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的快节奏明显在金辩失忆后放缓了下来。
在这一集中,重点突出金辩在事务所上班过程中的情绪变化,他对于事务所所有的人在不断地磨合中新的认识。
当然,剧情依然从他受理的案件作为视角来插入。
第五集时,事务所的人从上到下,几乎从各个方面都开始意识到金辩的一些变化。
最显见最具体的变化,体现在他对委托人利益的处理上。
在这个处理中,观众明显看出了他的纠结,很直观地体现了他的底线--良心。
剧到第五集,我们可以发现,编剧是借金辩的失忆后良心发现,从而做出的一系列的纠错行为,来反省作为民间的法律力量--律师,却直接参与到这些致国家重大损失、给国民造成无法计算的伤害并绑架政府、司法机关的财阀们的不法行为中,肆意践踏法律、轻视政府、蹂躏民众,这种巨大的过错,罪恶的行为是急需纠正改过的事扣“改过迁善”这一主题的。
这一集的这个案子,不光扣题,还提升了整个剧的格调。
这个案子是真实案例: 具体案例链接:2007年年底,韩国忠清南道泰安郡西北海域发生韩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起原油泄漏事故。
泄漏的原油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给养殖业、旅游业等带来严重打击。
虽然在各方努力下受污染海域和海滩的油污得到迅速清理,但这次事故所留的隐患,以及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损失赔偿等问题,至今仍是当地居民心中之痛。
2007年12月7日,一艘在香港注册、总吨位约15万吨的油轮在泰安郡附近海域停泊,被韩国三星重工业公司一艘脱离主船的驳船撞上,导致3个油槽的原油泄漏。
据统计,泄漏的原油超过1万升,短短3天内,忠清南道沿海地区已有2108公顷海产养殖场、221公顷海滨浴场和5894公顷渔场被污染。
油污还造成了野鸭等野生动物大量死亡,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危机。
2007年12月,韩国政府宣布泰安郡等6个市郡为特别受灾区,由中央政府调拨人力和救灾物资,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009年年底,虽然韩国环境部宣布泰安地区的生态正“进入恢复阶段”,水质已基本恢复到原有水平,但一些标志性动植物生长情况尚未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水平,部分地区还有油污,且海底污染物浓度较高。
韩国舆论认为,与环境恢复程度相比,当地居民生活状况的改善更是乏善可陈。
据报道,原油泄漏事件发生后,泰安郡当地经济一落千丈,水产养殖和捕捞成为往事,昔日喧闹的鱼市不复存在,游客数量也大为减少。
当地民众和有关方面提出估计的损失高达数千乃至数万亿韩元,但赔偿迟迟不能落实。
此外,当地癌症患者数量大幅增加,据称其中大部分人是因为参与高压冲洗原油工作而患病。
目前,韩国防疫部门已开始调查恶性疾病增加是否与原油泄漏事故有关。
---------------------------------------------------------------------2007年12月,韩国忠清南道泰安郡附近海域发生油轮相撞事件,造成该处海水严重污染。
这是韩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石油污染事故,给当地居民的经济和精神上带来很大影响。
韩国中央政府已决定要向受害民众提供300亿韩元的赔偿金,但一直没有兑现,从而引发民众强烈不满。
18日下午,1万多名泰安郡渔民在该郡公交终点站举行示威抗议。
56岁、以经营鱼馆为生的池昌焕突然跳到舞台旁边,全身洒满香蕉水试图自焚,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但由于自焚前喝下了农药,并且烧伤严重,最终还是不治。
据悉1月10日和15日,该郡一位渔民和一位牡蛎养殖者也曾因得不到赔偿而喝农药自杀。
这个自杀的老人就是剧中跳楼老人的原型。
——————————————————————————————------------------------------------第五集中的原油泄露案1、事故缘由:香港的装满原油的C-STAR国际商船停在韩国西海港。
这个石油是韩国的现进石油公司购进的,还未来得及卸货,停在海港中。
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但因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
在这一点来说,责任完全在株闻集团。
2、赔偿额度现进公司初估计损失全部赔偿超过3兆,外界舆论很大。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为1000亿。
谈论中,株闻集团老总觉得赔偿数额过高,金辩提到美国同类案最后赔偿高达30兆。
3、受损范围:当地的养殖业、捕鱼业受损严重,5年后的鱼都有一股巨大的石油味,据估算,受损人达10万人。
4、最后赔偿额为:55亿。
另外,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
5、赔偿计算来源:金辩分析的原因: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
株闻集团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在这一个月内做好相关调查报告。
证据在一个月后就消失了。
到时后,检察机关采集证据,则只能以现有的留着油的海面来计算。
所以,现在株闻集团只要挺过这一个月就好。
在株闻集团拖延中,有部分渔民会因养殖压力受不了损失跟株闻谈判,到时候就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证据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到最后赔偿范围在1000亿的5%内就可以搞定。
6、结果:渔民的赔偿只拿到55亿。
在这个过程中,主审法官是株闻集团打造的大法官(根据车代表及朴相泰的话中可以推测出极可能是全志元),发挥了巨大作用,渔民只拿到55亿。
现在渔民因油泄后续生活无望,要求赔偿额可以由50%降到40%,只希望能早点拿到赔偿款。
按中国海损赔偿标准来讲,通常海损处罚包括三个方面:1、行政罚款:2万至20万元人民币 中国《海洋法》规定,对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91条规定,造成海洋污染事故的单位,除单位处以罚款外;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的罚款数额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三十万元。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难度很大 与此同时,海损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要民事起诉的只能是海边养鱼的养殖户和渔民。
然而,类似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而一般不受理民事诉讼,使得法院受理成为最大的难题。
其次,即使受理了,要拿出之前每年的利润,实际上也十分困难。
在本剧中,渔民们就是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一直因赔偿金谈不下来,进行各解中。
刑事处罚:责任人3到7年的有期徒刑 对于刑事处罚,中国刑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评价:1.事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律及理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
本案,原油泄漏系二船相撞,应根据双方在事故中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剧中事故过错方应是株闻,承担100%全责。
2)保险公司(缺乏保险实务经验,只作初步判断)。
保险公司系株闻会社一方,保险公司应根据其与株闻会社签订的保险合同内约定的险种、保险范围承担理赔责任。
理赔依据可能是:a.法院判决书其他损失证明文件。
本案诉讼阶段,保险公司与株闻会社作为共同被告,株闻会社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范围和最高保险额范围内承担连内责任,请求金额3500亿韩元。
因此二名被告成为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client。
律师操作背景说明:1)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金辩作为本案的担当律师(国内称为承办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PS:该指派可依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合同约定可变更担当律师。
“最高保险额范围内承担连内责任”写快错了,更正为“连带责任”损失。
损失的赔偿范围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厘定,按损失类型分为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其中,物质损失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事故导致的实际损失,间接损失是未来可预见可期待的利益。
赔偿金额的大小与损失的认定有直接关系,损失是需要证明的,这就是法律评价。
求偿:渔民损失求偿途径,1)司法判决,在法律框架内确定的金额,“赔偿”;2)民事协商,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补偿”。
补偿,非一方的法定义务,所以,渔民们在律所沟通时,委托人不屑,应之前已按判决书作出赔付,已无法定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损失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且在判决内容以外。
责任:株闻在原油泄漏事故中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有行政责任,比如违反环境保护法、海商法等,面临行政处罚。
无论司法诉讼,还是政府监管,株闻会社面临巨大压力。
功夫在场外,他们用起了勾兑--金辩在查阅和解名单时,发现人头及资金给付,助手坦陈。
可见,株闻消除污染举措,是得到政府默许。
利益:剧中株闻所属事故船只的保险公司系境外知名保险公司。
株闻和保险公司利益指向一致--判决赔偿金额越低越好,差异是保险公司望绝对值低,株闻公司希望在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额范围内全部COVER掉,自己额外给付金额越少。
因此,事故数年后,保险公司与株闻会社仍在共同处理,这里有联合有冲突。
方案处理:金辩失忆前提议的方案,典型商事交易谈判思维,3500亿减至55亿,应是第一步,预估赔偿额是1000亿,是委托人承受底线,给后续处理留下空间,可通过补偿、基金等形式给付,这样尊重了事实、兼顾受害人心情和实际、考虑了社会评价、也恰当维护委托人利益,优秀律师,善于的就是BALANCE.方案处理。
金辩与渔民会面后向当事人提出的后续方案,作为血液里是优秀律师,评估现实状况后迅速作出的缓颊方案,缓颊这是正确的。
而委托人被之前判决、人脉操纵等胃口被吊高,否认方案,是不智。
博弈,怎么可能通盘全赢而把人逼到死角,凡事不能做绝,渔民跳楼对律所及委托人是重创也是警告。
这一集的这个案子,不光扣题,还提升了整个剧的格调。
我们看到,编剧甚至借用财阀之口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总统任期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明知谁是真正有力量的人,却不自量力地较量非常鲜明地标明了他对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通过操纵司法机构,令司法腐败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失序、畸形的憎恶---法律无法真正发挥最高指挥棒的作用,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工具,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尖刀,法律所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人类善良愿望和美好追求的价值的集中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
因人们无法信仰法律,而政府也成为可以随意“解雇的临时组织”,对于这样的一个社会,人们无法找到最终的安全之所,这样的国家是畸形可怕的,民众是被任意伤害的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这样的国家,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这样的巨大的过失,是需要全体民众警醒,并站起来促进改正的。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第五集的案例真的选得很有格调,立意也很深远。
另外,1974年时,韩国也发生过一起海难事故。
从仁川开往济州岛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南部海域沉没,到目前为止,救援仍在进行。
韩国媒体称,盘点韩国历史上发生的有影响的海难事故,无一例外都跟人为失误有关,其中发生于1974年韩国海军拖船倾覆,造成159名刚入伍的海军新兵葬身海底的事故,跟此次“岁月”号事故几乎如出一辙,且当时正值军政时期的韩国政府在救援中表现相当“消极”,迄今仍被人们诟病。
其实,从编剧刻意把这样一些案件放在一起来向观众影射现时政府的过程,可以看出韩国民众对民主法治的追求。
我前面说这个编剧可能意不在本剧的主人公金辩一人“改过迁善”的行为,而是透过他个人的行为来折射韩国司法体制的弊端,来树立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当然,也可以从韩国这些编剧的“野心”之作可以窥见,韩国立志把自己的国家打造成东方的“英伦”--崇尚法治,法律至上的要求。
《改过迁善》于七月初已完结,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律政剧,尽管编剧因篇幅所限匆匆结尾,对于人物的刻画未能尽善尽美,但因剧中所有案例均是采以真实事件,以反映韩国的司法现状,其勇气及呈现案例的能力可圈可点。
本剧中的故事始终围绕韩国顶尖律师事务所中的一个王牌律师而展开,呈现的案例形形色色,16集的篇幅里呈现了10个案子,有民事案,有刑事案,但着墨最多的,是商法案。
这些案例从商战技巧上来讲,应算是很好的教材范本,所以,在剧吧盖了座剧评楼后,又将剧中的大案,作了基本的提练,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跟众网友分享。
因水平所限,剧中某些分析可能存在误差,如有不对,敬请提示,谢谢!
另:在改过迁善吧里《剧评》人间正道是沧桑,剧评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3025287422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四篇 姗姗来迟的未婚妻收视拉锯的同时,剧情也开始陷入胶着,新闻标题出来居然是这样微妙的氛围:你们被包围了再次蝉联水木冠军,改过迁善紧随其后。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在八集之内还无法定胜负,就意味着拉锯已经展开。
从目前情况来看,别台作品无论从篇幅长度和收视都领先于MBC律政剧,而MBC选定档期,特地比竞争对手先播出一周,为的就是先给观众接受时间,继而抢占制高点,可惜从立意或是相关情况来看,都是SBS警匪片接受度更高。
可是,MBC这次为黑吃黑特地祭出的律政剧当真就这么没有市场?
