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爱了《绯闻女孩》很多年的缘故,乍一看布鲁克林这个标题自然而然地以为片中与之相对的,说的应该是来自布鲁克林和曼哈顿之间相爱相杀的故事。
再加上豆瓣剧情简介语焉不详,一早燃起的“GG”八卦之魂在愣是在本片浓郁的爱尔兰之风里被撞击得支离破碎。
故乡是一杯浓茶,轻咂一口,浓香溢齿,却苦涩盈腮。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恰好幸运地出生在实现自己人生理想之所在地,也由此方才会生出古今中外那么多“淘金梦”以及当今的说法——“国家梦”。
尖酸刻薄、势利粗蛮的老板娘凯莉是故乡的某种邻里街坊的缩影。
他们年事已高到恰好可以倚老卖老,或已不再需要那追寻未知远方的梦想。
他们谙熟本地人情,亦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对本地人情风俗最有发言权的人。
他们说,呵,你也要去远方?
你可怜的姐姐要负担起养家的责任啦,还有你那可怜的妈妈……这个国家追逐“美国梦”的人越来越多,被“丢下”的总是母亲……言之在理,却听来心酸。
幸好还有亲人,有为了支持我们去远方打拼从不计较自己将要付出多少努力的家人:姐姐说,在故乡我可以为你买一辈子的衣服,我愿意这样做的。
但是在故乡我却买不起一个你想要的未来,这是我送你离开的原因。
当故乡成为不了支撑一个年轻人自我的支点,那么它就会变成你追寻远方的起点,变成临别时,姐姐满面热泪不断挥舞的双手;变成母亲不愿加剧精神负担的提前转身。
故乡是一把沉重的心锁,它牢牢锁住了每一颗游子的拳拳之心。
不管我身在何处,无论深处顺境或逆境,但我知道我的不快乐关乎于你。
因为我是个后知后觉的反射弧奇长之人,曾经的我一度以为“乡愁”与我无关。
我只知道在远方求学的时候时常念着旧时同窗的好。
终于不用被各种限制在外就餐之后竟奇怪地发现再美味的异乡珍馐也不及家里的普通菜肴……我也记得母亲来看我临走时,自己不知为什么借口要开课了提前离席的仓促。
害怕告别,所以不想告别。
影片里看到这些细腻刻画,唤醒许多旧时回忆。
这一次读懂了女主的淡蓝色眼睛里的忧郁,也读懂了过去和曾经的自己。
故乡是一盏明灯,它照亮我们勇敢前行的路。
影片中有很多动人的声音,如提琴和钢琴协奏的纯音乐主题背景;如特殊又可爱的爱尔兰口音;亦如时常贯穿影片情节的来自故乡的姐姐满是关怀和思念的温暖书信……但全片最令人动容的声音当属一段来自老者的爱尔兰式动人独唱。
身在他乡偶遇乡亲的喜悦,未曾离乡的人不会明白。
看似服务老者的圣诞善行,对于女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呢。
我们一如曾经的他们,因为这座城市需要,所以我们留在这里。
也许这一留就是一辈子,架桥修路……尽自己能及的贡献。
女主问“他们为什么没有回爱尔兰?
”要回去吗?
回得去么?
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而走好当下的路是来自故乡的希冀和源动力。
于是她认真工作,认真学习,有了目标,获得尊重。
其实很久以后的我才明白,身在他乡初时最缺乏的那份安全感,或许并不纯粹来源于缺乏认同,而是归属感。
当我们足够努力到获取异乡认可的那一天,就是我们成功融入的那一天。
故乡,或许小到只是一枚烙印,但它深深地刻进我们的骨骼和灵魂。
浅薄之人以你的故乡来定义你,而睿智之人以你定义你的故乡。
这是我在离乡多年来关乎世情的一点小小感慨。
影片里那个知事尚浅的意大利小男孩肆无忌惮的“叫嚣着”我不喜欢爱尔兰人我们全家都不喜欢爱尔兰人。
童言无忌。
此时的女主角已不再是初时那个略带羞怯和土气的爱尔兰小女孩了,她已经融入了新的生活,她已经有了人生的方向而且稳步前行。
她自信宽容地积极生活博得了本地人的青睐。
而这一切,善良、聪颖、良好的家教修养正源于故乡的烙印——家庭的一脉传承。
理所当然地,她也征服了热情可爱的意大利小伙儿和他本不喜欢爱尔兰人的家庭,收获了爱情。
我也时常想,如果我终究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我知道那与我的故乡有脱不开的渊源。
不管我在哪里收获喜悦,我知道给我深切影响的故乡无可替代。
故乡,终究会大到成为你绕不过去的一项重大抉择。
身在他乡,最欣喜是获得家中讯息闻得家中一切安好;最不能承受,亦是来自故乡的噩耗。
不知道有多少人经历过这样的生离死别。
以为已经融入他乡,貌似离故乡渐行渐远之时,才发现一转身,家就在你眼前。
女主回爱尔兰的这一段从爱情角度看(篇幅还不小)确有三心二意之嫌。
但从故乡他乡的矛盾角度看无论是上世纪50年代还是今日,一直重复发生。
当曾经不起眼的平凡小女孩儿在他乡找到自我,华丽转身之后,这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天鹅的光辉于故乡人看来也丝毫不亚于曼哈顿的名流千金。
曾经不敢奢望的酒馆继承人来了,不仅多金且英俊迷人。
这看起来很现实,但更现实的是,母亲需要她,家需要她,故乡需要她留下来。
“田园将芜胡不归?
