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的中文翻译远远没有英文来得准确和有深意,虽然 Maxwell 不如海明威/菲茨杰拉德/托马斯这些作家一样有着小说载体的作品留存世上,但作为这些“天才”作家背后的推手,谁又能说他不是有着另一种天分的天才呢?
现在我们耳熟能详海明威的《当太阳照常升起》、《老人与海》,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和托马斯《天使望故乡》、《时间与漂流》,这些响当当的影响了整个 20 世纪的美国小说家都不是今天我们的重点,今天的主角是将他们一手挖掘出来的编辑 Maxwell Perkins。
1884 年生的 Maxwell 在非常年青时就显示出卓越和超前的作家挖掘机才能,毕业后在《纽约时报》做过短暂的记者之后,加入了 Charles Scribner's Son 出版社。
就是在这里,他成功将海明威/菲茨杰拉德/托马斯由贫困书生推成当红炸子鸡,不仅仅是文学界和美国,而是世界范围内的声名享誉。
当时的出版社通常只出版成名作家的作品,但 Maxwell 看到即将到来的新一代文学风潮,他排除众难,致力于发挖掘有潜力的新作家作品,菲茨杰拉德的成功是他卓越远见的首个实证。
当菲茨杰拉德拿着 The Romantic Egotist 《自大狂的罗曼蒂克》(日后改名为 This Side of Paradise《天堂的这一边》出版)出现在 Maxwell 眼前,后者新知道美国新文艺浪潮已经到来。
《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让菲茨杰拉德成为媒体追捧的焦点,但他和妻子泽尔达(这个女人不得了)的肆意挥霍和酗酒不断地破坏着他和 Maxwell 的关系,但即使如此,Maxwell 作为朋友仍然一直陪伴和支持着菲茨杰拉德到最后。
亚马逊在年初也专门制作了关于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传记题材剧集《缘起泽尔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第一季 10 集已全部放出。
菲茨杰拉德的成功也并未为 Maxwell 扫除多少的障碍,尤其是落到海明威身上。
虽然与菲茨杰拉德互为好友,海明威的文风可和大走文艺青年风的前者大不相同,常常在作品飙粗口,当时 Maxwell 为了出版《太阳照常升起》顶住了公司内容保守派相当大的压力。
看惯了传统文学风格作品的读者,读《太阳照常升起》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也是我看的第一本原版小说),当你看到 Brett 说 you know it makes one feel rather good deciding not to be a bitch 时会让你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一直到海明威的第二本书《永别了,武器》出版并登上了畅销书榜首,才算是封了出版社的反对之声,也进一步巩固了 Maxwell 在作家挖掘机不可撼动的地位。
但 Maxwell 作为历史第一位被称为“作家编辑”之人,潜力作家的挖掘只是第一步,将未经打磨的文字编辑成阅读性极高的作品才是他真正担得起这个头衔的真正原因。
严谨的文字控制能力和结构感是 Maxwell 可以将一部部经典作品送上畅销榜的真正原因,而这个能力非常明显地体现他和托马斯的合作上。
托马斯在遣词造句上缺乏必要的自制力,不像菲茨杰拉德那般惜字如金也不如海明威那样直白,对自己的文字过分依恋,第一本书《天使望故乡》出版前 Maxwell 就已经让他砍掉了将近 9 万字。
后来的《时间与漂流》的编辑工作更是长达 2 年之久,而且在编辑期间托马斯还不断地写入新的内容。
在工作过程中,Maxwell 也不断地拷问着自己,自己对作家这些文字所做的修改和意见,究竟是让作品变成更伟大的作品,还仅仅只是让它变得与众不同(以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态)而已?
但事实证明,Maxwell 是对的。
也正正是 Maxwell 这超比寻常的编辑才能,让后来成名的托马斯越来越介意媒体中流传的“《天使望故乡》和《时间与漂流》的成功大部分要归功于 Maxwell”,争吵也越来越多。
但 Maxwell 让人敬佩的一点是,他不仅仅有着卓越的眼光和编辑才能,更是一个非常体贴和礼貌的绅士,但凡和他合作的作家,他都处之与诚,即使是在菲茨杰拉德凄凉的后期生涯,Maxwell 也一直保持着这个落魄作家的支持和帮助,托马斯在临死前也终于看清这一点了。
也正因为 Maxwell Perkins 卓越的编辑能力,“作家编辑“这个名词才真真正正成为业界的一个称号。
影片在细节上刻画了一个非常立体的 Maxwell,除了将不少的时间分配在他和女儿们的互动上,其中一个细节也非常触动人。
当Nicole Kidman 扮演的 Aline 在出版社电梯口失魂落魄地等待着不会尾随出来的托马斯时,Maxwell 骤然意识到工作的执迷正在破坏着自己的家庭,而他看到过太多的所谓大文豪最终惨淡的孤独收场,从而将生活重心慢慢移往自己的妻子和五个女儿身上。
相比之他所合作过的处于镁光灯下的“天才”小说家们,Maxwell 获得了另外一种意义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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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男人为事业而生,有了事业,会相应降低对爱情的要求。
他们认为事业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能弥补爱的不足。
是不是这样?
因人而异,因另一半而异。
编辑和作者若相爱,比爱情更轰轰烈烈。
科林费尔斯的编辑气质和裘德洛的作家气质都是天生的,很难得。
美国人喜欢拍作家题材电影,这一部把编辑和作者的关系演透了,极感人。
灵魂台词:我们真的让作品更优秀了吗?
还是破坏了它的本质?
今年,上海青年文学评论家李伟长出版了一本文学批评著作《珀金斯的帽子》。
这本书让我第一次把目光聚焦于一个为大家所忽略的细节——这位天才捕手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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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times people just go away."这不是一部每个人都会喜欢的电影可是第一次在电影院看一部电影看到眼泪多到花了妆明明不是一部爱情电影 台词却浪漫到想倒回去再听一遍很庆幸看它的时候 身边陪着一个不离不弃了十几年的伴不论你的生活精彩或是落魄 都不该忘记为你付出过的人——"I miss him,too."
