法绕开的,是内心里的巨大石头。
更致命的是,命案接二连三,无法侦破,不管凶手是不是疯子,只要他人模仿第一案的作案手法,那么大家都会自然的认为疯子又杀人了。
只要疯子还在,命案似乎就不会停止。
他杀疯子,就是打算通过“牺牲”自己,来结束这片土地的疯狂。
然而小说并未结束,疯狂也并未停止,真正的结局高潮也才刚开始。
马哲自首希望得到法律审判后,他的妻子和领导却希望他逃脱法律制裁,而办法却是,成为一个疯子。
这种荒诞现实和讽刺的冲击力极其强烈。
所以影院中看到这个结局,我真的愤怒,不仅把角色和故事的灵魂改没了,还改得更加糟糕,马哲本来就是个很纯粹的人民警察,一心破案想还社会秩序,结果电影里还特地他安了一个想要立功的欲望,恶心谁呢?
这些还只是结尾对马哲这一角色的毁灭性改编,同样“毁灭性”的改编,也存在于其他角色身上,比如幺四婆婆和疯子。
影片中不管对婆婆还是疯子,都没有太多戏份去交代。
这两位唯一同框的镜头,是马哲的梦境:婆婆引疯子到河边草丛,臀部翘起匍匐在地,要求疯子鞭打自己。
我作为观众,很容易从导演的表达中,看出婆婆与疯子是存在某种性虐待倾向的关系。
我他妈的不理解。
至少我作为一个读者,我并不会往这方面联想。
小说中对幺四婆婆的“客观调查”的最开始,就讲了她十六岁嫁过来,十八岁时丧夫,独自一人生活四十八年。
后来婆婆捡到了疯子,把他照顾成了一个干净的孩子,晾衣杆上的衣服飘得像一排尿不湿,还给他戴上红领巾,跟外人说他还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死后他就要苦了。
这里余华用非常多的笔墨,描写的是一个年轻丧夫,没有孩子的孤独女性到了老年,捡到了一个疯子,将他视为自己的孩子。
是!
孩!
子!
啊!
不是他妈的捡了一个“性对象”啊!
导演编剧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小说中的确有人听到疯子在屋里打婆婆,有些晦涩,但怎么看也和“性”挂不上钩。
至于文中后来婆婆说:“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
”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这里导演不会以为这是在描写疯子和婆婆的关系吧?
不会觉得疯子成了婆婆的老公吧?
卧槽了,这里再怎么也不会这样解读吧?
婆婆回忆起丈夫的狠毒,洋溢幸福。
既可以解读成年轻丧夫,无依无靠的婆婆蓦然回首,发现自己对丈夫的回忆,只剩打自己时的疼痛,而他再也打不了自己了,所以觉得幸福,是可以的吧?
也可以更简单的理解为,平常女性回忆自己男友或丈夫时,总归要从缺点开始,因为这些缺点是打开其他记忆的钥匙,这也很合理吧?
况且,让她产生好像“幸福洋溢”的状态不是疯子的殴打啊!
是她产生了关于丈夫的回忆啊!
无论怎么解读,都应当是在体现的是婆婆可悲的人生吧?
他妈的!
导演自己拍的时候不觉得很傻逼吗?
疯子会打婆婆,也不是在说性虐待啊,是表达疯子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其实有暴力倾向,说明疯子是有作案能力的啊!
是在给案件增加破案难度和线索啊!
导演还他妈的自作聪明,非常小聪明的把“河边的错误”结合到各个角色身上,但他妈逼的,也太他妈好笑了。
就是这些角色刚好都有点各自的隐情,然后刚好都在河边有点什么事情,恰好他们都死在了河边。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些角色在河边做了什么一点也不重要!
他们是无辜的普通人,他们被动的参与进案件里,被迫成为受害者,而在他妈逼的导演眼里,他们之所以是受害者,都是有原因的。
草!
在杀人犯身上找共情,在受害者身上找问题,是不是有病?
