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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之敌

Public Enemies,头号公敌(台),大犯罪家(港),一号公敌,公敌

主演: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贝尔,玛丽昂·歌迪亚,比利·克鲁德普,吉奥瓦尼·瑞比西,查宁·塔图姆,斯蒂芬·多尔夫,凯瑞·穆里根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日本语言:英语年份:2009

《公众之敌》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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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之敌》剧情介绍

公众之敌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本片改编自真实事件。1933年,江洋大盗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与同伙约翰•汉密尔顿(杰森•克拉克 Jason Clark 饰)持械劫狱,从印第安纳州监狱中成功救出抢劫团伙成员,包括“漂亮男孩”弗洛伊德(查宁•塔图 Channing Tatum 饰),“娃娃脸”尼尔森(斯蒂芬•格拉汉姆 Stephen Granham 饰)等,并藏身腐败警察马丁(约翰•迈克•鲍格 John Michael Bolger 饰)的农宅。马丁说服迪林格藏身芝加哥,寻求黑帮保护。在一系列银行抢劫活动中,迪林格爱上了芝加哥女职员比莉•弗雷凯特(玛丽昂•歌迪亚 Marion Cotillard 饰)。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探员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 Christian Bale 饰)被上司胡佛局长(比利•克鲁德普 Billy Crudup 饰...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镖行天下前传之编外人选小小世界雪山惊魂2唐尼的成年派对铁在烧我的女友们黑血战场上的布谷鸟不良辣妹尝试第三季南国有佳人人力资本西辛6盗火线大侦探夏洛克之索命密室谜证局外人Mars-零之革命-美少女的谎言第三季请在鼓掌的时候离开神兵特攻我要发达医法刑事第一千金透明小英雄同志亦凡人第二季翼神传说士兵的故事血与水第三季妖铃铃

《公众之敌》长篇影评

 1 ) FBI崛起记——《公众之敌》

又一部枭雄覆灭记?

你要这么看这部电影,那太浪费曼导演的苦心了。

有了《邦尼和克莱德》、《情枭的黎明》这些个枭雄覆灭记在先,后来人如何跳出原来的叙事窠臼,能够“搞搞新意思”,对每个要拍这个类型的导演都是个严峻的挑战。

迈克尔曼的《公众之敌》新意在哪里?

看完《公众之敌》,你能说说约翰迪林杰和杰西詹姆斯(不知道这个帅哥事迹的可以参阅本人以前影评)有何不同吗?

作为同样被时代裹挟向前的枭雄,他们奋力挣扎最终还是不免被碾压在时代的车轮下,在这个悲剧的宿命中,他们迸发出了什么样的个人特质呢?

说实话,我没看出来。

我觉得曼导演压根儿也没想讲清楚,我总觉得曼导演想讲的原来不是这个劫匪,而是通过劫匪在还原一段历史——FBI的前身的那段真相。

还记得片中最血腥的镜头吗?

那是漂亮男孩/小白脸弗洛伊德在苹果园被一枪洞穿,镜头长时间的瞄准了那个流血的伤口,弗洛伊德在地上扭曲,最终死去。

而之前是很长的铺垫,渲染身为调查局探员的普维斯从下蹲瞄准到射杀的全过程。

之后的血腥镜头发生在普维斯射杀娃娃脸尼尔森,普维斯持续开枪直至把手枪子弹打光,尼尔森终于晃动倒地。

而在这之前,调查局刚刚对一辆拒绝停车的汽车扫射,到普维斯上前观看的时候,里面两个人死状恐怖。

影片最终的血腥镜头发生在电影院外,迪林杰被当街从后脑一枪贯穿,血瞬间形成了一片血雾,之后再从贴在地上的脸的破洞中流出来。

而约翰迪林杰团伙的恶行,电影中给的持续关注镜头和近景镜头却相对要少的多,自然给人印象不会太深。

曼的这种安排,绝非偶然,实属故意。

曼想说什么?

