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集开始都号称基于真实的故事,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根据科恩兄弟的说法: “There are actually two little elements in the story that were based on actual incidents,” Joel Coen told HuffPost.“One of them is the fact that there was a guy, I believe in the ‘60s or ‘70s, who was gumming up serial numbers for cars and defrauding the General Motors Finance Corporation. There was no kidnapping. There was no murder. It was a guy defrauding the GM Finance Corporation at some point.”He continued, “The other thing based on something real: There was a murder in Connecticut, where a man killed his wife and disposed of the body — put her into a wood chipper. But beyond that, the story is made up.” 注意到没有,只有两小点是真实的!
注释:摘录来自https://www.huffingtonpost.com/entry/coen-brothers-fargo-true-story_us_56de2c53e4b0ffe6f8ea78c4
《冰血暴》,一季十集,讲完一整个故事,不留坑。
在这个年代这是多么难得的品质。
也许从这一点上就看出他对于艺术价值的追求高于商业价值-从一开始就打算完成一件艺术品,不为收视率改变。
从故事的角度讲,虽然很优质,但说不上充满巧思。
至少在我观看的过程中,不像侦探小说一样时不时的爆出一句“我操这段故事设计真巧妙”的感叹。
可看完之后,还是对他赞叹有加。
究其原因,在于这部电视剧充满一种调调,换句话说-高逼格。
以下是他高逼格的几点表现:1、“Based on a true story”我一直被这句话骗了,直到故事越来越荒诞,坏人连杀几十口子,我才开始怀疑:美帝真的这么不安全么?
警察这么弱智么?
后来在网友的帖子中证实了我的猜测,果然是骗人的。
可整部电视剧中充满了真实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最后一集小警察遇到了大杀手,一句废话没有直接崩了。
尽管之前已经被剧透了这个桥段,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爽。
每每看到好人坏人对质时非要废话一堆浪费优势战机我就无语。
或者反过来,每每看到坏人即将胜利可是非要进行自我剖析结果被反扑我更感到这真是不作不死。
这部剧终于完成了我对于一个正常人面对危机时的状态:坏人直接崩,好人直接崩,一句废话没有。
这才是真实世界嘛。
再说那些警察的愚蠢,关心自己的生活大于除暴安良,尤其是那个局长竟然见到杀人现场会吐,简直是现实中某些骗吃骗喝的公务人员。
并不是说这个故事真实可靠,而是我觉得他有一种莫名的真实感,即便故事荒诞,还是有真实感。
看到我如此词穷你就知道我也没办法说清楚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但这确实是我很强烈的感受。
2、隐喻这一招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也经常用到。
莫名其妙的给你讲一个故事,乍听之下不明白,想了一下还是不明白。
直到故事继续发展到一定阶段提醒了你“这就是当时那个故事的用意!
”,你还是需要动一番头脑才能理解个中联系。
忽然想起看到的一条对大卫芬奇的评论:他可以找到观众的G点,得需要琢磨一下才能想明白。
这样你既不会觉得创作者白痴,又会收获智商上的优越感。
我想这是提升逼格的一条十分有效的方法。
印象深刻的隐喻有圣经中的篇章、兔子狐狸卷心菜的故事、手套的故事、狼的出现。
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观赏性,并让人回味。
3、音乐和画面冰血暴,看到这三个字你会想到什么?
白茫茫的冰雪?
冷酷?
爆发?
是的,以上三点都大量充斥在这部电视剧中。
我举几个最明显的例子,第六集的暴风雪、最后一集的白色冰原、第八集的对着窗户的枪战、拉斯特锤死老婆、电梯中的“Is this what your want?