“真正的人生 是当你能够看着某人的眼睛 然后去感受他的疼痛 ”直戳内心 谁说不是呢 电影结尾的那封信 从dear max开始回望他走过的不曾珍惜的一辈子 我多么希望那些我没说过的话 我没表达的遗憾 都能完完整整的献给你 可惜我回不了头了 这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1作为一个编辑,我并没有在上映第一时间看到《天才捕手》这部电影,我记得上映第一周时它的豆瓣评分是7.5,而评论中有一条说它沉闷。
而在那个周末,我更希望看一些让人开心欢乐的片子。
大概大多数人和我想得一样,以至于这部电影冷清到连放映前的广告都没有。
我最终决定进电影院,是做编辑的友邻们的评价,看过的编辑们无一例外的觉得有被戳中的点,有一条评论让我印象深刻:只有做编辑的人才知道,把讨论稿子改稿和与作者神交这样的内容拍成这样,已经能称得上是惊心动魄。
从电影开篇我就知道,我不会感到无聊。
1920年代的故事,在镜头珀金斯用红笔一字一句的删改文稿的样子,就迅速让我代入进去。
时光往后流走90年,做编辑的工作形态还是这样亲切熟悉,这种不变,也许就是为什么我坚信书籍和阅读不会被淘汰的原因。
尽管在原著中,珀金斯被认为“好像不适合这个职业:他拼写很差,标点乱用,至于阅读,连他自己都承认“慢得像头牛”。
但这仍然是编辑最终具象的形态与最基础的工作。
当然,也是最容易让人误解的部分:编辑不就是修改错别字吗。
要用一整部电影来理解的这一点,在原著中非常清晰地给出了解释:“麦克斯·珀金斯是无法超越的。
他具有非常独到、极其敏锐的判断力,又以激发作者写出其最佳作品的能力而闻名。
对他的作者们而言,他更像是一个朋友,而不是什么苛刻的工头。
他全方位、地帮助他们。
如果需要,他会帮助他们确定作品的结构;给书起标题,构思情节;他可以是心理分析师、失恋者的顾问、婚姻法律师、职业规划师,或者放款人。
在他之前,几乎没有一个编辑对书稿做了那么多工作,然而他总是坚守自己的信条:‘书属于作者’。
”如果要说90年后的编辑们的工作有什么变化的话,应该说在珀金斯之前没有编辑觉得应该做这么多工作,而在90年后,一个优秀的编辑应该做到这些已经成为了一个共识。
但同时,编辑是一个门槛很低,而上限很高的工作。
知道一个优秀的编辑应当做到什么,和一个编辑会做到哪一步,完全是两码事。
而同职位的人从收入上的回报,在我观察到的有限例子中来看,并不会有显著的差异。
2在我看来最难的,其实并不是要做到这么多,而是做了这么多事,本质上是在为他人做嫁衣。
要心甘情愿做到这一点并没有那么容易。
有多少人在面试时被问到做编辑的理由是:因为我喜欢写作,所以我想做编辑。
要在真正做了编辑之后,才知道这种逻辑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喜欢写作的人应该去做作家,而做编辑的人要为别人的作品付出心血精力,而最终这个作品并不属于你——而这种落差感在所谓“喜欢写作”的人身上会尤其明显。
这就是珀金斯始终坚守的“书属于作者”的可贵之处,你要抑制自己的创作欲,要抑制自己对作品的占有欲,要舍弃自己想要借此留名的欲望,要对一个你付出了心血的作品其实不属于你这样的事,有一颗平常心。
但凡有作家梦的人,要做到这点是不容易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在看到电影原著名“天才的编辑”(Editor of Genius)时,在到底是“天才们的编辑”还是“一个做编辑的天才”两者间,首先认同了前者——真正的天才,是不适合做编辑的,天才们要创作,要燃烧,要投入,甚至应该要有一些自私,他们可能会是电影中托马斯·沃尔夫肯把几年时间花在改稿上,连一个晚上都不舍得给情人的废寝忘食的人;也可能是像海明威那样,肯把时间花在体验生活,哪怕是去参加战争也再所不惜的人。
但绝对不会是,肯把时间花在别人身上,最后为他人做嫁衣的人。
编辑是什么?
编辑是要为作者做一切利于他写作的服务,且在文学和写作素养上并不能低于作者的人。
有才且甘于为别人服务,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这不能不说是有些为难人。
服务要做到什么地步呢,我毕业后去的第一家杂志社的总编常说的一句话:民国时期的编辑,作者家里没米时会跑出去给作者买米呢。
读者第一,作者第二,而你自己始终要放在最后一位。
我到了第一家杂志社的第一件事就是背作者名单,三四百个作者,厚厚一沓,主任先讲一遍,每个人的擅长领域、写稿习惯、行文风格、脾气秉性、身体状况、人品道德、家境情况、对稿费的在意程度。
在这之上研究他过往的所有作品,近期的兴趣点,投其所好,挠其痒处,种种方面综合比较,才是约稿准备的第一步。
后来我才知道,何其有幸,在编辑生涯之处得到这样毫不藏私的倾囊相授,而现在大多数编辑能得到这些,都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的摸索,一个作者一个作者从零开始的试探。
而到这一步,都还只是“甘于服务”的态度层面,而未涉及到“和作者对话”的能力层面。
这种能力,说白了就是能不能让你的作者“服”你,服气你的修改意见,服气你在他心血之作上的改动,而这种心服口服,是对挚友的,是对知音的,是对师长的,或是忘年交的,但凡有一点轻视,最后都可能导致不欢而散。
而当作者和编辑一旦合拍,带来的快乐是难以言喻的,那种指出问题的一针见血的解惑感,在看到作者修改来的稿子正是自己想要的,甚至超过自己想要的时候,那种浑身静默而激动的战栗感,这种快乐只有双方亲历才能够体会。
所以沃尔夫第一次走进珀金斯办公室时说,“因为是你,所以我来了”,在他之前,海明威,菲茨杰拉德这些天才被他发掘,而他,愿意给他发掘自己,或者,拒绝自己一次的权利。