我真的很生气。
我不知道导演是否自知他潜藏的恶意,他把这些普通角色改写成了一个个“有问题”的人,有的影评还理所当然的接收和扩散,说婆婆和疯子在河边草丛做错误的事情,王宏和女孩在偷情,许亮是异装癖,他们是社会边缘人,不被接纳的,他们在一起就是河边的错误。
我错你们妈。
小说中婆婆死亡时有完整的描写,她不过是在如往常一般赶鹅上岸,王宏也只是一个不想配合警察的普通工人,女孩更简单,她只是路过河边掉了个发卡。
第二个死者,余华重点描写是死者妻子的状态,是受害者家属。
第三个死者是小孩,而重点在于小孩不仅帮助过马哲,还说过他想看到凶手是谁。
可是他已经等不到真相的那一天了。
那么话说回来,小孩又做错了什么呢?
他是什么社会边缘人呢?
他在电影里的死亡各位夸夸其谈的影评人又怎么看呢?
就装看不到呗。
而且小孩这条线多么重要啊!
尤其到了杀疯子之前,马哲最在意的是不远处的桥上,还有两个小孩,看到那两个小孩,才让马哲真正按下了扳机,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真的不懂导演自作聪明的把角色全部删改是为何。
3.在我眼中,河边的错误是什么?
当然我也主观,对吧,我读余华小说的时候,也不考虑余华怎么想。
要我说,河边的错误里,这些普通人都没有错,不仅是被害者们,还有那些其他的镇上的所有人,都因为凶杀案和一个不受社会管控的疯子,潜移默化被迫成为受害者,街面上看到疯子一眼,都会奔跑大喊起来,甚至许亮这种人还要为此自杀(许亮的部分很多很重要也被删改了,就不做展开了) 那么河边的错误的是什么,是马哲。
当他思考了半天,和妻子打了电话,坐了两个小时的船,来镇上和民警聊了天,走向河边。
从他平静的枪杀了疯子开始,河边的错误才真正开始了。
河边的凶杀案里,凶手是谁,凶手如何作案的,相关角色究竟干了什么,犯了什么错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马哲会走向河边,选择错误: 杀死一个疯子,成为新的疯子。
至此,小说完成了从悬疑凶杀到荒诞现实的辛辣讽刺,而电影却活生生的将格局缩了回去。
再说点我在意的碎片。
小说中有很多不错的画面描写,比如一颗头在河边,脖子上先砍了一刀,随后又是三十来下才砍断,以及疯子拎着水淋淋的衣服,而另一只手上是柴刀,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都是相当有画面感的,但一点都没有了。
疯子在河边洗衣服是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为什么疯子总在洗衣服?
因为婆婆没了,他是在模仿婆婆给自己洗衣服,他以前总是到处走动,把自己玩的很脏,婆婆就每天去河边给他洗衣服,好让他第二天总有干净衣服穿,这是他们相处的生活和延续。
影片中不仅一删了之,而且还把疯子洗衣服拍成了在玩衣服,疯子为什么在水里的衣服上放石头啊?
玩啊?
是他妈的在模仿婆婆,防止水流带走衣服啊!
电影在拍什么啊?
影片中的警察查案都跟弱智一样,一桌子人站在一起听他妈的磁带,尸体的致命伤鉴定也毫无专业可言,把警察重要的办案场地挪到四通八达的电影院,我真他妈的。
以及最重要的,我求求导演了,不要再无所顾忌的玩弄你那点破逼迷影情节了。
非常的拙劣,非常的下头。
什么电影没人看了,电影两个牌子砸到地上,警局开到了电影院,燃烧的电影机,像闪灵一样涌现的乒乓球……我真的爱看电影,但也真的烦死了。
永安镇里你玩玩就算了,至少我还能笑一笑,河边的错误这么一部严肃题材的影片也玩,我只会觉得他妈的是臭/傻/逼。
玩九十年代,玩胶片,玩月光奏鸣曲,玩迷影情节,就他妈不能好好拍电影。
这是河边的错误吗?