”抑或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短不过七字诗句,却绵亘于一生的亲情。
同为女儿,永远难以忘记和释怀的是女主母亲那一句“你走吧,你走之后,我的身边再无人了”我不知道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该如何抉择,这是一个残酷的论题。
女主再次离开时,她可以以义正言辞的态度这样与凯莉女士对峙了“我竟忘了这小镇原来的模样”独在异乡为异客,但当我们改变了自己回到故乡,谁又能确定身为何处之客呢。
醉里既知身是客,直把他乡作故乡,这会是一种选择。
P.S.独挑大梁的女主小姑娘年纪很轻,表现很不错,胖胖的,很贴合爱尔兰小姑娘的形象。
她给我的感觉让我想到金铭,都是很有灵气气质又让人舒服的女孩儿。
电影《布鲁克林》中有如下几条主要故事线:爱尔兰裔移民在纽约的生活,乡愁与新生活的冲突,爱情。
不得不说因为结尾十分钟的剪辑给人仓促结束的感觉,后面两条线表现得虎头蛇尾的,但是这依然是我今年看到的最好看的电影。
考究的服装、音乐、道具 故事时间设定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战后初期。
电影中从来没有提到现在是哪一年,可是从爱尔兰商店紧俏的物资供应,舞会音乐和爵士配乐,女士的针织衫过膝裙,加之频频抢镜的尖头内衣,都可以推断出来。
电影原声可以在这里听到 战时的服装过于实用和单调,而战后时尚风卷来,玛丽莲梦露式的性感成为时尚,因而这种凸显女性魅力的尖头胸衣很受时髦女郎青睐。
战后流行丰腴身材,我们的西尔莎妹妹在现代眼光中的丰壮身材在当时是很好的。
尖头胸衣
惊喜的眼神 关于有些个让我看了忍俊不禁的道具比如这个上下班打卡器。
具体操作办法是上下班各在机器里打一个孔,影片的下一个画面就是插满了考勤卡的墙壁。
(其实这个机器现代依旧有,我在日本打工时也用过类似的打卡器。
)
这是个上下班打卡器 比如这种铜管系统,电影里是收银系统。
“现金和购物清单被放在一个铁质容器里,通过店里的管道系统被送到出纳室,在那里清单会被敲上“已支付”的印章,放在容器内,和应找的零钱一起送回来。
”另外也会应用在图书馆之类的地方。
收银系统关于爱尔兰移民的血泪史 与我们今天这个宽容并包的时代不同,如今提到爱尔兰,大家可能想到宁静的童话小镇和性感的爱尔兰口音,可是一百年前,爱尔兰给世界(其实也就是西方世界)的印象都是负面的,爱尔兰人酗酒(这个问题当今依旧在)、缺乏教养。
上世纪初在西方世界存在这样一个鄙视链,白人最优,拉丁人斯拉夫人次之,而爱人兰人的地位甚至比不上黑人。
(需要纠正亚洲人的一个广泛性错误观点:欧洲人≠白人) 上世纪初,在美国东海岸,为了争夺地盘与财富,也为了保护自己的族群利益,长期以来白人势力范围、意大利黑帮势力范围、爱尔兰裔黑帮势力范围、黑人势力范围都是剑拔弩张的。
关于这些内容有一部非常优秀的影视作品《大西洋帝国》,把虚构的情节与各种20年代的真实风云人物都混在了一起非常好看。
到了我们这部《布鲁克林》的时代,在布鲁克林,爱尔兰裔聚居区已经差不多稳定了一个世纪,大家互相帮助,虽然大部分都在做一些社会下层工作,但是一切都充满希望。
与其他种群的冲突依旧在,但是经过二战洗礼已经没有一战之前尖锐。
电影里意大利家庭的人精小屁孩说他讨厌爱尔兰人,被爸爸拎着耳朵出去修理了一番。
每年仍然有大批新爱尔兰移民带着对新生活的憧憬源源不断到达美国东海岸。
借影片中人物之口,”甚至不知道爱尔兰那里还有没有人了“。
通过海关 打开希望之门剪不断的乡愁与新世界的冲击加上突如其来的爱情 走到全新的大世界里,学习一切新知识,有时倍感孤独,这种故事情节放之四海皆准,无论是上世纪进入美国大熔炉的欧洲年轻人,还是现在的北漂上漂。
故乡 爱尔兰小镇
纽约的阳光穿过树梢 意大利小伙子对这姑娘一见钟情。
爱情是战胜乡愁的法宝。
爱丽丝因为姐姐过世要回家乡一趟,小伙子不放心地请求她与自己闪婚。
闪婚可以是很浪漫的,但是如果是作为离别期间的羁绊与保证,而且又是隐婚,效果堪忧。
姑娘回到爱尔兰小镇,作为见过大世面的又拿了美国会计证书的时髦优秀女郎,颇有衣锦还乡之意,于是如鱼得水,拿到了好工作,送上门来金龟婿。
离开是因为这里没有闪耀的未来,而回来后这里一切都似乎更美好。
那个温柔体贴、英俊爽朗的意大利小伙子就好像在异国他乡的浪漫邂逅,在家乡她不需要他。
这小伙子的笑多风情万种 其实一见钟情是最原始的冲动,无关任何财富、地位。
姑娘的脑子还是很好的,她也思考为什么吉姆当初没有看上自己,而现在所有人都在恭维自己呢?