从胡佛局长身上可以方便的一窥究竟,他几乎是片中塑造的性格最为鲜明的人物,深谙斗争手段,残酷而绝不不留情。

迪林杰不过是不自觉的充当了胡佛扩张自己调查局最好的路径和手段而已,而这种扩张的手段和方式其实和迪林杰的手法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才是曼导演渗透在幽幽历史表象之后的真面目。

说到底,迪林杰也好,几年后退休自杀的普维斯也罢,不过都是被历史裹挟的小人物,奋力挣扎却依然身不由己,他们开启了残酷血腥之门,才发现这扇门一旦开启就无法回头,留给自己的只有崩溃和死亡。

而这一切所造就的不仅仅是没杀过人没到过现场的administrator(管理者)胡佛这类人,更是一个分外强大的国家机器,这个国家机器已经把影片中那些小人物碾碎了,下一步会是谁呢?

 2 ) 何必管以后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3 ) 国家公敌,自由勇士

2021.05.20

简洁明快,干脆利落,劫狱、杀人、抢银行都是如此,泡妞也是如此,直接报上臭名昭著的劫匪大名,恶贯满盈的劫匪职业,约翰·迪林杰本以为分分钟搞定,抱得美人归。

却不想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美人甩了他不辞而别了。

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大批民众贫困潦倒,希望破灭。

官府腐败,警察渎职,暴力犯罪猖狂,芝加哥更是罪犯们的天堂,劫匪强盗被民众推崇为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客和绿林好汉,这使劫匪更加嚣张,肆无忌惮的无视法律,在公开场合大摇大摆的露面,互相勾结谈交易,抢劫银行都不戴面罩……。

美国,真的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

劫匪的武器够强大,汤普森冲锋枪和勃朗宁自动步枪,点351温彻斯特半自动来福枪,军队的武器也不过如此。

所以警匪遭遇枪战,落败的常常是警察。

因此也造就了劫匪够猖狂,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里。

迪林杰契而不舍,直接去斯都本俱乐部衣帽间把当招待员的美人比莉领回家,一件貂皮大衣搞定,直接上床嘿咻。

日后美人为将来担忧想反悔,“你哪也不能去,我会在你怀里老去……”迪林杰一顿硬邦邦的承诺给了她一颗包含美好未来的定心丸,美人转忧为喜,破涕为笑。

迪林杰有所不知,他犯了自大的兵家大忌,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

劫匪就是劫匪,论资源实力怎能和政府比。

迪林杰更不知道,罗斯福新政和胡佛的强势,一个称霸世界的帝国即将崛起,这岂是几个小小的劫匪能够阻挡的。

普韦斯通过胡佛局长调来了全国最强悍的警察,配备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加上人民群众这个汪洋大海。

就在迪林杰欣赏美人洗澡调情的功夫,被当头一枪托,按在地上,逮了个正着。

押解回案发地印第安纳州警局的交接现场像个明星见面会,记者云集,把个警局挤的水泄不通,控方律师鲍勃像中了头彩,兴奋的和疑犯勾肩搭背,现场一片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迪林杰出尽了风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这又是美国民主自由的一个范例。

律师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迪林杰请来的辩方律师果然厉害,极好的履行了这三条职责使命,只不过调整了一下前后顺序,变成利用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句话,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到越狱的机会。

当法庭传讯开始,迪林杰佩戴手铐脚镣步履蹒跚走进法庭的时候,辩方律师的发难就开始了,各种煽情、卖惨、攻击,在巧舌如簧的辩方律师面前,控方律师鲍勃和治安官霍莉根本招架不住,很快败下阵来。

辩方律师不失时机用小马屁拍的法官大人极其舒坦,竟然也借机一起调侃了鲍勃一把,“鲍勃你要当心噢,要不然他也准备跟你勾肩搭背了”。

思维敏捷伶牙俐齿的辩方律师始终控制着庭审的节奏和法庭的局面。

法官大人最终裁定:就地关押,一个月以后开庭。

对迪林杰来说这就足够了。

迪林杰的就地关押让霍莉治安官如临大敌,为了确保安全,调来了军队布置在监狱周围,但是她不懂得,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