草。
/菊花为何那样红10.24.2023
1/回忆时间设在95年,看电影时心里像是有根“久未拨动的弦”被拨动了……《花心》出来时,我就像那个小警察一样忍不住想跟着哼。
这首歌是高中时一个同学在班上教大家唱的,他还把歌词抄在黑板上,我们有个早读时一起学。
——我忽然很认可这个片子用胶片拍,把年代设在90年代的片子不少,但胶片带来的画面的调性,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人带回了回忆之中。
电影中没有出现街景,但我却想起来电影院确实是萧条了,街上有很多的录像厅与“精品屋”(玻璃风铃开始引领浪漫而脆弱的想象),哲学和诗歌热潮渐退而还有余波,刑事案件的流言此起彼伏。
余华的小说原著发表于1988年,不知道电影为什么要把背景后延了几年,但从原著中得以了观念、人物、结构之后,90年代的美术与音乐给这个故事换了皮囊,这个皮囊的质地更复杂些,80年代的先锋文学是剔骨剜肉地要与过去作别,90年代则是茫然的——不知前路,谁知道接下来的30年我们能这样“发展”啊!
90年代的视听设计让故事有一个厚一点软一点的底托着,马哲的执着/迷茫的双重属性也更有着落。
看到有短评说电影中的北方口音是硬伤,确实是,有个女警察特别标准掷地有声地说个”行!
“时,我也出戏了,那个后鼻音南方人很难发好。
但总体而言,因为我已经很进入状态,听到这声”行“赶紧选择忽略,不让它影响我的状态。
——一个电影总会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给每个人带来的”不对“的感觉是或大或小的,比如口音问题,有些观众就忍不了,但我就忍了,一般来说我看电影是抓大放小的,有些小的瑕疵即便明显,但如果无损大局而大局又有很精妙深刻的地方的话,何必抓住一点不对的地方全盘否定呢?
岂不是自己也损失了观影的快乐?
当然这跟每个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每个观影者都有自己的感受自由,而且比较苛刻的观众,其实有利于导演更严格点省视自己的作品,对创作来说不是坏事。
另外还有评论说这个片子模仿《杀人回忆》而未及,这可能是客观的,《杀人回忆》可能更完备,更完美,但就我个人的观影感受来说,《河边》的沉浸感强太多了,一方面是它那么直接地用物质手段带来经验层面的共振,这个我觉得是电影很核心的东西。
另一个是它有一个很好的文学文本的支撑,文学引领着电影创造新世界,这是张艺谋陈凯歌的早期作品的深度来源,他们后来都放弃了这个路子,觉得电影自己行,其实不一定。
作为一个对当代中国电影还比较熟悉的观众来说,觉得魏书钧走回了一条值得回去走的老路。
也就是说,我不觉得这个电影完全在模仿《杀人回忆》,余华给出的内核不是《杀人回忆》有的。
另外就是当某个新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有点像某个名作时,就一定是毫无意义的模仿吗?
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的类别其实是有限的,观察到某种相似之处不难,简单判断优劣也不难,但在怎样的语境中做了怎样的尝试,方法与题材/主题之间有怎样的不同关系,这个也许更值得辨析。
2/元电影以上的讨论有点像是为电影的不足之处洗白,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之前并没有特别喜欢魏书钧的电影,我觉得他拍得挺好,但他的主题有点狭窄,就一直是关于”拍电影“。
《野马分鬃》说的是”我想拍电影怎么这么难“,《永安镇故事集》说的是”我想拍好电影怎么这么难“,对于导演来说,他念兹在兹的是”拍电影“这个事情,别的事情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永安镇》这个片子给人一种感觉是:前两段的主要人物都是女性,他也真的关注女性的种种困境了,但是最后一段突然来了个转折,还是我们男的拍电影拍不好是最痛苦最痛苦的!