商店的恶毒老板娘的揭底成了让她看清事实的转折点,她放弃了故乡带来的种种旧的羁绊与诱惑,回归新生活去了。
我们都一样,倾向于在不知不觉中把故乡美化,把真实生活中曾经有的流言蜚语与丑陋慢慢淡忘。
再登上远去的轮船的爱丽丝与第一次出海的那个爱丽丝是不同的。
第一次不安
第二次坚定而成熟,她身后的迷茫的姑娘就像一年前的她。
故事的叙述在这里跳跃过快。
可是仔细看看影片结束的旁白,你就明白全片的宗旨在于,有一天,你会好好地接受一个与自己的过往无关,然而却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一个人,开始好好的新生活。
就像影片最后几句话说的这样:
公众号:穆尔登格
当你再次回到那个你曾经厌恶的闭塞的小镇,你接替了姐姐体面的工作,遇到了一个体面的追求者,小镇上所有人看你的眼光都不一样了,你不可避免地有了一种幻觉——我可以在这儿拥有和布鲁克林一样有希望的生活,甚至是更好的生活。
直到和那个刻薄的杂货店老太婆相遇,她三言两语就击碎你的幻想,原来这个小镇没有变,它的美好和丑恶都没有变,变的是你自己。
你不一样了,你已经逃出来了,所以无法再回去了。
请感谢那个恶毒的老太婆,是她拯救了你的人生。
人生从来都不是轻而易举,选择什么就会失去什么。
但时间是公平的,你把时间花在哪儿,哪里就开出花来。
前半段还可以,调色场景很有英剧的feel,蛮舒服的,虽然女主作为一个来自英国殖民地,贫困无着还心高气傲的普通女孩,作为新移民在美国过的过于顺利,但是念在她有姐姐全力资助这个外挂,勉强算说的过去。
但是后半段女主的操作简直震碎我三观,在美国当了一阵子商场售货员就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瞧不上家乡的土包子,但是却对追求自己的富二代土包子积极回应,如果不是回乡前已经结婚的事实被邻居老太太揭穿,我毫不怀疑她一定会和土包子富二代再结一次婚,穿帮后这位小姐火速逃回美国竟然又毫无羞愧的投入无辜丈夫的怀抱。
女主如果前半段的人设算得上是个好女孩的话,那后半段只能用猥琐来形容。
不过看到最后她回美国入关的镜头,基本弄明白本片的主旨了,这是美国移民宣传片,你看女主在家乡一无所有,来了美国后顺风顺水,事业爱情双丰收,就算家乡有同样的工作和更优秀的结婚对象,可是家乡人都是土包子,怎么配得上见过世面的你?
什么?
你觉得土包子挺好,家乡挺好,你要留下来?
别傻了,你在美国为了生存做的那些事如果让家乡人知道了,会接受吗?
舆论会吃了你的,所以,你最终还是得回到美国的怀抱,对不对,小宝贝儿?
这可能是我几个月来看过最好的片子了。
虽说整个电影形式非常工整,故事也简单到能猜中结局。
但却让人沉浸其中,思考良久。
这是一个有关爱情和乡愁的故事,一个细腻到极致的故事。
故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枚深入骨髓的烙印。
艾莉丝从爱尔兰小镇来到纽约布鲁克林,带着一点点与大都市格格不入的土气,以及特殊却可爱的爱尔兰口音。
但她还带着故乡给她的良好的教养和朴实纯真的微笑,自然,这让她得到了当地人的青睐,工作更顺利,也收获了爱情。
托尼有着意大利人特有的那种热情开朗,是他让艾莉丝与这座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了,毕竟自己所爱之人在这儿。
可天有不测风云,艾莉丝的姐姐忽然病故,她只能先告别托尼,返回故乡。
这一回去,她不再是从前那个普普通通的爱尔兰女孩。
在小镇人眼中,她是来自纽约,见过大世面的小姐,以前从不敢想的高富帅吉姆也向她示爱。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再加之母亲年老无人陪伴,这里又有不错的工作,艾莉丝不禁有些迷失了自我,与高富帅越走越近。
直到最后老妇人尖酸刻薄的语言才让她明白,自己的位置不在这里,因为自己的心不在这里。
可以说,整部电影的镜头美的令人窒息,有的时候拉近镜头特写时,真的会被Saoirse Ronan 的浅蓝色眼睛带走。
作为一个出生在纽约,长在爱尔兰的姑娘,她就像在演自己,完全演活了这个角色。
约翰克劳利对电影节奏的把握也堪称完美,所有角色都像打了一层柔光,精致的让人不想错过任何一个镜头。
本来看着吉姆和艾莉丝行走在海滩,阳光好刺眼,两个金发碧眼的纯纯的爱尔兰人,这像极了在切瑟尔海滩上的一幕。
他们在一起,多好。
可是爱情是有先来后到的,她已经爱上了托尼,心中容不下第二个人。
就这样多好而故乡却没有先来后到,心所归属的地方才是真的家乡。
艾莉丝刚到布鲁克林时,在圣诞慈善活动中听到一段来自老者的爱尔兰式动人独唱。
身在他乡偶遇乡亲的喜悦,未曾离乡的人不会明白。
看似服务老者的圣诞善行,对于女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呢。
我们一如曾经的他们,因为这座城市需要,我们留在这里。
一留就是一辈子,架桥修路……尽自己所能做出贡献。
至于为什么不回去,没人能给出答案。
可能只是完全融入了另一种生活,心已经不属于这里。
就像后来艾莉丝在家乡与老妇人的对峙中说道:“我不记得这个小镇了。
”而最终我也明白,当她最终忘记爱尔兰小镇的那一天,就是她融入纽约的那一天。
在返回纽约的船上,她遇到了如自己当年一样,青涩土气的爱尔兰姑娘。
而这一次,她像一个老道的纽约移民一样,告诉姑娘在这里起初会想家想的要命,然后会不知不觉地,开始想其他事情,一个过去和你毫无交集的人,一个只属于你的人,最后就会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
出自苏轼词《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
布鲁克林是一部很容易引起共鸣的片子,原因不外乎现在背井离乡求学、工作、安家的人越来越多。
其中也有许多年轻人,在机场和一起生活多年的爸妈挥挥手,就到了离家万里的陌生国度。
我是这其中之一。
女主刚来纽约的时候,船上的红衣女子告诉她,一开始,你会觉得家信的间隔会很久很久,到后来你就不再这么觉得了。
感谢科技进步,现在有了微信等一系列高科技工具,让我和家人朋友的联系可以高速便捷,但是那种孤独感,我相信一点也没有改变。
刚开始,每一个独处的瞬间都需要自己消化,即使我一直笃定自己是个独立的人,然而现在翻到刚来美国时写的东西,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叫喊着:抵住孤独!
