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杀人事件曾被称为韩国四大悬案,一名家境贫寒辛苦工作读大学的男大学生,在上厕所的短短几个时间意外身亡,而当时的作案人pear son称自己不懂韩语,造成沟通不便,而aj父亲又有较大背景能撼动整个审判的走向,最后的结果这名努力的大学生含冤身亡,而两名被告没有为这宗案件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在得知最终结果时,已故人母亲嘶声力竭的问"这两人都是无罪的吗,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然而在当时,这个案件就那么不了了之。
这部电影在演绎的过程中是有很多疑点的,在同类电影里不算好,但它带来的后续影响是可观的,带来的社会影响远远大于这部电影的本身。
在时隔16年后的2015年9月,pear son被押解回韩国,接受韩国司法机构的审判。
一审和二审裁判部认为,帕特森仍不知反省,把责任推卸给共犯,因此对他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但由于aj已经得到无罪判决,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检方却决定不予起诉,这点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公。
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那么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从司法、立法、价值层面来说,迟来的正义都不是正义!
只不过是对过往错误的纠正或者补救!
但迟来总比不来好,正义或许不如人意,但比起未到来说还是强些,对受害者的名字以及受害者亲属多少是有慰藉。
谁知道呢,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我不知道,但总有一天正义能不迟到,对吧!
先容我抱怨几句……这两天一直在追suk的电影(我对他名字有心理阴影了),梨泰院是拖了好几天等其他的都看完了又实在想看才看的,因为是杀人事件,怕血乱飚吓到自己……结果,本来期待“主演 张根硕”如何精彩表现,结果,戏份比AJ还少……戏份比男配三还少居然敢标男主…………你欺负我是饭啊!
……从头到尾除了最后那个销魂到脱离皮尔森角色的笑,其余时间一直在无奈地沉默中……难道因为全英对白所以难以开口么,这让我情何以堪……除了一致公认销魂到不行的笑,还有在重现现场时,他拿过刀捅人时的那个兴奋……捅完把人一推,那种如释重负貌似很爽的样子,看得我不寒而栗,这大概是suk整部电影最有张力的表演了。
我看的版本是uubird的翻译,仍然翻得不太好,虽然关键对白我都听懂了(表问我怎么听懂的= =),但一些细节翻译的不知所云让人很难理解整个案件的关节。
听说张根锡全球中文网出了个优质翻译的版本,考虑要不要再下一次……梨泰院杀人案是1997年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梨泰院是外国人聚集的地区,两个嫌犯都有美国背景,杀人手法极其残忍,动机极端不纯,加上最后让人无法接受的审判结果,整个事件染上了相当的政治色彩。
不过我也不是棒子国人,倒感觉出了这种事完全是你们亲美的恶果……我罪恶了,我反省。
接下来说正题。
整个案情生生就是囚徒困境的成功案例,据说两名嫌犯被释放后说过“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如此看来,这两个人渣还真是做了sth cool啊。
虽然很多人坚信是两人合谋杀人,最后利用法律漏洞双双逃脱,其中的疑点还是很多。
我个人觉得,是皮尔森杀的人,AJ完全是个傻×胖子。
一是因为除非皮尔森先进洗手间,否则就会被AJ卡住;二是因为洗手台有血,如果皮尔森在洗手台前,洗手台不可能溅到。
但是这是建立在一人说了实话的基础上的,偏偏AJ的测谎有反应。