迪林杰和同伙逼迫清洁工诱骗警察顺利打开第一道门,再挟持警察打开第二道门,就这样连开四道门,并胁迫监狱长,盗取了枪支和车辆,大摇大摆的开车出了监狱。

路遇红灯停车,引起路边一个士兵注意,也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迪林杰再次劫狱逃脱,惊动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他说“约翰·迪林杰愚弄了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

有道是红颜祸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好不哪去,明知有警察监听,迪林杰还是联系了美人比莉并返回了芝加哥。

可是世道变了,一切已经物是人非,昔日的朋友拒绝提供帮助,曾经的同伙已经改行做正道生意,一天的营收超过他最后一次抢劫银行的钱。

最重要的是在公众心理迪林杰已经不是一个英雄,没有人再崇拜他,支持帮助他,侠客的时代已然过去,警察强势出击,从人员、武器装备和宣传等方面,加大对犯罪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电影院里电影开始前屏幕上赫然亮出迪林杰的照片,号召观众积极举报,这一切让迪林杰心有忌惮和茫然不知所措。

但他不愿意接受现实,调整改变自己,仍一意孤行,这就注定了他悲剧式的结局。

又一次抢劫银行,又一次杀人,不过这次警察好像有埋伏,迪林杰损兵折将不得不丢下同伴杀出重围,一清点才抢了46120美元,合每人8千,距离目标80万相差甚远。

沮丧弥漫在每个人的心头,“我们的时代到头了。

”同伙瑞德一语点破,迪林杰仍不甘心幻想再战。

警察也是拼了,普韦斯不惜刑讯逼供动用私刑逼迫受伤的迪林杰同伙说出藏身地点,连夜坐飞机赶去围剿。

激烈的枪战,汤姆森冲锋枪对汤姆森冲锋枪,双方比狠都杀红了眼,悍匪只好弃屋逃窜,警察人多势众,又穿了防弹衣,悍匪被逐个击毙,警察也死伤惨重,悍匪只剩下了迪林杰和身负重伤的瑞德,临死前最后一句话“离开比莉,这次你必须学会放手。

”迪林杰还是冒险接走了比莉,俩人决定远走高飞一起去古巴,不过临走前迪林杰还是不甘心,准备干票大的。

迪林杰的案子推动了联邦法制建设,联邦政府出台了第一个全国性法案,将犯罪集团垮州犯罪认定为触犯联邦法令。

这让已经改用经济等手段继续非法敛财的犯罪集团惶恐不安,他们出卖了迪林杰,比莉在接头的时候不幸被警察抓住,警察顺藤摸瓜找到迪林杰的踪迹,设局在一个电影院散场的时候击毙了迪林杰。

一代枭雄就这样魂飞湮灭。

一个江洋大盗打家劫舍的时代结束了。

完成任务后的普韦斯并不开心,郁郁寡欢,一年后自杀。

胡佛局长凭借此案名声大噪,就职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长达48年。

作为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名气远远超过电影明星,权势让总统也望尘莫及。

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

 4 ) 我给六颗星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

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

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

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

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

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

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

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

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

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

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

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

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

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

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

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

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

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

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

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5 ) 《公众之敌》:英雄年代的逝去

Sololau/文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

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

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

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

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

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

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

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

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

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

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

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

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

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

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

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6 ) 德普+贝尔,双雄戏!

又是一段传奇故事,又是根据事实改编而成的犯罪枪战大片。

但是看演员阵容,就着实够吸引人的了。

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蒂安·贝尔几乎可以说是当前好莱坞最当红的两位男星,而玛丽昂·歌迪亚更贵为奥斯卡和金球奖的双料影后。