”这些经典桥段构成了整部电视剧的风格,冷峻而残忍。
音乐我也非常喜欢,可惜虾米上找不到原声。
尤其是主题曲那个低音铺垫紧接着连续有力的鼓点声,简直不能再赞。
以后凡事看到“爆发前的压抑”的剧情时估计我就要自动脑补这段音乐了。
如果说大家讲的故事都一样,那么讲故事的方法便成了创作者的风格,也决定了作品的水平。
而我的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能不能将一种感情强烈的传达给我,就体现了他的完成度。
从这点来看,冰血暴做得太好了。
4、黑色感经常看到大家评价科恩兄弟的作品有强烈的黑色感。
黑色感这是个很难定义的词汇。
但我想如果你把上面的几个元素加在一起,就有了黑色感。
如果这么容易说清楚就没意思了,想要体会,还是自己去看看吧。
哦对了,最好再有点冷幽默,逼格就更高了。
比起长篇作品,短篇最大的优势在于容易保持风格的统一。
可缺点就在于他和观众接触的时间太短,还没办法产生强烈的感情。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经典的作品往往都要是长篇-毕竟篇幅和世界观可以更大,观众更容易融进去。
希望冰血暴可以延续这种风格再拍几季。
最后演员方面,杀手和女警察演的最好,马丁虽然也很棒,但确实让人有些审美疲劳。
小汉克斯我也说不上哪里不好,但印象总是不深。
不知道换了他老爸,会能演出哪些更出彩的地方。
观众们就是这样,总能说出不好,却说不出更好的东西是什么,难伺候啊。
看完这个,考虑要不要开始开《绝命毒师》。
胡子杀手就是尊严教父,到处宣言他的人性信条,三言两语就能煽动出一场战争,要是在动乱年代,活脱脱的一个精神领袖,像卡斯特罗和格瓦拉一样带领劳苦大众取得革命胜利,像《万万没想到》的王大锤一样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让人想想就是小激动!
这个冷血杀手不仅不冷血,而且带点恶魔式的幽默,不仅本职工作做得好,在其他领域也颇有建树!
一根筋的女警,这个人物刻画的简直的深入骨髓呀!
自从她见到两个蠢儿子打架后就像加菲猫见了米老鼠一样扑了过去时,我就深深的记住的这个角色--要知道,记住女N号是件很难的事情。
他的上司也是套路深呀,跟女警说:你会是个好局长!
一根筋女警竟然暧昧的一笑,这笑容有两层意思:1、我要当局长了!
2、现任局长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上司对下属说你将来会做我的位置,只有两种可能:1、嫉贤妒能,你的光芒已经刺瞎了我的狗眼,我得想办法干掉你!
2、谋权篡位,试探你的野心,如果你野心太大,我要赶紧想办法干掉你!
我敢肯定这女警没看过《三国》,刘备白帝托孤时对诸葛亮说:我儿子要是不行你就取而代之!
诸葛亮哪是等闲之辈,立刻跪地痛哭发毒誓:如果我不好好辅佐刘禅,就天打雷劈五雷轰顶!
这才逃过一劫!
当男主用锤子痛凿妻子头的时候,感觉天晴了,你终于向真正的男人迈向了第一步,这就是影视的魅力,你可以看到你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然后对人生有一个重新的审视,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不非要用杀人来证明自己的是男人(是一定不能用!
),但自己的尊严是任何人不能践踏的,一但你进入了我尊严的领地,你就要按照我的规则来,要不你走(si),不要我走(si)!
胡子杀手说:你花了一生的时间,想着如何去循规蹈矩,其实根本没规则,我们过去是大猩猩,拥有的一切是我们能拿的,能保护的,直到老板、妻子逼我们做的事情,日复一日,让我们精疲力尽,如果你不反抗,让他们知道你内心深处住着一个大猩猩,你就会被忘却!
如果触及你的尊严你仍无动于衷,你将会让凌辱变本加厉!
最后,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词送给你: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组成我们新的长城!
