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点有剧透。
对本专业的电影真的很想说上两句…)我亲历性侵审判案件。
案发地点在一处公共厕所,一名年仅十岁的女童独自如厕时,被猥亵而大声喊叫,女童的父亲闻声迅速赶到现场,撞开门后发现女儿正在遭受猥亵,将施暴者当场制服并报警。
庭审现场检察官依据详实的证据对施暴者进行指控,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敲响法槌作出宣判。
在那一刻,全场肃立,我看到了“正义”的具象。
《初步举证》中泰莎的撕裂与法庭上那位父亲的悲愤,在时空交错中叩击着现代法治的根基。
当精英律师沦为性侵受害者,当公厕里的童稚呼救演变成法庭上的庄严宣判,两种司法图景折射出法律体系在性别暴力面前的复杂面相。
对抗制与纠问制的司法剧场里,受害者都在经历着相似的凌迟。
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如同公开处刑,对方律师用"当时为何不反抗"的锋利质询肢解受害者的尊严;大陆法系的职权询问虽稍显克制,但法官对"合理反抗"的执着追问,依然将受害者推入自证清白的道德困境。
我可否将此认为是程序正义外衣下的二次伤害?
举证责任的天平倾斜将受害者置于结构性困境。
父权制法律体系的基因缺陷在证据规则中显露无遗。
从英国19世纪"贞操测试"的遗毒,到当代法庭对受害者性史的猎奇式质询,法律程序始终将女性身体置于被审视的位置。
印度刑法第375条将婚内强奸豁免的条款,恰是法律父权化的活体标本,暴露出立法者将女性视为丈夫财产的本质认知。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在此显现出革命性光芒。
当我们将立法者置于不知道自身性别、阶层的原初位置,证据规则必将重构:性侵案件的举证责任可能转向行为人自证同意,受害者的创伤应激反应将被纳入证据采信体系,法庭质询将配备心理专家实时干预。
瑞典2018年推行的积极同意原则立法,正是这种思维实验的现实投影。
法律终究是流动的正义。
当泰莎在证人席上完成自我救赎,当那位父亲在判决书中触摸到正义余温,我们应当看见制度变革的曙光。
构建真正性别平等的司法体系,不仅需要修正证据规则,更要重塑渗透在法条字缝中的权力关系。
毕竟,真正的正义不应是受害者穿越荆棘才能摘取的果实,而应是法律自动为弱者撑起的保护伞。
胡铁梅:这部剧要素过多,我们两个都分别做了一些笔记。
首先其实非常想感谢今天到场的观众,因为这并不是一部轻松愉悦的电影,在观影中它是沉默甚至很多时候令人窒息的。
这是我第二次观看这部电影,上一次大概在一周前的晚上九点半,当时其实有点困,但是看完以后睡意全无,我觉得这真的是一部非常伟大、具有现实意义的一部片子,想请柯老师分享一下对于这部片子的观感。
柯倩婷:好的,我觉得一开始电影就是在一种战争的氛围里,女主角拿着枪砰砰去猎杀她的猎物,法庭对她来说就是一个战场,她经常像猎手一样给猎物设置陷阱,挖个坑让它掉下去,无力挣扎,看着它死。
这段其实还有一个情节,亚当也通过调查咨询把受害者给问哑了,还有詹娜的案例。
这一系列下来,她自信张扬,然而在她自己遭受了朱利安的侵害之后,里面有句台词是从头贯穿到尾的,就是“This is me”,这就是我。
她不断地强调,这就是我。
这个“我”是什么?
她被侵犯、她受伤、她恐惧、她担心、她无助、她不知道怎么处理工作、她不知道要不要报警、她回去不敢面对朱利安、她不敢面对她的同事、她不想让她母亲知道,不想让一家人知道。
她觉得丢人,她被别人嗤笑。
然后她一句一句地说,这就是我。
这个剧就是让我们看清楚,这个“我”就是赤裸的我,她已经没有法学院的学生和律师身份来作为盔甲了,脱掉一切之后,她这个赤裸裸的人,一个女人,在这次经历里面受了伤害。
但是,也依然是这个我,她一直说下去,还是这个我,她勇敢地去报警,然后在这两年里,她不断不断地去自我交叉咨询,她找到了力量,明白了她要说出来,她要讲出她的证据,她也不再担心荡妇羞辱,不再担心所有的这些东西,我觉得她在这个过程里慢慢地找回了自己,this is me,这个真实的自己不是拿法律作为获得荣耀和信誉的外在的东西,而是找回来她的位置,要跟这个已经崩溃的、已经没有人性的法律体系做斗争。
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之前对詹娜的出击、那样的一种猎杀,其实就是对她自己的预言,电影里一开始詹娜的那个位置是空的,最后她自己也在这个位置上被审讯,其实就是一面镜子,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例子。
我先说这些。
胡:可能有很多观众一进来,立刻就被朱迪科莫暴风骤雨一般的表述给卷进去了,似乎是她说一声“follow me”然后就开始飞奔,很多人都还没有跟上来,我也是一直到她讲完了前面那一段、进入到她的date的时候,才真的全神贯注在听。
我这一遍看到了很多细节,一个是最开始她说,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这句话早在开头就出现过了,第一次是出现在法学院的课堂上,老师对他们说,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那是为了表示你们都是精英,但你们其中只有1/3的人才能够坐到这个位置,会有很多人失败,是用来表述这个;但到了后面,就变成了女性个体会遭受到侵害的概率,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有1/3的女性会受到性侵。
柯:对,我补充一下,看看你左边,看你右边,是法学院的院长用来激励他们的,说明了法律专业里面就是相互激烈无人性的竞争,但是同样一句话,女权主义者善于用主流的话来说自己的状况,她让我们真的看看你的左边和你的右边,三个女人里面有一个人被性侵。
胡:对,这才是我们要面对的那个真正的1/3。
柯:对,还有影片到最后的时候又说,看看你左边,看看你右边,是让我们看到不仅仅是你的邻座,还要看到这个世界那些受苦的妇女,所以我觉得层层递进。
胡: 泰莎一开始的表述是非常强大、逻辑清晰、非常流利的,但是到了最后,当她站到了这个被审讯的位置的时候,她就变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表述不清,思绪非常混乱,到最后才捡回思绪,这也是一个对比,还有这一句“This is not love”,这句话一开始是在她面对的一个受害者写的标语上出现的,到最后她自己发自内心地也说出了这句话,此时她才能够确认这句话到底是什么含义,所以这句话还有整个剧的结构都非常巧妙,呈现了很多处的前后呼应和对比。
柯:一开始,她以为她跟朱利安是浪漫爱,最后她明白了,朱利安所做的每一步其实都不是爱,就是一种猎杀,跟他在法庭里面猎杀他的对手其实是同一逻辑。
胡:柯老师认为朱利安一开始有没有想法跟她发展呢?
柯:没有。
可以回看细节,或者回去看原著小说。
这里面有一个浪漫爱的脚本,朱利安他是用浪漫爱的,从我们好莱坞电影对浪漫小说里看来的那个脚本来做的,但如果你看细节提示,他们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朱利安时不时就用手碰她,那个时候他们压根儿没有关系。
他一边碰她,你如果感觉这个其实是不对的,但是呢,她说了另一句话,我们相信法律,我们相信法律正义。
你看,法律又胜利了,她用这种理性的东西来说服自己,或者说给自己迷魂药。
她不去感受那种还没有开始发展任何关系、就被别人触碰的不高兴。
那一段非常妙,她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她后来也明白了,去喝酒、去日本餐厅、怎么说、怎么做,每一步其实都是不打算负责任的那种。
胡:尤其有一个细节我记住了,朱利安在第一次他们在办公室发生关系的时候,就说了一句,他说,你会有男朋友的,从这里开始他就把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柯:对,而且我觉得在现实中,确实很多时候我们分不清,我们是在一个浪漫爱里面、还是对方有所图谋。
我觉得我们需要各种清醒剂。
胡:其实在我们自己的亲密关系中,我们经常会疑惑:明明处在一段亲密关系里,或者说,至少我们自认为处在亲密关系里,可是你明显感觉到对方没有尊重你,比如说剧中的泰莎并不想在满嘴呕吐物、意识也不清醒、难受想吐的情况下跟对方发生关系,那对方并不顾她的意愿,其实在我们自己的经历中,柯老师认为这个性同意到底该怎么去界定呢?
我们什么时候考虑性同意的问题?
假如正在进行的时候,我们提出来,会不会让对方觉得尴尬?
会不会就此没有办法进入亲密关系?
柯:我觉得有很多个层次。
首先说性同意,对于我们中文来说是不是有点奇怪?
什么叫性同意?
其实中国台湾已经把性犯罪改成违反性自主,意思就是,我是一个有自主性的人,那么如果我这个自主也许自主到、我们都已经到床上去了,但我现在觉得不舒服,我觉得你的某一个动作让我觉得不尊重,那么我们应该停止,那个时候我依然有机会可以说我不同意。
这是一种女性希望的、有一个完美的法律能这么支持我们。
但是现有的法律不会支持,男性不这么认为,男性的逻辑还远着呢,觉得你如果愿意今晚跟我出来吃个饭,就已经是同意了,然后吃个饭还喝酒,就更同意了,喝酒了还到你家里去,剧中朱利安干脆不回他自己家里,要回这个女人家里,这都是老手。
你同意我到你家里去,还喝了酒。
在有掠夺阴谋的、潜在强暴者看来,这些都是同意,而且在女性看来,没错,我可以到这一步都同意,但是当她呕吐的时候,她感受不到被关心和尊重的时候,她不同意,但这个不同意就被漠视了。
我觉得这是我们在现实中,特别难向另一方说:我在这一刻就是不想,我就是不同意,我就是感觉不好,我觉得你侵犯了我,你在侵犯我,我不舒服。
一切的话都显得这么无力,我们的文化不支持。
可是我们这个自主是时时刻刻有自主的,是不是?
我们这个自主,不是说我接到了一个信息,说吃个饭,那个时候有自主,后来就完全没自主了,不是这样!