对此的合理解释是:一是AJ爸爸说的,测谎时因为问AJ时用的是韩语,而问皮尔森用的是英语,所以出现异常(我感觉结尾皮尔森说韩语完全是艺术加工,他应该是不会的);二是AJ确实说谎了,但是他只是添油加醋地描述了自己在洗手这一过程,实际很可能就是他站在门口看戏(这里有一段关于犯罪心理的对白很关键,但由于翻译没能看懂)。
这个推论还有个疑问就是,AJ身上的血是溅射状的,而他唯一合理的位置就是洗手台边,根据皮尔森杀人的方式,那个距离又无法溅射到。
我们可以把皮尔森的描述套到他自己身上来:被害人一共被捅了九刀,脖子右边3刀,左边4刀,胸部2刀,如果一直处于解手的状态凶手行凶是有困难的,所以应该是捅了右边3刀后,把被害人翻过来继续捅,那么在最后2刀时,血就有可能溅到AJ身上了。
好吧,还有疑点。
一是右3刀的下刀位置是从上往下,那么凶手应该比被害人高大。
而AJ是,皮尔森不是。
有一幕是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争执,男人在解手时是不是会下蹲,因为这中间有10厘米的高度差。
我觉得吧,一般电视剧里看到的都是站直的,而且被害人是尿急冲进去的,应该来不及调整姿势。
于是矛盾出现了。
二是拿刀的姿势,皮尔森在重现现场时说,你的刀拿错了。
探员是使用的反握法(手心向上,刀尖对自己),我感觉这个握法容易使力;然后他接过刀,用正握法(手心向下,刀尖对外),很兴奋地示范了下如何捅。
这个时候明显就发现皮尔森比被害人矮,他那种捅法伤口应该是从下往上的。
我可以解释为什么皮尔森矮还能由上往下捅:他用力把受害人按下再动手的,考虑到受害人也只是个文弱学生,当时又在解手,即使皮尔森看起来瘦弱,也是可以办到的。
皮尔森为什么在重现现场时特意指出落刀位置和持刀方式的错误?
尤其这种错误还是和AJ行凶相悖的?
我只能说,他行凶时有点太兴奋,他觉得依照他和被害人的身形对比,戳的方式更顺手,于是他更正了自己。
他无意关心AJ,嫁祸AJ无非不想坐牢而已。
皮尔森,据说有双重人格。
有两点使我相信他是唯一犯罪人:1、他非常明确、貌似没有经过努力回忆(不排除表演的问题)地指出了被害人被捅了9刀,如果不是自己捅的,在那种恐怖的情形下,谁能记得清捅了几刀?
而且AJ的在做案情陈述时,出现了“我不记得了”的情况,而皮尔森一直很淡定,如果不是皮尔森一个人干的,怎么也难说通。
2、一名黑人证人说,AJ冲过来找他,身上有血,他问发生了什么,我听得很清楚,AJ说“we did ……”,再加上黑人说他问AJ为什么杀人,AJ说“just for fun”。
这一系列行为,再加上AJ说自己在洗手,又记不清当时的状况,作证时迫不及待要向检察官描述当时的情况,包括最后搂着女朋友说“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很明显是这样一种心理——很想杀人,又不敢,皮尔森替他做了,他特别兴奋,特别希望是自己做的,觉得终于干了很cool的事情。
这种心理我不知道学名叫啥,但是lie to me第二季学校恐吓录像带那个案件中,就有这种情况。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按照我看的那个颠三倒四的翻译,两个人一开始都向自己的朋友承认自己杀人了,后来又都矢口否认,相互指责。
从一开始的炫耀,到后来的否认,皮尔森和AJ的心理是完全不同的,很有意思。
至此,皮尔森唯一罪犯推理就结束了。
看得出来,导演的重心不在推导罪犯上。
可以看到,检察官手下一帮年轻人做事不经脑子,什么都无所谓、马马虎虎,失去了犯罪现场、原始口供还敢说没关系,韩国腐败问题之巨人所共闻,公检法体系腐败堕落是本案如此下场的重要因素。
相比之下,囚徒困境、外交压力、法律漏洞、金钱交易都是非常次要的了。
单从电影来看,检察官个人判断失误,提起诉讼时的失误,是公诉失败的直接原因。
看错了皮尔森,坑死你都说不出来。
其实我很不愿意suk演的角色是个变态凶手,实在是很喜欢他。
如果不是他演,我就不用一边认定皮尔森杀人一边纠结欲死了。
suk和检察官大叔不是第一次搭档了,他们在《快乐人生》有合作,就前天刚看的,大叔没什么好说的,suk的演技变化居然也不大……真是令我吃惊,这是为嘛?
电影的张力完全不够,但是结尾那个封死的厕所里死不瞑目的尸体和四溅的鲜血,很赞,很赞……
“俩人都无罪吗?