就好像一个男生,他有在听女朋友说很难受的事情,女朋友说”我刚才说什么你有在听吗你复述下!
”时,他真的能复述出来!
但是……他一掉头还是和哥们玩莫名其妙的脱裤子游戏去了(此处加一个捂脸表情包),那才是他真正的痛苦和真正的快乐〜“拍电影”作为电影的主题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种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最近几年相当多(马上想到的就有《情书》、《裂流》),它从侧面折射了,男导演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拍电影”,他们更能热忱地以拍电影为志业。
但我刚好今天听到大张伟老师说了一句话叫“把欲望当志向”,感觉这句话触及到一点问题,就是这种热忱里混合了欲望与野心,所以作品成片后反而受到影响,《野马》还好点,因为人物的欲望是受挫的,虽然最后整的那一下挺让人无语,但总体还是让人能共情,愿意站在人物这边,《永安镇》中导演的创作困境就让普通观众蛮难共情,因为归根到底,并不是处境太难,而是因为欲望太大,太要好,不然光是头一个部分的故事,展开了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好长片,但那样也许就太简单了,太不厉害了。
用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来反转,是一种方便的甚至真诚的处理方法,但也有风险就是,结构削弱内容,最后的落脚点在“男性创作焦虑”这个过于自我和狭小的点上。
写到这里,想到《这个女人》,阿烂拍的《这个女人》也可以算有个嵌套式结构,但导演对人物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创作的关心,方法是为人物服务的,是一个女性导演对女性处境的“站在一起”的关切推动着这个电影,所以最后那个反转,真的是轻盈的。
说回到《河边的错误》,魏书钧依然在电影中把“对电影的热忱”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这略有点路径依赖,但也许是他想搞“魏书钧成长三部曲”?
搞完这三部曲他就真正成长了?
可以抛开对“电影”的执念拍电影了?
也许这种对电影的爱与依恋,是他内心那么重要的东西,他把电影当作本体而不是方法,他拍电影是要追求电影本身。
李安对电影的热忱一眼而见,但他并不用在电影中反复表白,他用拍各种类型的电影,把各种类型都拍得那么好来证明自己的热忱。
当然表白本身也不居于劣势,有些人不喜欢说出来,有些人喜欢说出来,都是爱就没什么高下之分。
在《河边》里,我觉得不论是在电影院里办公,还是马哲用放映机看材料,都还挺自然的,融入到叙事中的表白,并没有使人物的重心发生偏移——马哲想的还是破案,不是拍电影,略有点过的一个地方是梦境中,三角架着火了,马哲抱着三脚架跑,扑通跳到河里去了——我可以肯定,这个时候马哲是让魏书钧附体了。
它过就过在,创作者跟人物抢了起来,抢一个高光时刻,抢一个到底是什么最重要。
但毕竟这个电影的精神向度还是在余华/加缪的掌控之下,三角架也烧了,人也跳水里了,就有一种抢不过的感觉……看到这里甚至觉得有点惨,觉得导演也痛下决心要放下元电影这个拐杖了。
3/符号总体说我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在看电影时,真正地沉浸进去,甚至被揪住了心,中间好几段看得心怦怦跳,完全与马哲同呼吸。
有一个地方在叙事/观念的同构上我觉得做得非常精彩,马哲在后半段有一个梦境的段落,他自己明白是梦境,但再往前推之后,就是打死疯子那个,也是臆想,但在他的脑子里,这就完全是现实了,最后用子弹再反转过来。
——在电影中现实与梦境的交织,想象与真相的融合什么,好像很容易,其实很难,只在一个平面上呈现,说它们融合了,那也算,但其实没什么了不起,不难操作;但是要在一个纵深向度上把观众也带进去,也以假为真了,其实还是难的,然后最后还能翻过来,在现实的层面上落住,这个挺难。
不是比较简单地说“模糊了界线”啊什么的就很高级,《杀人回忆》最后是空落落的,但《河边》不是,《河边》是回到现实而依然空落落的,这个并不比《杀人》差。
《河边》的厉害之处,在我看来是魏书钧在不拍“拍电影”这个主题时,体现出他真的是有才华的,他在层层推进的叙事中把观念/人物统合在一种状态中,这种状态是用视听语言来表达的,能与原著互相阐发。
最后为什么说说符号呢,因为这个片子的观念性很强,纯用景观和人物有点难,所以还是用了些符号来点题下。
有些符号我觉得很妙,也有些觉得不好。
不好的比如拼图,首先是我对90年代的回忆里拼图这个事情好像还没流行起来(这里不那么肯定,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或者有限),但拼图这个就是太直给了,前面妻子在拼图已经比较生硬,后来马哲还把拼图中间掏一块扔了,简直令人发指啊!