看来并非如此,SBS这里要的是创意为先,因此每年大赏甚至会专门为题材新颖,创意独特的连续剧设立专门奖项,好比此前有讲述游泳运动员题材的连续剧就拿过创意专门奖项,此次警匪片【你们被包围了】在水木拉锯战中一路领先,立下大功,年底大赏受赏时,关于创意方面的奖项肯定少不了,按照车胜元演员那样严肃又不失喜感的老到演技,拿特别企划部门最佳演技赏男子部分奖项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竞争另一方MBC来说,律政剧【改过迁善】并非没有优势,而是观赏口味并不适合家庭剧场观众,而是针对喜爱美剧快速有效风格的中青年收视群体。
在收视调查中,中青年收视群体方面数据是最不容易被确认的一群,有时甚至需要电话到家专门确认,可是有关调查公司的电话访问是在有关剧集播出之前就已经截止,因此不容易准确测定,这方面数据的获取也就无法做到准确到位。
虽然调查公司采取了反复比对样本的办法意图解决这个问题,但样本本身就出现选取错误的问题,无论如何调整,想要降低偏差也不容易。
因此,在收视竞争方面,律政剧【改过迁善】的优势不明显,甚至有吃亏的迹象,但MBC的资源胜在资深,能够调动这样一群资深演艺人前来助阵的电视台也只有资历深厚的MBC电视剧制作局可以办到——就以律政剧【改过迁善】为例,以演员年龄来看,以剧情来看,完全是一出精彩的群戏,不同于一般韩剧双生双旦的格局,甚至在剧情介绍时应该作为女二出现的未婚妻角色,甚至在第七集将要终结时才出现,可见本剧剧情编写早已跳脱传统韩剧的局限性,表现为显著的美剧风格:简洁明快,剧情发展极快,不时出现反转。
这对于海外行销版权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很有可能在本剧播出过半之前,就会有中华圈片商接踵而至。
从这一点来说,【改过迁善】极有可能是一部保本的制作,即便不能在收视方面赢得最佳口碑,但也会累积良好声誉,继而利于海外行销版权。
提到本剧的女二,提到主人公金石柱律师的未婚妻,本周剧情可是弄了个大转折出来,原本观众已经逐渐接受小李姑娘对金石柱律师的感情变化:从恶感到好奇,由好奇到不时被打击,再到不时惊讶,不断激气,发生意外之后从同情到好奇,从好奇到逐渐了解,继而被震撼,产生好感,就在好感已生,有可能继续发展的当口,未婚妻出现了。
这不,晚归的金辩在住宅楼下向冒失避雨的小李姑娘介绍:-这是我的约婚女。
这话一下子就把小李给说愣了,本来她都已经友善拒绝了全判对她婉转的接近,诚实地告诉他:-其实我因为工作的缘故,已经搬家,不住在那里了。
所以,全判对她的婉拒,那种失望简直溢于言表:-是么,那我……剧情发展到这里,从两男之间的比较和暗地里对对方的觊觎来看,看似是金辩的优势更大一些,可是就在此时约婚女竟然找上门来了,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趁着金辩还在失忆中,使劲儿塞给他的大炮弹。
君不见之前在朴专务丧礼当时,约婚女的外公权会长见到他是一副特别客气的样子么,还特地说:-啊,我说有事找你,有时间到我那儿去一趟。
也就是说,到了朴专务丧礼当时,权会长对待金辩还是客客气气的样子,并非对待家人的那种自己人态度,可是到了金辩遭遇事故失忆以后,就变成了代表附耳密语:-这是你的约婚女(未婚妻)。
之后,在金辩与女方对谈的过程中已经确认,都到了两家要进行相见礼的地步了,还能说不是未婚妻么?
这举动让金辩极为难堪无奈,可是作为一名竭力做到要诚实守信的律师来看,他还是没有一丝让女方误解的意思,马上就决定说明病情,并坦言相告需要了解,并且有可能不能继续约婚,只是他的诚实遭到了小李姑娘背地里的腹诽,哦不,说是腹诽可能还不确实,因为小李气到不满意到了把啤酒易拉罐都捏扁了,可见心里火到什么地步。
不过,该清楚的还是清楚,至少金辩在确认自己电脑的时候发现生活当中,甚至纪念品当中都没有约婚女的痕迹,这只能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约婚一事来的太突然,太迅速,生活里根本没有柳小姐的位置,或者,金辩根本就没打算让柳小姐进入他的生活;相较而言,金辩的家里有狗食盆,车上有狗毛,甚至还设有狗狗的专用位置,兽医院的护士小姐都说金辩是个耐心亲切有爱心的好人,可见在金辩的世界里,狗狗的地位比未婚妻柳小姐更高,也更为重要。
可是,柳小姐到底是为什么来事务所?
从她所说来看,她是因为听说郑惠玲被指认过失杀人一案辩护到位,反转结果以后,金辩声名大震,且因为约定到了时间,而男方还不联系,特地前来求证,也就意味着此前男方事故等等等,她都是听说,而非专门了解。
若是真正意义上要结婚的人,都已经到了要订婚的地步,两家人需要见面吃饭,怎么会在未婚夫遭遇事故当时,不急忙赶回国内照顾,最起码特地了解情况并看望也是必须的。
从这一点来看,柳小姐也对金辩没有男女之情,她与金辩订婚,完全是服从家族需要。
从她专门对金辩解释的情况来看,她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母亲去世多年,生前草率与人结婚,伴侣一直不被家族认可,直至死后,女儿才被娘家人接受,而接受这孩子的代价却是要她代替母亲去承受婚姻不符合财阀世界联姻标准的这份指责,从外公到舅舅们,动不动就说她是给家人添麻烦的包袱或是没教养的死丫头,这不是对她本人不满意,而是将对她亡母的不满,宣泄到了她的孩子这里。
只是去权家吃了一顿饭,金辩马上就感受到了这一点,不仅对她表示了有节制的同情和关怀,还特地出面为她解围,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柳小姐对约婚男的印象有所改观。
从这个趋势来看,未来金辩做出的种种举动,完全有可能让柳小姐爱上自己,因为目前柳小姐与金辩的情况与别台别处档期的另一对恋爱男女的情况相似,都属于以下情况:不够相爱却互相需要对方的合作关系。
男方身边没有更好的对象,长相端正有风度,自身条件好,择偶标准也较高,行事慎密,且在某种程度上善待女方,乐意为其解围,这才让女方觉得有这样的未婚夫也不坏;而女方并无复杂感情经历,没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标准,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感情的要求是什么,在这样对感情无要求的情况下,又急于找到在母系家族中的地位,因此嫁予一名有能力的未婚夫也就成为当务之急。
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方需要金辩这样的未婚夫在所处的财阀家族内部证明并且提高自己的价值,而财阀家族则需要女方这样一个交换条件,去换取他们需要的法律方面的帮助和保护,从权会长的态度来看,财阀家族权氏家族已经到了破产边缘,亟待金辩这样的有能力有经验的王牌律师来替他们解决危机,而金辩解决郑惠玲一案的能力则坚定了他们想要延揽人才的信心。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观众询问:郑惠玲一案的决定性依据究竟是什么?
从金辩分析的情况来看,他在与好友朴辩讨论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对于财阀家族来看,人死不能复生,但若是在死亡案件中再牵扯出其他问题,可能会给故人继续抹黑,继续毁坏故人名誉,继而影响到集团名誉,因此决定掩盖事实,不公开找出真犯,而是私下解决。
此前金辩在与专门负责照顾朴专务的助理大叔的对谈中已经意识到了真犯有可能另有其人,因此警觉地认为应该帮助被冤枉的郑惠玲讨回公道。
于是,针对检方提出的相关证据,逐一找出问题所在,采取的是对检方证据个个击破,同时提出有力佐证,力证在被害人死亡时间点上,郑惠玲不在现场,不能被判有罪。
检方提出的证据是:@根据监控录像,郑惠玲在被害人朴东献专务死亡当时就在现场——>被害人居住小区摄像头时间设置有误,小区物业已经多次要求有关公司前来修理,但都被推脱,因此录像时间存在时滞问题,需要调整八分钟,有了八分钟的时段安排,情况完全不同。
@指被害人甲内留有被告DNA——>被告当庭承认在被害人死前有过纠结,但不承认有厮打情况,金辩为说明情况专门作出可能性推定,要求助手李志胤实习律师予以协助,向法庭表明以姿态和证据来看,郑惠玲是急于挣脱被害人逃走,丢下围巾并被被害人划伤,而并非想要与被害人厮打,从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完全证明这一可能性。
@邻居提供相关电话录音,最后证明对面楼房内有郑惠玲的声音——>金辩为证明这一情况,特地请小李姑娘做出可能性测试,得出结论是不可能听到,又在小李的失误当中发现了另一种可能性:当时电视台正在播出郑惠玲演员主演的连续剧,并找来当日电视台播出时间表,提交法庭作为证据收录档案。
最关键的证据出现在金辩特地请来的证人,也就是本剧开篇时,金辩与朴东献专务在某高级会所喝酒时提到的从事特种营业的酒家女,可是对方为保护男友,绝对不肯,又从财阀方面无法得到男方确实消息,这才开始感到不安。
因此本案说服法庭的关键在于:与被害人朴东献有关联的女子的男友在案发当时去过被害人住处,因为财阀家没有付清全部款项,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因此案发当时出现在现场的当事人完全有动机杀害被害人。
那么,当事人为什么会乐于坐在证人席当庭做供?
答案就在她对金辩的询问:-我要是作证,你能给我什么?
可见对方是非要有所得,才肯作证,可是金辩马上就意识到对方是能够被有可能获取的利益说服的人,于是换了一种办法说服对方:-我知道你现在已经有种男友无法安全返回的不安感,也找不到对方,可是如果来到证人席,就会对你有利,好好考虑怎么利用你手中有的东西对付财阀。
打蛇七寸上,正是金辩的有力说服说到了重点,这才有办法说服得了本案最为关键的证人,因为金辩非常了解她的所需:从事特种营业的酒家女,十分凄苦,选择有限,钱或者人,至少要有一样,才有办法活下去。
虽然做得了流产手术,可是孩子本是男友的孩子,本是大亏,说好的再行支付的余款也没有给付,现在就连上门谈判的男友也不知所终,要跟财阀家谈判,至少手中要有交换条件,才有办法谈得了条件。
本案最终结果是:郑惠玲一案被判为检方失误,在主理法官全判言辞犀利的诘问之下,年轻且毫无经验且颇为自得的检察官根本无法招架,于是法庭一方摆脱失察的责任,金辩也能赢得诉讼。
分析到这里,回过头再来看,被害人朴东献究竟为了什么非要与演员郑惠玲纠缠不清?
还有,被害当日当真是因为巧合,才会播放女方演出的连续剧吗?
从他的叙述和种种行为来看,被害人是一个不懂自控,有暴力倾向的男子,但胜在为人豪爽,有话就说,这才会在某方面与金辩有所理解,两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惺惺相惜,成为朋友,但因为被害人受到家人极度纵容,得到了任何问题都能用钱解决的错误认知,这才会如此骄横跋扈,对个性行为从来不加以控制。
可是他无法容忍郑惠玲与其他男子在一起,即便分手了也不让,即便打赢官司,也会特地收看重播时段的女方主演的连续剧,可见他是在乎女方的人,可是表达方式方法和相关行为有很大问题,再加上心智不健全,这才做出了让双方都遗憾的事,就在纠缠中甚至丢掉性命,不能不说是憾事一桩。
人死不能复生,这也是外界对朴会长的劝说,既然人死不能复生,更要通过正常途径找到凶手,不能意图掩盖事实,把罪名推给无辜的人,如此一来,朴会长此前抽回与事务所案件有关的做法全部都白费,成为最为被动的人,也成了高尔夫求球场的话题人物,这是经过金辩未来亲家老人权会长证实的事。
而在另一面,事务所方面因为金辩失忆后的种种反常举动也对他的离职有了预案,最终选择是要挑选大法官最满意弟子的全判作为继任者,代替金辩在事务所乃至在法律界的王牌律师地位。
山雨欲来风满楼,金辩能够应对种种问题和将要到来的没顶危机吗?