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已故赵忠必的母亲 “这帮家伙是无耻的!
”-事件调查者朴大植刑警“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嫌疑犯Pearson&Alex 1997年4月3日,晚10时左右,梨泰院汉堡店Buger King的洗手间内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血案,无辜的大学生赵忠必被两个不到20岁的美籍韩国人杀害了。
他身上共有刀伤九处。
嫌疑犯Pearson和Alex 在法庭上互相指证对方才是杀人真凶,最终却因为证据不足双双获无罪释放,引起韩国民众的极大愤慨。
《梨泰院杀人事件》从剧本的构思开始就勾起了大韩国民当年的回忆,事情过去12年,至今仍是一个迷。
韩国人好象很喜欢拍摄这类型题材,之前的《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追击着》都是有口皆碑,与他们所不同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这个取材的案件并没有到实效。
所以在韩网NAVER上我还看到了关于电影的一个八卦,据说两名嫌犯中的一个曾经威胁过导演不要拍摄该片。
故事的开头就给出了惊人的场面,两个浑身是血的少年身处谋杀现场,脸上却带着平静的麻木。
之后不论是在法庭还是监狱中,这两个人的表情也没有太大的改变。
他们自称是事件的目击者,在被警方认定有杀人嫌疑之后,互相指责凶手是对方。
在美陆军犯罪侦查队的介入下,Pearson被认为杀人证据不足当庭无罪释放,无奈之下,检查官只能起诉另一名嫌疑人Alex,后者检查官出身的父亲也聘请了有名的律师来为儿子做辩护。
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人都因为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检查官从自己孩子的身上得到灵感。
通过模拟还原了现场,表明了凶手应该比受害人更高更壮。
这反而使Pearson的嫌疑洗脱,只能起诉他携带 武 器 和消灭证据检查官在挖掘真相的同时却又被真相所误导从而质疑自己的判断。
剧中的那两个诡异的ABK(美籍韩裔),脾气暴躁的检查官,精明厉害的辩护律师,其实都是走在钢索上的人,每个人离开悬崖都只差那么一点。。。
电影想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两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两个孩子杀了人。
影片里有死者的母亲流泪叙述她对死去孩子的思念我不知道现实中Pearson和Alex会不会看到这部电影 我只希望不会再有下一个Pearson或者Alex了。
影片中牵涉到的人物在韩国很有争议性。
美籍韩裔在韩国人眼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仅仅在韩国娱乐圈里面,从早前的刘承俊事件到最近的2PM宰范事件都不约而同地引起过轩然大波。
可以看出在韩国大众的立场上,一方面对他们与韩国传统文化的格格不入有着近似严苛的挑剔。
另外一方面又对他们在西方的生长环境有说不出来的羡慕,加上这次耸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加上当时韩美关系的大环境在当时估计引起的关注度是爆炸性的。
张根锡这次彻底想摆脱童星经历的负担和花美男的包袱在《快刀洪吉童》小试牛刀之后他接下了这部片子。
全部的英文台词对在新西兰留学过的他难度尚可如何诠释一个有争议的角色才是对他的挑战我比较喜欢他在戏里面诠释Pearson时的表情无论是平静的麻木还是诡异的微笑都把韩美混血的Pearson身上部分怪异的特征给表现出来了让我们可以体会到Pearson那多重人格复杂的心理难怪小帅凭借这个角色提名今年大钟奖最佳男配角现在这个字幕的确是不怎么样,很多简单的对话都会翻译错误建议等有好的字幕下的时候,大家再看一次吧。
================================================导演并没有想确切的认定凶手具体是谁他开拍前指导演员的时候也是让他们抱着:我不是凶手 这样的想法去演的。
我觉得梨泰院这个地点也是关键因为在当时(1997) 梨泰院是美 军 驻地所以Pearson作为家属 应该是受到了额外的保护在片中Pearson一直在说英文而且坚持说自己不会韩文直到结尾的时候却用了韩文和检查官告别检查官对他说,不要得意忘形了。
我觉得这段导演其实已经有点倾向性了。
看片的过程中,看着各种场景的闪回和假想,一直有不祥的感觉,祈祷不要走上“杀人回忆”的老路,结果不幸言中,这种结局真是推理爱好者的恶梦。
韩国很爱拍这种关于韩美尴尬关系的片子,想到汉江怪物了。
看到AJ和person在法庭上不约而同的嘲笑律师和检查官的样子,生生的觉得这两个家伙完全是一国的。
这不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真实相反案例。