好的比如一群长波浪的女孩吱吱喳喳,还有那群鹅,都既是很自然地出现在叙事中,又很有趣,太妙了,马哲在鹅群中踢门把脚踢进去也很妙,反正我觉得见才华的地方是把脚踢到门里去,不是抱着三脚架跑哈哈。
还有一个重要的符号是乒乓球,核心意象应该是乒乓球做布朗运动那个地方,但为了这个铺垫得很长,局长任重道远地从前面就要从篮子里拿乒乓球,最后还在梦境又出现了局长和三号球。
从很个人的审美上说,这个符号还是给得太明白,但是往往有些事情不能从小毛病来判断。
虽然太明白,但是如果这个电影完全没有乒乓球这个符号呢?
会更好吗?
会不会就过于不清晰了?
在不明白与太明白之间,如果没有一个最优解,那么次优解也是可以成立的。
而且也涉及到一个导演的风格问题,他就是这个风格,他能做得自洽,那就不能以自己的观影偏好去判断好不好。
4/一点吐槽为什么让康春雷演疯子???
他有一点点疯子的气质吗???
最后看到马哲和疯子对戏时是康春雷时,我真是太太太郁闷了,把朱一龙都给拖下水了好不好。
我真的是很爱这个片子,才会这么生气。
(今天早上去看的早场,只看了一遍,有些细节可以有没记清楚有误,等明天二刷下再来补充。
对于一个影评人来说,不能拉片只能看一遍就写评论,风险是很大的。
但这个片子激发了我的打字欲,就把真实与真诚的一刷感受先保留下来下。
)
电影解读的角度还蛮多元的,只po我最喜欢的一种。
电影开头,视角跟随顽童推开导向虚无荒诞的门,将观众引入一个压抑、封闭的小镇。
主人公马哲人如其名,作为工具理性的化身,由一桩凶杀案,走近小镇形形色色的生活百态,目睹其中种种与理性逻辑冲突的荒诞(或,集体主义对个人情感的压制):警察局只有集体表彰,警察只能在表演意味的电影院工作;一对彼此相爱的师生恋情侣因为家庭和工作的威胁而走投无路;一个体面懦弱的异装癖因为忌惮社会的目光而只能自尽;一个明明有极大可能残疾的婴儿还是要被生下来……随着角色的形象日渐消瘦,脑子里的理性和感性、主观和客观产生混乱。
当他在现实中找不到逻辑,就去梦里(电影)里找,最终发现河边才是压抑的小镇里最自由的空间(在河边情侣可以自由相爱,异装癖可以自由变装……),但这些自由意识都成为了“河边的错误”,于是主人公杀死了想象中的“疯子”(自由意识),得到了警察局的表彰(重新拥抱集体主义)……结尾,他的孩子出生,孩子和疯子一样玩衣服,他意识到疯子和孩子一样——自由意识是天生的。
【邻居说他很孤僻,单位的同事却说他很开朗】【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第一章【说到这里他竟得意地笑了笑,随后又垂头丧气起来。
】——第二章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
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
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
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
然后。
给你来了个亮相。
——《好看吗?