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在金锡胄进行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在他的概括中,我们知道了这个韩国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前世今生” 此律所自1980年外资进入韩国开始,就开始承接在韩的外资及韩国在外的法律业务。
他的话,不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属性,也为男主后面掀开律师事务外资黑幕埋下伏笔。
通常而言,非常之人身上,总会有那么一点让人“诟病”的怪癖。
比如金大律师就很喜欢在电梯中“蹂躏”自己的助手们。
在他堪比高速路的思维中,稍反应慢一点的助手,就被KO出局,真正几句话定你生死。
眼下,他的电梯讨论会,就直接让一个年薪1亿5千万的律师出局。
信诚财团网络收购案,这个跨国公司的并购案中,女主始崭露头角。
在大群律师及助手都没有找到纰漏之时,她敏感地通过一条“霸王条款”击中这个合同的不合理之处,为谈判扭转了局面。
对她BABA的东西我也不复述,总之这个条款违背了民法中不合理、显失公平原则,可以申请法院终止合同――这么一来谈判的另一方将血本无回,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自己大约都没想到就这么一个条款可能为公司赚来几亿的诉讼费――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从这样一些行动中可以看到她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聪明有灵气,尽管有些莽撞,但仍为一块璞玉。
在法律事务中选择一个好的拍档,有如挑选千里马,任重道远,既艰又难。
而一个像男主这样眼高于顶,聪明过人的家伙,在现实中,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普通人大多消受不起,太硬,碜人。
我们回顾一下他跟自己的绯闻女友产生交集的过程。
在剧情后面的提示中,我们还原了金锡胄去婚礼现场的目的。
他,是去敲山震虎的。
原来,这个美丽的新娘,用我们现时的流行语说,就是一个飘满绿茶味的小三。
她曾经介入过男主堂姐的婚姻,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从金大律师跟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几可窥见她极端聪明,甚至很嚣张--“训她一个小时,气得二十四小时检查心脏”“在警察局还贼喊捉贼”“直到见了你才开始求饶”我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个人能力水平如何,看他身边的朋支就知道了。
而同样的,我们从女主的聪明能干而又跟新娘极其要好,她自己能在做完小三后顺利地将自己嫁出去而不被新郎知道,她的能力跟小聪明肯定在女主之上。
对付这样一个人,以金大律师年界四十仍是光棍一条的“情商”,估计是法律专业有余,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的。
所以,在得知新娘即将大婚,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晃到婚礼现场去看一看。
他得确保堂姐的婚姻无虞,可以看出,他跟堂姐的关系是亲人中最好的。
同时,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新郎家跟他有业务关系--这点通过她给女主安排金龟婿的位置--财阀二世来烘托。
换言之,新郎家有可能也是财阀。
所以,新娘一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直接拜托闺蜜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拉出婚礼现场女主得到任务,要把男主拉出婚礼现场。
她极其不熟练地摆pose,色诱男主。
大律师眼睛长在头顶上,估计这种勾引已见怪不惊,所以根本不看这粉红的这小鲜肉。
她折腾了半天也没把男主的目光成功吸引,没法“喝酒吗”不要。
嘎嘣脆地拒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眼看他要走了,啊她直接把酒倒人身上。
大律师了然于心,这人肯定是新娘的朋友,算了,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跟她计较,走吧。
可是女主担心大律师去找新郎,干脆地投怀送抱。
很尴尬,很不熟练,样子极之难看的倒在了大律师的怀里。
众人比大律师还尴尬。
李志胤非常无奈却极尽搞笑地把男主生拉活拽地拖出了婚礼现场。
这个过程怎么说,显得极端没有水准,直接被男主嗤以“让你用美人计弱爆了”的结论。
律政剧,自然是以没完没了的法律案件来呈现。
尚在婚礼现场,金大律师就接了一个电话,他极其不耐烦--从他接电话熟不间礼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平时跟他极熟的朋友。
这个人,就是死主朴东献。
“死主”?
亲,你是不是打错字了嘎嘎木有,是死主是的,即将死去的委托人,给金大律师带来人生转折的人。
他们的对话,又牵出了本案的第二个案子,朴东献强奸案。
他们的对话,朴东献父亲跟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对话,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广被关注的刑事案。
男主说,你什么时候见我接过刑事案了?
甚至跟代表说,让其它人去打这个官司都比让我去好。
这两句话,其实既交待了男主平时擅长的业务范围是民商事,而非刑事人权,也说明他虽然信仰金钱至上,但做人底限尤在,为他向善之路的反转做了铺垫。
刑事跟民商事的法律程序是不同的。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首先是起诉--即你把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然后是法院立案审查(即法院的立案庭看你的起诉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7天内交诉讼费,交了费就直接给你立案 ;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就是你的被告,对方当事人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走,重点在法庭辩论,就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所有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中都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
这一步,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最后是宣判。
民事的法律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别人如何侵害了你的权利,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只要你不提起告诉,法院是不会管你的,其它两个司法机关也不会跟你的权利有什么关联。
而刑事,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违法犯罪的一些相关活动。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范围比较广,可能侵害的是国家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公司的利益等等。
最直观的,比如抢劫,盗窃等。
刑事的法律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比如盗窃,即使事主原谅了盗窃的人,但他行为性质仍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
除非标的非常小(一百几十之类的),否则都要受到处罚。
在刑事案中,有三个司法机关会参与进来,即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部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朴东献的强奸案,已被立案处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已到了检察院,即将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阶段了。
中国跟韩国都是大陆法系,法律程序中以法官为中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就是法官问,由当事人(原被告,包括证人)答,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中理清事实,再在已制定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适用的法律,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大陆法系非常讲究证据的作用。
这一点跟英美法系很不同,所以大陆法系的庭审一点也不好看,双方辩得再激烈,如果证据不足,至最后还是该嘛嘛;而且证据讲究实证,书证,所谓的心证,推论都是没有作用的。
韩国是大陆法系,但同时,韩国也受英美法系很大影响。
比如,他们推行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还有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就是由完全跟本案没有干系的普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法庭上听双方就法律事实进行辩论,最后依据自己的观感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而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英美的律政剧中看到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引经据典,唾沫横飞,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一众看客们看得是心潮澎湃,拍桌大叫这样的辩论在中国的法庭上很少有,中国的庭审不管是真实还是视剧里,都是沉闷不堪,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同。
案件资料还没到手,准备之战已打响。
检察官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女人---这是外界印象。
换言之,这个女人极端厉害,或可称之为,有手段。
在之后的交锋中,我们完整了她的形象:精明,权力欲极强。
表面上看,十分正义,实则为了谋名不择手段。
她跟金大律师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金大律师这么了解她?
单是研修院同期或是其它同窗之类的了解,肯定没有这么深。
不排除,他们之间有孽缘。
曾经的爱人?
同事?
同学?
------------------------------------------------------------------一大早,律师事务所乱作一团,为的都是泰振收购案。
负责这个案子的金锡胄无故失踪,同事们都不知道他的去向。
在金辩受伤失忆在医院时,事务所,委托人都开始疯狂地找他。
事务所找他是正常的,因为他是所里的招牌。
但是,我们又注意到,车代表对他的态度很耐人寻味:一方面很倚重他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又很忌惮他。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律师事务所的特性所致。
律师事务所,跟普通的单位或是企业不同,它是一种人身依附性很强的服务型企业。
从世界律师业发达国家律师业的发展历史来看,成熟的律师事务所模式基本上有四种,个人制、合伙制、联合制、律师公司。
在这些模式中,合伙制是律师事务所的主要模式。
合伙制事务所,通常是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个人所的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据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上大体也可分为三个层次:小所(律师大约在十人以下);规模所(律师大约在百人到一五十人左右);大所(律师大约在二百人到三百人左右)。
在本剧中,车荣誉事务所被韩国媒体报道,曾三次被评为业内最佳,但是从剧初说建所自1980年,有长久的历史;但所展示的人物关系又不是特别复杂,可以确定,其所内持有可以上岗接业务的律师约在二三百人的程度。
(注意,金辩的助手们是不能单独接业务去操作的。
)在第二集,很多人会疑惑,律师事务所不是应该专门打官司吗,怎么剧中金辩还跟集团扯上关系了?
这一点又得介绍一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通常,综合法务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模式大体包括两类,即诉讼业务为主和非诉讼业务。
诉讼业务这个大家都知道,直白点就是帮人打官司。
而所谓非诉讼业务,是种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但又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的业务。
最常见的就是商事顾问,比如帮人代办专利,贷款,税金减免,商标注册, 代办股票,债券的发行,认购事务,联营等谈判,签约活动等等专业行动。
在过去的公司业务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公司的基础经营模式。
但随着市场的发达,所有的公司无一例外都要做大变强。
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其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控制,挽救避损”。
中国目前很多企业的老板或者主管领导往往在公司出现了问题后,才想到找律师寻求解决方案,做“亡羊补牢”式的救济。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企业做到一定规模后,让律师充当企业的医生,要为公司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范策略,防患于未然,建立专业化的经营风险法律防范与控制体系,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是常态做法。
还有一点就是,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采取防范措施,事前控制经营风险。
即便是出现了纠纷,也能够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企业要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就需要律师辅助把舵。
我们注意到金辩就是泰振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他做的就是证券发行的相关咨询业务。
这种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既要懂得债券方面的知识,又要对其法律知识十分精通,因为这种业务本身就具有一种创新性,所有的业务具有不可预定和无人监管的特性。
因为,在做业务咨询的过程中,既要像专业的医生一样会对症下药,给出合理的投资建议,适当地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又要规避企业会触犯法律高压线的风险,还需要很强的自律精神。
想想看,每天几百几千亿的资金在自己手底下划过来划过去,没有对自己很强的约束精神,就会想把别人委托的钱划落到自己的小金库中去。
企业选择这样的法律顾问就需要非常慎重,专业知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很好的操守,能忠实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因此,当金锡胄出了事故失忆找不到时,泰振集团也像车祸事故现场一样,他们焦头烂额,会长因为债券蒙受巨额损失而暴跳如雷。
而车代表自己还亲自出马去道歉。
在本剧中,我们注意到车荣誉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有着良性发展的事务所,它有稳定成熟的合伙人群体,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品牌效应已经形成。
还具有相当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有稳定健全的管理模式、分配模式和独特团队文化,有可持续发展的余地,能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发挥“滚雪球”效应。
但这个时期,对客户委托的某一重大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不当,或严重失误,就会导致客户巨额索赔;由此引起严重后果。
所以,车代表一方面是将金辩当作所里的王牌,对外承揽业务,另一方面,金辩又具有很强的个体独立性。
甚至连失忆的金辩,看到车代表,马上就意识到是不是自己惹了大麻烦。
好律师必须服务高效,思路敏捷,工作踏实勤快,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最快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及法律信息,制订正确有效的计划和方案,通过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活动来全面实现当事人的合法主张;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能圆满交流融洽,令委托人满意。
在这个方面,泰振集团是非常信任金锡胄的服务的。
所以,当金锡胄被人袭击出事故在医院无人联系得上时,泰振会长会爆跳如雷。
一是他公司的确有巨大损失,另一方面,金知晓他公司的秘密,他之前是非常信任他的,在这一点上,也解释了他在金失忆后大骂说背叛的原因。
说到车代表的忌惮,特别明显就是金辩失忆后,他迅速地切断了他跟事务所的联系,除了秘书,自己,实习生外,谁都不晓。