先COPY一段:“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
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
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
但A和p两个人显然是有了默契,都没有完全说出真相,得到了最好的结果。
这种默契来源于何处,是司法漏洞,是可笑的外交待遇,还是强大的社会背景。
总之成了反相的“囚徒困境”。
真相如何连智慧而执著的检察官也对自己的答案迷惑了,那么真相对当时的调查者来说确是个谜。
不过编剧给了这么多的线索,最后欲言又止,仅仅做为一部电影来说,给个答案并不难。
姑且来推理一下。
现场重现很重要:alex弯腰洗手时,身后不可能通过其他人,所以这里他撒了谎。
而根据法医的判断,根据衣服上喷血的特点,决定第一刀应该是AJ所为。
而PERSON对于推倒受害者的方向也明显和事实不符合。
他所说的方向,并不是死者最后倒下的角落里,而是洗手间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受害者倒向他的时候,只中了前几刀,他确实本能的向坐便池门方向推开了求救的受害者。
而后面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受害者倒在墙角?
受害者可能没有被推开,也可能被推后再次倒向person,总之person接了AJ的刀,补了胸口两刀,和受害者一起倒在洗手台上,所以洗手池上面和下面都是血,最后受害者被放倒在墙角。
以上,草稿,待整理。
没想到死者竟然是宋仲基,看的时候就眼熟,只是没想到而已,这也太小的配角吧,最后的特写还是满脸鲜血的躺在厕所里。
那时候的他还是个正儿八经的龙套啊,长得也很一般。
电影还是不错的,瑕不掩瑜。
韩国真是能自纠,这个电影居然可以发回案件重审。
不知道案件重审的最终结果是怎么样的呢?
凶手们为什么不能共通谋杀获罪,为什么检查的方向不能是共同谋杀?
一定是只能一人杀人呢?
原本是冲着张根硕去看的这个影片,但是最后被惊到了...最后的被害者的镜头吓死我了...死不瞑目...
最近想看杀人类型的电影,便开始一部一部地刷一开始看到这部片子的评分,我震惊了,居然只有6.5分,真的是匪夷所思……后来还是认真看了一下,我只想说那六千多个人真的是对不起这部电影
海报中皮尔森那么诡异的笑,我第一直觉就觉得他是凶手,再加上他的犯罪重现,以及在法庭上的冷静表现,我一直认为他是凶手可是很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能记住刺的刀数,当犯罪重现时,他演示拿刀的样子,一看就是想起了当时的情景……
检查官一直在用事实说话,可是他却没有深深揪住真相,而是一次次错过,他执着,却又不执着。
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还是会以失败告终啊……
这部影片还是拍的很好的,据说导演问了40多个记者还原当时的情景,张根硕的演戏也还算是可以,那诡异的笑是这部影片的亮点。
虽然是冲着张根锡看的电影,看了之后却发现演员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整部影片基调略显沉闷,基本上是律师大叔一个人在那边狂飙心理戏,两个嫌疑人的互相指证,P无辜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模拟凶杀时脸上却露出疯狂凶残的表情;对于凶杀情节记的异常清晰确在关键时刻又失误。
AJ看似憨厚老实,却又时不时露出凶狠狡诈的神态;模拟凶案现场显而易见的失误让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凶手。
两人都指证对方才是凶手,最后却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不论历史上的事实如何,就电影而言,我注意到四句暗示含义很强的台词AJ从洗手间带着一身血渍对黑人朋友说:“We did it,,,,,”AJ对父亲说: “我想有必要提示他们(证人,也就是他们的朋友)一下”AJ 对女朋友说: “I'll show u sth. cool, come with me”P用韩语和律师大叔道别时说 "I did learn from Jail"hmmmm SO 我觉得是他们两个人协同作案,互相指证最后获得最大利益。
张根锡的表演给我留下蛮深刻的印象 最后的蓝衣造型也很帅 ^ ^(虽然带着诡异的笑容....情节需要 情节需要 -.-) 真相一直存在,真相一直被掩盖,历史在它显露仁慈的一面时会让你偶尔窥探。
不能说张演员在这部戏里有多么帅,从造型来看,梳满小辫的背头,古铜色皮肤,沉闷的面无表情,不是眼前一亮的帅哥,是让人无法忽视的杀人犯,虽然很想相信他是无辜的,但是他的眼神却一直透着狡颉,透着一股不屑和清醒。
我感觉这电影里的杀人犯角色非常的难拿捏,过之会觉得太血腥暴力而想敬而远之,不够火候的话会觉得在惺惺作态故意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
看这部电影首先要了解它的背景,最起码知道真实状况才会感觉到张演员的出色在哪里。
以下剧透,慎读!