......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
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
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
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
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
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
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
”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
”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
”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
”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
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
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
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
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
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
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
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
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
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
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
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
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
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
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
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
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
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
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
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
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
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
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
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
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
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
”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
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
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
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
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
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
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
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
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
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
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
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
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
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
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
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
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
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
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
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
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
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
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
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
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
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
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
(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
”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
“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
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
”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
”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
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
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
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
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
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
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
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
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
”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
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
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
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
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
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
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
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
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
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
“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
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
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
”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
”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
”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
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
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
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
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
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
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
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
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
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
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
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人类动物园1 动物园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他长着冷峻的面孔。
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
他残忍而嗜血。
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
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
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
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
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
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
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
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
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电视剧嘛,不用太找剧情BUG了......比如说一定是有笨得你冒火的警察,一定会让杀手于千钧一发时逃脱.....我喜欢这个剧,只是因为科恩兄弟,那些招牌式的人物塑造和救赎主题(其实是说无可救赎),特别是对于经典故事套路的颠覆尽管这一切被兑了水。
关于人性善恶强弱的探究,已完全超过普通美剧的层面也难怪有人说美剧越来越文艺。
整个故事不是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线索的 ,或者说,如果你按照破案这个线索来看的话,你肯定被缓慢的节奏催眠。
这不是一个女警终于擒拿冷血杀手的故事。
主要是展现这么一个罪恶冷漠的环境里,杀戮对于人物心灵的侵蚀,人物在每个路口的选择和内心拷问...所以很多枝节都是围绕人物内心的塑造,特别是人性的弱点。
咋看之下,拖沓冗长....细心体会进去,像读一部风景粗犷、对话细腻的西部小说,兼有公路片特质。
一个长期被老婆欺压的不得志小职员,心里会怎么想那些欺压他的人?
一个胆小怕事、为了女儿平安而不敢面对罪犯的中年警察,要怎么面对这个职业?
一个找不到老公,只能以敬业和玩命工作为乐趣的胖女警,将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
一个智勇双全的冷血杀手,会怎么对待弱肉强食的社会?
科恩兄弟的故事里,偶然性的巧合与荒谬的人物轨迹,在此依然明确所以看一半就猜到,结案肯定还是得让那两个罪犯碰面--这既是因果,也是时间的逻辑。
案件不是警察破的,而是由于罪犯的天性和故事的开端起因。
无论象征正义的警察还是坏事做绝的杀手,都能力有限,都不是通常认知上的为了职业奉献的典型,都是趋利避害的普通人,都象被预定好的命运牵着走的木偶。
这是和通常的探案集特别不同之处。
那个小老鼠般惊恐狡诈的保险公司职员,是人类鼠性和鸡贼的集中体现,在我印象中,只有科恩兄弟的故事,能赋予此类人物魂一般的准确刻画以及滑稽可笑的细节。
他落入陷阱的起因,是因为他没能在杀手问他是否要报复侮辱他的人时,及时说不,这是一个偶然。
但杀手似乎把罪恶的人性能量传递给了他,使他自以为知道了这个冷酷世界的真相,有了愤怒的勇气。
其后,他想逃脱惩罚,他不相信善恶有报。
他的几乎所有动机,都是为了逃跑...渐渐地,这种逃跑培养了他的犯罪能力,发现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报复别人、达到自我保护。
这是人类中弱者的典型。
那个杀手是个人性泯灭的典型,好胜逞强,自认上帝,自认先知,洞察人心中的恐惧,能控制一切,报复心和被人尊重和需要是他生存的动力,制造混乱、看见人类为了利益自相残杀是他的乐趣,他是强者的象征--是编剧用来颠覆圣经的重要一笔。
他偶然起念,帮保险公司职员报复车行老板(不要忘了,他杀车行老板之前,先见了一面,才真正起了杀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事件。
天灾人祸是科恩兄弟的招牌菜,超市大王还钱赎罪之后,发现空中落下的鱼砸翻了儿子的车,儿子死去救赎与因果报应,在此遭到嘲弄。
而胆小的邮递员,在脱离警察身份后,却反而破了案(执法机构的无能可笑啊!