3而编辑付出了这么多,最后得到什么呢。
我想,应该只是单纯的,为这世上的人呈现了一本好书或一篇好作品,就像珀金斯说的“没有什么比一本书更重要”——尽管大多数人不知道这和编辑有多少关系。
编辑的工作,只有极少部分人能具体的知道编辑使作品发生了什么变化。
其中一个是作者,还有就是看到三审单的二审和三审。
这导致能鉴定编辑工作好坏的人极少,你需要遇到对的领导,还有对的作者。
电影中沃尔夫最后指责珀金斯毁了他的情节并不罕见。
有时编辑把作品变得更好了,最后的赞喻是归作者的,有作者由衷感激你对他的建议与修改,有作者觉得你只是把他的作品原样放出去了,也有作者说你毁了他的文章。
我并不意外影片中最大的冲突集中在了删稿上面,除了沃尔夫本人的写作特点,这也是编辑工作基本守则的一个体现。
现在想来,我在的第一家杂志社颇循古风,当时主任和主编教导我的改稿原则是:尽量只删不添。
因为添加内容很难保持作者的原意和文风,而最后用得最多的处理手段就是删减。
如果不是我当时见过如此认真细致改稿的二审和三审,我大概不会见识光靠删减对一篇文章能带来多大的提升,那密密麻麻的红蓝黑三色笔改完之后的清样,是会还到编辑手里一个字一个字在电脑上改回去的,一个多余的字都不留,九成以上的病句都可以用删改换位来完成,清样改出来,就像是最自然的整容,看上去认得还是原来的那个人,说不出哪里好看了,但就是从一个平凡的姑娘变成了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人。
这就是为什么在整部片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恰恰就是他们讨论删减稿子的情节,我跟着他们一字一句比较,想象着如果是我,我会给出什么样的修改意见,我会留下什么,取舍之间我会怎样抉择。
(比如粉红色贝类的那段描写,在我可能就不舍得删掉),反反复复比较才知道,帕金斯的高明之处在哪里。
能鉴赏这种工作好坏的人,本来就需要一定的水平。
更多的时候,只有编辑知道自已做了什么工作。
但就算出名如珀金斯,大家揣测他做了多么了不起的工作,甚至代写抢了作者风头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一个编辑应该做的。
编辑做的工作不为人所知,也不应为人所知,这是这个工作性质决定的。
而到了珀金斯的这个高度而不抢作者功劳,则更难得。
因为他深刻地知道这会导致的后果,沃尔夫最后的离开——是为了证明他自己可以。
肯宣扬编辑对自己文章做了什么样贡献的作者其实并不多。
而宣之于口编辑怎样毁了他作品的例子,则有很多。
我到的第二家杂志社,是对稿件改得很厉害的,有时编辑甚至帮作者重写一遍。
我不是很愿意做这样的工作,但有很擅长的同事,做的让人拍案叫绝,但我看过她的一个作者,把原文在微博上贴一遍,杂志文贴一遍,让大家去评判哪个版本好。
我不否认有千万分之一的概率,编辑进行的修改是沃尔夫说的《战争与和平》中的和平的那一半,但更多的情况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这千万分之一。
4相对应的,在一篇出名的佳作前,能忍得住不宣扬自己和这篇作品关系的人,更加寥寥。
我的前同事徐欢欢,也是我为之写稿的另一个杂志的现任编辑,发来她看到的一段话:“从做编辑伊始就想得很清楚了——别想被任何人记住,这根本不可能。
最好能遇到这个时代真正好的作家,然后完完全全躲在他们的身后,让他们更好,把好的资源给他们。
如果不能遇到如此好的人也没关系,我去写(但也别报希望真能怎么样)。
总要获得最终的那个自己的,这不需要想。
”徐欢欢说她就是这样想的,一个好的编辑也应该这样想。
或许一个称职的编辑,连做编辑出名,再用这个名头去写作都不应该。
尽管我认为我做编辑的六年时间中,我已经足够尽职尽责,但从内心深处,我觉得我不能从这样的职责中享受到由衷的快乐。
值得我这样奉献的人,并不多,每一时期可能有一两个,所以这样的快乐是断断续续的,牵扯着我的,并不是全心全意心甘情愿的。
我只能感激,我有这样想的编辑。
所以,当珀金斯动容地说着:像沃尔夫这样的天才,他这辈子可能再也遇不到了。
我更动容的是,这样的编辑,我可能一生都遇不到一个。
我看第一遍电影结束时,旁边的女生哭了,和我一起去的某人指了一下,说:“这应该是你的同行。
”我深以为然。
但我再看第二遍时,是真正的编辑集体包场看的,我看着周围大家的反应,才觉得,结尾的泪点,其实并不是编辑独有的,那种两人在楼顶共看人间烟火的唏嘘,在这里下泪,应该是人们的共情。
编辑的泪点,在影片中更普通,更平凡,更容易错过。
是沃尔夫要把书献给他时,珀金斯说:“编辑不应该留名。
”是他在自己数个的成功的案例面前,依然保有清醒和警惕:我不知道我所做的工作,是让作品变的更好了,还是仅仅是不同了。
说着这话的科林叔,在片中第一次展示了自己的一点无助,一点脆弱,而这恰恰是对编辑工作的,最本质的敬意。
-作者简介:简洁,杂志编辑。
双子座,不分裂。
见过了许多人,想讲自己的事。
微博@mayjane,豆瓣@Jane想自然醒,公众号:简影录@everyjane
作为一部罕见的描写写作和出版的电影,《天才捕手》的出场人物不仅有名传千古的编辑麦克斯·珀金斯,还包括三位天才作家: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和托马斯·沃尔夫,这三个人全部有麦克斯一手发掘。
相比前两位,最后一位作家或许听着有点陌生,但在美国文学史上,他其实声名赫赫,被福克纳评为心中“美国活着的最好的五名作家”之一。
在本片中,沃尔夫由中年帅秃裘德·洛主演,和科林·费尔斯饰演的编辑麦克斯相爱相杀。
银幕内外满满的熠熠星光,从头到尾的每一帧画面,仿佛是为文学/电影双料粉丝舔屏而拍。