需要依靠呐喊和自我提醒来扛过去的时光,怎么可能不是孤独的?
刚开始工作的女主在工作上不尽如人意,我相信那时纽约的冬天再冷,也比不过孤独的寒冷。
收到第一封家信的时候,她哭了,我也有点想哭。
对于那时的她,一封家信,就好比刺骨般冰冷的大海里唯一的救生艇,黑暗里的火光,就好像某天在某地突然闻到了妈妈身上熟悉的香味。
等你回过神来,什么也没有改变,陌生还是陌生,一切都是未知,在兴奋之后,对熟悉生活的思念,会突然将你吞噬。
又看到女主在夜校上课的认真努力,还是能看到自己。
深觉赴美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虚度时光,尝试不同类型的课程,接触新的东西,生怕自己太过清闲辜负了好时光。
就连周末的时刻也要努力填满,在家多呆半天都觉得是浪费时间。
影片末尾,女主面临是留在家乡还是重返纽约的抉择时,我在心里反复提醒她(也是操碎了心)现在在家乡的一切,全部都要感谢你在美国的经历。
如果没有这段经历,即使时间倒流,这一切也不会发生。
就像原来看帖子,谈到留学带来的改变,有一句话记得特别清楚,就是无论留学给你带来什么,你都永远回不去了。
没错,没有如果。
不仅仅是留学,所有的经历都不会再让你回到从前。
也正是所有的经历塑造了现在的你。
无论如何,不要忘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女主很幸运,遇到了彼此喜欢的人。
然后不可免俗地,我也想起了一个人。
很遗憾,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很开心现在想起你的频率不像一开始那么频繁了,这样就可以不用麻烦朋友,节省眼泪和伤心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我想我当初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之一,就是你点亮了我最孤独的时刻,因为你,所有孤独难捱的时光都变得可爱起来。
也因为你,我平凡无奇的生活里,多了很多快乐。
希望所有为梦想努力的人都幸福,他们也值得这份幸福。
首先,在2015年,特别是年尾,女性题材复古风大行其道。
时尚界那边大刮复古风,阔腿裤麂皮裙小丝带潮到烂大街。
电影界,去年奥斯卡得最佳女配的Patricia Arquette获奖说好莱坞应该在薪酬上男女平等,梅姨拍手称好;索尼事件揭露大表姐的薪酬比同组男主演低很多,大表姐也公开表示对此不满,而又有很多外界声音质疑好莱坞女性挑大梁电影的匮乏。
于是应声而出,年底就有了下面的一串影片占满影院的海报栏<图片13>本片简直是为罗南妹子量身定做的。
罗南妹子父母是爱尔兰人,她在纽约出生,三岁随父母返回爱尔兰至长大成人。
据说本片开始想找隔壁carol的rooney mara主演,而且开始筹备拍片是罗南妹子岁数不够,还好这片子一直拖着拍不了,rooney不演了,罗南妹子岁数也够了,大家皆大欢喜。
看完觉得本片的人物都太nice了,除了商店老太婆,每一个人都超级善良热情。
不说姐姐rose是个超级漂亮温柔的圣母,牧师像亲爹一样的出钱出力,意大利小哥长相轻浮却踏实努力一往情深,房东看起来凶巴巴的却热心正直,连看起来很bitchy难搞的船上室友,布鲁克林房客和百货商店上司其实人!
超!
级!
好!
当然可以说移民在美国互帮互助,或者老好人eilis人缘好,但看了这片真是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人间自有大好人啊。
有些人不太喜欢后半段,觉得作为已婚妇女的eilis回到家乡还和jim打得火热有点渣。
我觉得首先eilis是个老好人,逆来顺受,内敛少言。
所以她开始乖乖的给丧心病狂的势利眼商店老太婆打工,也没半点顶撞怨言;意大利小哥向她表白她也无所适从,思考了几天才认真的回话;让她带新姑娘去跳舞虽然不情愿也答应下来。
而老好人一般最大的缺点就是犹豫不决。
再次回到爱尔兰时,虽然她计划返回美国,但担心母亲的状况,其实一直在说服自己留下来。
因为现在也没有什么离开的理由,原来没工作没对象,现在一下子都有了。
所以她一直在犹豫。
而且游子归乡,全是不真实感,就像eilis说的,“i dunno what is my home”,所以也没有强烈的“我是已婚妇女”的道德感。
要不是商店老太婆使坏,我估计jim跪下求婚她可能才会定下主意把jim拒了然后回纽约。
回到影片本身,整个电影随着eilis的成长和改变在很多细节上也有呼应。
开始在爱尔兰,总体色调灰暗,eilis不施粉黛,穿的也毫无生气<图片6>来到美国之后,因为想家愁容满面,但用光明亮很多。
<图片7>谈恋爱生活步入正轨以后,妆容精致,虽然穿的还是深绿色,但端庄中有几分活泼,脸上也有层幸福的光晕
而再次回到爱尔兰,虽然伤心,但心怀希望,所以光线也十分明亮,穿衣也是活泼的鹅黄色。
最后再次乘上开往美国的船,从容成熟,又有着eilis的朴质柔和感觉
一个细节是这次她在船上,遇到了一个与她当初情景相似的妹子,慌慌张张,又紧张又兴奋又土气。
虽然影片没有篇幅来描述,看妹子的打扮(口红颜色和eilis一样)应该eilis也像当初她的船上室友帮她一样,热心的帮了这个新来的女孩。
<图片11>演员方面,不得不提小黄毛Domhnall gleeson真会挑戏啊,最近几年出演的荒野猎人,星战,机械姬,到之前一点的黑镜,frank,about time都口碑佳作。
看前半段的时候我哭了好几次次,那种少小离家一个人不知所措,过海关时的不安,一遍一遍读着家里的来信,自己躲在角落默默落泪,家乡的亲人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回家以后的兴奋和不真实感,还有谈恋爱了以后什么都变美好了,都这么的相似。
而你会选择小镇的高富帅,还是大城市的水管工呢?