首先,Pearson这个人必定是杀人犯。
合伙作案,但是居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理由是证据不足,在审讯中,必定是百般辩解才得以脱逃的。
那么,在电影里该怎么表现才对呢?
如果仅仅做到面无表情恐怕无法传达给观众一种‘其实他就是罪犯’的感受,客观来说,这个人非常的冷静,能通过测谎仪的都是牛人,心理状态非常的平稳。
请大家注意这一段:在审讯室,他的朋友跳起来指责他时,他平稳的说出:‘I did't kill him’,是无奈的口气。
不是反唇相讥,不是怒吼,那一瞬间,我都相信他不是杀人犯了,但是从他的眼神里分明的透露着不屑,又开始疑惑。
再到法庭上,他的表现太出彩了,是无法让人忽视的存在,不是因为帅,像我之前说过的,表面平静无波内里暗潮汹涌,随时担心他会爆起伤人或者在法庭上干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为一个杀人犯担心,这是头一回,如果没有法庭上的那个似乎有着深意的微笑,看好戏的眼神,这个绝对是个无辜的人啊!
很多人觉得表现杀人满身是血那一段精彩,我个人认为是重复现场模拟那一段更为精彩,法院的人一开始刀子的位置不对,Pearson说:‘NO,NO,你的位置不对’,那个表情,分明是被别人亵渎了自己战利品的表情,说了两句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然后拿过刀子自己演示的样子,这一段的狂热表情,是的,狂热,带着轻微疯狂的表情,绝对是经典,到了此时,所有在看电影的人都会肯定:人果然是他杀的!
另外就是2个人的回忆,2种表现,不多说,对比非常强烈,杀人犯的疯狂和不知所措的惊慌,拿捏的非常到位。
终于到了我个人认为最美的镜头,影片的最后几分钟,检查官面前突然的一句英文:‘well,I get go’,镜头一转,一个穿着白衬衫宝蓝色T,头发恢复正常的漂亮的人出现在了面前,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被一个千斤大锤‘砰’的击中,一瞬间头脑空白,随着他的话语,起身,离开,转身,对白,关门后嘴角淡淡的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眼睛向后轻轻斜视所表现出的轻蔑,100%的肯定了他的身份。
试问,有多少人能在短短几个镜头让人经历怀疑,肯定,心情放松又突然紧张的转变呢?
这个几分钟的片段我看过几十次,被他深深折服了,究竟嘴角该翘起多少度才能够表现一个沉稳的人的轻蔑呢?
显然黄泰京的角度比较大,因为他可爱,他的轻蔑是故意装出来的,但Pearson这个角度实在是太难了。
我知道很多演员会在镜子前练习自己的面部表情,我只能说,张演员这个度掌握的非常准确,让人既觉得了Pearson的可怕,他暗藏着的疯狂,他非人的冷静,都包含在这几十秒的表情过度中,喜欢的话,请仔细观察这一段。
最后,请允许我大吼一声:实在是太漂亮了吧!!!