对一名写作学习者而言,本片最大的看点,不是漫溢的基情,不是狂放的演技,而是四位文字大拿谈论如何写作。
毕竟这部电影里囊括了麦克斯·珀金斯、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和托马斯·沃尔夫四位大拿,言谈机锋如刀光剑影,等于一出美国文坛的华山论剑,我等写字小辈即使昂首围观,也能受益匪浅。
跟着《天才捕手》学写作,第一条:开始写。
所谓胸中纵有百万字,不写下来也是枉然。
据八卦,梁左曾在饭局上打趣,肚里藏了一本红楼梦,一旦写出来就是百世流芳,但梁左一直留着不写,还转头写剧本,徒留读者遗憾。
所以写作的第一规条永远是:写。
电影中,菲茨杰拉德是个反例,正深深地陷入自我怀疑,身边又有精神病妻子塞尔达干扰,“连一个简单的句子都写不出来”。
虽然他写出了伟大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但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能写100个字。
与之相对的是托马斯·沃尔夫,酗酒,不羁,混乱,但一天仍然能洋洋洒洒写作5000字。
他拥有澎湃的表达欲,新潮的创想,码字如潮水。
第二条,删改。
《天使,望故乡》托马斯·沃尔夫写了四年,麦克斯读完第一个要求就是:要删改。
我读过该书的旧译本,删改后仍嫌啰嗦。
而沃尔夫的第二本书《时间和漂流》初稿长达5000页,经过麦克斯和沃尔夫两人9个月不眠不休地修改仍未完成编辑。
电影主要片段即是表现他们在办公室不断争吵、删改,沃尔夫吼着“一个字也不准改”,而麦克斯吼回去“这段文字没有必要”,全书编辑了两年方才出版。
惜字如金的海明威对本书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废话”。
当然,每天只写100个字的菲茨杰拉德可能不需要这样的删改,他自己写作时经历了这一过程。
第三条,寻找激情。
托马斯·沃尔夫的激情自不必说,他正值意气风发的青年时代,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几近癫狂。
而菲茨杰拉德那时已经过了风华正茂的年纪,他告别挥金如土的“爵士时代”,告别巴黎“流动的盛宴”,前往好莱坞谋生,卖不出一个短篇,生活丧失了激情。
他的出场是在麦克斯的办公室,向他诉苦生活窘迫,只能依靠救济生存。
他和沃尔夫仿佛是同一个人,各自处于才华黯淡和辉煌的时代。
海明威是另外一种,永远在寻找写作激情的作家。
他的出场是在海边的码头,出海打渔归来,和麦克斯聊起他去西班牙(参加第五纵队)的计划,“想再次感受一下为生活而奋斗的激情”。
海明威的一生就是不断冒险,寻找激情。
《天才捕手》学写作的第三条:写让你不吐不快的东西。
如果没有,就去找到它。
第四,给作品取个好标题。
片中,麦克斯为用一个鲜活的例子就说服了沃尔夫修改《Oh,Lost》的标题。
“想象你是一位读者,在书店闲逛,眼前是玲琅满目的书籍,你看见一本名为《西卵的特马里尔乔》和一本名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书,你会买哪一本?
”答案不言而喻。
所以,如果你曾为写作殚精竭虑,为它取个好标题,别辜负你付出的劳动。
以上是《天才捕手》的写作法则,依法修行,即使成不了沃尔夫,或许也能成为阿乙。
写到最后,我心中有个疑问:麦克斯·珀金斯作为图书编辑,如何能住上郊区豪宅、养活一家七口?
谁来回答一下。
对于没看过《天才捕手》的人来说,可以这样理解传奇编辑和天才作家,和与之对应的两位主演科林·费尔斯和裘德·洛,他们分别代表了我们最常脑补的两类英国绅士,一个低调傲娇,脆弱之处绝不轻易外漏;另一个风流倜傥,常有惊人的叛逆之举。
▲ 片中,科林·费尔斯又穿上了三件套,不算奢华但却体面且讲究,他为数位文学天才找到了发光发热的舞台,却始终带着帽子隐身幕后。
不得不承认,对于“高冷一哥”和“妩媚裘花”来说,合作《天才捕手》简直天作之合,这冰火两重天的男人碰到一块,火花啪啪啪就甩出银幕外,如果他们不搞出《天使,望故乡》《时间与河流》这传世大作,我们也一定会开始怀疑人生。
常听人说爱情片的男主女主之间要有奇妙的化学反应,他们可以不是现实情人,却一定要看上去神仙眷侣,以寄托我们对美好爱情的无限向往。
其实这个准则放到任何双男主搭档的电影里也要成立。
所以银幕上“脸叔”之于“裘花”的点拨提拔,可能比三月的春姑娘要来得更放肆,更风骚。
聊他们在《天才捕手》的火花,就一定要追本溯源。
这两人都在事业早期以一个极度类似自己的角色脱颖而出:科林·费尔斯的汤米·朱德(1984年《同窗之爱》),一位贵族学院中疾世愤俗的共产主义者;裘·德洛的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1997年《王尔德》),一位将王尔德拉下“不伦”(当年)爱河的魅力青年。
▲ 科林·费尔斯本人跟汤米一样心直口快:“我喜欢扮演强势的角色,有些人解读为这是我性格当中隐藏的一面,但我想说其实原因简单极了——普通人就是没那么有趣。
”许多年过去了,裘德·洛秃也秃过了,肥也肥过了,女友换了好几波,终于打破了自己貌美如花的刻板印象,成了一个不靠脸而是靠气场吃饭的演员。
而科林·费尔斯呢?
他仍然是那个初见时觉得不够热情,熟络起来方觉学识渊博,知根知底后才知如此深情的绅士。
他就是一个立体版的高冷男神。
一如他身上那个撕不掉的标签——达西先生。
是的,《同窗之爱》中那位充满暧昧光环的汤米·朱德不过让他在英国算是出道了,《傲慢与偏见》中寄托了少女终极情思的达西先生才是科林·费尔斯一炮走红的契机。
他从池塘中走出来,白色的衬衣透湿,一本正经中流露隐约的诱惑——哪个直女看到这里不飙鼻血?
你说?