如果高富帅在没背井离乡之前就出现,肯定是直接嫁了,然后过着富足康乐的生活。
但如果不是去美国镀了金,高帅富会出现在你家大门口么?
而走完这么一遭,还会安于小镇的封闭平淡么?
乡愁是一张船票,但有时候可能已经永远都回不去了。
今年奥斯卡可谓根正苗红,主旋律到了新境界。
《间谍之桥》描述的是国家较量中的邪不胜正和美国的自由国度形象,这部《布鲁克林》则是从民间角度来歌颂美国。
既然是主旋律,自然是各种美化。
画面都带着柔光,懵懂的爱尔兰乡下少女初来鱼龙混杂的纽约布鲁克林,不管是老乡还是室友,房东还是主管,虽然个性未必多讨好,但无一例外都是好人。
在百货公司打工,还要加班加点上夜校,但女主在美国的一切似乎都一帆风顺,遇到的困难似乎只有坐船时和对门抢卫生间,同屋的女室友偶尔的轻浮。
但是,这些并不妨碍本片仍然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虽是主旋律,它对许多细节的描述,恰似初到异乡人的体验。
纽约的Ellis岛,与自由女神像的Liberty岛隔海相望,恰似美利坚的大门。
在轮船时代,Ellis岛是海关大厅,是移民潮中每个人的第一关。
几张小桌子,无数刚下船一无所有的人们排着长队,在一分钟内接受海关官员的生杀予夺。
而本片的主角,那个爱尔兰女孩,就叫Ellis。
<图片1>这是这里我拍的今天的样子<图片4>在旅途上萍水相逢,看似并不友好的陌生人“举手之劳”的善意,在那时甚至比朋友亲人的关怀更暖人心。
远隔重洋思乡心切,而那时与故土唯一的联系只有字字如金的书信。
当在异乡的一群老乡唱起故土的民歌时,那浓浓的乡愁,几乎是要夺眶而出了。
<图片2><图片3>既然这么想家,为什么不回去呢?
这也是天下无数游子心里的一个问题吧。
这个矛盾首先来源于另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要离开家乡?
Ellis生长的爱尔兰小镇,看似宁静宜居,却没有支撑她人生愿景的地方–喜欢的事业,喜欢的爱情。
然而从布鲁克林“镀金”回到家乡,她又有了得心的追求者,应手的工作。
似乎当初离开这里的理由不复存在了,她迷惘着,甚至渐渐淡忘了远在异乡的守候。
这进退抉择之间,包含了一个诚恳的爱情故事。
爱尔兰家乡,美丽宁静,却一成不变,这份古板的优雅正如追求女主的家乡小开;布鲁克林,喧闹而艰苦,却多彩多姿,这份炽烈的色彩正如朴实勤劳的意大利水管工。
Ellis勤奋上进,也与人为善;而水管工Tony,无论是年轻坚实的臂弯,还是实实在在的质朴和善良,都更加招人喜爱;Tony轻声喊出”Ellis, marry me“的镜头,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鲜活的美国梦的快照。
<图片6><图片5>我无意以道德谴责Ellis,这的确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故乡如果给了自己想要的,谁会愿意离开它?
刻薄的杂货店主一语点醒梦中人,帮助Ellis做了正确的决定。
我们离开家乡,不仅是想要得意的事业和如意的伴侣,更重要的是,我们想要更广阔的天地去奔跑,哪怕一路上充满荆棘。
故乡虽然是魂牵梦萦的温床,但我们决不想像杂货店主一样,成为狭隘的可怜人。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小城市无法实现的梦想当人类达到自我实现的时候,也就是充分利用了生命;他对受转瞬之念和不受控制的本能辖制的生命少有尊重之心。
自我实现将人拥有的每一种能力都带至最高的完美境地,使你从生命中得到了所有能够从中挤出的快乐、美丽、情感和兴趣;但自我实现的困难在于,他人的要求常常限制你的活动。
(略)这样的目标需要极度的冷酷无情和对自我的全神贯注,而这会令人不快,也常常让自己显得荒谬可笑。
(毛姆) Brooklyn,是纽约的一个区。
在最爱美剧之一《Sex and The City》中,我喜欢的独立理性睿智喜好独立空间的Miranda生了儿子后从更发达的Manhattan搬去了稍差些的Brooklyn,开始她是不情愿的,后来因为Brooklyn租金更便宜,可以有一个小花园,一家三口躺在草坪上一幕记忆犹新。
还记得有一集几个女人去了趟LA,受了一通打击之后回到Manhattan,应该LA是比Manhattan更发达些,有一本书叫《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并没有看过。
就是这样一个连Manhattan都比不上的城市,连Manhattan的skyscraper都没有,但比起Eilis的落后闭塞、机会稀少的家乡Ireland,仍不失为一个梦想之城,所谓人往高处走。
影片一开始,Eilis天不亮就表情呆滞地出门去教堂,和那个在她店里做工的Miss Kelly和另一个店员坐在一起,她忍不住困意打哈欠,却被表情刻薄的Miss Kelly侧目责怪。
在店里和那个awful的Miss Kelly一起,是没有起码的尊严的,势利的Miss Kelly对待顾客态度大相迳庭,就跟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一模一样,衣着光鲜的才是顾客,衣着寒酸的被像乞丐一样训斥,仿佛买他家东西他就是人间最高法律一样。
我想起中学同学来自农村,妈妈曾背着被子送她上学,在餐馆吃饭时被人鄙夷。
(本来就敏感自尊心极强的她,此后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飞黄腾达。
一路拼死拼活直至今天,还因压力大曾经抑郁过。
感情也拼,找结婚对象,高级法院啦公务员啦是她的理想,也就是权力。
)这事不是常有吗。
以貌取人、趋炎附势的势利之人不是多了去了。
而在Miss Kelly店的Eilis就是这样被欺负过来的,一张受欺负的脸。
再加上并不能养活自己没有未来,连衣服都是做会计的姐姐帮买的,当地年轻女孩的唯一出路就是打扮漂亮嫁得好就像她的朋友Nancy,而在俗称“心气高”的Eilis眼中,“那些男孩们,打着发油,穿着休闲外套/And those boys with their hair-oil and their blazers." 后半句被朋友打断没有说出的话应该是:“反正我也没太看得上”吧。
精神上还是有优越感有追求的她不屑于屈从这个规则,去刻意打扮吸引他们注意。
反正我要离开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闯出去我就可以活过来。