哈哈
和很多人一样,起初看这部片子都是因为张根锡。
因为了看了美男,所以也对他的戏追了一把。
这部片子好就好在根本不想快进,就这么一直被勾着看到了最后,甚至还仔细分析着检察官所做的陈述。
一直到中间,我一直认为是皮尔森杀的人。
因为他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太无所谓了,毫无激情,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心理巧妙的掩饰呢还是他曾经作为黑社会帮派分子养成的冷酷习性呢。
而ALEX一开始就很鸡冻的指证是皮尔森的杀的人,皮尔森则一贯冷冷的不回应,除非检察官问他是不是凶手,他才简短的回答。
我没杀人。
开始让我产生凶手另有其人是ALEX的那句。
当凶案发生当场的目击者一个个来作陈述,证词对ALEX越来越不利的时候。
休庭期间,ALEX当着他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早知道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他爸爸听到这句话也一呆。
这马上让我联想到ALEX拿着刀的样子。
但是判定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又开始鸡冻了。
好像多冤枉他似的。
当剧情到最后20分钟,突然转变说证据不足,说嫌疑犯进厕所(凶案发生地点)前未予调查等等,ALEX当场无罪释放。
我觉得很奇怪,导演不觉得这里有漏洞吗。
前面难道调查目击者的种种证词难道不是嫌疑犯金厕所前的调查证据吗?
怎么就叫未予调查?
或者说是证据不足?
看到最后,我所能做的猜测就是两个人都是杀人犯,只是谁主谁从有待考察。
看来ALEX和皮尔森必将背负真相过完余生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韩国的法律。
因为无法判定两者其一谁杀的人,就可以两者都无罪释放吗。
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共犯?
就因为怕冤枉了其一,就可以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吗。
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同一个人还不能被起诉两次,即以后真相出来也无法起诉两个嫌疑犯。
这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法律的悲哀呢。
法律真的有所谓的公正吗。
那么大胆的推测,以后谁杀了人,只要推到一个同在凶案现场,并且唯一目击者的身上(那个目击者明显不会承认自己杀的人),那么互相推脱的话,大家都无罪释放吗?
显然,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法律规定了除非证明你自己无辜,不然就是有罪。
记得美国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人只会嘲笑。
而当凶案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吗。
法律是否公正不是看终审,不是看国情,是看公民道义。
拍得一般,远不如“真人真事”四个字有力量。
看电影之前就知道这个案子了,而电影促进了重审还是挺难得的。其实本质上这个案子的关键从来都不是谁是凶手,而是强权干预了正义。
真实反被真实误。
有时正义在法律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
国内为何没有针对悬案改变的电影呢?比如轰动全国的南京碎尸案,韩国导演倒是拍了不少,提出自己的挑战。
小帅演技很好!
拍的真心烂 从开头到结尾只靠证词说话 像山寨版的罗生门 有很多证据没交代明白 那血都喷成那样了 怎么出去的 血迹是看上去擦干净了但还是能用特殊光线看得到的 朋友的证词乱七八糟的
个人觉得,导演的目的很成功地转达给了观众,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
张根锡奉献的演出给一星;还原了事实给一星;导演你拍的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剧情片,不是纪录片,就不能剪辑流畅点?跟看ppt样了
谁来为这生命买单?
2009-11-13 故弄玄虚,还没结果。无聊的电影。某人HC张根锡才看的,不过那男的真的很丑,小包子……
oh ,我只是为了看帅哥。
我不知道影片为什么评价不高,我是在一个晚上看的。结局很纠结,节奏也很紧密,感觉比张根锡其他片子更有内涵
張根碩最火的時候就演這種質量這種時長的片子,棒子人可真不慣愛豆啊,硬做那個桀驁的樣子幹嘛呀,看著怪彆扭
不恐怖也不悬疑 结局也很让人无语 当然根锡的演技还是不错滴~
完全不行啊。。
没有什么惊喜,我干嘛要看棒子的无聊的谋杀案。。当然,比三枪拍案惊奇好看多了
韩版的现代罗生门 ! 两个人一起杀的!
张根锡演技不错!
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