剧情主要以真实性为主要诉求,再现了银行大盗约翰·迪林格风起云涌的一生。

他也许并不算是侠盗,尽管他的座右铭是对银行客户说“收起你的钱,我是来抢银行的钱的”。

贝尔饰演的特工几经周折,终于在最后击毙了这位30年代的美国头号通缉犯。

 7 ) 女人为什么喜欢霸道的男人

这部电影在爱情的刻画上似乎比黑帮抢劫、枪战更抢眼球。

电影把John Dillinger塑造成一个枭雄而不仅仅是个抢劫犯,他义气、有勇有谋、对妇女还很绅士,尤其是刻画成一个霸气逼人、海枯石烂的浪漫盗匪。

最后的情节,有些潦草。

我不太了解他为什么要去看电影,而且看完后还面带笑容,为什么他和那个女人的女儿坐在一起而不是和他的情妇,但这些不解,以及整部电影的评价我都不想多说。

因为这部电影唯一让我思考的就是为什么女人会容易被霸道的男人所俘获。

年轻女孩的心里都曾有个梦,有一天有个英俊男人直逼她的眼说“我要定你了。

”这样的话,然后她就不可救药的哑口无言,而心里乐开花了,情节有点类似流行花园。

本片也是,一个陌生的俊男(如果是个癞蛤蟆,恐怕避之不及了)没见过几面就霸道的说:你保证再也不许离开我,你就是我的。

然后野蛮的打走一切竞争对手,紧紧地抱住她再说这一遍这样的话。

像不像是琼瑶小说?

前面也有女网友表示过艳羡女主角的遭遇。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尤其需要给不够大胆中规中矩的男青年们说)。

我想根源还在于女人主动或者被动按照传统观点,把自己置于弱者需要保护的心理。

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要比女人强,都是一样的心理。

电影里贫民窟出来的Billie,没见过世面,一旦被这种强大气场和自信乃至自负的男人追求,立马就投降了。

大部分女人被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男士追求的话,都会有种崇拜的心理,所以投入情网是很容易的事,男人也会以此为乐。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女人只看见了表象却没有思考。

像男主角John能一眼刺中此生所爱的人,短短几秒即定终生,是需要在女人堆里历练才能成就的功夫,也就是说你要忍受他有无数红颜的事实。

正如扮演者Johnny Depp所说,他从后背就被他的妻子(不知是不是法律上的)所吸引,就知道她是他要的人。

没有无数风流,哪得这般本事呢?

不过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是不会想到这层的,她眼里只看到了他拜倒在石榴裙下,却不知道她进监狱后,还能去另一个情妇哪里住。

另外,超级自信的男人说的话不要全信。

女人喜欢自信的男人,不自信就不能成功。

可是男人有时在外的自信是带有一点夸张的自信,尤其对不在他生活圈、工作圈的MM来说,他说的不全是事实,也不一定会实现。

正如Billie相信John所说的跑到山高水远去天荒地老,事实上却是生离死别。

我不知道她遭遇John是幸还是不幸。

女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思考,而不是男人的嘴巴。

 8 ) 大萧条后联邦权利的扩大,使得司法警察体系空前整合,有效打击犯罪。

精明果敢的银行大盗迪林格,因为其闪电般的作案手法,成为了大萧条时代美国的头号通缉犯,他带领着同伙们同联邦调查局的对手展开了一幕幕疯狂的生死对抗。

旷世大盗追求的已经不是金钱了,也许是成就感、叛离感,或者是报复社会的意识?

总之,犯罪可以是一种生活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大萧条前的美国,州权高于联邦,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警方追捕罪犯的困难——大盗穿梭于州际作案,不仅受到探员的干扰小,甚至在法律上也受到各州的“额外”惠顾。

众所周知罗斯福新政的核心便是扩大联邦权利,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的司法与警察体系才实现了空前的整合,从此有效的打击了犯罪。

然而此片可赏性非常一般,对30年代的描写较为粗燥,还原度远远达不到令人敬佩的地步。

一个十分搞笑的地方:片中大概2次出现了城市轻轨,那个车厢完全就是现在的样子,要知道30年代还是蒸气机车的年代,什么时候城市里都用起抛光合金车厢了?