很好看》相对于小说,电影给了个很强烈的符号:大波浪。
大波浪是明媚的,是跳跃的,是美在肉体上的烟花。
有场戏就是集合了厂里所有留这个发型的女性,大家叽叽喳喳地喧闹:什么时候结束啊,还要上班啊。
负责人说:别吵啦,谁叫你们都留了“大波浪”。
大家笑作一团。
这团笑声里,漏掉了一个人。
这个世界的残忍,就是会漏掉一个人。
人的一生,其实都是在急急忙忙把自己塞进一个类别里。
大部分并不合适,可是囫囵去挤,血肉模糊之后,大部分还可以幸运地苟且。
但总会有什么隐隐作祟。
会不甘心。
会想:是吗?
表面上自然是性别认知障碍。
这里要强调这个认知障碍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同性恋。
但那个时候很明确属于流氓罪。
这个为什么是罪呢?
为什么是流氓呢?
似乎心照不宜,似乎习以为常。
比起被冤枉了七年更残忍的一个结局,就是第八年界定为你是被冤枉的,放了。
如果坐足八年冤狱,如果彻头彻尾被冤屈,也是一口气梗着可以撑上几分潮暖。
但忽然一个法外开恩,连怨恨的力量都被轻轻拿掉。
自然卸掉了你的关节牙齿,并没有少了该有的风刀霜剑。
于是指指点点,于是夹紧尾巴做人。
于是,没有谁真会放过他,没有谁不是斜着眼睛看着他。
看什么呢?
有经验的人会知道,这种人不会有好下场。
下场慢慢来了。
这场轰动小镇的惨案果然指向了他。
于是他又被看见了。
或者说这也是他期盼的结果,因为悬在天上的靴子终于落了地。
不是宝剑,是软绵绵的靴子。
一个心若死灰的人往往脸带微笑。
他很真诚地微笑,没有讽刺,没有讪笑,没有恶毒,没有含沙射影。
什么都没有,他只是在微笑。
他死气沉沉地建议“我们可以跳过这个阶段”他最后挣扎地询问“现在到什么阶段了”他热火朝天地得出结论“我知道是什么阶段了”相对于小说,电影没有温和地停留在他第一次想结束这一切的时候。
救了他,把他拽了回来。
这个才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个就是天的安排,天的捉弄,天说你别给自己加戏。
这个就是温柔地告诉你:跑不了。
假设许亮出院后找马哲是暴怒的,是撕咬的,甚至再次被捕。
但没有。
他露出了比微笑更为灿然的笑容:我谢谢你。
他终于对这个世界说出了谢谢。
一切都被原谅。
首先,他终于原谅了自己。
就像那大波浪,那微微在风中晃动的大波浪。
喜气洋洋。
好看吗?
很好看。
好看什么?
一部电影好看什么,取决于你琢磨想看什么。
譬如河边的错误。
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也没有看那些物料,譬如强调要先补课那些大学生关于这个电影的见面会对谈。
我就是盲看的。
当然,你肯定首先不能排斥朱一龙,譬如有人到我这说:为什么又是朱一龙,我一看就烦,他的我就不要看。
你谁。
电影开始的剪辑很重要。
看电影有个有生到熟的过程。
你花了波折塞进了电影院,一片漆黑,一堆广告后正片开始。
这个开头特别重要,如果别扭了,基本救不回来。
开始就是废墟,一堆小孩玩,然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孩。
我对电影的好感是从这个孤零零来开始的。
我是70后,但我是比较特别的独生子女。
所以,我特别熟悉孤零零。
然后小孩子乱窜,这个就类似瓦力。
我喜欢瓦力,就喜欢他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小孩一推门。
这个一推门特别重要。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现场。
然后我琢磨该出现尸体了,没有。
出现的是办公室,官僚,同事,闹哄哄的电影院。
很多人不喜欢pj的金刚,就是上岛之前太长了,因为要急着看大猩猩。
就像这不是悬疑片吗,急着得见到尸体。
不要急。
这个不要急就是电影的节奏,这个节奏导演拿住了。
这里要提朱一龙的徒弟小谢。
从这个小徒弟开始劈叉,电影就变得危险了,什么危险呢,因为你要喜欢上他了。