如果我们相信一个人是有自主的,那我们每一秒都有自主,性同意就是说我每一秒我都可以说我不同意,而且这不就是女权主义讲了很久的话,就是no is no,这个也是被漠视的,很多男性认为你说不,其实是不好意思说yes。
然后我觉得还有一些层次,比如说法律上的统计,包括在我们中国,你们去查中国的性犯罪案,绝大部分被侵害的人依然是女性,那么它要求有明确的反抗,包括喊叫、竭尽所能的反抗、不顾一切的反抗,然后要有现场、要有身体的证据、要马上报警、要所有的症状符合,才符合定义。
胡:必须要法律认可的反抗,才能够证明有效。
柯:对,才能说是性不同意,否则你就是暗示同意,所以,这里面没有考虑到人,也是电影对我们说的。
胡:法律应该是有机的法律。
柯:法律不该是这样,你说我不同意,那就要用尽一切去证明,但是,这两个人原来是朋友啊。
我们都是文明人,我们是跟文明人交往,所以我才不把你当狼防备,如果我把你当狼防备,我还会跟你交往吗?
胡:我们不会引狼入室。
柯:对,我们都是文明人,我跟他说,现在我不想了,可以不可以?
这个地方,我们预设了文明人是讲道理的,但在这一刻对方会不会讲道理?
我们希望教育对方讲道理,(转向观众)你们觉得有机会吗?
(观众摇头)。
柯:哈哈哈你们都觉得没有吗?
要相信也有机会,真的非常非常难,你要跟对方说,我们讲道理好不好?
但是对方,那个施暴者会以“我这一刻能不能满意?
能不能宣称我的主权?
”这点远远大于你这一刻的感受,他不知道这样的入侵给对方带来的感受、也就是剧中讲得非常清楚的那些后果,回顾一下,尊严受损,自我感觉不好,职业生涯受障碍、对性的愉悦已经没有了,还有很多对不对?
恐惧、噩梦、还有她原来对法律的信仰,这一切都在这个时候坍塌了,这个人为了当时“我的意识,我的意志”,这种人很多时候除了爽一爽之外,其实主要是宣称一种我的权利,牺牲掉另一个人,让另一个人陷入黑暗,陷入恐惧,而这个恐惧,很多施暴者也许他们自己也缺乏教育,也是不知道的,这个剧用很多身体语言让我们感受到了。
胡:其实我在很早之前写过一句话,我说我们女的,假如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进行过违背自己任何意愿的性行为,已经堪称伟大的一生。
我有些朋友在下面讲,那我已经不伟大了,我说没关系,我们大家都不伟大,(面向观众)我觉得在场的女生,可能没有人能说自己很伟大。
因为这个事情我们真的很难说出口,可能太丢脸了,或者我们太扫兴了,而且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好像是因为我们自己对亲密关系的处理失败,是自己的无能和软弱,或者是因为我们拒绝得不彻底,所以才让对方误会。
反正,好像这个源头是出自我们这里,而且假如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捅出去,我们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一个特别难搞的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种种阻碍。
剧中最后其实她没有众叛亲离,因为至少妈妈非常支持她,这一点我觉得非常好,体现了母女之间这个情感支撑。
柯: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出来一些联盟,就是她总是打电话的一个人,也是法学院的同学,一个读私立学校的富家女。
她持续给她精神上的支持。
当然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来自于她对自己的支持,小说里有更多的细节,但戏剧也非常紧凑地把母亲的支持表达出来了,这里有一个非常好的道具就是妈妈送她的红色衬衫,她给妈妈买了一个包包,在最困难的时候,衬衫就像妈妈一样拥抱了她,给她温暖的力量,而妈妈在庭审的时候一直拿着那个包包,我觉得在这就表明了母女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在相互支持,并且她母亲并没有觉得她女儿有任何不对,母亲始终支持着她,而且马上就来了,母亲工作是非常忙碌的。
这让我想起很多女作家,比如安吉拉卡特的《血窟》里面写的、骑着白马拿着剑直奔而去救自己女儿的妈妈,我在现实中也听到很多这样的妈妈,我有一个学生说,妈妈,我要离婚了,她妈连夜打了一大包行李,带着很多吃的过来支持她。
也许很多人跟母亲之间会有一些代际冲突,但我觉得最强大的力量依然应该是回到母女关系,去和解、从母亲那里获得力量,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大的力量;其次就是姐妹情谊。
胡:其实这个结局是女主失败了,即使在法庭上讲了那么一篇慷慨激昂的陈词,但最后依然失败了,但我感觉这个是社会启蒙的第一步,因为有这样的优秀作品出来,让这些黑暗中的女性被看到了,女性自己吞咽下去的痛苦和绝望被听到了。
柯:这个失败我想总结一下,这部电影非常明确的主题就是,女性靠一个人像“lean in”那样向前一步、成为社会精英,就能够逃避性别歧视吗?
有人说,她作为一个工人阶级,通过出人头地,很聪明、很努力,就能够避免这样的不公,其实都不能,我们不能够靠个人的优秀就能免于遭受普遍的社会文化和法律的不公。
我们个人当然要努力,但是我们在这里一起讨论问题,我觉得多多少少可以思考,如果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法律,或者关于亲密关系,很多立马就是可以改变的,每个人都可以做一点事情。
胡:我觉得这部剧能够把我们对亲密关系中、性同意的共识往上抬一步,其实看这个剧我不禁想到了明尼苏达州的案件以及北京的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是最后被判无罪的。
但是这部剧一出来,我觉得至少女主的经历给了大家一个社会启蒙,那柯老师您觉得这样的剧是不是独属于女性内部的狂欢呢?
它有没有可能撬动别的东西?
柯:是这样的,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个剧,我们感受到很“得力”,对不对?
我们希望这个剧能被很多人看到,“哎呀,我的男朋友来看就好了,我家老公来看就好了”,我们希望是这样,但社会还没有那么通畅的路。
离开影院,我们又有点无力感,这是正常的,这也是为什么要推动改变非常难。
所以剧中最后,她说在某时、在某地、在某些方面总是要改变,总是要改变。
这么一丁点的改变,真的要内生于我们每一个人自己的改变。
今天在座各位都是非常愿意参与推动改变的,我们其实也发现,回去后我们内在又回到这个脚本里面,又浪漫爱了,又在幻想我的另一半是个完美人设了,然后又放弃跟他互动磋商了,因为去互动磋商、去告诉他“我有我的自主”又很累,所以最后就让渡权利了,就回到你刚才说的“谁没有被勉强过呢?
”所以这个改变真的很难,但是我觉得可以一点一点去改变,好,确实是内部的狂欢,那狂欢一下不好吗?
狂欢不也是有力量的吗?
如果连狂欢都没有了,那一年365天,782天怎么熬?
我觉得还是要很感激,总有一些文化产品出来,让我们能够狂欢一下,然后有一些余力呃,还是可以有一点改变。
你想谈阴道独白吗?
胡:你主动提出来了,我不确定这个场合是不是合适,但是我之前跟柯老师另外有一次见面,大概十年前,她们竟然可以在中山大学校园里排练像《阴道独白》这么前卫、这么尖锐的一个戏剧,我当时是非常震撼的,而且她们还邀请了很多校外的人比如媒体人去观看。
柯:我为什么要主动说呢,因为这部剧女主角叫泰莎恩斯勒,而《阴道独白》剧本的剧作家叫伊娃恩斯勒,她用了这个姓,我相信不是无缘无故的,一定是向《阴道独白》致敬,然后伊娃就是夏娃嘛,《初步举证》里面唯一一个人性保留比较好的那个男人叫亚当。
亚当和伊娃,那么这个亚当起码下班回去还照顾孩子,他说过朱利安有前科,如果泰莎跟他拿的话,对案件是有利的,你们留意了这个细节吗?
他就像一个伊甸园里还没有堕落的孩子一样。
胡:对,这个名字也是有深意的。
柯:这些互文是有向前者致敬的,《阴道独白》是一个采访了全世界200个妇女后制作的、15幕的剧,后来演变成全球各种不同国家的人也去采访本地的妇女,问她们受到的性暴力。
它做了这么广泛的运动,相信也启蒙了《初步举证》的剧作家,这个活法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的。
不管是什么方式,我的要点是,你们要写你们的故事。
如果我们想做出改变,如果我们不仅仅想停留在这个屋子里面的狂欢,我们回去就要写我们自己真实的故事。
基于我们在中国,在当下,在我们这个时代所经历的、真实的故事。
伊娃恩斯勒就是这样去采访真实的妇女,讲述她们真实的经历,而当时我们改编阴道独白的时候,我们明白她依然是一个发达国家、白人妇女的视角,我们需要我们自己的经验,所以当时我们访问围绕在广东很多很多不同阶层的妇女,去访问她们,你会从中得到很多真实的经验,这些受害的妇女其实非常有勇气。
胡:其实上面提到那个,我有一点忘了说,就是关于《好东西》,我觉得那是上一次我们女性群体的狂欢,在这之后我把ID改成了胡铁梅,我就很愿意支持邵艺辉老师,我很愿意带着这个人设,让她在我身上活下去,所以我刚才问它是不是一个内部的狂欢,或者担心它仅仅是呈现在银幕上的一个胜利、并不会辐射到现实中,我可能也用行动来表达了支持。
柯:语言是很有力量的,你改名字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们给铁梅一个掌声!
胡:谢谢!
自从改了这个名字以后我觉得自己变得非常powerful,上次有个亲子运动会,我把我的孩子举起来了,让他骑在我肩膀上去参加那个亲子赛跑,全校就只有我一个女人怎么做,其他全都是男性、全都是爸爸顶着孩子,只有我一个人。
说到现实意义,我突然想提最近看到的报道,报道是bbc先爆出来的,有一个在ucl的中国男博士叫邹正豪,被控在2019到2024年这5年之间强奸了50多位女性,他选用的其实就是典型的约会强奸的方式,下药,我特别疑惑在5年里,这么多名女性,可见没有一个人去控告他,没有一个人实现这样的举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觉得有了这部剧的出现,如果很多人能看到这部剧的话,我觉得其中一定会有人不再沉默,这就是它的现实意义。
柯:这种事情叫作“一拉就拉出一窝”,你要是怀疑这个人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不是意外这么做,你只要想办法去找一群受害者,少则找出十个八个,多则几十个,这个事情屡试不爽。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人首先第一个是很可怜,他们已经不会真正的爱,他只喜欢掠夺,他只是喜欢贪小便宜,他只喜欢这样的征服,这其实就是犯罪,这些人就是犯罪者,只是还没有被绳之以法而已。
举个例子,十来年前我们大学城有一些学生,被一个过来讲职业规划的、叫黄波的老师侵害了,她们当时以为自己是独一个,黄波给她们洗脑,说你是好苗子,你厉害有天分,我要培养你什么的。
她以为她是唯一一个被所谓的导师看上的。
所以我回答你刚才的问题,为什么没有被揭发,她们沉默,她们就自毁,怀疑自己,然后就崩溃了,不仅没有什么职业规划,整个就崩溃了。
那么后来她们因为建了一个群,慢慢拉出来20多个人,当时在小谷围,我就带着她们其中几个人报案,我经历了所有今天舞台上所表演出来的一切,他们说过去这么久,这个事情已经无效了,他们问的每一句话都非常羞辱,他怀疑你,问你为什么这样过了一年才来报案?