留在这里我看不到现在,我要出去寻找我的未来。
外面的机会来得很快,我一定找到自己存在。
一离开头也不转回来,我离开永远都不再回来。
下定了决心改变日子真难捱,吹熄了蜡烛愿望就是离开。
就像我听到窗外拉杆箱轮子滚动的声音就蠢蠢欲动。
尽管有刚开始的背井离乡困窘尴尬笨拙想家,后来遇到一个意大利男朋友才有所好转。
比起《移民》中从波兰来New York走投无路不得不出卖身体的Ewa, 她还算幸运太多了。
印象深刻的是在为无家可归的Irish老人举办的圣诞节聚餐上的,Eilis问神父:Why don't they go home?/为什么他们不回家?
神父回答: If there's nothing there for a clever young girl such as yourself, there's gonna be even less for men like these. Some of them have been here fifty years, that have lost touch with everyone. These are the man who built the tunnels, the bridges, the highways. God alone knows what they live on now. /如果象你这样年轻有才的女孩都没有发展空间,他们这样的人就更没有生存可能了。
有些人来了50年了,和老家联系不上了。
就是他们这些人建造了隧道、大桥、公路,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靠什么生存。
一个老人唱起爱尔兰语家乡民谣,让人立马脑海中浮现风笛的声音。
一群思乡的人眼泛泪花,聊以安慰。
就像我们的农民工,为了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劳动,像被吸干了汁液的甘蔗,老了无法劳作之时,只剩无用的渣子被吐出,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
回到凋零破败的农村?
本来以为这样一个关于移民的题材要转化成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后面情节给我惊喜。
姐姐突然生病去世回家奔丧安慰妈妈,并无太多文化写信还要弟弟代写却很明智的水管工男友说:Will you marry me before you leave? Eilis问:You don't trust me to come back? Why do you want to do it?男友说:Home is home./家乡毕竟是家乡。
果不其然,环境是思想的皮肤。
人一旦换了一个环境,想法等等一切都变得大不同。
刚一回来,朋友准备结婚,介绍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Jim给她,妈妈也很满意,Jim帮忙操持工作事宜,见了父母,一切顺利,收到丈夫来信也放置抽屉没打开,仿佛忘了还有这样一个存在,呆在家乡有家人朋友找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不用再背井离乡貌似蛮有吸引力。
家乡小镇的沙滩空无一人,完全不象Brooklyn的拥挤,Jim说:We don't really know anything of the rest of the world. We must seem very backward to you now. (这话我倒确实听过同样的:“你经常在外面大城市的,是不是看我们觉得很小市民?
”)走在街上,着蓝色洋装白色高跟鞋,戴着太阳镜,挽精致手包,时髦发型,不为某个男人,只为自己的美丽,连打招呼的路人都说喜欢她的打扮。
是啊,跟以前卑微渺小怯弱无光彩的自己相比,现在是找到自我站稳脚跟的自信笃定从容和有底气,怎能不从心底散发光芒。
姐姐生前曾工作过的会计部门让她去帮忙做事,妈妈诚惶诚恐催促她快去,她却淡定地说:“他说什么不重要,我又不是那里的职员。
我要去也只是帮个忙。
/It doesn't matter what he said. I'm not an employee. I'd be doing them a favor.” 话语间全是职业女性的自信和自我掌握自己命运的骄傲和尊严。
跟 Jim date的时候,她注意到Jim: no hair oil, and that's not a blazer, it's a sports jacket. /你没有上发油,还有这不是休闲外套,这是运动夹克。
(小城市青年受从布鲁克林镀金回来的女孩影响努力所作的时尚转变。
)Jim 说:It made me think that my life must seem very easy to you. I run my father's bar, going to live in my parents' house. I know what that must look like from the outside. But it doesn't feel like that. I've never been anywhere. I have never even been to England. But I'd like to see London, and Paris and Rome. New York. It frightens me , the idea of dying without ever leaving Ireland./或许在你看来,我生活地非常容易,接管父亲的酒吧,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我能想象到外人是怎么看待这一切的。
但其实并不是那样。
我从没去过任何地方。
我甚至都没到过英格兰,我想去看看伦敦 巴黎 罗马还有纽约。
一想到我这辈子可能都踏不出爱尔兰,就觉得可怕。
(小地方富二代也是有梦想的有志青年。
)女主说:I am glad./(这我就放心了),然后就去见父母了。
下一步顺理成章就是Jim该求婚了,女主好像也放下了一切戒备准备托付了。
就在这时,Miss Kelly适时出现,女主瞬间皱了眉头,仿佛以前的一切压抑和没有尊严等记忆又回来了。
结果那个"terrible old bitch"就开始在那八卦嚼舌根,再也无法忍,赶紧订票。
比起尊严和开心自信地活着,一个好条件的男人也瞬间可以放弃。
生活环境才最重要!