然后朱一龙扮演的马哲就这么眼睁睁地陷入了泥沼。
这个电影讲什么,有人被杀了,找谁杀的,为什么杀。
这【孜然】没错。
但就我而言,就是看朱一龙在泥沼里慢慢被吞噬,从不知不觉,到非常痛苦,到习惯。
这个吞噬的过程电影很好,靠什么呢,靠电影的节奏,靠每一个演员没有漏气。
出现了月光。
我知道电影里出现古典音乐准没好事。
譬如出现路顶下的小姑娘,你得有个小姑娘吧,但是如果出现了贝多芬啊,肖邦啊,基本就会出现尸体。
如果出现了巴赫,这个尸体估计不容乐观。
然后,出现了诗。
这个是电影特别击中我的地方。
那个诗念得特别滑稽,所以这个得是方言,特别滑稽的方言的,然后又一本正经。
大家都在嘲笑,讪笑。
可是有人说: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
在这个泥沼里,有人相信诗的力量。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
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
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
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
然后。
给你来了个亮相。
然后围绕着马哲,领导,妻子,同事,医生,越来越多的线头变成了越来越紧的罗网。
这时候,案情发生变化了。
似乎就是路边摊快出炉的时候,那一声“轰”。
就像拔牙的时候被点着了炮药,变得,更冷了。
然后呢?
这个地方特别关键,就是电影忽然变得绚烂。
就是,五彩斑斓的黑。
电影好不难,我看着的时候很满意,但就像什么审查,什么他们比张艺谋更懂,我就等着最后一根钉子。
怎么圆呢,怎么收煞呢。
收煞得特别厉害。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都忘记那个电影里有那么多朱一龙,因为我看到了太多的自己。
所以,这个电影很好看。
学了四年这玩意,我越来越像市井街头喜欢听人传闲话讲故事的大妈,只在乎故事精不精彩,最讨厌什么符号隐喻这这那那
什么鬼,看完我整个人都不好了……生活本来就很艰难,为什么还要拍这种让人难受的东西给人看…
这很难评…我第一次看一部电影,字幕亮起的时候没有人走,大家都面面相觑十几脸懵逼…真的很难评……
叙事上模仿韩国犯罪电影,演员演的像木头,用神乎其神的气氛托剧情,完全垃圾!!说实话很多影视艺术院校的毕业作品都比这片子强,难道现在入围戛纳门槛竟然降到这么低了吗???
这部片子如同一部传媒学院学生的90分作业。画面很美,故事很烂,全程人物单薄。想要拍一个高傲的艺术片,但艺术技术仍然欠缺。如果导演能去掉自恋的部分、学生作业似的尬台词、刻板的女性形象,那么会更好一点。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思考的仍然是具有宏观性的,而非如此自恋化的。
1.大陆电影中极其少见的融写实犯罪悬疑片与荒诞超现实致幻片于一体的电影,可怖又哀凉,从影院出来后感觉整个人都异常了,走在街上生出受迫害妄想症的错觉,回家也能看到平时从未注意的诡异现象。2.一部聚焦异类的电影,也成了国产片中珍贵的异数,每个角色背后都有一个悲欣交集的故事,但却不被完整地讲述,唯有只言片语和蛛丝马迹供观者想象、揣摩,而这或许正是现实中竭力隐藏的那"10%"的个体在集体面前的无奈命运。3.魏书钧如此恰切地将九十年代的时空氛围影像化了,那个你我虽有所经历却依旧遥远、既熟悉又陌生、既新潮又陈旧的年岁。倒闭的电影剧院也是时代的残酷一隅。4.阴冷荒寂的雨夜(莫名闪过的人影)已然让人惊到魂飞魄散,猝然的坠落车顶更令人肝颤胆寒。5.月光,花心,乒乓,拼图,鞭子,大波浪,群嘲幽梦,燃火放映机。(8.8/10)
别的悬疑片是剧情中留白,此作是留白中来了几笔剧情
放过余华吧……当一部电影需要映后来补充说明,那这部电影拍的有什么意义?