最后,个人还认为,贝尔在此片中的表现异常败笔。

 9 ) Bye bye,black bird

因为看到评分不高,于是给了满星。

说这部片子非常好看,其实并不是很诚实,剧情是并不复杂,就是警察与劫匪的较量。

看这部电影,完全是冲着约翰尼德普的魅力去的,没办法,他就是他。

相信大多数迷恋这部电影的女影迷,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都有着共同的死穴,那就是约翰尼德普的耍帅。

德普很帅,看他耍帅更是一件无比享受的事情,甚至羡慕起电影里的女主角,会拥有这样的一位超级银行劫匪的爱。

这种爱还是那么强烈、自私、伟大,德普的大男子主义可以征服任何女性。

“SAY,YOU KNOW.“德普充满磁性的声音,并带着无法抗拒的魅力,你能怎么回答呢,你只能说,"YES,I KNOW",这种在他面前的无能为力是那么幸福的。

又花痴了,听到德普说:“SAY,YOU WILL NEVER LEAVE ME .”女主角毫无能力去反抗,她只能说“YES”。

最后,相信德普临死前留给深爱女人的那句“BYE BYE,BILACK BIRD。

"绝对赚足了女性观众的眼泪。

我是感动到不能再感动了。

没办法,这就是电影的魅力。

可以让你完完全全爱上一个杀人恶魔。

当然,德普不是杀人恶魔,他是永远的传奇。

 10 ) The Chicago Typewriter and Else

Hollywood最喜欢塑造英雄,正面的,或者反面, 而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时代背景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反面的(因此Christian Bale连续在The Dark Knight和本片中做了两次暗淡的配角。

当片尾人们拥向尸体时,他在镁光灯和照明焰火的烟尘里逆流而行的孤独剪影,着实苍凉)。

这些人被当时正初露锋芒的FBI冠以“Public Enemy”的名号。

他们当中的翘楚包括了(括号内为电影上映年份): Bonnie and Clyde (1967), Pretty Boy Floyd (1960), Machine-Gun Kelly (1958), Ma Barker (Ma Barker's Killer Brood, 1960), Al Capone (1959), Baby Face Nelson (1957, 1995) and John Dillinger (Dillinger, 1945, 1973, 1991, Public Enemies, 2009)。

这些反派英雄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阵营: 酒贩子和强盗。

这两个职业可谓都是应运而生。

美国从1920年开始长达14年之久的禁酒令,又从1929年开始经济大萧条。

有禁酒自然就有私自贩酒,有经济萧条就更有人跑出来半路打劫。

你说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好,是物极必反阴阳循环也好。

这就好比天主教的神甫们,难免是要出几个童娈癖者的。

《庄子》里有个故事,孔子向盗跖保证要去说服诸侯给他封一座大城,让他也做诸侯,从此“罢兵休卒,收养昆弟,共祭先祖”。

盗跖驳斥孔子说,做大盗杀人毕竟有限,如果他做了诸侯,而假借仁义来杀人,那就更祸患无穷了,所谓“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

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汤武立为天子,而后世绝灭;非以其利大故邪?" 因此如果Dillinger在遇到Billie之后就决定收手,那他就不成为大盗了。

当然Dillinger本人的际遇是有点George W.的味道,之前的几个正经工作都给搞砸了,才发现了在抢银行(当政客)方面的天赋。

他在那个遇到了Billie的夜总会对Alvin Karpis说,"We're having too good a time today. We ain't thinking about tomorrow." 然而之后他的原班人马纷纷落网,他不得不铤而走险,跟Baby Face Nelson合作。

于是在一次抢劫中,他失望地看着Nelson肆意地向平民扫射,从而导致路人纷纷倒戈。

他被人从视如现代版Robin Hood的神坛上拽下,因此臂饮一弹时,我想全场观众都能油然而生一种目睹楚霸王临乌江时的悲情。

Johnny Depp把这个反派之王演绎地唯妙唯肖,据UPI说是跟他小时候在肯德基州家中拥有和使用过Tommy Gun密不可分的。

这多少有点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的是Tommy Gun的确深入民心,所以Depp家才会将其收藏。