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我忘了这个镇是什么样了。
家乡在你思乡的时候是美好的,可是当你近距离地跟它接触,发现它还是以前的样子,无法忍的那些地方仍然依旧。
本科毕业的时候,有很多人回到家乡,我知道这个根本不是我想要的。
那年8月,在一个中学的校长办公室,周围是一些拿着各种证书和资格证等着签合同的男老师,根本不用思考就离开了。
同样一个8月,研究生毕业,我准备去外省上班,抛下狠话:我走了再不会回来。
妈被这句话伤带着眼泪没去送我。
去车站坐车时,家人送我,因为一句话我把伞低下遮住准备飚出的眼泪。
这个普通话都不怎么讲的城市留不住,一件件让人窝火的事情都让人恨不得立马买票逃离,逃往自由的乐土。
高铁站火车站就这样来来回回地迎来送往,N个春秋。
因为要的不是安逸,而是精神,活得象人的样子。
现在依然如此,办事仍然是熟人关系,医院仍然不排队叫号,乱糟糟挤作一团,更别提保护隐私意识,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都仿佛权力大过天。
行政服务大厅,仍然有人给办事工作人员丢烟说好话,办事依然像求他一样看其脸色,忍受故意刁难,习惯了一切方式自助的不会再忍受这个。
另外更不用说《神探夏洛克》清一色的国语场了。
之前看了一篇文章说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平均智商差别,作为一个秉持环境论的人来说这个是相信的。
大概是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一直影响我蛮久:《离家的人最有出息》 在英国,有人曾统计过,最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绝大数是生长在外面的人,以“创新”著称于世的美国人,很难找到一生固守一地的,所以人们讲美利坚民族是一个“无根”的民族。
一个人要有所创新,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素质,即识、胆,才。
识,指的是眼力,对事物的洞察力,敏感性; 胆,指的是魄力,敢于探险的精神;才,指的是智力、文化水平、技艺、方法。
三者互为依存,缺一不可。
这三方面素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所具有的信息量,而信息量的多少,与其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流动性有很大关系。
一个人如果长期在一个相对不变的环境中循环往复的生活,没有新信息激发他去思考,去比较,很容易思想僵化,更难有预测未来的能力。
相反,一个人若生活在无限广阔的天地里,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里,接触一些新的信息,“摩擦生热”的法则就会发生作用。
他可以思路大开,把自己在不同环境中观察到的东西加以比较,找出规律,并以预测未来,发现社会的“大趋势”。
因为社会总是处于平衡的运动中,某个地方的今天往往是另一个地方的明天。
一个人走向四方,会遇到许多新问题要加以解决。
要适应新的环境,这就激发了他的求知欲,学习学习,在学习就会成为一种天职;与知识丰富的人一起工作,可以培养他的竞争力,进取心,好胜心,就会培养他的追求,以获得胜过别人的能力;新的知识的输入,不仅增大他的知识储备,而且使他原有的知识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知识膨胀,广泛的社会交往时她思路开阔,乐于接受新东西;工作,职业,和地点的变化,加强了它对环境的适应性,有利于对变化无常的社会做出反应。
远离父母,使他失去靠山,养成独立生活的习惯,有利于培养决策能力和果断性。
选择职业自由度的加大有利于用其所长发挥自己的优势。
在现代社会,衡量人才的标准不仅是他的知识存量。
更重要的是他的创新能力,如果一个人不把他所掌握的只是当作创新的源泉,他对社会将是一个废才。
在未来的时代,我们不可能在父母的保护下生存,血缘关系的脐带不可能给我们输送生活的养料,家庭的地位不可能在决定我们的地位,救生圈不可能再是关系网。
不应再把自己禁锢在家庭的脉脉温情之中,不应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骄傲或自悲,我们这一代应该把爱的重心由家庭转移到社会,冲破一切狭隘的观念和束缚。
在几个城市生活过,感觉还不够,迁徙上瘾,做一个波希米亚人云游四方挺不错。
哈哈总之,自我实现高于一切。
P.S. 社会有时倾向于压制年轻人,一帮“前辈”占据高位,贬损他们,愚民他们。
但年轻人只要稍微给一点机会就会觉醒,不再接受其给予的一套,利用身边资源茁壮成长,所以敢不敢给年轻人机会,因为未来终究属于年轻人。
在大皇后区离家很近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家电影院,于是和好友赶着周二的6刀特价,窝在空荡荡的放映厅里就着免费的咸味爆米花看完了Brooklyn。
《泰坦尼克号》里杰克的大喊new york, new york好像还在昨天,50年代繁忙的大西洋上,另一艘船又承载了一位爱尔兰姑娘的美国梦朝纽约进发。
就像无数小镇姑娘一样,Eilis的生活简单平静同时又缺少激情。
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出众的美貌与开朗的性格,Eilis只能为势力刻薄的面包店老板娘工作,就连去跳舞也只能在成双成对的舞者中孤独的默默离场,如此乏味的生活最终让她来到了brooklyn,从一个天真又不善交际的女孩变成了时尚又大方的都市丽人,并且收获了爱情。
典型的美国梦剧情。
紧接着导演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来动摇它。