达西先生的走红不仅说明艺术的全球化扩张、简·奥斯汀的受欢迎程度、电视剧的群众基础,更说明男女通吃才是硬道理。
(胡说八道)
但科林·费尔斯却被困住了,被困在这个角色里直至今日。
你看《BJ单身日记》——马克·达西这个角色就是因为“达西先生”而存在的——拍到第三部,休·格兰特都撂担子了,他却还苦苦坚守在“达西先生”的第一线。
没办法,少女时尚超前了又复古了,但玛丽苏情节永不落幕。
▲ “我发现越是年纪大的人,甚至那些看上去连退休金都没得领的老年群众,对我的渴望越是强烈。
曾有人告诉我,一位老太太在医院检查血压,医生嘱咐她不要再看我那版《傲慢与偏见》了。
这位老太太103岁。
”对的,哪怕一个女人已经在与时间的长跑中耗尽了胶原蛋白,她仍然有权力向往不善言辞但从一而终的达西先生,就像BJ。
对演戏多少有点玩票的休·格兰特退出这个系列是他实在受不了了,科林·费尔斯还在继续,是因为他把这件事看得比常替他人事业着急的媒体和粉丝们轻了许多:“我曾经很开心自己成为一个流行文化符号,事实上我到现在还是挺开心的,但与此同时,我始终觉得这太诡异了。
”“达西先生”之后,他收到的剧本几乎全是爱情片:从《英国病人》到《莎翁情史》,他两次在情场上输给姓“费因斯”的男人,他却调侃道:“为了我的演艺事业,请再给我多一些费因斯”;从《甜心大话王》到《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他把古典戏剧的各个侧面都贴上自己的名字。
但科林·费尔斯之所以是如今的奥斯卡影帝科林·费尔斯,绝不是因为他的男性魅力俘获了全球少女少妇阿姨乃至奶奶们,而是因为同龄的鲁伯特·艾弗雷特和休·格兰特在怀疑职业选择的同时,他却在勤勉地工作,把自己的多面性呈现给观众和电影行业同仁。
▲ “每一次,他们都说这个角色将击败达西先生。
”("Well I think you've just killed Mr Darcy”)在电影行业同仁的眼中,科林·费尔斯演技不浮夸,选片不功利,银幕形象也不僵化,值得被捧上神坛。
所以《国王的演讲》把他推上奥斯卡最佳男主演的领奖台,你看着他扮演父亲,扮演丈夫,扮演养尊处优却又面临内忧外患的国王,扮演努力克服口吃有时甚至口爆脏字的演讲学徒——看科林·费尔斯、杰弗里·拉什和海伦娜·伯翰·卡特飙戏实在是太爽了!
而在英国那帮无厘头才子们眼中,这样高冷、不苟言笑,却又迷倒众生的形象,要撕碎来逗笑才够有趣呢!
所以你看从《黑爵士》(罗温·艾金森微笑)到《新乌龙女校》(鲁伯特·艾弗雷特微笑)再到《妈妈咪呀!
》(梅丽尔·斯特里普微笑),他刚出场时仍然是那么高冷和不苟言笑,甚至还有一种奇异的“渣男”感,但总是得不到幸运女神的眷顾,反而闹出了许多的洋相……
▲ “演员们基本上都是‘变装皇后’。
人们会告诉你他们这么表演是为了治愈人类,或者挖掘人类精神的本质。
好吧,或许会有如此效果。
但基本上我们只是想穿上连衣裙翩翩起舞。
”至于普通观众怎么看?
我们需要更多的西装、三件套、玳瑁镜框、一尘不染的皮鞋,轻言细语的威胁和发型不乱的暴力,最好是《王牌特工》续集赶紧出来!
当然,这样的高产和“兼容并蓄”必然导致他所主演的电影并非部部皆精品,《新乌龙女校》这样纯恶搞的就不提了,众星云集的《妈妈咪呀!
》毁誉参半,而近些年的《神偷艳贼》和《魔力月光》都不尽如人意。
▲ “你知道吗?
事实上在片场的日常就仿佛我们奇迹般地倒退回了婴儿时期,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被剥离,你陷入非常无助的境地。
在某个约定好的日子,你被车送去一个不由你选择的目的地。
他们给穿衣服,做造型,安排你吃早饭,这一切都根据别人的时间表来。
然后你又被带到某地履行职业义务,你被告知站在哪里,看向哪里,说那些话,而这一切都不属于你。
所以你能控制的东西其实很少,除了那些你关上厕所门发生的事。
这简直是荒谬的。
除非这部电影很棒,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你只能跟着那条固定的线走。
”意识到单纯做演员是无法把控电影质量的,科林·费尔斯开始尝试幕后工作。
他监制了2015年最好的电影之一《天空之眼》,以及2016年的电影《爱恋》,这两部电影预算都不高,但却有一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震撼人心的力量,一时间科林·费尔斯也成了半个伯乐。
而这两段做幕后的经验,对他塑造麦克斯·珀金斯这位曾经先后挖掘过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传奇编辑多有裨益。
然而,在这个bromance遍地开花的时代,这个编辑与作家无间合作的故事最大的挑战却是如何调动两人互动的律拍。
毕竟除了互诉衷肠的“在你之前我没有朋友”之外,那些关于文学的长篇大论放到银幕上可不如想象中好看。
▲ “这不是我第一次演一个不肯脱下西装的怪人(笑)。
但这个角色面临着另一个精神上南辕北辙的角色,两人之间对抗着,演出这种感觉其实是十分有趣的挑战。
而我本能地要把这个角色挖掘得更深。
人们常说麦克斯·珀金斯近乎隐身,这也是我从排演便开始探索的角色特质。
”电影当中有个细节,天才作家,同时也是话唠晚期患者的托马斯·沃尔夫拖着五千页《时间与河流》手稿走进编辑麦克斯·珀金斯的办公室。
珀金斯看着满满的拖车整个人速冻在原地,他尝试性地掂量了一下当中一捆手稿。
身为观众的你此刻脑内弹幕飘过:“这家伙疯了吧,这么多字怎么塞得进一本书,谁要看啊!