还有,我们去那里报案,从中午吃完饭,在饭堂一直到下午4点多,讲了那么久,讲了那么多,没有立案回执。
我们坚持要回执,没有,寻求法律是那么艰难。
回到刚才的话题,为什么一拉就拉出一窝?
这种犯罪法律上没有办法。
这些人不能付出爱,也没有爱,不能建立真正的关系,也没有建立真正关系的能力,他们就是这样打一枪换一炮。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著名的宋山木案,当时是你们南都用了两整版去报道,这个培训学校的校长对这些女生一个一个说,我要培养你做分校的校长,分别把她们控制住,最后一些受害女性联合起来,也有几十个。
那个人判了4年。
胡:才4年?
太少了。
柯:这个人是之前是用他的头像做广告的。
胡:我们今天时间也比较有限,现在把时间留给我们的观众吧。
非常震撼的独角话剧,从观念内核到剧本写作到表演功力到舞台设计都是毫无疑问的满分。
剧中揭露的法律设计上的根本缺陷,我在《“我也是”:作为集体行动的公共舆论运动》(收入《空谈》第52-113页)一文中专门做了分析,这里姑且摘录相关章节代作影评吧。
空谈8.9林垚 / 2024 / 上海译文出版社第94-95页:『对性侵扰遭遇的心理创伤后果的无知,也会进一步造成对受害证言的不合理挑剔。
比如指控者“无法想起某些关键的时间地点”或者“在数次口供中对部分受害情节的描述前后不一”的情况,常常被认为足以证明其指控的不可靠。
然而相关研究早已表明,人类在遭遇严重心理冲击的情况下,的确经常只能对详细的事件过程形成较为碎片化的记忆,并且遗忘时间地点等“抽象”元素,却对周边的声音、气味等“感官”元素留下鲜明持久的印象——性侵扰受害者在这方面并不例外[15]。
人们对这方面研究的无知或无感,加上前述的性别偏见,便使得性侵扰案件的实际判断结果大幅偏向假阴性一侧……』(前文从略)§4.1 虚假的性侵扰指控比例究竟有多高?
在各类性侵扰指控中,“虚假(false)指控”的比例究竟有多高?
这是犯罪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
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公检部门在罪名定义、证据标准、办案方式、统计口径、数据完备性等方面的差异,以及不同研究者在数据使用方法上的分歧,均令相关研究长期无法达成一致结论。
2006年的一份综述罗列了1974至2005年间发表的20份论文或报告,其各自推算出的虚假强奸指控率,跨度竟然从1.5%直到90%,可谓天壤之别[1]。
不过更晚近的研究在方法上有所改进,结论跨度也大为缩小,基本上处于个位数百分比区间。
比如:2009年对欧洲九国的一项调查发现,这些国家执法部门官方判定的虚假强奸指控比例从1%到9%不等[2];一篇2010年的论文分析了波士顿某大学1998至2007年间138件校园性侵指控的卷宗,发现其中有8件(5.9%)被校方判定为虚假指控,而这8件里有3件(2.3%)的指控者承认确系谎报[3];发表于2014年的一篇论文,基于2008年洛杉矶警察局的性侵报案记录以及对办案警员的访谈,推测其中虚假指控的比例大约为4.5%[4];2017年的一项研究通过整理2006至2010年间全美各地执法机构的办案结论,统计得出这段时间内强奸报案“不成立(unfounded)”的比例约为5%(“不成立”报案的范围大于“虚假”报案,还包括其它情节较轻达不到执法标准的报案),低于抢劫(robbery)报案不成立的比例(约6%),但高于谋杀(murder,约3%)、殴伤(assault,约1%)、入室盗窃(burglary,约1%)等其它类型报案不成立的比例[5]。
虽然近年的上述研究结论逐渐趋同,但它们对虚假指控比例的计算均基于执法部门本身的案卷归类,无法完全排除后者统计口径不合理或办案偏见方面的影响,因此仍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
比如英国内政部2005年的一份调查报告发现,尽管英国警方将强奸报案的8%登记成“虚假指控”,但其中大部分卷宗明显未能遵守内政部的办案指南;在看起来遵守了办案指南的卷宗里,登记成“虚假指控”的比例便已降到3%;而且无论是8%还是3%,都远远低于办案警员在访谈中对虚假指控率的猜测(比如有警员声称:“我过去几年一共经手了几百桩强奸案,其中我相信是真实指控的,大概只用两个手就能数得过来”)[6]。
其它国家关于执法人员偏见的定性研究也得出了极其类似的结论,比如在2008年发表的一项对891名美国警察的访谈中,竟有10%的警察声称,报案强奸的女性里面有一半以上是在撒谎;此外还有53%的警察断言,这些女性里头有11%到50%是在撒谎[7]。
警员对性侵扰报案者(尤其报案女性)的严重偏见与敌意,一方面意味着,即便在遵守了办案指南的卷宗里,也可能仍然存在大量被错误定性为“虚假指控”的案例。
这方面最臭名昭著的当属新西兰的连环强奸犯马尔科姆·雷瓦(Malcolm Rewa)一案:早在他第一次犯罪时,受害者便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抓捕雷瓦的重要线索;但新西兰警方出于对性侵受害女性证词的高度不信任,在对受害者进行了一番程序上的敷衍之后,将其报案登记为“虚假指控”束之高阁,导致雷瓦长期逍遥法外,又强奸了至少26名女性之后才最终落网[8]。
另一方面,执法人员的偏见与敌意也意味着,有大量的性侵扰受害者因此放弃报案,间接抬高了卷面上的虚假指控率。
比如英国政府平等办公室2010年的调查报告显示:尽管英国小区组织“强奸危机中心(Rape Crisis Centers)”的员工与警方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但只有19%的员工表示,自己在被熟人强奸后会向警方报案[9]。
英国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年度犯罪调查报告同样发现:在遭到性侵的女性中,只有17%选择了向警方报案[10]。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在统计虚假性侵扰指控比例时,更有效地排除执法人员偏见导致卷宗错误定性对资料的干扰?
英国皇家检控署在2013年的报告中独辟蹊径,通过对比检方起诉性侵扰嫌疑人与(以“妨害司法罪”或“浪费警力罪”为由)起诉虚假性侵扰指控嫌疑人的数量,来判断虚假指控的比例;毕竟如果办案警员不是基于偏见胡乱登记“虚假指控”结案了事,而是一视同仁地严肃对待真实指控与虚假指控,就会把虚假指控者一并移交检方起诉。
该报告指出,从2011年1月到2012年5月的17个月间,英国检方一共起诉了5651起性侵扰案、35起虚假性侵扰指控案、3起虚假性侵扰指控兼虚假家庭暴力指控案[11]。
换句话说,根据英国警检部门的实际行为来判断,虚假性侵扰指控的比例仅为0.67%(5689起中的38起),远远低于前述所有研究的结论(并且这还尚未校准因为大量性侵受害者一开始便放弃报案而造成警方卷面上的虚假指控率虚高)。
毋庸赘言,检方对指控真实性的判断并不总是准确(注意这种不准确性是双向的,既可能错误起诉某些遭到虚假指控的嫌疑人,也可能错误起诉某些做出真实指控的受害者);而刑事庭审虽然采取极其严苛的“排除合理怀疑”等标准、并因此基于残留疑点而放走一部分真凶[12],却也仍旧无法完全躲避误信虚假指控、做出错误定罪的风险。
不过这些错误定罪的案件,大多数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于一般人对“虚假指控”的“报案者根本没有遭到任何性侵扰、所谓受害经历纯属瞎编”式想象。
比如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全美冤狱平反记录中心(National Registry of Exonerations)”截至2016年底录得的、全美289起嫌疑人被法院错判有罪的性侵案件中,71%(204起)是陌生人性侵,尽管陌生人性侵只占全部性侵案件的大约五分之一。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错判有罪的性侵案件中,绝大多数(228起,占全部错判的79%)都是因为警方及检方搞错了作案者的身份,而这又基本上(200起,在搞错身份的案例中占88%)是因为受害者或其它目击者无法在一群陌生人中准确辨认出作案者(熟人性侵案中也有搞错作案者身份的情况,往往是因为受害人出于种种原因不敢或不愿指证真正的作案者,导致对警方和检方的误导)。
美国“黑人男性性侵白人女性”类案件的虚假指控率与错判率之所以高得出奇,除了白人社会及司法系统的种族偏见之外,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人类天生在“跨种族面部识别”方面能力不足,导致白人受害者及目击者经常误将无辜的陌生黑人当成实际作案者[13]。
综上所述,其一,现实中性侵扰报案的虚假指控比例本就很低,根据不同的研究方法,要么与其它类型案件的虚假报案比例处于同一量级(个位数百分比区间),要么其实是再往下一个量级(个位数千分比区间);其二,社会文化及执法系统对性侵扰受害者(尤其受害女性)的偏见与敌意,又令现实中绝大多数性侵扰事件未被报案,间接抬高了官方资料中的虚假指控率。
对比可知,MeToo运动“催生大量虚假指控”的可能性,被质疑者不成比例地高估了。
其三,在导致冤狱的虚假性侵指控中,绝大多数确属真实发生的陌生人性侵,只是搞错了陌生作案者的身份。
与此相反,MeToo运动曝光的均为熟人性侵(毕竟若不知道对方身份,曝光便无从谈起),所以对冤狱概率的估算还可以进一步下调。
§4.2 女性证言的“可信度打折”、男子气概、“滤镜后的”男性中心视角当然,诚如MeToo质疑者所言,无论概率多低,虚假指控的可能性永远存在,因此理论上说,MeToo运动的展开、性侵扰证言的受到鼓舞,必然会令冤假错案的绝对数量有所增加(至于比例则可能增加也可能下降);换言之,理论上一定会有某个无辜者因为MeToo运动而遭到虚假指控、甚至错误定罪。
对此问题,我们应当如何看待?