从大都会镀过金的女孩子回到家乡,无论是在《萨布里娜》还是在Brooklyn中都光鲜靓丽,散发着与小镇与众不同的魅力信号,体面的工作与高富帅的情人接踵而来。
Eilis是如此的幸福,以至于沉沦在家乡的脉脉温情中不想离开,直到刻薄的老板娘的出现提醒了她小镇生活的另一面,平静与安稳的面具之下包含着狭窄的人际圈中狭隘的人性与一成不变的日复一日。
所以在灿烂的北美阳光下女主角重新站在了Brooklyn的街头。
这里是她选择的家乡。
我想大概每一个在国外生活过的人都体会过Eilis的纠结,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带来的孤独感与不适应对于生活在东方文化之下的亚洲人而言可能更甚于她。
磨合期过去之后都或多或少成为了当地的一份子,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然而内心的归属感究竟如何大概只有本人才能体会。
记得一个已经离开纽约回国了的朋友曾经说过,没来的时候总觉得这边像是别人家的饭菜,哪里都好,等到真来了以后反而感觉自己像是在漂着,无比怀念国内的热热闹闹。
此心安处是吾乡,即使这座城市汇集了大概地球上各个国家的人以及人类发明出来的一切声色犬马,没有温暖与爱也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场。
我想如果不是Eilis已经结婚的事实被坏心的老板娘拿来威胁她,那么很有可能Eilis将会留在家乡。
人对于熟悉的环境与舒适安稳的生活的渴望之大甚至让Eilis几乎抛弃了远在纽约让她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丈夫。
还好有那个邪恶的老板娘,最后她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当初自己要离开这里。
莫忘初心,对于孤身追求理想的人们来说这几乎是唯一坚持下去的动力。
如果活的开心,有谁会愿意吃苦,选择了吃苦的人都是因为她们并不能从现有的生活中得到快乐, 因此带着期望离开,追求理想中的幸福的一丝踪影。
Eilis在他乡得到了她曾经渴望的一切,当然这是导演的理想化安排,大部分人都在现实的打磨下不断妥协与继续努力,可是我想她们也许并不遗憾后悔,经历过,成长过,总归有所收获,没有虚度光阴,学会了怎么更开心的生活。
《定风波》序中苏轼问柔姬,“广南风土,应是不好?
” 柔姬对曰:“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为什么怎么看都像一部渣女未成的故事
前面都挺好的作为移民有感同身受之处,后面简直WTF…最终决定再次离开的动因只是秘密被揭穿的话,后面说啥都冇说服力啊。服装好看😅
这三观已经歪到外太空去了
整体调子挺喜欢,温柔如水的电影,喜欢女主每次念信和旁白,姐姐太可怜了。太喜欢男主温柔宠溺的笑容了,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不喜欢女主回乡之后的二心,虽然可以理解,但最后马上重回纽约,我倒希望有更多情感铺陈,显得纯粹是讨厌小镇碎语而非对男主的爱。
这也提名最佳?比鸡汤还水。
后半段歪掉了!三观不正啊!
报喜不报忧的每个瞬间。
#布鲁克林#这片子太扯淡了,可见片荒之年,实在是没东西往上搬了………
罗南妹子就是一副尖酸刻薄的讨人厌样=。=
大概是因为我还在过电影中表现出的比较挣扎阶段的生活,所以真心无感谢谢。(一个小姑娘在教会的帮助下有了工作各种遇到好人,很快适应了异乡的生活找到了靠谱男友。一场意外返乡还有高富帅做备胎。100分钟看下来我觉得她遇到的困难比我少太多了就值得大书特书。奥斯卡就喜欢这?呵呵何厚铧
无趣。各方面都平平,一点新东西也没有。罗南演技OK,但不戳人心口,跟奥奖影后级还差着些“非她莫属”之感。【看了&lt;房间&gt;里布丽.拉尔森的表演,可以肯定罗南要去奥斯卡上打酱油了
比预想的层次要复杂。托宾的小说改编果然非同凡响,就算是爱情故事也不单纯是将爱情,其间混杂着浓浓的乡愁,甚至爱情本身就是乡愁的化身与缩影。年代、地域和族群不仅体现在服装上,而且已经渗进了演员的每一个动作里。西尔莎·罗南把异乡人的尴尬演绎得无比动人。
反超Carol成为我心中的颁奖季第一。Brooklyn提醒了我当初如何爱上电影。不是传统结构又怎样。强行抄今天guest speaker的一句话:如果能把一个人物写到这么饱满,至少可以保证在这座城里有一席之地。
在看这个电影之前,就有人说“你的故事跟布鲁克林的女主很像”,果不其然,连面临的选择都那么相似,但人生没有错误答案吧,留下还是离开,人生都能各自精彩。有时我也会忘记自己是个固执自私的小镇青年,把他乡活成故乡。
要拍出平静内敛的感觉而不让人觉得无聊是很困难的,这部电影做到了。Saoirse Ronan示范了不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也能展现演技。更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有时候离开了家就再也回不去了。
莫名其妙地烂尾了
这个女主很可爱
这么拍法不拿奖说不过去啊
非常积极主流的价值观,教会同乡前辈的帮衬扶持,此心安处是吾乡,在移民的电影里对异乡不是贬损,而是用我差点忘了自己从哪里来的小镇是什么样子的处理转折真是善良舒服真诚不少。喜欢前后两段爱情的细致描写,宿命里的时差感,就连回到故乡差点重婚觉得也是很实际和情有可原的。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与《甜蜜蜜》里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找你的相比能很好的看出华人在情感上的不同,当然罗南的表演完全超出了预料,最后海报里的场景为自己选择而坚定的那份美丽相信未来必定错不了。资料馆。
无聊又过时 女性觉醒不是觉醒自己已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