一件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案件,当事人在确定律师后,当事人必须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若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有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律师事务所要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委托人没有跟律师签订代理合同,也就是律师的个人行为,由他个人承担,律师事务所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我前面说,车代表给金辩挖陷阱就在这里,但是他为什么要挖陷阱,我估计大约是随着朴氏的清华集团因朴东献案被舆论大肆报道,集团内部的一些不法经营事项就会被扒拉出来,有着没完没了的麻烦,他想操作自己的律师姜恩赞上位法务部长,他不想沾上关系,惹来更多的麻烦。
律师事务所本来就被国会调查,再摊上个麻烦雪球,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而推给金辩就不一样,万一出了事实在兜不住了,他直接解聘金辩,由金个人去应对麻烦,他的事务所并不受影响,择个干净。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车代表害怕金辩慢慢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终有一日吞掉自己的股份,成为事务所的主人。
所以,他急需培植自己的政治人姜恩赞。
如果大家留意的话,会发现姜跟金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彼此之间有种某种说不出的忌讳。
这一点,在第三集又有新的线索牵出来,就是金辩所接的业务泰振集团的金秀荣,这个跟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的法务部候选人。
韩国MBC方面说,第三集才是正剧开始,但正是第三集、第四集太过专业,让我等不熟悉商法的观众看得云山雾罩的。
通过两集合并着看,大体上摸清了这两集在讲什么: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也在海外上市。
它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其中包括了泰振建设集团,泰振电子集团,和泰安财团,当然还有其它公司,不过这几个公司比较厉害。
而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所以它的破产,被谁买走,就关系到谁最后会控制泰振集团。
现在,泰振建设破产,依照破产法,企业在破产前,需要把有价值的动产、不动产(主要是股份,债券)拍卖。
通常是动产先开始,不动产到最后。
这个拍卖过程直白点就是招标,就是把公司的财产摆在那里,让有钱有资质的人来买。
招标有规矩,一是价高者得,毕竟卖东西,谁都想卖个高价。
同时,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牵涉到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所以,国家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
在招标正式开始前,需要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你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在这个竞标过程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都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估计都不相仲伯,所以按照民法原则,他们有优先购买权。
他们展开博弈,需要把竞争对手给踢下去,这个他们都想把泰振建设的大部分股份给买过来,这个过程对泰振电子或是泰安财团来说就是收购。
一旦收购成功,他们就是泰振集团新的主人。
整理一下就是:所涉及的利益集团:a. 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泰振建设的债权银行b. 泰振建设:被收购方c. 泰振电子: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d. 泰安集团:同样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这起收购案中,与泰振电子是竞争对手e. 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站在泰振电子一方,为这起收购案提供法律服务,金锡胄律师是这起案子的负责律师。
事件的起源:泰振建设,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三家公司应该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原本同属于一个企业帝国——泰振集团,但是随着上任会长的去世,帝国一分为三。
上世纪90年代末的金融危机爆发后,泰振建设被抵押给了银行债权人——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
现在,债权人决定出售所持的泰振建设34.8%的股权。
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两家公司都想收购这部分股份,由此展开了较量 !事件的经过:1.失忆前,金辩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竞争对手泰安集团拿不出4兆5000亿以上的资金,所以泰振电子将最终投标额定在5兆1000亿2.但是投标结果,泰安出价超过他们预估价最少6000亿抢了先机,泰振电子被挤出优先收购对象。
3.泰振电子认为失败的关键点在于投标额定错了,而投标额是由金辩制定的,那么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急着找金辩质问他估计的理由和依据。
4.在这个档口,金辩因为事故住院,但其他人并不知晓,以为他失踪了,那么泰振电子社长完全有理由怀疑金辩是‘叛徒’,暗中和泰安集团勾结,故意制定错误的投标额。
特别是金辩从98 ,99年已经开始参与泰振集团法律事务,那么与泰安社长也有密切的交往,被怀疑就不足为奇了。
5.金辩被找到后继续接受这个案子,但是失忆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估价。
6.金辩加班看资料,以期找到失忆前定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找到翻盘的机会。
在第二天的会议上,金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估错价,而是泰安集团那边很有可能有不明资金流入,如果能找出这笔不明资金的来源,就可以翻盘了,这是因为收购方的资金结构会影响公众对这家公司实力的看法,一般可分为公司自身拥有的资金和贷款资金,当贷款资金过多时,负债率过高会影响公司运营,风险大增,从而导致收购失败。
7.金辩在会议上指出的第二点,国国际银行的控股财团想抛售银行股票,所以他们现在急于促成泰安收购协议。
所以国际银行和泰安集团很可能暗中作了交易,导致了不公平竞争!
这在剧中也有指出,国际银行以不合常理的速度快速决定了将优先收购权给泰安集团。
8.到这时为止,这件收购案的关键点就集中在了尽快找出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的来源!
9.金辩让李志胤查询自己过往的行程,发现了巴黎银行约见人的电话,在于其对话中,察觉自己管理着一笔老会长时期泰振集团的秘密资金,怀疑这笔秘密资金就是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在试探泰安集团负责人的时候,证实了他的推断。
从而抓到了翻盘的机会!
10.这笔秘密资金是不可告人的,所以新闻中,为了保住老会长的颜面,用贷款解释了这笔秘密资金,泰安集团应该是收购失败了!
平日里秘书到时,金辩总是已在工作了,可今日办公室内空空如也。
他们奇怪,工作狂的金辩,今天这样的时刻却迟迟未来。
泰振集团的收购案已进入紧要的关头,但是作为关键操作者不在,助手们对现状束手无策。
律师业务看似平常,却是真正靠脑袋吃饭的行当。
纵使你拿了资质证书,并不代表你就能在这一行混得风生水起。
---------------------------------------------------------------金辩醒来时,发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
睁开眼的瞬间,他想不起自己是如何到的这里,这个实在是个麻烦。
动动手,动动腿,还好,都还在,说明自己是健康的反正天塌不下来,就在这时住着看看,家人肯定会找过来的,他安慰自己。
目前正在追这部电视剧,剧情精彩、演技出众,是我喜欢的类型。
剧透一下,现在第十二集中,主人公从事务所辞职了,结合这个情节与之前的一些情节,金律师独立的性格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失忆前,他帮富二代脱罪,尽管此案受外界关注,同事不解,但他接下官司,尽管手段卑劣,最后帮富二代脱罪,但他与那些富人之间并无好感,相互利用吧。
他排除外界干扰,专心为客户谋利的风格跃然于前。
失忆前还有一些细节,片子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与金律师之间很少交流,金律师凭本身吃饭,为公司,也为自己,与代表之间关系相对较淡,与同事的关系也一般。
失忆后,金律师在事务所的行为有些方面甚至侵犯了事务所的利益,但我们从未看到他内疚,没在这个问题上挣扎过,这让影片节奏更快,人物性格更饱满了。
他在失忆后做事一如失忆前,做不做的标准,如何做的方法全是问自己。
如果侵犯了别人利益,道歉而已,没看他反省、痛苦过。
最体现独立性的是在辞职的时候,他提出辞职的地方是在与权会长开会之中,他早已做好准备,开完会后,平静地将辞职信交给车代表,走出事务所,迎向阳光,真好。
综合说一下,片子的思想内涵其实不如日剧legal high,韩剧律政戏可能要照顾观众的情绪,时时要体现对弱者的关怀,主人公转变后的形象可能更符合大多数普通观众的期望吧!
剧情的快节奏明显在金辩失忆后放缓了下来。
在这一集中,重点突出金辩在事务所上班过程中的情绪变化,他对于事务所所有的人在不断地磨合中新的认识。
当然,剧情依然从他受理的案件作为视角来插入。
第五集时,事务所的人从上到下,几乎从各个方面都开始意识到金辩的一些变化。
最显见最具体的变化,体现在他对委托人利益的处理上。
在这个处理中,观众明显看出了他的纠结,很直观地体现了他的底线--良心。
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
具体说,不光是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辩。
有人可能会想,金辩如果不遭遇事故,那他肯定还会一如既往,他会有什么改变?
是的,如果不遭遇事故,不在失忆的状态下会本着良心去处理事情,金辩的变化肯定是不明显的。
但是,不可否认,尽管他蒙昧着良心帮着委托人获得最大利益,但是,他的心底还是有一线良心在谴责自己的行为的。
其最直观的证据,就是他失忆后的行为。
生活中,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就算他失忆了,但十几年来法律思维形成的对待生活的态度,行为作风,并非一朝一夕,或是单单出场事故,得个失忆就会改变的。
如金父所言:一个人是不会那么容易变的。
如果有人接触过高级律师,就会发现,这些人具有极其厉害的洞察力,分析事物处理事情的能力,其说话做事的方式,极端冷静、简洁,在不熟识的人眼里,理性得甚至有些冷酷无情。
但是,不管你承不承认,他们分析事物总是一针见血有的放矢,不说费话,给出的方案操作性极强,并且极少失败。
你会一边心有腹菲,一边却也佩服地五体投地。
甚至有人会想,为什么为这样?
他们是怎样训练出来的?
还是天生都是这样的?
当然,这所有的能力,都不是天生就有的。
所有的学习法律的人,都会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在天长日久地训练中,他们的反应能力跟处理事情的能力自然要高于普通人,在这个过程中更别说那有天赋的,又经过长期刻苦演练的精英律师们了。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金辩在第一集中跟朴相泰说,选合格的助手的首要条件是:具备法律思维。
在这里,尽管金辩没有具体解释法律思维是什么,但其实我们可以从他的行动中了解在他看来,法律思维,特别是律师的法律思维是什么。
所谓的法律思维是个很抽象的东西。
但是,从律师职业的角度来说,法律思维就是律师必须以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以专业知识为前提,用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你接到手上的每个案件。
具体思维的过程体现在现实中,就是律师接到委托案件后,律师首要跟委托人解释,什么是法律,委托人的行为是否在法律的规则内,包括适用一些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解决已发生的问题;之后,律师在既定已有的法律规则框架下,依自己对法的理解,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委托人提供给他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之所在,解决问题。
而以委托人利益为目标进行思维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预防未发生的争议问题和解决已发生争议问题这两种。
常规而言,解决问题多见诸于诉讼业务中,而预防问题则多见于非诉讼业务中。
我前面已解释过何为诉讼业务。
直白地说,就是要跟司法机关打交道的业务;而非诉讼业务,白话就是可能会发生需要跟法律产生关系,但尚未发生关系的一种业务。
由于两种业务的目标不同,律师在处理相应业务时应用的法律思维也不同。
诉讼业务发生在当事人产生争议以后,要求律师明确争议焦点、确定案件性质、寻找支持己方主张的法律规范并作出有理有据的论证。
对待诉讼业务,律师接到委托人的委托,需要在对案情彻底了解之后,进而应当寻找可适用的法律。
之后,运用合理的论证和符合逻辑的说理 ,站在法官的角度,通过给出理由、权衡反对、修正或拒斥它们,使法官确信自己的立场更具合理性,从而作出有利于己方的裁判。
这个过程中,白话说,就是金辩的理论:打赢官司才是王道。
也就是说,诉讼业务的法律思维就是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打赢官司。
而非诉业务则恰恰相反,其目标在于防止争议发生,这就要求律师事前做合乎法律事理的规划,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非诉业务,实践中主要是指尚未形成纠纷,但含有纠纷因素,为防止纠纷而事先采取的预防性法律措施。
非诉就好比防火,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否则就像埋下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爆炸。
因此,律师在从事非诉业务的时候,就需要用全面性、预见性和严谨性的思维去处理事务。
在前面的泰振集团收购案中,金辩就非常熟练地运用了在非诉业务中的法律思维,各种可能的结果都考虑到,然后设定几套方案,A不行则B,尽量做到让委托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换言之,非诉业务的法律思维就是提供多种方案给委托人备选,避免损失,防止纠纷。
在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差错可能会导致满盘皆输。
因此律师在运用法律思维时,需要全面考察法律事实,必须要有预见性思维。
要想到常人之所不能想,为常人之所不能为,按照法律的逻辑预见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严格遵守法律逻辑,用超乎寻常的理性分析能力,去处理事务。
因此说,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首要能力就法律知识的熟练度,扎实的法律基本功是进行法律思维的前提,如果在基础没有打好的情况下谈思维的应用,无疑是舍本逐末。
另外,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也就是说,以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并不意味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律师运用法律思维的过程中,对于律师的要求是理智的,中立的,审视的态度。
要用“像法律人一样思维”就意味着要摈除个人的道德和政治观点,分析事实和规则间的关系,因为,律师职业的终极目标是维护法治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第五集中说到法律思维,就是因为金辩因为长期地处理法律事务,他所有的思维方式,跟普通人是不大相同的。
对于一件事情,他会利用他所观察到所有的事物去分析,这件事可能发生的原因,并得出结论。
这个就是观众看到的他超常的洞察力和分析力,反应能力。
在他运用法律思维考虑生活中出现的各种事情时,我们会发现特别明显的两个特征,在这个过程中,他既不会像普通人那般冲动,也不会如普通人般“后知后觉”。
其一,就是在警察局遇到郑惠玲向他吐痰事件。
因为失忆,他对郑惠玲是不认识的。
但是,在法庭上遭到刻骨地羞辱,阴差阳错中又成为杀人犯的郑惠玲对这个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人,既愤怒,又仇恨。
人们通常无法想像一个在性暴力案中受害者的心理状态。
可能跟很多人想象的不同,大部分的强暴案件,并不一定都是发生在凌晨或是深夜,僻静之处的陌生人强暴,而是熟人之间的强暴,就像郑惠玲的事件一样。
通常而言,这种强暴是发生在熟悉的男女之间,甚至是交往或是分手中,或是婚内的男女间的。
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受害人很难证明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也就是我前面说的强奸案的要素之一,意愿。
郑惠玲案就是熟人之间的强暴,它需要受害人证明犯人发生涉案的那一次性行为是否是违背她的主观意愿的。
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有可能所有能列举的证据,都让法官觉得受害人是故意的,带有性暗示的,勾引的。
而另一方面,受害人除了自己的证言和强烈的确信外,却没有什么可提出来的明确的证据。
在性侵案,特别是发生在熟人间的强暴案,为了证明受害人的性自由受到侵害,被告辩护律师常用的方法,就是调查询问受害人的性史,让法官产生她是一个不检点、私生活糜烂的女人的联想。
在第二集的庭审中,金辩通过裸照,性病直接地让法官认定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的女人,从而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实际上,对受害人来说,不管她之间的性生活如何,道德是否需要被谴责,都跟她是否在此次性行为中是否愿意没有关系。
补充一点,有人会问为什么韩国的强奸罪能够和解?