(1)首先需要指出一个简单的事实:不管什么类型的案件,在给定的举证责任标准下,报案数量的增加,理论上都意味着虚假指控与冤假错案的绝对数量随之增加,反之亦然;同样,给定审理案件的数量,对举证责任标准的任何调低,或者对指控方置信度的任何调高,理论上都意味着冤假错案的绝对数量(以及比例)随之增加,反之亦然。
同时,就算在刑事案件中严格遵守无罪推定原则、严格要求控方“排除合理怀疑”,由于断事者身为并无“全知”能力的人类,不可能百分之百地避免判断上的失误,冤假错案仍旧会时不时发生。
要想完全消灭冤假错案,唯有拒绝接受任何报案,拒绝在庭审中相信任何不利于辩方的证据,或者拒绝做出任何有罪判决。
这显然不是可行的办法。
尽管以剥夺基本权利为手段的刑事惩罚的严重性,是我们在刑事判决的假阳性(冤枉好人)与假阴性(放过坏人)之间权衡取舍的重要考虑, 但我们不可能为了百分之百消灭某种性质极其严重的假阳性结果(比如有人被错误地剥夺基本权利)而让假阴性结果超出某个可以容忍的限度。
所以真正的问题永远是,如何判断假阴性结果的恰当限度、如何在假阳性结果与假阴性结果之间找到最合理的平衡。
(1a)前文已经提到,在举证责任层面,这种平衡体现为“排除合理怀疑”、“证据优势”等不同证据标准之间的选择。
但在有了相关证据之后,怎样的怀疑算是“合理”怀疑?
双方证据究竟谁占“优势”?
这就涉及到证据评估层面的具体判断。
而人们对证据可信度的判断,总是受到或内在于人类认知机制、或从社会文化习得的种种偏见的影响;有了适当的举证责任标准之后,总体结果能否尽可能地向假阳性与假阴性之间的最合理平衡靠拢,便取决于证据评估过程中能否尽可能地剔除系统性偏见的影响。
父权社会普遍而系统的性别偏见,无疑是影响人们对性侵扰指控可信度判断的最大因素之一。
正如前引的诸多调查报告所示,受理性侵扰案件的警员,总是极其严重地高估虚假指控(尤其是来自女性报案者的虚假指控)的比例。
对女性证言的“可信度打折(credibility discount)”现象由来已久,而且普遍存在于性侵扰指控之外的其它各种领域[14]。
这种不信任,一方面出于父权社会对女性理性能力的贬低(认为其与儿童一样“理性尚未发育完备”),另一方面出于父权社会对女性(在某些问题上或某些情况下)的道德猜忌:比如所谓“最毒妇人心”,亦即认为女性的道德下限低于男性;或者“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亦即认为从事性工作的女性(以及有过较多性伴侣或性经验、因此被指“私生活不检点”的女性)绝不可信。
面对性侵扰指控时,这些偏见既导致对指控者意图的高度怀疑(“我看当时其实是你情我愿半推半就,只不过办完事儿后悔了想假扮纯洁?
或者根本就是闹矛盾了故意陷害对方吧?
”),又导致对受害证据(尤其是证言)的无端挑剔。
(1b)对性侵扰遭遇的心理创伤后果的无知,也会进一步造成对受害证言的不合理挑剔。
比如指控者“无法想起某些关键的时间地点”或者“在数次口供中对部分受害情节的描述前后不一”的情况,常常被认为足以证明其指控的不可靠。
然而相关研究早已表明,人类在遭遇严重心理冲击的情况下,的确经常只能对详细的事件过程形成较为碎片化的记忆,并且遗忘时间地点等“抽象”元素,却对周边的声音、气味等“感官”元素留下鲜明持久的印象——性侵扰受害者在这方面并不例外[15]。
人们对这方面研究的无知或无感,加上前述的性别偏见,便使得性侵扰案件的实际判断结果大幅偏向假阴性一侧;所以若要达到假阳性与假阴性的恰当平衡,相应的矫正无疑是,争取调高人们对性侵扰指控及相关证据的“缺省置信度(default credence)”。
(2)性别偏见的影响,还不仅仅体现在性侵扰指控的证据评估层面,而是一开始就型塑了人们看待“虚假指控”问题(及其严重性)的视角。
比如前面提到,即便采用“个位数百分比区间”的估算结果,强奸报案不成立的比例在各类刑事案件中也并不高得出奇,甚至还低于抢劫报案不成立的比例;但绝大多数人在对虚假强奸(或其它性侵扰)指控忧心忡忡的同时,却并没有对虚假抢劫指控的“泛滥”抱有同等程度的恐慌与敌意(甚至绝大多数人可能从来没有想过虚假抢劫指控的问题,更不用说对其有任何恐慌了)。
产生这种差异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由于父权社会的潜移默化,人们在抽象地思考案件时,很容易自动代入男性中心视角。
由于性侵扰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女性、作案者绝大多数是男性、指控绝大多数时候是女性针对男性做出[16],因此男性中心视角很自然地导致对性侵扰指控的过度焦虑与怀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是虚假指控该怎么办?
“他”的人生不就被“她”给毁了吗?
相反,其它类型案件的虚假指控则不存在这一问题;尽管某些阶层(比如穷人、流浪汉、进城农民工)或族群(比如美国的黑人)可能特别容易遭到虚假指控,但这些阶层与种族往往在话语权方面同样处于劣势,他们的视角因此更容易被主流社会文化忽略、而不是得到代入。
(2a)需要注意的是,旁观者此处自动代入的“男性中心视角”,严格来说其实是一种“滤镜后的(filtered)男性中心”视角。
尽管从比例上说,绝大多数性侵扰是男性针对女性作案,但从绝对数量上说,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女性对男性的性侵扰同样发生得非常频繁。
事实上,无论依据哪个来源的资料进行统计,男性一生中遭到强奸(或其它类型性侵扰)的概率,都远远高于其遭到虚假强奸指控(或其它类型虚假性侵扰指控)的概率——比如根据2015年的一份调查,美国男性有2.6%曾经遭到强奸或未遂强奸,24.8%曾经遭到带有身体接触的性暴力,17.9%曾经遭到带有身体接触的性骚扰[17];这比一名男性一生中遭到虚假强奸指控或虚假性侵扰指控的概率(遑论因此被错误定罪的概率),高出了不知多少个量级[18]。
然而在父权社会文化对性侵扰的刻板印象中,“男性遭到(无论来自男性还是来自女性的)性侵扰”的可能性却被下意识地过滤或屏蔽了,以至于当人们自动代入“男性中心视角”时,后者却并没有将性侵扰的男性受害者的视角(以及女性嫌疑人的视角)同时包括在内。
对男性受害者经验的过滤,凸显了父权社会传统性别角色模式所造成的偏见与伤害的双向性(尽管两个方向上的偏见与伤害程度未必对等):当女性被贬为“理性能力不足”或“狡诈不可信赖”的生物时,男性也被桎梏并压抑在“男子气概(masculinity)”的要求之中。
性方面的“征服力”正是传统性别角色模式中“男子气概”的一大体现,而性方面的“被征服”(既包括被性侵扰,也包括异性恋视角下无论自愿还是非自愿的“被插入”),在传统“男子气概”标准下可谓莫大的耻辱;性侵扰的男性受害者,也往往畏于外界对其“不够男子汉”的二重羞辱与攻击(一如女性受害者经常遭到“荡妇羞辱”),而不敢报案或向别人吐露自己的遭遇。
比如美国黑人影星特里·克鲁斯(Terry Crews)尽管外型硬朗、肌肉强壮,但当他在MeToo运动中曝光自己也曾经遭到好莱坞制片人的性骚扰时,却迎来了男性网民的疯狂围攻指责,认为他丢尽了男人的面子。
至于男性遭到性侵扰的经历之普遍程度,更是对“男子气概”这一迷思本身的巨大冲突;要维持迷思,就不得不在父权视角中过滤或屏蔽男性受害者的经验。
(2b)这种“滤镜后的男性中心视角”还有一种常见的变体,即“滤镜后的异性恋男性中心视角”。
由于男同性恋的存在对父权社会的“男子气概”叙事制造了极大的困难[19],因此在性少数权益逐渐得到正视的今天,代入“滤镜后的男性中心视角”者便往往不自觉地将男同性恋的经验作为“特例”悬置一旁,以此使得“男子气概”叙事继续在“异性恋规范(heteronormative)”的话语框架内部不受动摇。
这种下意识的心态反映在对性侵扰问题的理解上,即是默认遭到性侵扰的男性都是同性恋,异性恋男性绝无遭到(不论来自男性还是来自女性的)性侵扰之虞。
换句话说,性侵扰的异性恋男性受害者的经验,在经由“排除同性恋特例”所得的“滤镜后的异性恋男性中心视角”中,仍然属于被过滤与屏蔽的对象(与此同时,这一视角也依旧忽略着“女性对别人实施性侵扰”的可能性)。
MeToo运动在鼓励大量女性受害者公开陈述自己遭遇的同时,也让男性受害者(比如陶崇园、特里·克鲁斯、张锦雄事件中的诸多受害者、被女教师性侵的男学生、被教会神职人员性侵的无数男童)的境况获得了公众的关注。
讽刺的是,当MeToo质疑者对MeToo运动表示有保留的赞许时,这种赞许往往却又出自“滤镜后的异性恋男性中心视角”对性侵扰受害者身份多样性的屏蔽,比如:〖如果一定要对#metoo运动做一个“好”或者“不好”的判断,我会说这是好事,因为它是一场教育运动,对男人而言,教育他们节制与尊重,对女人(以及某些男同)而言,教育她们(他们)自我保护,尤其是尽可能第一时间清楚 say no或甚至报警。
〗(L.2)——可以看出,作者下意识地认为,性侵扰的作案者只可能是男性、不可能是女性;性侵扰的受害者只可能是女性和同性恋男性、不可能是异性恋男性。
(3)总结上面的讨论:对于“MeToo运动将导致性侵扰虚假指控与错误定罪的绝对数量增加,从而必将对某个无辜者的蒙冤负有责任”这种批评,应当如何看待?