)。
实际他开枪打死杀手并非出于声张正义,而是担心杀手会对自己怀孕的妻子不利,这是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这是这部剧集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他被编导赋予了同情与安慰,他具备普通人的平庸与善良,知足,并甘于碌碌无为,知道活着就是天赐,结尾时,他的妻子,那个原本一心要破案的女警英雄对他说,奖励应该给你,我已经当了局长-正反映出她受到丈夫影响后对活着这件事的朴素认知公平补偿心理。
通常认知上的善恶是非,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处于模糊境地。
人物行事,和性格以及对于善恶的认识息息相关,勇气和强弱转换,伟大和可笑一线之间.....最主要的这四个人物,以及他们性格的刻画,组成了这个戏仿趣味浓厚的故事。
个人最喜欢的是头尾两集,人物命运和因果完整咬合,既不落俗套又情理之中。
小老鼠莱斯特死于逃命中的冰湖,应验了那句话:人生如履薄冰;女警当上了局长;邮差彰显了勇气得到嘉奖。
总体来说,这是偏近于严谨的严肃写作的一部故事集,很多对话的勾连妙用,需要看的比较仔细才能领会,因为要传达的信息,隐藏在里面。
举个例子吧,在最后一集中,女警察召开全局会议,布置全镇搜索杀手,她说:“要在主干道上布置哨卡和搜寻”,这时,一个坐在底下的警察举手,要求发表意见。
这个警察说:“全镇的主干道是三条,是三角形,而不是一条。
”女警点点头,没回应他。
这个细节看起来是和剧情无关的,因为和后面的破案并无联系,但其实另有深意。
从这个不合时宜的插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个警察的愚蠢坐在底下的警察们,谁不知道全镇是三角形主干道呢。
这么一个紧急的时刻,注意力却放在这么个细节上岂不愚蠢,而且愚蠢还不自知。
这个警察或许是想提醒同仁们,别忘了另外的两条-这就更看出小镇警察的集体愚蠢了。
此外,也有可能,侧面反映出那个警察对这个女领导的不放心。
每集开头都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经过任何改动,除了当事人的姓名。
所以我是带着这是个完全忠于现实的态度来看的。
结果看到最后漏洞百出,非常失望。
1. 杀手从头到尾装逼的表情令我十分不快!
2. 我想不明白那个杀手为什么会帮一个陌生人杀人,仅仅因为保险推销员向他抱怨了几句,他就义无反顾的助人为乐??
好吧,姑且理解为他喜欢打抱不平。。。
3.杀手绑架那个欠债的职员,手法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大庭广众之下不蒙面,很装逼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把人拖走,那个欠债的职员办公的位置楼层很高,也不知道他怎么拖着那么重的人下的楼,和躲过门口的警卫把人拖走。。。
太狗血。。
4.警察发现了那个欠债的职员冻死以后,回到他所在的公司调查,竟然只有一个监控拍到了疑犯。。。。
而当杀手被抓到后傻子也能看出来监控录像和杀手是同一个人,而警察愣说监控录像太模糊了。。。。
好吧,就算模糊,也应该请当时被杀手绑架员工的公司去问一下啊,在那集里,至少有5个人近距离看到了杀手的真面目而警察也询问过他们事发情况,都请到警局里认一下人啊。
5.更狗血的是,杀手一个人拿个冲锋枪堂而皇之的跑到写字大楼连杀23人。
那个黑帮老大随身至少带着4名保镖,而且我估计还有更多的保安在楼里,他竟然毫发无伤,用了总共不到5分钟的时间。。。
超人啊!!
而旁边的两个FBI在对面马路的车里对旁边楼里发生了5分钟的枪战而且时不时还有子弹从玻璃中射出浑然不知。。。
太狗血!