强奸不是重罪吗?
是的,强奸罪在中国是处罚极重的犯罪,中国未成年犯罪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中就有强奸罪。
只是,为什么这样的重罪在韩国还能和解?
这是因为,在韩国,强奸罪是属于亲告罪。
所谓的亲告罪"又称告乃论、告乃理、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指刑法明文规定有告诉权的人以告诉为条件的犯罪。
也即是受害人告诉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的犯罪。
在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亲告罪通常有刑事和解,即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法院)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
通常而言,亲告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为了尊重和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及名誉,立法允许亲告犯的存在。
在我国的《刑法》中规定了具体的亲告罪,主要有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侵占罪等。
在我国,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已存在。
所以,对于这类的犯罪处罚极重,比如中国的未成年犯罪中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有强奸罪。
但是,在韩国,强奸罪是亲告罪,意指被害者和拥有起诉权者想进行起诉时才能起诉,而反意思不罚罪则是如果没有被害者的同意,检察院就不能进行起诉。
换言之,就算犯罪成立,想要进行起诉等处罚也是需要被害人的同意,如果受害人没有意愿起诉,检察院是不会提起公诉的。
因为韩国的性犯罪适用亲告原理,所以很多受害人考虑到社会生活,在受到侵害后,选择了忍辱吞声。
因此,在韩国有这么一句话“韩国是适合性犯罪者生活的国家”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韩国对性犯罪者的处罚并不重,甚至对幼童、青少年的性侵行为的处罚也远低于其他国家的水准。
但随着性侵事件越来越多地曝光在媒体、民众的面前,要求严厉惩处性犯罪的声音也日渐高涨。
在此的社会氛围下,韩国法务部和女性家族部对性犯罪相关法律作了修订并实行,修改后的性犯罪者的处罚和事后管理强化,被害者保护等是核心。
新修定的刑法关于性犯罪规定就算被害者没有起诉甚至是已和被害者达成协议,实施性犯罪的人也将接受处罚。
韩国刑法自1953年9月刑法制定以来,60多年来首次废止了关于性犯罪的亲告罪条文。
实际上,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可能更痛苦。
她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案件经过,简言之就是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让人恐惧的心理状态;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产生各种复杂的情绪(尴尬,窘迫,着急,被激怒,自责);要明明是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忍受长时间的被审判的罪责感。
但是,人们却因为她之间的行为而认定她此次行为的性质,忽略她作为一个弱者的地位,最终致犯罪人逍遥法外。
郑惠玲在警察局遇到金辩的那一刹那间,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
她像只疯狂的被捆住的小兽,挣扎着向金辩冲去,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被镣铐铐住的身体让她无法靠近她,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尽全身力气向他吐一口唾液,仇恨地说:狗杂种。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他只是遵从委托人的要求做了份内之事,他无法忍受这样的耻辱。
但是,警察说,这个女人的罪名是:杀人罪。
他顿时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跟这样仇恨的眼光,他,跟她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过节?
--------------------------------------------------------------------------在得到小李同学关于郑惠玲案件的介绍之后,他直接就用他惯常的法律思维去分析这个案例:1、郑惠玲为什么会向我吐口水?
我是谁?
我在这个案子中起了什么作用?
2、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在他们回到事务所时,遇到了还在加班的同事们。
本就对二人的绯闻关系无限好奇的人们,看着两人穿着明显参加晚宴的衣装出现在事务所,更是好奇得恨不得打开两人的脑子看一下。
当然,大家只是尽可能地YY,谁也没胆问。
不过,金辩“至亲”朴相泰律师,就不一样。
他不用担心苛刻的金辩解雇驱逐他到别的小组去,也不担心金辩是否会不好意思--多年老友(或者说损友)关系,他无需转弯抹角,直接就问:你们俩怎么回事?
去订婚了吗?
电梯里的众人都忍不住哂笑。
金辩:都怪你,让你回家非要跟着到公司,害我受到这样的误会。
小李:我不是担心你嘛两人的对话让人产生无限地遐想。
可是,这样的对话不光是让人遐想,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粉红色的电流在涌动。
人说万变不离其宗,抛开最开始在医院二愣子的呆痴行为外,金辩的法律思维能力并没有随着他的事故而出现任何变化。
回到事务所,就短短翻了一遍卷宗,他马上意识到,郑惠玲案的不寻常之处。
他找到小李同学问:你明明是之前朴案的和解人,为什么在警察局装作不认识她?
你的真面目是什么?
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你是一个正直的人,为了我好,你应该把真实的情况全部告诉我。
你不会对我的所有的事都要跟车代表报告后才告诉我吧?!
不过,你到底有什么能耐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产生这么多的绯闻?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在这个过程中,金辩使用了一套他惯用的“”套辞“”手法。
先是很生气--你是朴案的和解人,干嘛在警察局装不认识她?
是什么居心,什么目的?
这是律师惯用的手段之一,夸大事实,恐吓一下被问话的人。
让她知道,我发现了你的小辫子,快快从实招来让被问话的人产生惧畏心理,说出实话。
接着,态度严肃且又义正词严地问:我是谁?
我对自己很好奇。
如果你是一个正直的人--如你所说,是为了我好的话,最善良最好的做法就应该告诉我,我在过去发生过什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需要全面的了解。
手段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正用软语套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最后,饶有兴趣甚至带点调侃地问:你不会对我所有事都要跟车代表报告后才告诉我吧?!
我都奇怪了,你到底有什么能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制造这么多的绯闻的?
原因是什么?
是车代表?
(言外之意,这是车代表所用的对策之一?
不是你故意制造出来的?
)手段三:旁敲侧击地猜别人的意图,猜中,宾果,好,正是我的意;猜错,哈哈,我乱说的,你别生气他在一吓二哄三调侃中,他想要的讯息,基本全部套出来了。
得到他的答案,他开始吩咐小李同学:查查郑惠玲案的周边,找出杀人原因。
你看,在整个问话的过程中,他的律师本性显露无疑。
所有的要问的,已问的,想问的内容,方式、态度,甚至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过程熟练既不让人反感起疑心,又得到了他想要的各种信息,在问的过程中验证自己的猜测,并给出解决方案。
其律师本性展示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精英感是小李同学压根儿无法企及的段位。
小李同学都没有发现自己被套出了最近的动向,他想知道的,如小李同学在郑案中发挥的作用;车代表安排小李同学的目的,她可能要报告的哪些内容;己在过去可能发生过一些什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车代表这么防范他的原因;郑案跟自己的关联等等。
基本上,依他的手段,小李既说了实话,又内心向他靠近了一步。
在此之前,他是明确知道小李同学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的。
在这个过程中,他恰到好处地向问话人表示了自己现时的不利状况:如果你对我好,就应该对我说实话其放软身段,让人同情但又不显山露水,唉,我都恨不得趴在地上拜一拜了“”家在哪里?
(送你回家)愣是把事务所的人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以小李同学没有经历过情场的情商,一个以前硬得像块铁板一样的男子汉突然温声软语地跟自己说话,相处,那简直是杀人不见血的柔肠剑啊!!!
小李怎么会不掉进去?!
当然,他吩咐小李同学如何去找杀人原因,也直接给小李上了一课: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符合杀人案中最主要的要素,杀人动机这一点。
同时,找动机的方法,从她的周边开始下手,亲人、朋友,他们知道她的情绪变化,无论是什么样的情绪,在杀人案中,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不可能一下莫名其妙地就去杀个人的。
正像车代表所说,小李同学跟着他,可学习的,能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
就个人裨益而言,几乎是单赢的结果(偶不厚道地自动屏蔽了绯闻的不利后果)他的变化,自然引起了老友最大的怀疑。
朴相泰对他上下其手,其暧昧让他抓狂,急急跟小李同学解释:我不是一个有着奇怪性取向的男人!!!
场景极为暴笑,让人捶桌。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六篇 突如其来的调查世界杯相关赛事前后,韩剧播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此期间内,不少热门连续剧将会陆续停播,具体时间表还需关注作品官网通知。
受此影响,水木剧场各台各家连续剧收视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先是周三晚间,由于MBC与SBS同期停播,原先处于同档收视第三位的连续剧【黄金交叉】开播以来收视新高,AGB收视甚至已经超过11%,达到11.3%;到了周四恢复播出之后,SBS热播剧【你们被包围了】虽然继续保持水木剧场收视领先地位,却因为停播影响到了收视成绩,较此前有所下降,AGB收视为10.7%,创下开播以来新低,而本剧则由之前收视第二位,将至最末,相关收视仅维持在7.9%。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但是,收视下降并不影响剧集的精彩程度,好看还是好看。
不过,演出作品不巧遭遇世界杯相关档期,还不巧被上部作品中的角色台词说中,只能说本剧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演员的生活与演艺工作都出现了戏剧性的巧合。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与上周相似,本周也仅播出一集,因此剧评内容也仅维持单集分析的状况。
虽然是分集剧评,但仍有不少细节可看。
如果说第九集是本剧在法界,政界,财界进行相关铺垫后展露出的剧情走向可能性,那么到了第十集,这种可能性已经爆开,在为剧情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高潮做准备:对于失去短期记忆的精英律师金石柱来说,由于记忆缺失造成各方面处理方式方法不一致,导致原先稳固的环境出现危机,到目前为止,这种危机已经逐渐扩散,影响力已经大到要毁掉生活的地步,金石柱律师本人即将面临第一轮清算与反清算。
最先出现问题的是金辩的未婚妻柳贞善,从柳小姐的态度来看,她是一个骄傲自卑到了不肯向任何人诉说苦闷的可怜人,保持傲岸的姿态,想要为母系家族出力,却又不知道如何出力,一方面怜惜外公权会长年老多病,想要为家族承担义务,另一方面自己也非常害怕,却无法相信身边任何人,即便未婚夫金石柱已经对她提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她却仍然不肯相信。
为不拖累对方,甚至专门约见, 打算在庭审之前,处理好婚事遗留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观众不太理解剧情究竟在说什么:难道柳贞善这样上任没多久的资金担当理事会被判重罪吗?