”这时沃尔夫也紧张了起来,就像他与珀金斯首次见面时企图用骄傲来掩饰害怕被拒绝的心情时一样。
数秒后,珀金斯说:“我们能做到的。
”(We can do this)
人生在世,知音难觅。
深知自己是没啥写作天赋,但在前几年,还是有过作家的梦,甚至在某几次的写作作业上动过许多心思,但结果让人失望,自己喜欢的,细细想过的那些语句,在身边的老师同学眼里并没什么惊艳之处。
再后来,直接投奔理科,文学啥的,不在抱有希冀。
也许我是真文笔差,但看了这部电影,突然在想,也许我也只是差一个捕手呢?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罢了。
不过到让人有想写点东西的冲动。
不过这是一般看完这种电影的后遗症吧。
但我希望有才华的人都能遇上知音。
有人说这部片子,把两人的关系拍的太过了,但腐腐的我却从这其中过了的关系中体会到两人那可敬的友谊。
人生在世,遇一人欣赏你,给你温暖,遇一人,给你惊喜,让你圆梦,足矣。
在✈️上看了电影《天才捕手》,飞机上的视听环境并不好,最后段落耳机也收走了,但并不影响影片带来的意外收获与感动。
非常喜欢科林费斯朗读《天使望故乡》的片段,以及与裘德洛关于《时间与河流》的争论,他们在这个孤独的世界上找到了彼此相通的灵魂,透过文字碰撞出绚烂的花火。
沃尔夫给伯金斯的最后一封信:“不管发生什么事,我有这一预感,要写信给你,不管已发生什么事,或者要发生什么事,我总会想到你,想到三年前的国庆日,你到码头来接我,然后我们在河边的小馆小饮,然后到一座高楼的屋顶,俯瞰整个城市奇妙、光彩与蓬勃的生命力。
”第一次觉得裘德洛的表演充满了激情,把一个沉迷写作、才华横溢的作家描绘得如此感伤而美好。
当我顺着电影了解其中的作家与编辑时,忽觉悲凉。
并非是天才作家早逝引发的感慨,而是因编辑这个角色而起。
编辑们付出心血,辅助作者完成一本书,最后推向大众,经由时间的检验,历练成一部传世著作,但大家所记住的,往往是作者,以及延伸出的日常琐事,而编辑这个角色会被作品的光辉隐藏掉,最终无人记得。
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背后,定有无数个闪光的灵魂,作家的构思与表达外,定有无数人的支持,也包括他的编辑,在背后,掌握着一条河流的走向。
会有担心,自己的这种把控,是否会失去河流的风貌?
抑或是,大家会更喜欢原来的文本,一个天才的喋喋不休或是一个疯子的天马行空。
但对于那些狂妄的、年轻的河流而言,这样一个人是需要的。
麦克斯的书房有一整墙的书,其中大多是他编辑过的,这是他的积累所成,见证了他的生命价值,但他真正生命的价值是给予一条河流金色的光。
这条河流名为托马斯·沃尔夫,美国文学史上极为重要的小说家,第二部作品《时间与河流》。
他的人生亦如河流,没有遇见麦克斯之前,他无意义地写着理想的文字,安静的、低调的流淌着,但也平凡着,无人赏识。
当他遇见麦克斯后,河流有了新的走向。
关于父亲的情节,电影中出现了两次,这成为了解读两人关系的关键。
第一次,沃尔夫疯狂的女友艾琳与麦克斯夫人简短的对话中,得知麦克斯的家庭中一直缺少一个儿子的角色,这是他生命里的遗憾,另一处细节是,狂傲的天才作家,伤害他人后,在熟悉的办公室,对着窗,伤心说着当年父亲离去的场景,“列车缓缓开启,他的身影,却变得越来越小,直到他完全消失。
那列火车带领我走向自己的未来,翻过千山,走过万水,始终不变的是,河流不停息的流淌”。
这两个无意识的情节,不知是否是冥冥中的安排,父与子的遗憾隐隐约约成为两人情感的暗线。
在第二部作品大获全胜,沃尔夫游历欧洲归来后,他们回到了沃尔夫初次闯荡这城市的那栋楼顶,如往昔般看着这城市的黄昏。
他轻轻靠在麦克斯身边,如孩子一样。
这两人关系,我想不仅仅是知己,或是工作关系,反而如父如子。
他是一条河流,自由流淌,展现一派波澜壮阔时,会有一双目光,如父亲一样慈爱,看着你去往更远方,但他也知道,你某些行为就像泛滥的洪水,会带给人伤害,他宽宥你的,也引导你。
年轻的文字总有不可节制的表达欲望,所言所写都认为是重要的存在。
他教他删减,呈现直击要害的文字,给予他一种老练,这种气质来自一个编辑的积累,是经过岁月洗练才有的,而年轻的河流此刻不会是懂的。
电影或许不只是为了沃尔夫立传,而是对两者关系进行了新的探讨。
回到河流本身。
对于结尾,纵然悲伤,但我依然偏爱,如神赐一样,他让整个故事不落俗套。
若按照约定的情节发展,大约是浪子回头,通过种种努力,重新赢取爱人的心,重新创作,前途一派光明。
但这条河流消失了,突然消失了,他留下的作品,成为了永远定格,仅仅四部作品,天才之名就此盖棺定论。
最后的生命画面中,他经历了所有人的离开,行走在海边,他用力跺了跺脚,一如他内心的念头,他想要重新振奋,开始新的征程,但命运却在他意欲回头那一刻,突然发力,因病晕倒,斜躺在沙滩的一边,命运如此宽广。
那留白的沙滩似乎就是他尚未触及到的,想要踏足的远方,只是他已无力踏足。
电影不能算作一部好电影,有着很奇怪的叙事节奏,用了很长的篇幅来描述前两部作品如何走向成功,在电影快要结束的时才出现高潮与冲突,最终以死结尾。
那个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家菲茨·杰拉德,三两次的出现感觉都是废笔,不知是否他的文思枯竭与源源不断的天才写作者用来作比,还是另有意图,这我猜不到。
小品哥迫不及待要给大家推荐一部最近看的电影《Genius》,中文翻译成天才捕手,不是赏金猎人。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脸叔科林·费尔斯饰演的珀金斯,和植发爱好者裘德·洛饰演的沃尔夫——两个英国男人,不远万里来到美国,扮演1930年代的一对纽约客相爱相杀的故事。
电影主人公铂金斯是个编辑,相当于现在的新媒体小编。
你可以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菲茨杰拉德、托马斯·沃尔夫和海明威你总归听说过吧?
他们三手将美国文学推向巅峰。
而这三个成功男人的后背上,就驮着同一个男人—铂金斯。
麦克斯·珀金斯究竟有多厉害呢?
海明威写 《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他是编辑;菲茨杰拉德写《人间天堂》、《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他是编辑;托马斯·沃尔夫写 《天使,望故乡》、《时间与河流》,他还是编辑。
发现这三个人时,他们都默默无名,是一钱不值的文坛新秀。
毫无疑问,铂金斯是这些网红的幕后推手。
来,小礼物走一走走一走。
菲茨杰拉德甚至称他为“我们共同的父亲”。
铂金斯傲娇地说,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得叫我爸爸。
靠北!