其一,诚然,对于任何个案,我们都需要极其认真谨慎地评估具体证据,尽量避免无论假阳性还是假阴性结果的发生;但就整个系统而言,个案的假阳性判决,在任何类型的案件、任何合理的举证责任方案、任何合理的审判程序中均不可能完全避免。
在系统层面必须保障的,绝非不计后果地将假阳性概率一路降低到零(这意味着完全放弃司法体系的定罪功能),而是确定和维持(或者尽量接近)假阳性概率与假阴性概率的最合理平衡;这个平衡可能非常接近于假阳性概率为零,但绝对不会是等于零。
在父权社会的现实中,对女性证词的“可信度打折”使得性侵扰指控的证据评估存在系统性的偏差;人们对性侵扰受害者心理创伤后果的无知加剧了这种偏差;受害者遭遇的社会敌意与羞辱(包括对受害女性的“荡妇羞辱”与对受害男性的“男子气概羞辱”)又令其中大多数人不敢报案。
凡此种种,都使得假阴性概率远远高出合理的范围,现状与合理平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偏差。
在这种情况下,MeToo运动鼓励受害者出面倾诉、鼓励人们更加信任倾诉者的证言,恰恰是将极度偏差的现状稍稍地往平衡点方向扳回一些,但也远远没到能够真正将其扳回平衡点的地步,遑论造成假阳性概率的不合理攀升。
这个过程中确实可能出现若干假阳性个案,对此我们只能通过具体证据评估中的认真谨慎来尽量防范;但倘若不同时竭力清除性别偏见在证据评估层面的系统性污染,单靠“认真谨慎”并无助于解决整个系统的产出结果高度失衡的问题。
其二,既然如此,仅仅出于对假阳性个案的恐慌,而否定尽力缩小现状与合理平衡之间系统性的巨大偏差的意义;或者至少在权衡二者的先后时,赋予前者(避免假阳性个案)不成比例的权重;同时又并未对其它类型案件的虚假指控与错误定罪表现出同等程度的恐慌——这样的心态根本上是对父权社会“滤镜后的男性中心视角”的内化。
在“异性恋规范”的传统性别角色话语的潜移默化下,这一视角使得观察者下意识地过滤和屏蔽了男性(尤其异性恋男性)遭到性侵扰的可能性、以及女性施加性侵扰的可能性,再加上对女性证言的“可信度打折”,便导致了对“女性诬告男性对其性侵扰”这一极小概率事件的过分关注,以及对整体图景(包括现实与合理平衡之间偏离程度)的忽略。
一旦跳出这一视角的桎梏,即可发现,尽管虚假性侵扰指控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对此不成比例的恐慌,其实只是父权社会文化一手缔造的庸人自扰。
(后文从略,部分章节见:https://www.douban.com/note/864521253/ )[1] Philip N.S. Rumney (2006), “False Allegations of Rape,” Cambridge Law Journal 65(1): 128-158,第136-137页。
[2] Jo Lovett & Liz Kelly (2009), Different Systems, Similar Outcomes? Tracking Attrition in Reported Rape Cases Across Europe, London: Child and Women Abuse Studies Unit, London Metropolitan University;各国比例从低到高分别为:匈牙利1%(第69页)、瑞典2%(第100页)、德国3%(第62页)、奥地利4%(第34页)、苏格兰4%(第94页)、比利时4%(第41页)、葡萄牙5%(第85页)、英格兰及威尔士8%(第49页)、爱尔兰9%(第78页)。
[3] David Lisak, Lori Gardinier, Sarah C. Nicksa & Ashley M. Cote (2010), “False Allegations of Sexual Assault: An Analysis of Ten Years of Reported Cases,” Violence Against Women 16(12): 1318-1334。
[4] Cassia Spohn, Clair White & Katharine Tellis (2014), “Unfounding Sexual Assault: Examining the Decision to Unfound and Identifying False Reports,” Law & Society Review 48(1): 161-192。
[5] Andre W.E.A. De Zutter, Robert Horselenberg & Peter J. van Koppen (2017), “The Prevalence of False Allegations of Rape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2006-2010,” Journal of Forensic Psychology 2(2), 119: 1-5。
[6] Liz Kelly, Jo Lovett & Linda Regan (2005), A Gap or a Chasm? Attrition in Reported Rape Cases (Home Office Research Study 293), London: Home Office,第51-53页。
[7] Amy Dellinger Page (2008), “Gateway to Reform? Policy Implications of Police officers’ Attitudes Toward Rape,” Americ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 33(1): 44–58。
[8] Jan Jordan (2008), Serial Survivors: Women’s Narratives of Surviving Rape. Sydney: Federation Press,第214页。
更多类似案例,参见Jan Jordan (2004), The Word of a Woman? Police, Rape and Belief.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9] Jennifer Brown, Miranda Horvath, M, Liz Kelly & Nicole Westmarland (2010), Connections and Disconnections: Assessing Evidence, Knowledge and Practice in Responses to Rape, London: Government Equalities Office,第40页。
社会文化及执法系统对熟人性侵受害者的偏见与敌意尤其严重,相关分析参见诸如Michelle Anderson (2010), “Diminishing the Legal Impact of Negative Social Attitudes to Acquaintance Rape Victims,” New Criminal Law Review 13(4): 644-664等。
[10] Crime Survey for England and Wales (2018), Sexual Offences in England and Wales: Year Ending March 2017, London: 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
[11] Alison Levitt QC & 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Equality and Diversity Unit (2013), Charging Perverting the Course of Justice and Wasting Police Time in Cases Involving Allegedly False Rape and Domestic Violence Allegations: Joint Report to 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London: 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第6页。
该报告标题及正文所用“强奸”一词,实际上包括其它类型的性侵扰,见第5页注5。
此外报告中还提到,其间英国检方共起诉了111891起家庭暴力案、6起虚假家庭暴力指控案、3起虚假性侵扰指控兼虚假家庭暴力指控案,由此可知检方认定的虚假家庭暴力指控比例仅为万分之0.8(111900起中的9起)。
[12] 前引英国皇家检控署报告提到,2011至2012年间,在英国检方起诉的性侵扰或家庭暴力案件中,经由庭审成功定罪的比例为73%,见Levitt & Equality and Diversity Unit, Charging Perverting the Course of Justice and Wasting Police Time in Cases Involving Allegedly False Rape and Domestic Violence Allegation,第2页。
不过从这一资料中并不能得知,庭审释放的嫌疑人究竟有多少确属遭到错误指控、有多少实为真凶却因证据不足而逃脱法网。
[13] 见前引Gross, Possley & Stephens, Race and Wrongful Convic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第11-12页。
[14] 参见Pam Oliver (1991), “‘What Do Girls Know Anyway?’: Rationality, Gender and Social Control,” Feminism & Psychology 1(3): 339-360;Miranda Fricker (2009), Epistemic Injustice: Power and the Ethics of Knowing,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Deborah Tuerkheimer (2017), “Incredible Women: Sexual Violence and the Credibility Discount,”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 166(1): 1-58等。
[15] 比如参见Amy Hardy, Kerry Young & Emily A. Holmes (2009), “Does Trauma Memory Play a Role in the Experience of Reporting Sexual Assault During Police Interviews? An Exploratory Study,” Memory 17(8): 783-788;Michele Bedard-Gilligan & Lori A. Zoellner (2012), “Dissociation and Memory Fragmentation in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An Evaluation of the Dissociative Encoding Hypothesis,” Memory 20(3): 277-299等。
[16] 比如根据前引英格兰及威尔士年度犯罪报告,强奸受害者中女性占88%,男性占12%;其它类型的性犯罪受害者中女性占80%,男性占20%;见Crime Survey for England and Wales, Sexual Offences in England and Wales: Year Ending March 2017,第11页。
另据全美伤害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一份调查,在遭遇过强奸的女性中,98.1%只被男性强奸过;在遭遇过强奸的男性中,93.3%只被男性强奸过;参见National Center for Injur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2010),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2010 Summary Report,第24页。
其它报告得出的结论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17] National Center for Injur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2015),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2015 Data Brief – Updated Release,第3页。
[18] 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根据前引诸多关于虚假性侵扰指控比例及错误定罪数量的研究,结合所在国家的成年男性人口数量,自行换算相应比例。
[19] 参见Michael S. Kimmel (1994), “Masculinity as Homophobia: Fear, Shame, and Sil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Gender Identity,” in Harry Brod & Michael Kaufman (eds.), Theorizing Masculinities, London: SAGE,第119-141页。
Jodie Comer的《Prima Facie》
深秋小屋 | 影视文/翻译/整理:Dongdong参考:playbill、griffintheatre、theatreweekly封面图:深秋小屋 配图:豆瓣、视频截图采用字幕:远鉴字幕组注:文中“☞”可点击到另一篇相关联的小屋推文。
有一些朋友让我写《Prima Facie》电影版的观后感。
说实在的,不太好写,因为我看舞台剧的数量远没有影视剧多,加上它又是一出独角独幕剧,所以轻易不敢“下笔”。
我看了四遍《Prima Facie》电影版,两个不同字幕的版本。
这剧对字幕翻译要求非常高,一旦字幕翻译不精准,对整部作品是毁灭性的。
但,我还是想说,作为电影版,它无法和现场演出媲美。
所以,如果能看现场,才是最佳选择。
1】三个印象深刻的场景场景一Tessa站在清晨6:09分的街头。
雨突然猛烈地落下。
像石子一颗颗打在她的身上。
她的身体僵硬而冰冷。
她钻进一辆出租车。
她想去她妈妈那里。
雨点跟着她从车窗里钻进来,继续肆无忌惮地砸在她的身上。
司机想接去机场的生意,不愿意载她,粗暴地赶她下车。
Tessa突然意识清晰起来。
就在三个小时前,她被男同事Julian强奸了。
天空并没有下雨。
那只是一幕幕让Tessa想起来恶心、反胃、疼痛的回忆,像冰冷的雨水一样反复淋在身上。
“这不公平!
”Tessa爆发出一声尖叫!
司机被震慑住了。
大雨瓢泼,Tessa心里的大雨在瓢泼。
“带我去最近的警察局。
”Tessa对司机说道。
场景二强奸案从报警第一天开始……一直滚动到第782天。
打翻在地的椅子,打翻的生活。
潮湿的空酒瓶,熄灭的蜡烛。
犹如Tessa这两年零52天里,永远抹不去的最黑暗的记忆。
它们永远会在Tessa面对一次又一次审问时,像死去的尸体一般,杵在她一次又一次回忆现场的角落里。
毫无答案,冰凉无情。
场景三“你喝了两杯酸橙伏特加,还喝了两杯红酒,对吗?