权氏家族的问题究竟能大到什么状况,要被告当庭被拘捕?
从剧情描述的状况来看,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由于债券无法按期兑付,证券公司的信用度极为低下,债券发行企业将要做破产处理,投资债券的投资者很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拿不到钱,按照金辩告诉小李的情况:-30%,还是在十年内收到。
来看,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财阀企业恶意欺诈事件。
债券发行人虚报利益,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最终却不能兑现,导致崩盘,并且购买债券的投资人大都是中小投资者,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来自工薪阶层,或是小业主,甚至包括家庭主妇,这类人群持有紫金数量较少,多为收入有限,却想要以小博大,意图以小额投资获高额回报的人,也就是公认的投资散户,散户购买数量大,拥有资金较少,问题发生后爆发可能性较大,因此债券崩盘事件引起民愤极大。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检方相当被动,从严从重处理相关当事人是意料中事。
而在这一切的暴风中心,权会长的外孙女柳贞善很有可能是被舅父们圈了进去,受骗顶罪,最终将会把权氏家族此次恶意集资的所有责任都揽上身,极有可能牵涉的自己的外祖父权会长,对事件缺乏基本认识的她误以为问题不大,顶罪后顶多被判短期入狱,甚至从外公那里得到了承诺:-这次的问题,如果能按计划过关,就把水泥和证券的股份,各分出20%给贞善。
可是,事情当真能如柳贞善设想的那样得到解决吗?
从权家召开家庭会议,专门提到柳贞善的相关问题时所说的:-要找个没有前科的人。
-我这种情况不能再进去了,否则在这一行就没法做人了。
-我,我有宿疾。
来看,柳贞善的舅父们根本就没有打算要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更不打算赔偿此次债券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已经和律师商议到位,想好推托之辞,既不负责也不出钱,推出一个替罪羊顶罪即可,事后也不想付出代价。
若打算付出代价,柳贞善的大舅父就不会在父亲面前对股份转交表示为难和不情愿。
若打算为柳贞善脱罪,律师就不可能当庭表示沉默,任由当值检察官扣下罪名,却根本不予辩护。
从庭审情况来看,权氏家族的儿子们瞒着老爷子,是想要拿死去妹妹的女儿顶罪,顶下所有的罪,就可狡赖罪行,顺利脱身,后果根本无需顾及。
虽然事件与他们有关,他们也是知情者,但却不肯负责,更不肯拿出已经得到的相关利益,关于利益方面,很有可能另有隐情,也就是说,被坑掉的投资相关资金,很有可能也不在柳贞善的舅父们这里,甚至不在企业内部,到目前为止,权氏家族也无人可以支配。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会有和柳贞善一样的疑问:既然资金数额如此巨大,既然问题爆发如此迅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
别着忙。
虽然柳贞善的舅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可是本剧却在剧情中做了极为隐晦的展示:在本事件同时间段内,还爆发了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相关案件,毫无疑问就是死去的朴东献理事涉及的操纵股价导致相关人员失去所有财产的经济案件。
从检方调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看,故人相关案件与此次权氏家族无法兑现债券的案件极有可能大有牵连,或者,操纵股市的资金来源很有可能就来自权氏家族收取债券投资者的那笔看似无法被收回的资金。
只是因为故人已不在,可说是死无对证,权氏家族既不能找去朴会长家讨要资金,又不能自行公布此事,因为朴会长很有可能对此事不完全知情,再加上于情于理,朴家都是苦主,即便权家再说自己倒霉很冤,可是朴家毕竟付出了一条人命,独生子死去,打击可想而知,从情理来看,丧子的朴家是最大的苦主,死者为大,尸骨未寒时,权家不能拼命讨债,若是贸然前去,说出了某些不该让老人知道的事,权氏家族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麻烦。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双方都不算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每家各拖出一人来顶罪,显得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案件同期爆发,检方也不太可能让问题联系到一起,资金来源和去向也就不可能被起出,如此一来,权家和朴家都有最大可能在丢了人的情况下保住钱。
对于柳贞善来说,她本不知道此事,知道相关问题症结所在,不是因为母家告知,而是因为受到当值检察官讯问,而她乐意承担此事,则是本着由家族抚养长大,想要为家族出力的态度,这才被拉进此事,作为资金理事, 她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舅父们才会将所有问题全部推给她来解决,不论她是否允诺承担罪责,她的确是毫不知情,且年纪轻,经验浅,即便扛不住检方讯问,也还是不知道,因此检方就成为被权氏财阀耍弄的玩偶,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决意死扛到底,却毫不知情的无辜者,即便给此人判重罪,到二审时也全部会被推翻。
但这也仅是假设,若是问题牵连太大,大到就连权氏家族动用大统领青瓦台势力也无法解决此事,柳贞善作为牺牲羊的可能性也很大。
假设债券清盘案件与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大有牵连,权家和朴家都需要推出一人,权家推出的是没有太大关联的外孙女柳贞善,那么朴家推出的人究竟是谁?
很不凑巧,就是与柳贞善小姐订婚的金石柱律师,因为就在同一时间段内,金石柱律师也遭检方传召,作为参考人前去地检署配合调查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相关案件。
实际上,故人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一案疑点重重,且不说当事人已死,死无对证这一无法查实的问题会给办案带来问题,单从办案检察官与当时处理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的检察官是同一人来看,就大有可疑之处,按说此前已经处理过相关案件,且证据不足,遭到法庭驳斥,丢了检方的大脸,为避免敏感性问题,检方系统内部就不可能再派他再去办理与被害人有关案件,可是不凑巧的是,此次办案检察官还是他,就是他,也就意味着,为了干掉金辩泄私愤,这位也会利用职权,在有限范围内施以各种刁难举措。
承此前推断来看,金辩虽然毒舌到让人反感,可是做事直接,行事磊落,不太可能做出把某些标签藏在书页夹层里的鬼祟安排。
从检方调查取证的熟练手法,甚至是有目的有意识地翻查金辩住所隐秘处的手段可知,检方人员可能被买通,很有可能是事先做好准备,就要去金辩家查找那些东西,在金辩失忆的前提下,即便查出那些东西,金辩也会否认其真实性和可知性。
从表面来看,朴家与权家这两大财阀家族看似做了非常明智的决断和选择,都只是牺牲自家人而已,可是他们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是在与长期为财阀家族进行紧急保卫战的顶级法律打手作战,即便他们将人弄成了失忆,又摆了东西,自认胜券在握,可是本领高强的打手却不会放过想要栽赃他的人。
若是金辩家里的相关证据是金辩遇袭当晚被人特地放进去的,金辩在了解问题疑点之后极有可能动用辩护办法,为自己辩护翻盘,而在另一面,车代表在与全判为协议磋商当时接到了来自检方负责人的电话,即刻明白整理金石柱律师的时刻已经到来,于是做出了看似愚蠢的安排:要求事务所相关人士采取更换设备的办法,意图隐瞒金辩在事务所用笔记本电脑内的硬盘。
这就意味着,小李姑娘来到金辩办公室里见到的就是这一场景,对她个人来说,既是选择也是考验。
为了应付秋风扫落叶般突进的检方搜查,因为弑父杀人案一事对金辩心存感激的小李甚至明知有可能有问题,还采取了窝藏办法,将来人换下的设备硬盘直接藏到了自己外套的袖子里。
这说明小李此时对金辩的感情已经产生了质的变化,从初识对方时的不甘不忿不情愿,到逐渐理解,再到心生好感,遭遇对方未婚妻后刻意躲避,再到案情真相大白后对自己产生怀疑,对支持鼓励并且保护自己的律师存有感激之心,到金石柱律师被调查当时,小李从内心已经完全接纳了金石柱这个人,哪怕之前曾经有过误解和不愉快,也开始理解并且维护这个人。
对于真诚热情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事务所被调查,对于剧中每一位主人公来说都是转折点,对于金石柱来说,让他有了想要做什么,想要保护的强烈愿望,即使此前对未婚妻柳小姐没有感情,此时也到了应该承担的时候,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性,确实不能在危急关头撤手不干;对于柳贞善来说,她对政策联姻原本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漠然态度,可是在男方失忆之后,他们的感情却有了新的转变,至少对方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和责任感,这对于不肯信任不肯理解的她来说是至大保护和安慰;对于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虽然此前与金石柱律师发生了不少不愉快,可是在接触过程中,她逐渐开始认识并且理解这个人,意识到在他毒舌不留情的表象之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善良的心意还需要相关案件得以证实才能显出其珍贵。
危机危机,既是危险也是机遇,就在危急关头,顶尖律师金石柱究竟要如何选择,如何守护,如何决断,心有所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在金辩有可能离职的当时又会如何选择,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说完了郑惠玲的杀人案,我们再回到金辩跟小李同学的感情线上来。
因为,金辩是非常在意这个有些白目的实习生的---“”你就不在意我会感到背叛吗?
哦,原来你是车代表的下属,不是我的下属啊人要有一贯性,别前后不一唉,实习生 其实,要说这两人的姻缘,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俩人初识的一个小细节---小李同学把金辩拖出婚礼现场后,醉醺醺地上了出租车后,又把车下的金辩给拖上了车。
明眼人都看得出,依金辩的个性,这个上车的的行为是多么“”难得“”以他一贯处事待人的态度,凡事权衡又权衡,他怎么会那么轻易地就上了车呢?
她腾云驾雾地上了车,看到仍站在车外的金辩,如同网鱼一般,哗,捞了上来话说,他能不上来吗?!
那是当然可以的。
依他的力气,小李能这么轻易地把他拽进来?!
那他为什么上车呢?
最可能的原因是,他发现这个女孩子已醉得差不多了,如果他不跟上车送她到家,上了出租车,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我前面讲过,韩国的性侵案发生率极高并不是笑谈,那是真实的现状。
不过,韩剧中向来爱美化韩国的男子汉们,不似泰国意识形态之大胆,常以rape出现于各种剧中,让我们以为韩国男人都是谦谦君子---事实上,远不是那么回事哈送到家门口,他是完全可以不用上来的。
但是,他又进来了。
小李同学看到自己生拖活拽地把这个男人给拽进来,估计时时想挖洞把自己埋起来。
那金辩这时候又为什么会进来呢?
这个心理过程我觉得就比较隐晦了。
依他对人的了解,这个女孩子肯定不是想跟他上床的状态,醉得连自己的妈都不认识,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算是一个男人的魅力---我们假设他是个正人君子,不占人便宜,极可能会这么想。
他被这样一个女孩子拖着---极可能是他扶着小李同学;进了家门,小李同学肯定就忘记了某男,哗哗几下就脱得只剩下衬裙钻到被子里蒙头大睡。
在他整个被拖着走的过程里---他一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能被一个小女生拖着走,如果说在上车前,他是给新娘一个面子,那出了婚礼现场,他为什么还愿意被拖着走?
最大的可能是小李身上那种独特的少女的清新,吸引着他不知不觉中跟过来了。
在他的眼里,这个女孩子身上有种他从前从未遇到过的傻憨---他所遇到的所有的女性,要么极有心机,聪明虚伪;要么畏惧避忌,呆板无味;这些,都是他厌恶的。
这个像只小鹿一样的女孩子猝不及防地闯进了他的领地,他本能地对她产生了兴趣。
小李同学兴冲冲去事务所实习,话说,以她这样的姑娘,压根就没想过,前天跟自己有个莫名其妙一刻“春宵”的某男正是这个事务所的王牌。
她是极想在这个事务所好好做满一个月的实习的。
她知道,依这个事务所的实力,自己一个三流地方大学的毕业生,想在实习后留在这里的几率,那真是大海里捞针的可能性---低到几乎没有。
所以,她在排除了金辩跟自己没有发生什么关系的情况下--为毛我坚持说小李同学很小白,就在这里,这样的事后,她竟很自然地忘记了某男然后,某日,她无意中发现,冤家路窄,某男,是这个事务所的律师,而且,是直接的大头好友的回答,让某小白要哭了而此时,某男问手下:“实习生们都在干什么?