事实上如果银幕上二三十年代的帮派人物手里不拿一把Tommy Gun,就好像是拍一个蒙古人的片子里面没有人骑马。

The Thompson submachine gun, aka the "Tommy Gun", aka the "Chicago Typewriter", the "Chicago Piano"也许是Hollywood所最中意的银幕枪支。

远的不说,本世纪内,Pearl Harbor (2001), Band of Brothers (2001), Road to Perdition (2002)就都留下了它的倩影。

光是History Channel就有三部关于Tommy Gun的纪录片。

有一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Tales Of The Gun - The Tommy Gun: Gun That Made the Twenties Roar,光听这片名就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同样是手持Tommy Gun, Tom Hanks在大雨中无奈地扫射他老板时哀怨的眼神,就多了一份拖沓的仁义。

而硝烟散尽时,回响在空气中的清脆的弹壳出膛声,以及Johnny Depp挂在车边疾驰而过的身影,相信都将会给Tommy Gun传奇的银幕历史添上浓重的一笔。

另外这部电影里用到不少对比手法也值得一提:Melvin Purvis和John Dillinger的正与邪,J. Edgar Hoover和Melvin Purvis的官僚与实干,Dillinger与Nelson的盗义与无义,Billie Frechette与Branka Katic的衷情与背叛等等。

这部电影是全程用Sony F23数码摄像机完成的。

这可以从片中人物面部清晰的汗毛和多数夜间片段强大的景深当中一目了然。

HD对于本片的摄影师、艺术创作以及后期都该是个不小的挑战。

Public Enemies貌似是这部HD相机的大银幕处子秀,但这仅只是一个开始。

《公众之敌》短评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2分钟前
  • sid
  • 力荐

看过的最难看的传记片= =

4分钟前
  • 较差

不知道depp为什么接这部片子,期待 Alice in Wonderland

7分钟前
  • brahms
  • 较差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10分钟前
  • wonka
  • 力荐

很闷阿,就无聊的浪漫大贼式故事嘛~

13分钟前
  • 椰挞
  • 较差

脑后那纹路真钩人~

17分钟前
  • 这么大一个洞
  • 推荐

近两年的Depp已经不是我的菜了 是俺变了?还是因为新人都出来了?

21分钟前
  • 皮卡丘薯条大王
  • 推荐

白瞎了德普这个人

24分钟前
  • 长江七号
  • 还行

原来这是爱情片。

27分钟前
  • 圣无常
  • 还行

让强盗成为感性而带有价值判断的某种情义的化身,我真爱这种设定

28分钟前
  • 阿朴
  • 推荐

忧郁的老鸟

32分钟前
  • 薛易
  • 推荐

一个bank robber怎么就死得那么唯美了呢?我勒割草

35分钟前
  • Punk Floyd
  • 较差

是Michael Mann,也是Heat。一切都似曾相识。

37分钟前
  • godannar
  • 推荐

剧情拖沓的看不下去

38分钟前
  • 你听得到
  • 还行

1:竟然用DV拍!!拍你妹!! 2:除了大牌嘛都没有。 3:看的时候一直觉得很一般但是看到结尾竟然头皮麻了一下而我一直觉得能让我麻一下的都是好电影。

39分钟前
  • 不行不了不好
  • 还行

借用同学的话,穿西装风衣抢劫银行很有型

40分钟前
  • ABCD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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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e Bye My Blackbird,所谓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生离死别,只要我们曾在一次炽热的爱国,那么就算用余生去缅怀你我,就算赴生死宴走断肠桥饮孟婆汤见生死簿,也不过如此

45分钟前
  • V。
  • 还行

贝尔的戏份应该更多一点艾 把握得好的话没准是部新世纪的盗火线

48分钟前
  • Frank
  • 推荐

Johnny还没有被“神”一样的形容只是因为他还没死。

50分钟前
  • 茄汁沙丁鱼
  • 力荐

Bye bye,black bird. Bye bye,Dillinger.

52分钟前
  • 堤契诺的亚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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