不能执着于非要看懂,非要找凶手,不然就是马哲本人的意思。
看不懂结尾,是我的错误
评论是怎么回事?说句“妈的,拍得那么烂,卧槽”有这么难?用“艺术”和“文艺”就能掩盖“难看”的事实吗?当我没看过文艺片?那些狂吹公众号收钱了?
魏书钧真的是一个非常自大的导演。创作中充满“让我逗逗你”和“哈哈幽默吧”的设计,想要呈现轻松而不经意的高级,不想让你轻松看破他的装逼。然而又生怕你真的发现不了他在装逼。
“河边”是那个时代,疯子是”错误”的修正者 ,比如SM爱好者、师生恋、异装癖、不符合的“正常”行动都会被修正,不想被那个“时代”杀死,就只能选择被同化。马哲想还原真相但却推动了后面人物的死亡,想解决疯子 ,最后有了一个隐形基因问题的孩子,我觉得马哲也是一个异类吧,不一样的队服,给妻子绕毛线里镜中映出三个他,还有执着于真相和三等功所以最后的最后在河边和河中,理智和疯狂,逻辑和混乱最终成功互换移位。所以命运的看法和修正比我们想象的更精确 。(ps:片里面有三场戏尤其坠车那场给我吓的一哆嗦。怎么说呢害挺文艺的。但是言简意赅:寻找疯子质疑疯子成为疯子。月光曲响了三遍一遍比一遍阴郁san值狂掉(脑子里自动脑补了一些:你穿越回70年代在落后的村庄普及当代看法和教育却失败然后过着流落街头落魄的日子这种)
虽说是名家改编,但显然魏书钧的野心并不在于照搬原著,影片前半段把观众带入悬疑破案的叙事“圈套”之中,实则总在有意无意夹带“私货”,比如公安局的领导其实总是作为反派的存在出现,让警察局“占领”电影院,把办公室搭建在戏台上,主角在电影院的噩梦蒙太奇,甚至中间还直白地让“电影”两个字重重地摔在地上,既构成一种戏中戏的视觉效果,又建立一种不言而喻的嘲弄。“三等功”作为片中一个重要的麦格芬贯穿始终,也作为了男主最终拥抱体制的战利品,警察、疯子、孤寡老人、小孩、边缘人群又构成了某种巧妙的社会性对位关系,也像是某种献祭,最终主角干倒了穿着自己衣服的疯子,得到了体制的肯定,生下了可能有问题的孩子,让影片散发出某种心理惊悚的韵味。不得不说,这种放在类型片外壳下的尝试,是大胆的,但也许也是不太受待见的。
导演并不能讲好故事,人物形象太平,看不出什么。另外,一直抽烟并不能让电影更为艺术
这个时代真有意思,不允许异类存在,可最终还是疯狂吞噬了理性,集体意识蚕食了个体意识。马哲一步步走向癫狂,不也正好诠释了那句话:质疑,理解,成为——他能怎么办?他苦思冥想找不到这个荒诞世界的答案,而世界早已草草结案滚滚向前。
做旧成为潮流,迷影成了手段,女人成了符号。而符号,成了他的命根子。
奉俊昊与黑泽清的低配版结合体。无论如何,这迷影元素未免也太蠢了,甚至都能猜到换标牌的时候电影俩字会掉下来…
你们怎看出那么多解读的,如果看过原著我可以理解,但是电影没有那么多的信息给我,三颗星不能再多了
6.0。到2023年國產電影還在模仿《殺人回憶》的結構和氛圍,但在轉化作為其真正核心的時代氛圍和歷史症候時永遠欲言又止語焉不詳。每一處超現實橋段和迷影情節都匠氣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