选几个实习生来找(某网络收购案的问题)”朴相泰:要什么样的人?
金:有法律思维的人。
然后,某个小白就中标了。
(埋伏笔,某人中标的条件,须得符合他的要求:有法律思维--沟通要件,即为一点即通的人。
)在电梯偶然听到身后的声音是某男后,她吓得疯狂地按键躲了进去。
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第二天,她因为表现太好,被钦点了。
某小白恰到好处地表现了自己中标条件,当然,她自己是不晓得的。
不过,表现良好的同时,也不忘记闯个祸:金大律师,你的表落在我家了。
脑袋一秒忘在家里了 他BABA一番义正词严地教育导正了某小白后,又跟某小白说:明天开始,到我们组来。
于是,众人总结鉴定:此乃极品闷骚型男。
话说,什么叫闷骚?
度娘如此告诉众人:闷骚是英语“Man show”的音译,最早见于中国港台地区。
现逐步成为年轻族群的流行词汇。
闷骚一般是指外表冷静,沉默而实际富有思想和内涵的人。
此类人群不轻易表达和外露个人喜怒哀乐和情感变化,但是在特定的场合或环境中,往往会表现的出人意料。
其意也有表达说“心中极度渴望,可又在表面上很克制”,想故作深沉,不想轻易流露自己感情的纠结现象。
当然,此刻他自己觉得自己高风亮节,又极端公正,跟那些小心眼没半毛钱的关系。
可是,妨碍事务所一众男女老少从他深水井一般的感情生活中窥出一点苗头来么?
当然不妨碍啊!!
花边新闻向来比业务更让人觉得亲近!!
因朴东献案,小李同学跟金辩有了一些近距离接触。
两人都很好地表现了自己的个性,金辩发现这姑娘像高压线,遇到某些事情会有跳闸现象;小李发现金辩正是自己好友总结的那类:心思缜密、无可挑剔、冷血无情的人。
道不同不相与之为谋,小李同学打算,对于这个男人的态度要跟这个事务所一样,度过实习生涯后,敬而远之。
可是,某天,某男遭遇事故,奇迹地,变成一个傻呵呵的愣头青。
当日,那莫名其妙一刻‘春宵’后留下的纸条竟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某小白也因为这个纸条成为他失忆后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人。
但是,在医院里,某男的表现,让某小白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车代表吩咐某小白:这个人,以后你来照顾他。
她想拒绝,可是上司的命令,她想混下去,就得接着。
不过,不妨碍她避得远远的--某男觉得这姑娘为毛对自己这么避忌呢?
跟上司问:她是我的部下哈?!
上司肯定地说,是的。
这个姑娘竟是我的下属得搞清楚,她的态度为毛这样子滴。
他问:为什么讨厌我?
某小白更直接打击他失忆后的心脏:那么明显吗?
他很是意外,也非常尴尬,又问:难道我跟你交往后抛弃了你?
某小白:怎么可能,你不是我的菜她一以贯之地:当然不可能,你不是我的菜。
某人十分尴尬,忙说,那就好,你也不是我的菜郑惠玲案后,在发现小李同学的态度较在医院有很大转变后,某人有些困惑。
这个过程中,他把她由属下直接划归为自己坚实的同盟军,点滴事件,都会让他记挂在心。
“我的背叛感呢”在他看来,同盟军,来不得半点“其它心思”。
插刀手随时出现,某小白是战五渣,但他可不是。
他的战斗力是东方不败,动物本性嗅出其它气味。
我的势力圈,哪能容人踏足?!
看到某男后,他内心亮起警钟。
习惯成自然,高手出手,招招有力--先直攻,问她:跟全志元很熟吗?
得到否定答案后,自己上网搜集资料--原来是个法界新贵,前程似锦。
如此强敌,当要小心对待。
---去问一下上司,车代表告诫他:这人极可能是下届大法官,私下碰到他,要跟他搞好关系。
当然,不忘损一下李小白:怎么能喜欢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男人呢?
从他搜集情报的能力我们几可推测,这人能为法律界的精英不光仰赖于渊博的专业知识,就算某日离开法界,他也绝对是个将帅之才。
他搜集情报的整个过程中,其战略战术已熟练成本能:先确定战略目标,了解状况:比如某人的态度--你喜欢他吗?
--看出来了吗?
--我估计那个男人也知道。
除非你非要让他知道呵,原来只是某人的单相思。
还没到告白的阶段。
再查出他的背景,战略上叫知已知彼。
战术调整:向上司套话,知道更为详细的情况,斟酌处理突发状况。
要说他纯粹只是觉得人对自己不友善,就去查人家底,众亲们,你们信么?
反正我不信。
------------------------------------------------------------------------------------------------在前面,我简单介绍过韩国的司法制度,关于全志元,金辩为什么会这么郑重其事,也是有原因的---虽然我在前面调侃他的情敌心态,但不得不否认,他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
我们从车代表很推崇金志元的态度看出,这人绝对是个劲敌。
在韩国,大法官的晋升之路,绝对是需过五关斩六将,非常人所能为。
在韩国,要成为一名法官相当困难,首先要通过合格率只有3%的统一司法考试。
考试合格后,再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2年的研修。
研修成绩优秀者,即排名前200人以内的,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向大法院提出法官申请。
大法院从申请者中择优任命为预备法官,预备法官一律分配到全国的地方法院,作为预备法官服务两年,这期间预备法官不具有实体审判权。
两年期满,由大法院的大法官会议据预备法官任职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其为法官。
如被任命,则将从地方法院开始其法官职业生涯。
在地方法院服务10年以上的优秀法官,有资格成为高等法院的法官,而要成为大法院的法官则需要15年以上的法官经历。
实际上能成为大法院的法官,大多需要25以上的法官经历,任命为大法院法官时,已经55岁以上了。
由金志元的经历可以推测,他的年龄极可能是跟金辩差不多的--虽然演员很嫩草,也就是说,他是从200名中脱颖而出,又在地方法院很快升到高院做辅助,现在即将被升为高院的大法官。
大法院院长的任命需国会同意,总统任命。
大法院法官的任命则由大法院院长提名,国会同意,总统任命。
普通法官由全体大法官组成的大法官会议同意,由大法院院长任命。
大法院院长任期6年,不得连任,退休年龄为70岁;大法官任期6年,可以连任,实际上尚无连任记录,退休年龄为65岁;普通法官任期10年,可以连任,除故意犯罪和遭弹劾,退休年龄为63岁。
另外,在韩国高院的大法官(即高院院长)是排在国家老三的:总统、国会议长、大法官,总理都在他后面。
(由此可见韩国的大法官地位有多高) 韩国的法官数量并不很多,大法院有大法院院长1人,大法官13人(换言之,金志元即将成为全国13人中的一位,好腻害哦),裁判研修官60 人;高等法院院长7人,审判长84人,法官154人;地方法院院长16人,审判长322人,法官1094人;还有预备法官224人。
韩国的法官有严格的身份保障,除了受到弹劾或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处分,不得罢免;除非受到惩戒处分,否则不得减俸或停职以及其它不利的处分。
法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政治活动或以金钱利益为目的的活动。
对法官的惩戒由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
实践中,由于法官的数量较少,且在社会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法官的荣誉感很强,近几十年来未有弹劾或其它处分的情况发生。
前面说过,韩国的司法制度属大陆法系,但受美国法律的影响较深。
这一点,在检察官跟法官体制上表现得特别明显。
韩国的法院系统包括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
韩国全国共有5个高等法院、13个地方法院、45个支院、101个市郡法院。
市郡法院设立的目的在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受理的案件包括标的为2000万韩币以下的小额诉讼和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
市郡法院只有一名法官。
此外,在首尔设有一个家事法院和行政法院,在大田市设有一个专利法院。
(这个是特殊法院类似我国的海事法院) 法院内部部门的设置很简单,地方和高等法院在内部设一名院长,管理法院的日常事物,其余的法官分成若干合议庭完成审判任务。
(我国是一名院长,下面三到五名副院长)韩国法院的信息化程度相当高,全国法院的信息系统全部用超高速互连网实现连接,所有重要信息、数据都通过网络向公众开放。
任何一个当事人都可以在家中,通过网络就可以了解自己案件的审理情况。
韩国的法院除了承担审判任务以外,还负责不动产登记、户籍登记、提存等业务。
(这些在中国分属于工商、公安、城建局等机构的职责)由于法院的公信力在国家机构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国民中得到充分的信任,所以将不动产登记、户籍登记、提存等业务在法院来统一完成,不仅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也提高了效率。
在全国还设有一万多个自动查询机,只要将想要查询的不动产的信息输入机器,就能免费查到全国任何一处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情况,为市场交易的安全进行提供了保障。
要说,中国如果能这样,那些贪官们有几套房老百姓都知道,哪来那么多的房叔啊----------------------------------------------------------------------------------------------------金大法官在人前那是极好的。
当然,偶没有贬低他的意思,这么说,无非是跟某人相对比。
这不,金辩的出场就让他的小助手都觉得有点对不起人法庭外,某人被一群黑社会喽罗们追着而金大法官,则是五好青年,上佳表现。
小李同学看到大法官,藏都藏不住自己的闪闪heart姑娘,做人要矜持,懂吗?
矜持!!!
当然,某人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丢人的,昴头挺胸雄纠纠地走了,不过,某小白就不一定这么想她觉得有点尴尬,偷望了一眼大法官,连忙道别。
这个小细节,可是在心理意识上是内外有别的意思---我们只有觉得某人是自己人,才会在意他在人前的表现,会觉得丢脸,如是外人,会这么想吗?!
不过,某小白不一定知道。
检察官受朴氏集团压力,诱供郑惠玲。
可怜的女人,因贪图荣华富贵,搭上了自己的一生的名誉不说,如果不是幸运地遇到金辩,搞不好还坐穿牢底,或是被暗杀于狱中。
真是败也萧何,成也萧何。
她是应该谢他还是应该恨他?
或许,谢他应该更多一点?
毕竟生命跟名誉相比,生命的价值明显更高一些。
不过,若是没有他的翻云覆雨手,她也不会沦落至此。
众人都为她掬一把同情泪。
小李问姑姑:姑母,因为爷爷,你这么多年觉得委屈吗?
谈话间,往事不堪回首。
原来,她对郑惠玲如此上心,不仅是因为女性同情,还因为,她知道,被冤屈的人生,过得多么卑微可怜。
她,她的家人,所有人的人生,全部都会因此而改变。
成为邻居之后,时时履行优秀导师职责,教她分析郑案:常识上,财阀的儿子被杀了,他会放过杀人者?
用脑子想一下也不可能--财阀的逻辑是:他招惹了别人,那是别人活该,但别人招惹了他,那就是你的不对了,等着被我踩死吧。
何况,你要了我儿子的命,不要你一家人来陪葬已是对你最大恩赐了,还想只坐三年牢就出来?
想什么呢你?!
检察官不是饭桶,放着这样的大好机会申张正义?!
正义是装门面的东西,除非是有明确舆论倾向性的案子,否则,谁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拜托,脑子顶头上不是为了增加个子滴!
法律事实没有查清,还有重大嫌疑者出现,这一点为金辩翻盘提供了最好的理由。
话说,这人绝非善类,酒家女有拉已有身孕,你藏着掖着是干什么?