珀金斯十分爱才惜才。
为了推出菲茨杰拉德的处女作,他不惜和所有的资深编辑们撕逼;因为海明威吃醋,他放弃了做福克纳的编辑,间接导致后者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舍伍德·安德森曾经抱怨过珀金斯对于新秀们的关心:“每次我来办公室,你都不和我说什么,而你和沃尔夫却聊得那么多。
哼,拿小拳拳捶你胸口,大坏蛋!
”细心的读者要问,为什么这些大文豪都哭着喊着拜倒在铂金斯的超短裙下,争先恐后地做他的裙下之臣?
很简单,因为他熟练掌握了人才挖掘和管理能力,善用思维导图,能化腐朽为神奇。
作为一名编辑,珀金斯深度参与每本书的全过程。
他会对那些作家分门别类,各个击破。
菲茨杰拉德的文字没毛病,但他的拖延症是个顽疾,每次到了deadline他都能收到铂金斯的连环夺命call;海明威一人分饰甲乙方文案,每次都要自我否定改改改,改着改着就懵圈了;而沃尔夫就更夸张了,每修改一次,他就会写出更多离题千里的新文字……在这个过程中,书名的选择,人物的出场,伏笔的运用,场景的取舍,章节的增删,关键词的使用,这些都是铂金斯的长处。
除此之外,铂金斯还是个标题党。
要不是他,《了不起的盖茨比》只能叫《西卵的特里马洛》了;而《天使望故乡》,充其量也就是《噢,迷失!
》了。
他们之间还有着哪些伟大而隐秘的八卦,今天小品哥我就来扒一扒。
菲茨杰拉德第一个被铂金斯宠幸的作家便是大名鼎鼎的菲茨杰拉德。
1919年,哼唱着“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总是笑我,一无所有”的阿菲成功把富家女老婆拐回到故乡。
他开了个公众号,卯足了劲将处女座《人间天堂》点了发送,一天过去了,一年过去了,刷新了无数次,阅读量仍为1。
他开始借酒消愁,一醉方休,见证了无数个凌晨四点的纽约。
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得过四下无人的街,却没躲过铂金斯这个干爹。
很快,珀金斯就顶着出版社的压力,坚持出版了这部作品。
没想到短短几天内第一版就售罄了。
了不起的菲茨杰拉德一炮而红。
朗格里格楞。
凤凰男出名了,总是会飘的,他和老婆开始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
要么挥金如土,要么穷困潦倒。
在电影《天才捕手》中出场的菲茨杰拉德,正处于人生中最糟糕的时期。
他的妻子泽尔达因精神分裂症被送入医院,而他自己则沉迷酒精无法写作。
一人我饮酒醉,醉把出家人成双对。
此时唯有铂金斯不离不弃,生死相依,不断做他的蚂蚁花呗,对他辅以爱的供养,支撑到他去好莱坞写剧本,直到死去。
爱吃醋的海明威就吐槽说,这是我们这一代天才最大的悲剧。
一个天才就这么陨落了。
小礼物再走一走走一走。
海明威早年,菲茨杰拉德曾寄居巴黎,在17岁的天空下结识了美国驻巴黎记者海明威。
1925年,热心肠的阿菲向珀金斯推荐了海明威,并且信誓旦旦地拍着铂金斯的胸脯说“小威不火,天理难容”。
于是铂金斯开始对海明威爱爱爱不完,时常为他的任性买单。
据说有次海明威突发奇想决定到非洲旅行,珀金斯在海明威下一部作品八字还没一撇的情况下就为他预支了大笔稿费作为旅费。
真爱啊朋友们!
但是海明威是一个并不满足的叛逆boy,经常翻脸不认人。
这位硬汉多次公开爆粗,“想让我继续在你这发小说可以,那你就他娘的别给我找茬。
” 对于这样蛮横自大的宣言,珀金斯多半跟没事人一样,一句“别闹”就气得海明威乖乖站那继续写—海明威喜欢站着写作。
沃尔夫托马斯·沃尔夫是个疯子。
薛之谦看了都会说“神经病啊”的那种人。
饰演他的裘德·洛一出场就能告诉你这一点。
他是“垮掉派”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的偶像,毫无节制、嗓门大、话痨,喜欢用他那双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皮鞋用力踏着地板打拍子。
咱老百姓啊,今个真高兴。
高兴,高兴,今个今个呀真高兴!
沃尔夫遇到珀金斯的时候,他的第一部原名为《噢,迷失!
(O, Lost!)》的自传体小说正被全纽约的出版社退稿。
只有铂金斯读完了。
也只有珀金斯说,我愿意出版它。
沃尔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鼻子,他欣喜若狂,在人群中呼喊,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有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原稿太长了。
定稿时被铂金斯删了9万字,但沃尔夫只有服气,一再地表达对他的感谢。
小说出版后大火,即便在那个工人需要在街头排队领取面包和牛奶的年代,依然卖断了货。
沃尔夫小荷才露尖尖角。
在珀金斯的鼓励下,沃尔夫又开始创作第二部小说《时间与河流》。
在1933到1934年撰写这本书最重要的关头,沃尔夫常常把自己关在布鲁克林高地111号的公寓里,一写就是几个星期。
沃尔夫有着无限的创作激情,才思如尿崩。
文字在他笔下倾泻,仿佛永远没有终点。
他只管写,他深爱笔下的人物,他深爱被雷电击中的感觉……他太高了,接近2米的傻大个,只能站着写,而且只能靠着一个电冰箱站着写。
简直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电冰箱广告代言人。
沃尔夫喜欢边写边碎碎念,沃连老奶奶都不扶就扶冰箱。
每写完一张草稿,他就任其飘到地板上,只有一天写作结束时,他才会拾起来整理好。
终稿完成的时候,他把书稿搬去珀金斯的办公室,足足好几箱,打印稿也有5000多页。
铂金斯看到头都大了!
为了完成对《时间与河流》的修改,两人整整9个月几乎是吃住在一起,每天就一个章节、一个段落、一个句子乃至一个词的修改进行无休止的讨论和争吵。
两个男人为了《时间与河流》没日没夜地干,珀金斯的太太和沃尔夫的情人只能抱团哀怨。
孔子在评价这段关系的时候很是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啊。
当时的沃尔夫傍上了有夫之妇、舞台设计师爱琳,却又对经营感情一窍不通,就像辜负杜甫的李白,又像不懂爱的法海。
而缺心眼的爱琳放弃了前夫、子女,还有尊严,死心塌地只为眼前这个男人。
一点都不酷。
爱上了一个不回家的男人别提有多痛苦。
小品哥觉得她就是生不逢时,要是生在中国,多看几篇公众号里的“高情商的女人,都是怎样恋爱的”,“他爱不爱你,只看这一点”,“徐静蕾:别管男性怎么看,要活成一匹野马”,立马就释怀了。
还会接着发朋友圈:别低头,皇冠会掉;别流泪,情人会笑。
更让小品哥不理解的是,遇到两个男人都不爱回家,整天腻在一起这种问题,他们三个人为什么不去参加天津卫视爱情保卫战?