而且没有一个楼里的摄像头拍到杀手,只有楼外的一个ATM机的摄像头拍到杀手,同样很模糊。。。。
6.拉斯维加斯赌城的激情杀人,吐血啊!!!
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去过的都知道,摄像头到处都是,到处都是保安在盯着。
那个杀手竟然在电梯里没有任何事先安排的情况下连杀三人,还能从容不迫的逃走,那个电梯难道没有摄像头,保安不应该第一时间封锁那个电梯吗?
结果杀手从容不迫的搬走三具尸体,并且清理了血迹。。。。
你当我弱智啊!!
还有很多很多的傻X警察。。。。。
忍不了了。。。。
真实个屁!!
第一集1.莱塞特被高中同学山姆赫斯羞辱,还不小心撞断了鼻梁骨。
结果在医院因为给口渴的冷血杀手马尔沃一瓶水喝,马尔沃便帮莱斯特杀死了欺负他的山姆赫斯。
(这不是搞笑吗,两个人素不相识,毫无逻辑,动机可笑)2.莱塞特被自己妻子羞辱,便锤死了自己的妻子。
(语言暴力很可怕,被羞辱了这么长时间,可能压抑太久,一下爆发,逻辑和动机还说的过去)3.莱斯特锤死自己妻子后第一反应居然是打电话给杀手马尔沃,想诱骗马尔沃到自己家,然后用霰弹枪崩掉马尔沃,再把妻子的死也嫁祸给马尔沃,顺便帮警察破获山姆赫斯案,可谓一石三鸟。
(这他喵的就太扯淡了,莱斯特瞬间黑化,有胆识,有谋略,有计划,并付诸实践,一石三鸟,黑吃黑。
一个好好先生进化成这么一个腹黑且有心计的人只需要这短短几天时间吗?
太扯淡。
)4.警察局长知道了莱斯特在医院和一名陌生男子(马尔沃)交谈过关于山姆赫斯的事,准备去调查莱斯特。
结果刚进莱斯特家门就发现莱斯特锤死了他的妻子,随即呼叫增援,准备逮捕莱斯特。
好巧不巧被莱斯特叫来的杀手也到了,便用莱斯特的霰弹枪蹦掉了警察,然后走去地下室,然后就在地下室消失了。
(没错,就他喵的消失了,拜托,你是杀手,你不是蚁人啊,你缩小了吗,传送了吗,科幻片吗)5.警察局长死前呼叫的增援到了,莱斯特看着两具尸体,无计可施,便撞昏了自己。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自己躺在医院里,迎接新的一天,没有人怀疑自己。
(看到这里我绷不住了,自己家两条人命,杀人的凶器:锤子、霰弹枪、子弹都是自己家的,自己作为唯一幸存者居然没有人怀疑。
另外试问哪个入室杀人犯会不带凶器,徒手上门杀人,用主人家的锤子、枪和子弹来作案。
)
给没文化的自己补个小课。
我实在是哲学外行,不敢妄加揣测和推理,本帖就是收集和翻译一些看着有趣的资料。
Ep 1.01 【The Crocodile's Dilemma(鳄鱼困境)】看了1L的回复发现翻译的时候有些不妥当,于是改一改……鳄鱼偷走了某位父亲的小孩,并承诺当且仅当他能正确预测出在未来自己是否把小孩还给了他时,才会将孩子还给他。
表面看来父亲只要猜中鳄鱼将来的行为,就能要回孩子。
但如果父亲猜鳄鱼不归还小孩,就会出现逻辑悖论。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不归还小孩:预测正确,鳄鱼应该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没有,悖论出现。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归还小孩:预测不正确,鳄鱼不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把小孩还了回去,悖论出现。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鳄鱼的困境(无关道德):无论他是否归还小孩都将产生悖论。
与这个故事相似的有个著名的悖论:“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
============================Ep 1.02 【The Rooster Prince(公鸡王子)】出自哈西迪犹太教的寓言故事。
王子疯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公鸡。
所以他脱光全身的服饰,钻到桌子底下,啄食地上的食物。
国王和王后找来许多名医术士都治不好他的疯病。
后来有一位智者出现,说自己能治好王子。
他脱去自己的衣裳,钻到桌子底下告诉王子自己也是一只公鸡。
逐渐地,他与王子成了朋友。
智者告诉王子,公鸡也能穿上衣服,坐在桌边吃饭等等。
王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行为日益正常,最后终于治好了疯病。
============================Ep 1.03 【A Muddy Road(泥泞路)】可能是出自日本佛学家原坦山的轶事。
Wikipedia上原坦山的英文词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a_Tanzan)下有该故事的英语版本。
在日文原版故事中并不是泥泞路而是河流,下面提供一个原版的翻译。
原坦山禅师与僧侣友人同行出游。
他们走到河边,看到一位年轻女子为无法渡河犯愁。
河上没有桥,河边也没有渡船。
禅师若无其事地抱起女子,安稳地渡过河川。
女子道谢后离去了。
二人继续走了一会,友人难以释怀地对禅师说:“身为禅僧却抱起女子成何体统!