如推测不错,他也在用这个酒家女的肚子下大棋--长时间潜伏在老会长身边,待某日老会长行将就木,跟他说,你还有血脉流落在外依老会长死了宝贝儿子,巴不得子孙多多的心态,这个孩子肯定是要认的,而他就以功臣面目在集团内辅佐继承人,那酒店女的儿子就成了最好的傀儡。
名为相,实为王。
不过,金辩如果能让老会长不恨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庭审中逼出酒家女说出孩子之事,这样一来,老会长感念于金辩为他找到血脉,化了一场未来的干戈,放过他。
当然,我不是编剧,搞不好这次金辩的申张正义之行为让朴氏集团也成仇敌,为他迁善之路铺上铁蒺藜。
建国以来最大的民事诉讼案将出场。
大财阀吞并中小企业,虽然优胜劣汰是生存法则,但是整个社会如果因此失衡,那就得不偿失。
前面有介绍韩国大财阀被诟病最大原因就是形成了垄断机制,一个大池子里最好的生存状态是有大鱼,也有小鱼,还有虾米,如果大鱼把小鱼跟虾米全部吃光了,那大鱼也离死期不远了。
当然,这道理谁都懂,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在世宗大王面前,谁也没法淡定。
用同事的话来说,王牌就是王牌,银行长明确地跟车代表说:你怎么组队是你的事,我只要主导者是金锡胄就行了。
三个臭皮匠虽然能顶一个诸葛亮,但是三个也要付三个的薪资,甚至,三个还不一定有一个的能耐。
事务所因为他而成为业界准则,凡事以他为准线。
跟他打个官司,不论法官抑或检察官都觉得是种荣誉,都可以记入个人履历表,做人,当如此。
不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古以来,过刚易折,太过优秀的人,都似把双刃剑。
这么多年来,金辩为这个事务所立下的汗马功劳,足可以彪炳史册。
不过,羡慕嫉妒恨是世间常态,哪怕他带着你赚得盆满钵满,如果他的光芒总遮住你,那也当然地讨厌他。
小小事务所,浓缩世间百态。
车代表来到金辩办公室,言谈中概括了金辩出身名门,父亲是法界良心---怪不得李小白曾如此说;也难怪,名人的子女如果想避开盛名父母的光环,成为更好很难,那如果走反面,反倒容易让人记得。
车代表说:您父亲是法律界的深受尊敬的前辈。
当然,车代表如此说,极可能为后面金辩父子关系的缓解埋下伏笔,同时,也可能影射现在的韩国政府跟1974年般无能,黑暗。
岁月号沉船事件,令韩国人民对朴瑾惠带领的韩国政府信任度降到史上最低,同时,因为朴父亲朴正熙在韩国历史上难以界定的地位,朴瑾惠大总统成也由他,败也由他。
有保险理赔师前来作事故理赔。
人问:姜佑荣先生?
金:认识我吗?
保险理赔师:四月三十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是来处理赔偿的。
金:哦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师:对人对物都可相应赔偿,请在文件上签名吧真正的姜佑荣走进来:这个人是个记忆丧失患者,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保险理赔师一脸责怪,某人很尴尬,讪讪瘪着包子脸漫不经心中,为病友们提供法律咨询。
众人越来越多,引起医院恐慌。
当然,被保险理赔师鄙弃并没让失忆的金辩觉得有什么需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理由,他歪过身子,继续看电视。
护士们看不下去了,在警察的提示下,又把小李同学留给他的便条,以及他傻呵呵的笑脸发给了李志胤。
笑得瓜兮兮的,姿势很销魂,还露了一截小肚子小李同学跟车代表去到医院时,看到了令他们下巴都要掉下来的一幕:某人很有流氓律师的草根范,翘着二郎腿,正给众人解答法律疑问他被众人围着,作法律咨询。
车代表看到走过去完全不认识他一般的金辩,一脸疑惑。
不过,就算是失忆了,某人也有着好习惯,看新闻做笔记。
电视新闻正在报道泰振建设收购案的相关情况。
而他代理的泰振电子,因为找不到他,都恨不得上吊了。
医生说:病情可能会有反复---又是一个铺垫,为中间某人病情反复,比如记忆回来又重新失忆埋伏笔。
编剧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功力太厉害了还有手机,将也是个伏笔。
什么人会想要杀掉金辩?
事故做得这么巧妙,对他的行踪掌握得如此清楚,这个人,不是个小人物,或是普通角色。
车代表小心地试探他,看他是不是真的失忆了,对于医生的话,他半信半疑。
神马叫老奸巨滑,就是这个样子的。
做事总是不动声色,笑眯眯的,看似待人公正和气,如果触犯了他的利益,得罪了他,他会一步步给你设陷阱,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没有失忆过的人很难想像那种感觉--忽然之间,你忘记了你是谁,你的某段记忆,不认识你周围生活的人了。
你是谁,来自何方,是个什么样的人,良善或是奸坏,你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的生活轨迹是什么样子的,现在跟你在一起的人是对你是怀着善意还是恶意的。
那种无形的恐惧,就如同走进了一个看不见光的隧道,你不知去向何处,你的前面有什么。
生活最大的困难,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仓惶。
因为,你不知道,你的记忆能否找回来。
是否要一直这样的生活,你没法确信。
--------------------------------------------------------------------小李同学让人好感的地方就在这里,永远能关注到别人没注意到的,但又是根本的问题。
其实,金辩在他们走近他时,他心里肯定都在疑惑了,但是,又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别人能找来,不管关系好坏,起码是认识他的人,至少有了一个可以了解的途径。
但是,单是他一边在跟代表谈话,却能留意着小李同学的神态,可以看出,金辩之所以能成为王牌的原因:思维缜密,观察力、逻辑分析能力都非常强。
法律知识不外乎是通过这些能力插上翅膀,所有的知识,都需要你用自己的智慧去用。
小李问他:你都不好奇自己叫什么吗?
名男。
无名男。
说完还得意地笑起来,这是让你的代表要疯了的节奏啊他跟你相处十几年,一直看着你铁板一块,这样不正经的样子,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估计打死他,他也不信。
顺便还问一下,跟代表一起来的那美丽的小妞是谁啊,是不是我的女朋友啥的?
他心里肯定在揣测。
只是,根本没想到人只是一个在你手下的实习生。
可是,我跟她到底什么关系,她会给我写下她的联系方式?
我还放在口袋里一直没掏出来?
西装不是天天换的么?
很失落,找过来的人,明显不喜欢我。
我想这个时候,金辩心里肯定还是在忌惮,这两个人,是什么人?
男的一脸和气,但以自己的判断,决非普通人。
而女的,所有的表情都写在脸上。
就像是木板原理一样,看一群人对你是善意还是恶意,不是看那个领头的人,而是要看他身边的人。
老大一般都老谋深算,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但他身边的人的态度,却最能代表他的态度。
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在这样的时候,跟在身边最近的那个人,至关重要。
如果不是那个女子,你会成为一个正直的好人吗?
没人知道。
在车代表跟金辩的谈话中,有一个法律名词,叫优先购权。
这个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本剧中就是泰振集团下面的那些子公司,他们相对外面其它的公司而言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这段话引到这个剧中的例子就是,泰振建设破产了,他在破产前要把有价值的东西,主要是股份卖出去,按照法律规定,泰振电子和泰安财产因为握有它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小股东,所以他的股份在卖给别人前,得先让泰振电子和泰安财团买。
只有他们两家买剩下的或是他们买不起,泰振建设的股份才能卖给别人。
本来,泰振跟泰安都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泰安财产在后面不知怎么操作的,泰振建设的债权团(通常是银行,和其它握股份较多的股东组成的一个小组)就直接把泰振电子给踢出来了。
上面说到组成债权团,是因为大企业破产之前,得先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先支付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会操作,在泰振电子跟泰安财产优先购买之前,你可以利用保险、税或是职工工资等东西要求,先把股份给划拉过来。
因为这些权利又优先于购买权的。
有网友问,泰振电子的社长去找国际银行的行长,是做什么呢?
用剧里的情况来分析的话,一是这个银行是泰安财团的债权(什么叫债权人?
大白话就是你的债主)我们知道,大企业通常都是银行养大的,企业越大越依赖银行。
因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做大,就得要充实其资本,这个充实的过程,一是买不动产,白话就是买地买楼;因为不管是哪个行业都要要自己的营业场所,所以,常规大企业都会买下办公楼--或是自己开发的。
当然中小企业就是租了。
而买楼前,先得买地。
如果你的企业够大,你得把你营业楼的周边都买下来,免得别人买下来之后,把你轰走。
同时,还得通过买一些动产,比如债权,股票之类的,在倒过来倒过去的过程中,你的资产就变多了。
但是,你本来只有那么些东西,你要分成几块,,哪有那么多流动资金啊?
所以大部分企业都向银行借了很多钱。
而且,通常情况下,是分几个银行借的。
那么,泰振电子去找银行长,不外乎去跟行长说,泰安有钱了,快催他还钱当然,银行也不傻啊,我去催着让他还了钱了,以后他不存我银行了怎么办?
这大财阀存在银行的钱都可以养活半个银行了。
泰振电子通常就会说,我以后会将一部分存你那儿具体怎么交易,我们当然无法知晓,但白话讲就是这个意思。
这样一来,泰安财团去投标的钱就先被银行给划过去,他没钱就无法投标,泰振电子就是借力打泰安。
而另一个银行,极有可能也是债权人,或者,是泰振打算借钱的银行。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被泰振集团审核团从优先购买权中剔除出去了,那么,也就是说,他需要更多的钱来做保障,去跟泰安财团比拼。
接上面: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被告:榆林集团[案件简况]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
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
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
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
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
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
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
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
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
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
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去,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
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
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解析]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
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
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款8%被拿去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
),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去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
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
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
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
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
(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
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
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
--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
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
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
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
),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
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去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
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
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去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
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
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
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
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
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
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去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
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
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被告:七大银行[案件简况]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
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
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去。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
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
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
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
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
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去,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
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
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
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
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
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
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
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
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去。
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
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
(投资者的适格性)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
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
(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
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
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
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
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去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原告:GoldRich公司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案情简况]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
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
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
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
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
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
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
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
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
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
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
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
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
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
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
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
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
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
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
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
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
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
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
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
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
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
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去是真有几分道理的。
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
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
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
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
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
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好看吗?后面部分很拖沓好不好?那些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把我搅得稀里糊涂的好吗?我真的不喜欢这种不能让人舒服的结尾好么?我希望,韩剧不要再有这种痛症了行不?
2014韩剧No.1木有之一,不服你咬我吖...
冷漠,孤僻,有实力大男主失忆后,因为善良女主改过自新的故事?
因为金明民还看的,不过有点失望呀。
总感觉16集不是大结局的节奏啊~收尾好仓促~
为什么要上失忆梗呢,一直坏下去不好啊饿。
叙事的节奏还有待加强
十集以前都还不错,除了涉及的案件比较专业有些难懂。突然冒出了个未婚妻,剧情发展的越来越难以适应了…
超赞的剧 令人失望的是 它竟然到最后禁播还是暂停了 但好像从这部剧开始 进入了韩剧的政治圈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金明民的演技很棒,经济案件说的太专业,不大懂
即使朴敏英也没法
最近对韩剧编剧们很有意见,就不能好好的只讲一个故事嘛!非得加点阴谋才算完。此剧编剧就很棒,就简简单单讲律师的事,loveline都没有,就是结尾有点仓促。
案件虽然晦涩难懂,但不是故意营造的高级感,反而觉得亲切写实。金明民不高不帅,还被吐槽嘴里含着东西,但演技和风度让我深深喜欢并从此关注。
入金明民坑的一部剧,开头非常吸引人,可惜烂尾了。
劇名就是劇情。只是為何改邪歸正的金明民失明了呢!
太性感了!!!!!!!!!!!!!!
律师片蛮好看的
结局有些仓促,有些不明了。
案件解释过于复杂+大段台词,应该大部分人解释过于无能,以及结尾过于仓促。wuli朴敏英初韩剧女主真的是个挂件女主的感觉,啥用都没有,人物特色全在男主身上,很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