”“你后来又和当事人去了家里,喝了红酒,你是否喝醉了?
”“当你脱掉衣服的时候,你并没有说不,对吗?
”……Tessa要自证清白,每每都要重复回答这些令她身体与大脑都会陷入一片混沌的问题里。
可是,这些问题的答案与强奸本身又有何干?
喝醉了的女性就活该增加被强奸的风险?
女性没有说“不”,就等于允许被侵犯?
最后的审判,依然是男性主导的法庭偏向了强奸犯。
最后的审判,作为女性的Tessa依然败诉。
她只是强奸案中的受害者,却未被法律保护,法律将她无情地推开。
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
我们是每三个受害者中的一员。
我虽然也崩溃了,但我还在这里,我不会沉默。
Tessa被庞大的法律体系淹没。
在她的背后,是一件又一件与她一样的强奸诉讼案。
它们如黑暗里一盏盏灯火,遥远又近,数不尽,诉不尽。
此刻,背景音乐响起,是好多女声唱出的不和谐的歌声。
寓意着无数被侵害的女性在黑暗里挣扎、反抗、发声。
“This is me!
”
2】两个版本的《Prima Face》☞《Prima Facie》由澳洲、英国双国籍剧作家Suzie Miller创作。
这部剧有两个演出版本。
第一版(墨尔本艺术中心版)由西摩中心(The Seymour Centre)和格里芬(Griffin)联合打造,在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11日悉尼演出。
出演Tessa的是澳洲戏剧演员、导演兼编剧Sheridan Harbridge。
第一版的导演是澳洲戏剧导演Lee Lewis。
第一版《Prima Facie》将在明年2月8日——3月18日再次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维多利亚艺术中心演出。
第二版(伦敦西区版)由☞Jodie Comer出演Tessa,Justin Martin执导。
第二版由于是金牌制片人James Bierman与慈善机构The Schools Consent Project一起合作制作,在宣传和推广上比第一版力度大很多。
加上Jodie Comer的加入,令第二版比第一版的名声也更大。
(作者Suzie Miller,演员Jodie Comer,导演Justin Martin)2023年4月,Jodie Comer的《Prima Facie》将在纽约百老汇黄金剧院演出。
Jodie Comer本人对此也相当期待,当得知这一消息时,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激动得满含泪水。
3】一个演员JodieComer《Prima Facie》讲述的是出生于工人阶级的女律师Tessa,在受到男同事性侵后,迫使她面对父权制法律、举证、道德的分歧。
不得不说,表演这台独幕剧+独角戏对任何一个演员来说都是极具挑战的。
Jodie Comer在这90分钟的表演中,一个人扛下了整部戏的演出。
密集的台词,高浓度的情绪张力,以及全程几乎都是一个人在舞台上一边独白一边完成换衣服、参与调度道具。
包括有一幕她返回利物浦母亲家里时,会把所有家乡人物的口音瞬间转换成利物浦口音。
整个舞台都属于Jodie Comer一个人大放光彩。
在今年4月15日伦敦西区哈罗德·品特剧院首演后,Jodie Comer为期9周近80场的演出,获得了极高好评。
就在最近(12月11日)她凭借该剧,获得了伦敦《旗帜晚报》戏剧大奖(Evening Standard) 最佳女主角奖,该奖项是英国戏剧界的重要奖项之一。
《旗帜晚报》是英国老牌报业巨头,Evening Standard是1955年发起的奖项(它的百老汇小伙伴叫戏剧委员会奖Broadway theatre Drama Desk Awards)。
《旗帜晚报》戏剧大奖在每年十一、二月份评选出。
不过,作为独幕剧,《Prima Facie》过于密集的台词和紧锣密鼓的情节叙述,使得节奏过于“赶”,尤其在上半场。
这也让演员在只有一个人完成所有情节表演的情况下,肢体语言表现一直处于过于急促的状态。
也许导演可以再好好精炼一下整个台本和表演过程,多给演员一点在舞台上的留白处理会更好。
当然,就如上面我所述的三个印象深刻的场景那样,作为独幕剧,它整体的舞美和结构都是非常棒的。
尤其舞台利用了有限的道具,相同的道具在不同的情景下赋予了不同的作用,包括运用了影像呈现出演员的表情特写。
电影版《Prima Facie》大概有四、五个摄像机位,这也许能比较好地选择从不同角度切换演员的表演。
但舞台剧的魅力永远都是在现场。
因为一个舞台剧的每一场演出,演员都会有不一样的表演和表现力。
观众可以亲临演员近距离表演,感受演员更真实的台词、气息、情绪、情感输出,尤其是一些即兴表演和互动。
(Jodie在排练《Prima Facie》)4】关于影视作品的“性侵”这不是Jodie Comer第一次演出“性侵”受害者。
事实上,在她的影视作品中,有相当多都涉及到这个题材。
比如电影《最后的决斗》,电视剧《为奴十三年》、《白公主》,甚至早期的☞《好警察》、《肥瑞的日记》。
(《最后的决斗》剧照)
(《为奴十三年》剧照)而“独角戏”的表演,对Jodie Comer来说,也非第一次。
在☞《她说:女性人生瞬间》、《新喋喋人生》、《Either Way》中,我们都领略了她一个人演一出戏的表演功力。
两分钟短片《Either Way》,LOEWE品牌支持拍摄,Benn Northover执导,Jodie Comer在化妆间以不同情绪念同一个词语:“LOW-EV-AY”但看完《Prima Facie》后,我突然有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思考——“什么情况下才算是性侵?
”显然,在《Prima Facie》中,Tessa的遭遇很多人不以为然。
因为客观的事实是,强奸她的那个Julian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她发生亲密关系。
甚至,Julian还曾是Tessa自认为正在交往的暧昧对象。
按照“正常发展”推进,他们俩当晚本“应该”会发生第二次亲密行为,只是Tessa酒喝多吐了,导致她的身体状态禁止这份浪漫的继续。
但显然,Julian不这样想。
听过Tessa讲述整个遭遇的警察、陪审团、法庭庭长也不这样想。
怎样才能改变司法对性侵的审判标准?
怎样才能把那些逍遥法外的性侵者绳之以法?
直到结尾,《Prima Facie》仍然给出的是一个迷惘的现实。
这让我想起一部印度犯罪片《一个星期四》。
电影讲述被性侵的女主角绑架了16名幼儿,要挟总统修改印度法律,从而保护众多受侵的印度女性。
最终,全印度通过了判强奸犯死刑的法律。
它更像一部女性主义科幻片,身为女性,我非常能理解受害女性想要严惩罪犯的那种玉石俱焚的心情。
可是,在一个男权主导的现实世界里,女性想判强奸犯死刑的诉求,是一种幻想。
(影片结尾:据统计,在看完这部电影期间,印度已有8位女性被强奸。
)最后,我想,Jodie Comer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优秀的90后青年演员。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突破的演员不是好演员。
Jodie Comer正“野心勃勃”地让自己成为世上最好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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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举证》这部109分钟独角戏的张力在于,女主角泰莎从一个受益于男性为主导的司法体系的精英律师,到一个受到性侵害的普通女性的转变。
朱迪·科默在舞台上自由地调动她的肢体、眼神、语气,从人生的春风得意到挣扎觉醒,顷刻间仿佛她已经历了沧海桑田,她的表演带领观众坐上了一辆情绪的过山车。
用NTlive的高清影像表现这样一个故事,既保留了戏剧的“间离感”,又如同电影一样让人捕捉到细节的流动,令人对这部戏中唯一的女性印象至深,却在仿佛间能够看到那个白天衣冠楚楚,一副精英人士的人设,却利用法律的漏洞对女性毫无尊重的强奸犯朱利安的嘴脸。
他在清醒地实施了犯罪的第二天照样与被他侵犯的女主角开着玩笑,并把这一切都当作一场成年人之间的“游戏”,唯有在强有力的指控面前,他“看向了他的家人”,因为他心中的“常识”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但他仍然有能力聘请最优秀的律师,并利用法律对受害者的不利为自己保驾护航。
而女主角却只能在一次次被逼问“是否曾明确拒绝”的过程中,一遍遍回忆自己最不愿记起的过去,也是她在782天的等待和折磨后,却依然要经历第二次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的精神凌迟。
在观看的过程中,我不免多次屏住呼吸,想要看这个无助的女性能够获得一线生机,但是我最终没有等到,只因为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完美”的受害人,则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判定罪恶。
戴锦华老师说这部剧是“一张战表”,它不仅是一个女性的嘶喊,也是对这个社会系统的挑战,剧中反复强调的“No is No”,看似是对性同意界限的厘清,实则是对男性主导话语体系的宣战。
这部独角戏的布景十分简单,一个日常而严肃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的一角,仿佛社会至高权力的缩影。
她在辩护期间身着律师袍,在生活中换回了玫红色衬衫,在约会时换上绿色长裙,这是一个女性对生活的热爱,然而再次站在法庭席上受害者席的她,在那件炽热的玫红色衬衫外面用灰色的西装将自己包裹起来,她知道注定会失败,却依然决定像个战士那样,最后一次为自己而战。
由NTlive制作高清影像技术放大了戏剧的感染力。
角色额角的汗珠、颤抖的指尖、乃至瞳孔中逐渐熄灭的光,都在大银幕上纤毫毕现,我在观看的过程中仿佛能够听到角色的呼吸,感受她内心的挣扎。
最终,泰莎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Something has to change.”(有些事必须改变)时,戏剧的“第四幕墙”瞬间倒塌——我们不再是观众,而是共谋者,也是变革者。
她手执法律刀解剖当事人,任凭交叉询问痛苦涌出,她也坚守执念,辩护律师只是司职,抽干证据以胜官司即为本分。
直到身份换位她也遭侵,深陷泥淖。
法律的冷难让滴血的心愈合,开膛破肚曝光隐私也争不到绝对公平。
没有关怀与体谅,只有计算和物化,他逼问侵犯时的每一个细节,抓到漏洞强撕逻辑巨口,步步紧究拆倒情绪危楼。
在男性主导编纂的法系之下,一把折伞只能为一半人遮雨,三分之一曾遭侵犯的女性,大都站在了雨泼的角落。
她也曾对如此法系恪守不渝,那时她还躲在法伞的荫蔽下,从她受犯的那一刻起,她被无形之力推到了伞外,淋了782天的雨,她又怎能相信法能伸张正义。
朱迪·科默一气呵成的表演将行云流水的剧本完美呈现,张弛有度情感拿捏,无冕之王。
独角戏也留下更多想象空间,对冷血律师,对侵犯恶魔,剧本拍成电影也一定精彩。
初步举证 (2022)9.52022 / 英国 / 剧情 / 贾斯汀·马丁 / 朱迪·科默
看了《刑法中的同意制度》再来看这部,窒息且泪如如下,一个小时让你沉浸式地感受到been raped 的切身感受。
一个被性侵犯的年轻、成功的女性律师将侵犯她的同事告上法庭,逻辑如此严谨的她面对被告皇家律师团竟然百口莫辩,记忆混乱模糊。
在她终于找回自己的时候,被告席皇家律师法律顾问要求「预先审查」(voir dire)——法律术语,指在可能有偏见性的发言时陪审团回避,退出法庭以免受到影响。
讽刺的是,这个词的词源是「讲真话」。
「法官大人,我今天身份很特殊,从前的我是作为律师出庭辩护,但是今天,我是证人、我是原告,是一个受害人。
作为辩论律师,我在法庭上询问过性侵案中的女性,那时候我认为,性侵案的证言需要简洁而富有逻辑。
现在我才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法律系统都是那样要求女性受害人的,我曾经也如此。
现在我知道,这是不对的,这是不合理的,因为现在通过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一个律师和女性,对性侵过程的记忆,是不清晰、不连贯、缺乏条理的。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讲,她们的证言经常被认为『不可信』。
我知道证人可能给出错误的证词,但这不是交通肇事案或者入侵住宅案,这是强奸案。
这是针对人本身的犯罪,现在我知道了,当一个女性用她的行为说『不』的时候,这根本就不是一件晦涩且难以理解的事情,但在我亲身经历以前,我也会说是女方记错了。
但是,当一个女性收到了侵犯,那是一种腐蚀性的创伤,刚开始是身体深处的恐惧与痛苦,接下来会蔓延到思想和灵魂,之前我出庭也会说他记错了,毕竟如果证词混乱且前后矛盾,那证人就会被认为是撒谎,她们自己也会开始对细节不确定。
但作为一个律师我深知,法律要求证据要维持一致,但在性侵案中,我们还应该把一致性作为判断证据可信度的标准吗?