”禅师平静地答道:“你说那名女子?
我已经忘记她了,你从那之后一直抱着她吗?
”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执念的经典例子。
============================Ep 1.04 【Eating the Blame(承受指责)】出自日本曹洞宗的禅语,网上能找到的中日英三个版本除细节上的若干差异故事基本一致。
下面摘取的是《星云禅话》里的版本。
诸岳奕堂禅师是日本江户时代有名的僧人,年轻时曾经在曹洞宗香积寺的风外本高和尚门下担任典座,为寺里的大众打理饮食,受到风外和尚的印可。
在他担任典座期间,有一天傍晚,由于已经逼近药石的用餐时间,奕堂禅师怕延误大众吃饭,就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菜园采收了一些青菜回来,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煮出一大锅的菜汤,没想到,无意中留了一段蚯蚓在菜汤里。
丛林里的饮食一向简单,平常大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并没有人察觉到今天的菜肴有什么异样。
就如在夏季的时候,菜叶上的小虫甚至都飘浮在汤水中,那许多禅僧,眼睛看也不看,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三餐只当是喂饱臭皮囊而已。
住持风外和尚等大众吃过饭,鱼贯出了斋堂之后,便将奕堂找来跟前,从自己的钵里夹出一条蚯蚓,问他:「这是什么?
」奕堂禅师一看,心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虽然如此,他还是神情自若地说:「谢谢大和尚,这是胡萝卜的根须。
」说完就把它接过来,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风外和尚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啊!
那就好。
」经过这次事件,风外和尚很欣赏奕堂的机智承担,遇事稳若泰山,从此不再提起此事。
有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水里有许多的微生动物,但是我们喝水并不表示杀生,因为只是喝水而已,心里并没有杀意。
像医生为病人打针,一针下去,一定也会杀死许多细菌,但医生并没想杀生只是为了救人;甚至于高僧坐化之后,以很多的木柴荼毘,木柴里的昆虫都被火烧死了,但是大家没有想到要杀生,只想为高僧坐化致意。
所以,杀业难免,但只要没有杀心,杀业就难成了。
奕堂禅师担任典座,宁可自己吃下蚯蚓,表示无事,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像这种不生事端的承担,不也是禅心吗?
---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
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
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
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
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
)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Ep 1.05 【The Six Ungraspables(六不收)】出自禅宗公案“云门六不收”。
僧问云门(即云门文偃):如何是法身?