话说回来,沃尔夫不仅冷血,还是过河拆桥的高手。
沃尔夫火了之后,别的出版社给出了更高版税的offer. 沃尔夫翅膀硬了,试图证明不靠铂金斯也能闯出一番天地,加上两人之间几年的积怨泛起,删我稿子,改我书名,动我标点,还想咋滴!
你以为你是甲方了不起啊,儿子不伺候了!
他给珀金斯写了封绝交信,友谊的巨轮说翻也就翻了。
珀金斯的职业病实在是太严重了,他边读这封信,还边做笔记。
分手后,铂金斯需要和别人吃饭才能打听到沃尔夫的不明下落。
虽然两人决裂了,但铂金斯一直没有怀恨在心。
沃尔夫陷入官司时,久不来往的珀金斯还是愿意为他出庭作证。
后来沃尔夫也被感化了。
当他一病不起时,他唯一放不下的,是和珀金斯曾经光辉的友情岁月。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基友。
在西雅图,沃尔夫预感到自己快要挂了,他在收到珀金斯的慰问信之后,颤颤抖抖地握着笔给他回了一封信:无论会发生什么——我有过这种“预感”,想过要给你写信告诉你,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无论过去发生什么,我永远会想你,怀念你,正如我永远都会记得三年前的7月4日,你我在船上相见,然后我们登上高楼楼顶,感受下面这座城市和生活的所有奇特、荣耀和力量。
你永远的汤姆翻译一下就是,如果我有一张船票,你要不要跟我走?
铂金斯肯定是不愿意的。
开颅手术之后的第三天,1938年9月15日,沃尔夫就去世了,还差15天就到他38岁。
沃尔夫很念旧情,指定珀金斯作为他的遗产执行人。
又在落葬时,指定他为自己的抬棺人,但铂金斯避开人群,独自在树丛中站着,正如他在沃尔夫生前扮演的角色那样——一个站在作家身后的编辑。
故事要讲完了。
这个一手栽培出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托马斯·沃尔夫三位巨匠的男人,经常被问起一个同样的问题,“我就纳了闷了,你的写作水平高过这么多大神,你自己咋不写呢,开个公众号呗?”珀金斯的回答,总是高冷又克制:“我是一个编辑。
” 文字原创图片来自网络来自自己的公众号巨没有品
电影这东西真的是没有标准的,影评扑街,可同行的同学到片尾时居然落泪,我自己是觉得脸脸简直可爱到爆,演技值得拿奖,可又看到有人说,片中所有人每一个演得好的。所以啊,看电影呢,就是我开心就好,你们随意。
比起《天才的编辑》一书,电影不及其十分之一啊。天才捕手,只讲述了捕获伍尔夫的故事,可能他们之间戏剧张力比较强吧,大把爱恨情仇可以描写,可是并没有说清麦克斯身上的动人品格
这部电影证明:文学真的很难用电影表达出来,即使是很牛的人也不行哦
失望 剧本真的平淡无味
好看,尼克尔基德曼是我非常喜欢的女演员。
The script is worse than my contrived Thomas Wolfe thesis, the casting is an absolute farce and Jude Law's southern accent is just a trainwreck.
电影真不适合呈现这种文学编辑和作家之间的对话,两个人在酒吧里讨论删改稿子的过程真实做作又无聊。
裘花和脸叔的天才伯乐情,沉闷,平淡,接近毫无波澜。大银幕上首见Guy Pearce男神也抵挡不住我的困意……而且戏份居然还这么少TAT……演海明威的Dominic West没认出来,吟诵的圣歌超好听!!!
想拍成文艺片的商业片,演员表演远比这个故事表达的更好,感觉阵容有点浪费了。作家得到出版机会的瞬间是电影唯一感动我的地方,没想到后面侧重的不是他的思想也不是他和编辑的感情,而是选择女友还是选择伯乐?明明那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为什么要侧重在关系的崩塌上?然后剧情戛然而止,留下观者一脸茫然。色彩用光很讲究,比起电影里面的小说有被安利到。
有点。。。无聊
私心想要多加半颗星的 剧本不够好可是人物魅力有演绎出来 那个时代文学的气质
跟同样有基德曼参演的时时刻刻很像,节奏舒缓,文学气质浓厚的传记电影。耐心编辑和抓马文青周旋的故事。Colin Firth的父亲型形象非常内敛温暖,Jude Law的南方口音有些太重了,看到演费兹杰拉德的是Guy Pierce还挺惊喜的。
Thrilling. 差点看哭了… SP消耗略大……(裘花口音略用力?
妮可基德曼美!
天才与时代互斥的本质、天才根源上的孤独、天才本身不断能量释放如白日焰火的特征、美利坚的漂泊与寻根情结的张力关系......对,以上命题本片没有一个讲清楚,甚至连三角恋也没有。跳跃、混乱、煽情、莫名其妙,透露着一种毫不天才的躁动与矫情。给科林叔裘花加半星,不能再多。
好久没看这么华丽又狗屁不通的电影了 还是第一次去和平影都 厅也不好...
和@平楚 一起看,看完还碰到@读书敏求 ,果然这场都是同行……看的时候好穿越,一会儿想:“我要认真写小说!”一会儿想:“我要当个好编辑!”不知道能不能分裂成两个少爷啊。。。
光科林吟章和妮可表情瞬移我就能舔三遍 裘花还是算了罢
作为英美文学专业毕业的人,似乎找不到不看该片的借口。挺平庸的片子,裘德洛在脸叔面前真是弱爆。
#026#无论是举手投足还是拿腔捏调,裘德洛的这种带着话剧感的夸张外放型表演,在科林菲尔斯和妮可基德曼将表演内化的功力面前显得有些无力,也令人审美疲劳。影片本身也乏善可陈,近乎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