作为一个受害者,我要说的是,性侵和施暴者在我们脑海中挥之不去,但我们记不清细节,如果受害女性要在法庭上复述侵犯的细节,如果她的受害经历,不如法庭喜欢那样典型清晰,我们就会推断她在夸大其词,往往判定她的证言不可信。
我现在要大声讲出来!
有关性侵的法律根基是错误的,因为女性的受害经历与由男性主导制定的法律体系不符,所以,我们得不到真相,我们缺乏公允,法律是由一代又一代的男性主宰制定的。
」每三个女性,就会有一个受到过性强迫,性胁迫,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如果这个人不是你,也并不是完全和你无关。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新的年度佳作。
第一次在电影院看戏剧官摄就遇到了这么好的作品真是幸福啊!
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这些事情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不能假装没有发生,有些事情必须改变!
曾经的泰沙笃定地相信这法律体系,可这一切在她的身份对调之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她坐在那个小房间的时候,她才体会到,詹娜有多么孤独。
当你被伤害,被审判的却是受害者,一遍又一遍地回忆那些痛苦的经历,这样的法律,是有缺陷的,必须改变!
我知道,他们会给出怎样的判决,但是就像詹娜一样,这一切并非徒劳无功,我们的每一次努力,都是对罪行的审判,都能撼动看似坚固无比的这栋老古董房子一点点。
这很艰难,但有意义。
因为,我们打仗不是为了赢,而是因为这场仗必须打。
今晚在电影资料馆看了《初步举证》放映。
上一次看独角戏放映还是《伦敦生活》,果然真正有张力的戏剧只需要一个小剧场和一个有极强舞台表现力的优秀演员。
一个经常接手性侵案件、从无败绩的一流辩护律师、外人以及自认为的女强人,在遭遇了性侵后,如何打碎自己的认知并且重塑对法律、对生活的信心?
泰莎坚守自己多年习得的法律知识和从业习惯,并不能让她成为法庭上胜利的原告,也不能让她的精神更好过。
为什么,站在法庭上无数次要重述侵犯过程、面对交互询问的是受害者?
当受害者不是“完美的”,她就成为不可信的证人?
如果她曾经与被告有过暧昧关系、她着装举止不够端庄,是否就是“仙人跳”?
正如现实中刘强东案件,当初多少人看到被告对刘微笑和礼貌,就认定是一场“没谈好价钱的性交易”,其中包括很多女性。
曾经质疑性侵案受害者的泰莎自己亲历了一切,才醒悟由男人主导制定的法律是错误的,在这样的法律系统里根本得不到公平与正义。
就连平日如此冷静、强大的女性,也会“愚蠢”地在事后马上洗澡毁坏证据,会怀疑自己是否小题大做,会面对强奸犯时颤抖恶心想要逃避,更何况许许多多普通的女性。
如果不能让受害者得到安全感,就不会有更多受害者站出来,当然也更不会有更多的正义。
在剑桥法学院时坚持苦读的岁月、在看到法庭上那个穿着不合身制服的年轻女警员时,让泰莎勇敢地,在几乎全是男性的注视下,喊出了“我们需要改变。
”第一次看朱迪科默的戏还是《福斯特医生》里破坏女主婚姻的任性白富美,然后就是《杀死伊芙》的小变态。
这位年轻的女演员对舞台的掌控力和爆发力比在影视剧里更加惊人,看完后如同被一记重拳痛击,久久震惊。
前期她是意气风发、前途一片大好的律师,当她独自一个人重现被侵犯到站在法庭上举证的过程,她的颤抖、喘息、哽咽、落泪、愤怒……丝丝入扣,完全就是一个在经历反复羞辱和折磨后依然站起来的泰莎。
最后穿的那件妈妈给的粉色衬衫,让我想起《律政俏佳人》,在充满代表男性的黑色洪流里,她们独自逆行而上。
还是先废话一些我看这部电影的前提,日常几乎不太关注舞台剧、话剧这类在剧场演出的作品,我确实从未听说过《初步举证》。
看之前我只知道这是一部由朱迪·科默参与的,剧场演出的官摄版本,和法律题材有关的作品,以及涉及到女性议题,其他一概不知。
对于提前知道,甚至看过剧场版本的观众,大概能想象我这种会经历怎样的观影心路历程——天呐,开头的台词也太密集了吧,这台词怎么背下来,舞台剧对演员这方面的要求真是太强了。
这么密的台词我真的会有点跑神诶……以下是按照观看全程我实时冒出的感想,全程剧透请注意——虽然不是所有台词都看到记住,我能看出来这一段是在树立女主人公作为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业务能力超强的“强人”人设。
哦好,接下来就要介绍女主家庭背景了,没提到爸爸,好像有点重男轻女家庭里长大的,上有哥哥下有弟弟,夹在中间的那个女孩。
等下等下,所以整出剧只有朱迪·科默一个演员,居然是全程由她自己口述和表演的独角戏啊……啊,求学背景,加了“英国小镇女做题家”人设。
向左看,向右看这里,因为逗趣的表演和讲述,能在其他密集的台词中,留下深刻印象。
啊,女主背景交代完,职场时刻现在进行时。
去Pub玩那里感觉有点“不对劲”诶,搂腰,和亲脖子,难道不算性骚扰吗。
好吧,如果是互相看对眼的办公室恋情,前面的就当是恋爱铺垫了,但亚当搂腰不算性骚扰吗。
(我有点记不清跟泰莎职场“恋爱”故事的前后顺序)提到为性侵案被告辩护时,女主人公作为“女律师”的优势,以及那个“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让更多的女性不受到侵害”的被害人。
从讲述,到舞台重点放在卷宗上灯光,有“不好的预感”。
从泰莎和那个男的喝了不少酒,回到自己家亲热,和前面她为被告辩护的性侵案如此相似的展开,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并不是吐槽这种剧情上的所谓没有悬念,反而我作为观众,从身体到精神都开始进入一种紧绷状态。
然后,是一场雨,直接下在舞台上的雨。
接下来,是全程仅出现三次的音乐时间,DAY的数字不断跃动,从1到100,到200,到500,最后停在782。
我眼泪哗就下来了。
我会哭,是因为想起我这两天刚听完的独树不成林播客第184期节目《在美国忍受诬告是什么体验?
》中,播讲人讲述了,自己作为一个什么事都没做错的彻头彻尾的受害者,在面临背叛她的两个人发起的诬告官司中,为了应对司法程序和校方审查,而对自己生活、事业、人际关系全方位的摧毁。
我也想到我身边认识的一个女生,历经两年的时间,终于在前阵子尘埃落定的离婚官司,在这段不算很长但也绝对不短的时间里的经历。
以及之前看过的印象深刻的、快忘记的或真实或虚构的性侵案件中,当一个被侵害的女人决定从法律层面惩罚强奸犯,必然要面临怎样残忍的、羞辱式的,一次次揭开伤疤的痛苦。
而这些,也的确由再次登台的泰莎告诉了观众。
之后从报案、到接受身体检查、再到把一切告诉妈妈、以及法庭戏,我基本全程都跟着剧情和朱迪·科默的表演走。
我注意到,之前仿佛作为“罐头笑声”,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台下观众们,终于在泰莎总结陈词阶段,让作为电影观众的我看到了。
我第一反应是:这个剧场很小,舞台也好小啊,观众距离舞台和演员居然这么近。
官摄镜头从这里开始,不再只是拍舞台全景和朱迪·科默的面部细节,而会偶尔投向台下的观众们。
我参加的是全女观影团,电影结束后还有观众的映后交流环境,女孩子们很健谈,聊了许许多多不同角度基于电影的感想。
后来我想,如果我发言呢,我想跟同场观看的女孩子们分享什么呢?