门云:六不收。
大致的意思是僧人向云门文偃求问真理是什么,云门表示真理不是人有限的感官理解可以涵盖的。
不过我对佛教禅学一窍不通,这个翻译不一定对头,欢迎指正。
(法身:又称自性身,佛教词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
六:六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念)六個感官器官。
)============================Ep 1.06 【Buridan's Ass(布里丹之驴)】中文wikipedia上关于该词条的解释如下:布里丹之驴是一以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名字命名的悖论,其表述如下,一只完全理性的驴恰处于两堆等量等质的干草的中间,将会饿死因为它不能对究竟该吃那一堆干草作出任何理性的决定。
对这只驴来说有三个选择:①吃左边的草;②吃右边的草;③不吃草,饿死。
选项③表面看来损失重大,但选项①和②存在某种“选择的障碍”,可能造成的后果比③更严重——布里丹之驴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了③。
该命题是为了讨论这类“选择的障碍”的尺度而诞生的假想问题(就像薛定谔的猫不是真的被关起来了那样)。
下面例举两个“选择的障碍”。
【例1】选择失误造成损失人类在做出选择之后,有相当高的几率会产生“选择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的不安/后悔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该命题假设:因为没有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管选择哪边,都极有可能产生悔恨的想法。
【例2】选择因子的缺失个人理解这里的“选择因子”是指任何可能影响选择结果的要素,比如偏好。
该命题假设:没有任何选择因子,“选择”的进程陷入死锁(僵局)状态。
为了克服选择障碍,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投骰子、求神、etc)来缓和例1中的损失或者创造例2中的选择因子,从而避免“饿死”的坏结果。
该命题假设这只驴无法做出上述行为。
同时,选项③与①②最大的区别是“不作为”,且在该命题中选择“不作为”相对较容易。
虽然该命题中“不作为”造成的后果是“饿死”,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反而最小。
============================Ep 1.07 【Who Shaves the Barber?(谁为理发师理发?
)】出自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
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出现矛盾;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同样出现矛盾。
(摘自wikipedia)这是一个在谈及自身(self-reference)时出现的悖论。
(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表示理发师是女性所以不用为自己刮脸)============================Ep 1.08 【The Heap ( 谷堆论证 ) 】 感谢psyl提供的解答。
一粒谷子能不能形成一个谷堆?
当然不能。
再加一粒呢?
还是不能。
再加一粒,再加一粒......直到最后加上一粒终于造成了谷堆。
那么,多少粒谷子才算"谷堆"呢?
一粒粒谷子加上去,到哪一粒谷子加上去才形成"谷堆"呢?
假如断定300粒为一堆,那么299粒谷子是不是一堆呢?
所以,一粒谷子不成谷堆又成谷堆。
出处:有一天,快下雨了,大公吩咐欧布利德带人把晒谷场上的谷堆搬回粮仓。
欧布利德口头上答应了,却没有照大公的吩咐去办,结果,谷子全被淋湿了。
大公气坏了,将欧布利德叫来问罪。
欧布利德辩解道:"一粒谷子不能称作谷堆吧?
再加一粒呢?
也不是谷堆,再加一粒仍然不是......这样每加一粒谷子,每次都形不成谷堆,因此,谷堆根本就不存在,让我搬什么呢?
" 大公听了,一时无话可答,于是,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 等到发工钱的时候,除了欧布利德没得到一个钱币外,其他人都得到了该得的工钱。
欧布利德就去找大公算帐。
大公不慌不忙地说:"一个钱币该不是你的工钱吧?
再加一个,还不是你的工钱吧?
这样每加一个钱币,而每次都不是你的工钱,因此,你的工钱根本就不存在,叫我怎么付给你呢?
"这样,欧布利德只能失去工钱,用以补偿大公所损失的谷子。
============================Ep 1.09 【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狐狸,兔子,卷心菜】这是道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
人不在场时,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
已知人每次最多能带一样东西过河,请问要如何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全部安全运过河?