会想聊一聊司法程序的繁琐,以及漫长的时间对人全方位的折磨,聊播客独树不成林的树老师, 我那个终于离婚的朋友。
会想告诉大家,尽管如此繁琐、折磨和痛苦,但还是要坚持,如果不经历这些,如果不去抗争,不去争取,那些本该属于自己的,可能都得不到。
会想提一下前段时间徐娇的室内禁烟事件涉及的关于个人(尤其女性)权利边界的话题;会想说说最近围绕林奕含作品一个很奇怪的讨论方向“弱女”。
会想说,《初步举证》里的泰莎绝对是“强女”的代表了,尽管剧情里也用她在事发后无措地洗了澡,茫然地离家走在街头,气愤地删了短信,这些让她事后骂自己蠢的第一反应,刻画了她“弱”的一面。
想聊一聊,何为“强”与“弱”,如何看待“强”和“弱”。
强和弱的行为,似乎可以清晰地划分:仗义执言的是强,唯诺忍让的是弱;果断冷静的是强,惊慌失措的是弱;不哭的是强,哭的是弱……但谁也可能一比一地按照并不存在的《女强者行为指南》实践,总有踏错的时候,懦弱的时候,妥协的时候,退却的时候,甚至完全放弃的时候。
人,总是更倾向慕强的,文艺作品如此,所以独角戏的泰莎一定要是这样的角色,无论她在过程中犯了多少错误,最后她一定要掷地有声地呐喊出自己身为专业法律工作者以及受轻视、侵害、污蔑的女性的声音。
最后泰莎的陈词是那么直白:现行法律是男性为主修订的;性侵案从法律思维要求逻辑的严丝合缝,与受害者作为一个人类,在自己身体遭受兼带毁灭精神的侵害时,无法在被侵害时及以后如此精准地回忆并保存证据之间,存在巨大的分歧。
性侵案维权的一系列法律流程,都充满了对女性受害者的不尊重。
这些观点当然不新鲜,不出挑,不惊世骇俗,无论在相关主题的文艺作品,还是社会上出现较大规模讨论的真实案例中,都能听到类似的声音。
但我们现在还很需要这样直白地、大声地、铿锵有力地、一遍又一遍地说出这样的“问题”。
不过我本人,反而为这个法律议题陷入某种矛盾中。
上面我提到独树不成林的树老师,在她被诬告的官司尘埃落定后,决定不反诉诬告她的两个人,让一切成为过去。
当然不是因为她大度,播客最后她也分享了和自己博导之间关于法律的讨论,博导是这么劝她的:不要把法律制度的公平,和个人意志的公平混在一起。
现代正义制度的制造者告诉我们,制度层面的正义不是由个人判定的,法制就是为了提供中立的第三方,且是非个体的第三方,这个第三方只在乎制度的公正,而非个体的。
公民社会,个人把判断正义的权利从制度上让渡给第三方。
不能从法律层面追求个人复仇和个人正义,只有保护好自己,不要让他人侵犯自己的权利,不要让渡自己的权利。
我在想,《初步举证》的编剧借由女律师“泰莎”之口,说出性侵案判定从法律思维的不合理之处,那么其他类型案件的判定呢?
如果法律对所有罪名都要求的逻辑链条的严密,在某个性质的案件中,可以由其他认定方式取代,那么其他类型案件要从什么层面去成为法律思维的特例呢?
而当我意识到我这么思考时,我突然背脊发凉,觉得自己实在太置身事外的冷血了。
因为我是那个“向左看”“向右看”中,几乎没太受过此类伤害的女性幸存者。
所以我才能如此“冷静”地以所谓中立视角,去讨论法律中的问题吗?
还是我始终待在我不自觉的社会“强者”地位,而不自觉地对“弱者”诉求感到“对方感情用事”吗?
对,泰莎是“弱者”。
尽管舞台表演中不断用表情和台词,去塑造这样一个面对为自己以及不计其数的女性受害者争取权利的“法律强人”。
但泰莎毫无疑问是“弱者”是一桩从开始就极大概率失败的案件的弱者,是一个对乡村女孩从家庭到求学各种歧视的社会中的弱者,是一项男性从业者占据多数及高位的行业的弱者,是从法律制度层面从决定为自己寻求公平正义那一刻起就注定的,弱者。
我的大脑在各种观点的打架中,已经得不出什么关于强和弱的结论。
我在电影落幕时,在戏中的泰莎以演员朱迪·科默的身份接受观众雷动的掌声中,我开始哭。
我为这个虚构故事中的“泰莎”哭,为我居然第一次知道“三分之一”这个触目惊心的数据哭,我为现实世界中经受真实苦难的“泰莎们”哭,为我为什么不能坚定地同意这部作品传达的法律观点哭。
我为能看到这样的作品而开心,又为具体的故事而难过,同时还为其中的表达而纠结痛苦。
这便是,优秀的作品了。
本来想打3星,最后还是决定遵从内心真实意愿打2星。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女权主义样板戏,再精彩的表演也改变不了这一深入骨髓的立意与主题。全片情绪远远大于逻辑,真不知道主角人设中的100多场官司是怎么打赢的。这个案子真正的聚焦点是什么?是证据,证据,证据!结果全是口号。西方白左意识形态操弄搞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把脑子弄没了呢?
你的电影票也是你给理想世界投的选票
当她说出每三个女生都有一个遭受性侵的台词时,死寂沉默的影院突然有一个男性带有诧异的讲“这么多”,多么照进现实的回文闭环啊。男性的傲慢自大特权无法共情在这三个字里淋漓尽致。
剧本巧夺天工 表演叹为观止 感谢那些伟大的把这些影片送进全国院线的人 让我们这些县城的盲流吃上了细糠
NTLive 最打动我的是Jodie在表演结束之后背后的案件卷宗一个个被点亮的时候 她坐在桌子上的暗影里一颤一颤地哭 很难想象连演两个月这样的独角戏是什么样子的心态和精神去支撑的
一个人撑起了整个话剧,从一开始感觉有点无聊到后来完全进入状态,不得不说表演能力实在是太厉害了。东亚还停留在职场性骚扰都无法正视的状态,英国已经在提出关系内强奸的问题,女性还需要不断表达,才能被重视,有那么一点点松动和改变。
I know we can't win this time, but we have to do something to at least make a move, to change something. If we can change something, no matter how tiny it is, it's worth it. Very powerful performance and Jodie Comer deserves everything!
终于吃到细糠了!全场只有我一个人看,感觉就像是泰莎在对着我一个人倾诉。
不喜欢这种形式,看不下去,评书和广播剧比较香。
还是要用电影的标准来看,而不是舞台剧,包括最后让观众出现在镜头中,导演的意思也很明确了,但是于我来说,剧本和立意还是单薄,单演员的表演是这部片子的核心。我一直都很喜欢朱迪的表演,这一次也依然被她丰富的演技和充沛的情感所感染,一个人演一整场真的厉害。
After 782 days, I have found my voice. It is different. But it's my voice.
非常好看的一出舞台剧 女主泰莎败诉了 我很难想象她在经历身体迫害和信念崩塌后 是否能继续走律师这条路 她出现在法律相关的场合 一定会被私下议论这件事 她的专业性会被质疑 她被彻底摧毁了 都是因为一个叫朱利安的男律师 结尾一有一无的处理非常棒 泰莎的卷宗放回架子后 一个接一个亮起越来越多的光点 那些是和泰莎一样败诉的受害者 没有片尾曲的结尾 亦对应着那些不被听见声音的受害者 这不公平 那不是爱 女性何时才能在男性谱写的社会规则中得到平等的对待
共情不了这种还没在一起就发生关系、邀请不熟悉的人来自己家,还要设想别人人品很好,第一次同意但第二次拒绝,并且确实没有证据,很难证明,那到底该如何反抗?口说无凭如何立法呢?我觉得无数女性遭受的痛苦并没有电影里角色这么轻,而她这种我看来甚至有点“微不足道”甚至“自作自受”的痛都被表演成这样,那很多女人真的不用活了,给人一种“何不食肉糜”的脆皮感
这好像是第一部我没有看完就出来的电影。买票的时候只看了豆瓣9.6高分,就买了,进去才知道是这种形式,一个人从头讲到尾,是的,对我来说,就是“讲”到尾,有表演,但对于电影屏幕而言,表演可以忽略,一直讲109分钟,我中间放弃听了。这个故事,为啥不能拍成电影呢?戏剧和电影为啥不能区分呢?
不能算电影
1. 工作原因,比较知道这是一场怎样的“把戏”了。毕竟和辩方天然的对立,让我们互持法律上的“偏见”这件事,是可以跨越体制、文化的共识。比起所谓的人权正义,更认可二者对于惩治犯罪(VS减轻甚至逃避处罚)之间的猫鼠关系。观影体验大概类似于从业者看职业剧——很清晰的“现实是现实,戏剧是戏剧”感,当你对现实有了足够具体和充分的体验,戏剧带来的割裂感就越发磨屁股,更别谈燃起思考甚至批判的兴致。但好像也不是对所有的刑辩题材都这样,让人沉浸并深思的佳作可太多了,所以还是挑剔故事和文本吧。2. 虽然认可演员赋予舞台的激情和生命力,让我们的视线和思维一刻不停地被她抓住,但长时间的用力演绎,也容易让人无法集中,甚至感到乏味,并不越是独角戏就越要紧紧抓着我们,张弛节奏中的停顿和留白会给予舞台更多的魅力不是么。
三星剧本,一星加在表演上。我就知道欧美太出圈的女性主义作品不会有太先锋的表意……但最后还是被那个穿着为男性尺码定制的警察制服的女警细节小小感动了一下。
文化和法律都要形成新的共识:一次同意不代表次次同意,任何习俗、经济和法律约束都不代表永久的同意义务
法盲+女拳占据本片豆瓣观影人数的半壁江山
想起两件事:一是Nina Menkes曾提过,她在做自己主职也就是一名电影人时,感受到的是完整无缺的主体性和掌控(换成本剧主角便是law)。但她一旦进入异性恋亲密关系后就会迅速感受到主体性以各种方式丧失。而本剧的主角也经历了一次非常突然且暴力的主体性丧失。她很坚强,但所有人有必要时刻对此保持警醒。第二件事是前几天看到的一句话,大意是当一个女人对进入自己的对象无欲望或失去欲望时性交不啻于一次谋杀。可悲的是这样的谋杀实在太多了。情绪浓度极强表演极好的one-person show,很喜欢。就是实在太intense看完我觉得我迫切需要喝点酒 @ 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