答案不难可以自己解解看============================Ep 1.10 【Morton's Fork(莫顿叉)】莫顿叉是指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导出同一结论(通常是不好的结果)的情形。
莫顿叉得名于十五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大臣约翰·莫顿。
莫顿为了游说人民向国王纳税,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挥金如土,说明ta非常富有,交得起税金;如果一个人生活简朴,必然会存下一大笔钱,同样交得起税金。
我是风,是海,是晚星我是每个人,任何人,没有人Eden Ahbez - Full Moon http://music.douban.com/subject/2350965/http://y.qq.com/#type=song&mid=004O2DUO1euzg5To live in an old shack by the sea And breathe the sweet salt airTo live with the dawn and the dusk The new moon and the full moon The tides the wind and the rain… To surf and comb the beach And gather sea shells and drift-wood And know the thrill of loneliness And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nd be freeTo hike over the island to the village And visit the marketplace And enjoy the music and the food and the people And do a little trading And see the great ships come and go And, man, have me a ballAnd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ky is on fireHeaven and earth become my great open cathedral Where all men are brothers Where all things are bound by law And crowned with love Poor, alone and happy I walk by the surf and make a fire on the beach And as darkness covers the face of the deep Lie down in the wild grass And dream the dream that the dreamers dreamI am the wind, the sea, the evening star I am everyone, anyone, no one.
E01不管怎样,剥夺别人生存权力都不对,生气干嘛不离婚,生气干嘛不通过其他手段报复赫斯。更何况他本来不生气,都是杀手在教唆。事件本身不复杂,只是涉及到的人较多,有挺多看似很没必要的情节,比如女警放弃和父亲去钓鱼。画面也不是很精美,有点失望。
这是个奇怪的故事
半夜看完这片子简直提神醒脑……我真的是结局那里根本不敢看 一直以来都怕死这个杀手了……然而终究太过血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说是真实事件 在想那真实的该有多可怕……哦我要失眠了 然而我还是很好奇马尔沃前期为什么跟神一样 以及哑巴到底去哪了/刚刚看到影评说这不是真实故事 欺骗我感情 怒降一星
比电影版稍微差点。
弄点故弄玄虚的哑迷完美体现了美国文化的空洞。音乐不错。
如果明明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电视剧还非要说自己是真实的故事,还说出于对幸存者的尊重未有任何改动之类的话,这叫做诈骗观众。其实也就还好吧,有些地方就在硬瞎编,电视剧那些套路都基本上没怎么换。
演员演技在线,每集开头音乐好听,镜头语言也很牛批,但是也改变不了这狗血的剧情安排让人看的难受。
沉得住气,是我对这部电视剧最为敬佩的地方,《fargo》和《真探》一起,给我2014年观影史留下了极其浓墨重彩的一笔。感谢Thornton的神级表演。
编剧想象力和马丁演技的浮夸程度不用片头“真实故事”的幌子压一压简直要飞上天,表示对情节脑洞开这大结果结局收这么红专正基本不能忍,表示看到马丁弗里曼那套白痴表演套路忍无可忍,怒评三星,缺点大到无法忽视。
对这季的评论只有四个字:一群傻逼
2014年看过的
看完没有愉快的感觉,马丁从始至终的蠢样让人厌烦,酷酷的杀手竟然就这么死了。
看一个有着花卷馒头一样下巴的聪明女警用嘴炮调查霍比特族的神经质屌丝男企图抓获装逼不打草稿的招摇杀手,这个故事编得真是中二啊,说好的科恩哲学呢
冗长拖沓 华生表情就没变过
猪脚是这故意结巴的小矮子,看不下去了,第一集,已弃。
很一般,剧情节奏太慢。几乎全猜中后面的剧情,很没意思啊
生活已经够丧了 不想看电视剧里的人比我还尴尬了
看了一半看不下去了,这两年的我变得太多了咩?
7分。其实真的挺棒了,冰天雪地的压抑,杀手的pure evil,剧中各段人与人之间的魔性关系,第9话的电梯戏,第10话一生如履薄冰的结局都很棒。但考虑到没办法吸引我一口气一次过看完,说明这并不是我的菜。
看到第三集就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