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一遍地重温《老爸老妈浪漫史》,正如那时一遍一遍地温习《老友记》。
它属于那种伤心的时候、开心的时候、烦恼的时候、悠闲的时候……无论各种情况下,都被深深需求的心灵养料。
看着电视剧,嗑着瓜子,喝着速溶咖啡,不优雅,也不别致,却真实而幸福。
最近情绪错综复杂,着实需要这样的剧集来滋润肠胃。
看到了第二季十七集,关于Marshall那辆Fiero的那集。
最后Marshall说的话突然让我感触极深(正如同剧中其他很多地方能引起我深切的共鸣一样),Ted梦想成为Philosopher,却成了个Architect,最后还沦为College Professor;Lily想成为Artist,却成了Pre-K教师;Robin梦想成为牛X主播,却成了个笑话一样的MetroNews1早间主播,收视率被当成酒桌笑话;Marshall梦想当一个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从事这方面的法律事务,却最终当了环境对立面公司的律师;而Barney,仿佛是唯一一个Awesome的人,但背后却也是被各种童年阴影以及初恋Shannon无情地抛弃才最终麻木地变成了这个有爱可很混蛋的角色。
生活与梦想,就像那辆没有突破20万里的Fiero,总是带着一丝期待和希望带来的绝望的鸿沟。
唏嘘叹息之片刻,理想的美好最终化作梦,而可笑的现实,则化成一部情景喜剧,供人嬉笑和自怜。
这段时间来,我的生活亦是如此。
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碰到形形色色的事,为之伤痛、绝望、难奈,也为之欣喜若狂、快乐到死。
新的灵魂和气息闯入自己的生活,接着为之所改变。
我发现,并非我逆来顺受,而是这一切都是我所长久渴望的,一个方向、一个生活。
但最终一步步地接受,时间让一切来、一切去,剩下一个受伤的灵魂,不知如何面对下一刻的改变。
一辆伤心的费罗,向着20万里的目标冲去。
青春易逝,这些虚化的愿望,还是相当美好的。
“这就是命运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无论你是否有意得想去做什么。
我是指,我从来没想过我还可以见到这个女人。
但原来,我只是离拼图太近了,而没有看到整副画的全貌。
”是的是的,生活真是如此有趣而诡谲,我们真的只是离生活的拼图太接近了。
BTW,爱死Marshall和Ted在车上一起听的The Proclaimers的I'm Gonna Be (500 Miles)啦!!
Chorus那段简直到G点了。
不好不好,简直爱死这剧了。
第四集一开始的时候,泰德在向孩子们教导自己的理论,当然是关于婚姻,关于爱情,其实在我看来,更像是关于人生的赌局。
“孩子们,你们还是单身,还在想法设法寻找终身幸福,但是在你所经历的所有爱情故事中,只有一次能有美好结局,其它的全部都会让其中一方受伤。
”可是谁都知道找个姑娘就像是大海里捞鱼差不多,能抓到美人鱼的概率小到为零。
当然,最惨的不是你找不到美人鱼,而是一网下去收回来却是一无所有。
每一个处在这个时期的小伙子都跟第一集中的泰德很相像,他起初爱上的并不是一个女孩儿,而是结婚这么一个抽象的概念。
仅仅是由于他觉得他应该也结婚,他觉得他也应该找一个女孩儿来和自己一起生活,所以他就那么去做了。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初恋吧,能和初恋一起走到婚姻的殿堂里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示怀疑。
玩网游还要不停地打初级怪升级呢,凭什么爱情就直接见到了最终大BOSS!
这话题不敢说多了,言多必失的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但是说到这里又无法不回忆起过去,那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回忆过往?
小的时候看的故事书多是中国历史题材的忠臣良将孝子贤孙类,但有一个小故事我记得特别清楚,就是从一次小学作文课上听老师读班里一个女孩儿的范文,里边有说:“我喜欢海,因为海边有贝壳,每一个贝壳都不一样,拿到耳朵旁边,静静地,你能够听到贝壳给你讲它在海里的那些故事。
”太美了!
这是唯一让我觉得最有趣的小学作文,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很小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里仿佛又包含了这世上所有的故事。
为什么说这个?
因为我刚才在想,我们从小到大这么多年来,影响自己最深的那些习惯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而要探究这些习惯的养成,就得不断地回忆过往所有的一切琐碎之事,那些琐碎的事情就仿佛是一只只散落在海滩上的贝壳,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你能拾起一些,却又必然丢掉更多。
泰德的故事是从一件衬衣讲起的。
“说来也奇怪了,这件衬衫我已经买了6年了,但是一直到今天早晨为止,我尽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过它,哈哈,你瞧现在我的品位变了。
”泰德的衣柜并不是很大,所以这个场景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是讲的道理还是正确的,我们不是也有骑着毛驴找毛驴的俗语吗?
那些就在身边的东西往往却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泰德应该是根本就不喜欢这件棕色中间夹杂着绿色的衣服吧,莉莉形容这个的时候感觉很奇怪,证实了确实与泰德以往的穿衣打扮不太一样。
泰德随意拿起一杯酒抿了一口后问:“这是谁的波本酒啊?
”莉莉说:“谁知道呢,我们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里了呀。
”泰德的脸从沮丧马上变成了略带些喜悦:“重点不是这个,重要的是我现在似乎开始喜欢波本酒了,但是我记得以前我说过我讨厌这个。
先是衬衫,然后又是波本酒,难道我现在在瞬间改变我花了27年形成的对事物的喜恶吗?
”泰德是否真的能够记得起在这过去的27年中他对事物的喜恶究竟是怎么样的描述?
不,那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情况下你不可能条条目目似地将这些列个表,你只是一种感觉,感觉自己跟以往不一样,但是到底哪里不一样却说不清楚。
泰德说起了他看过一次就讨厌的电影,因为我去的时候在下雨而导致再也不想去第二次的城市,可能是时候对事物有一个新的看法了。
电影,嗯,你还能记起你重复看过的电影都有哪些吗?
说来太惭愧了,我敢打赌在我身边的这些朋友这里,绝大多数应该是红色战争片,比方说《小兵张嘎》,《地道战》,《地雷战》这类的,或者就是周星驰的那些无厘头搞笑片。
对于我来说,看过比较多次的电影应该是《乱世佳人》。
每一次看同一部电影的时候都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心境,又或最显著地是跟着不同的人一起看就会有不一样。
电影并不能勾起你对过往所有的回忆,而只是作用于其中的一部分,离我们最近最有关系的那一部分。
解释一下这个。
比如我在第一次看《魔戒》的时候是和小楼一起,那个时候刚刚毕业出来工作,在合租的那个小屋子里花了一整天把魔界三部曲看完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但小楼不是,当我在随着电影的情节发展聚精会神的时候,小楼早已经知道了这一阶段的结局。
这就是不同,对吧,这就是不同。
比如我在第二次自己一个人看魔戒的时候,已经买了房子,但是纱纱出差去了,大周末的我一个人在家实在不想动,也恰好有时间,就把藏了好久的碟拿出来,自己一个人看了一遍。
这一次我总是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想起和小楼第一次看的时候他评价了些什么,我当时又是怎样回应的。
对吧,这就是不同吧?
比如我第三次看,这一次是极为不成功的,纱纱一直不喜欢这一类的片子,因为她觉得造型太恐怖,她喜欢的是韩国那种唯美的颜色和复杂的感情,这种史诗般厚重的东西根本不入法眼。
这一次我没有看完,第一次由于看魔戒而产生了不愉快的想法。
你看看这是不是也是不同?
我第四次看魔戒会是什么时候?
会是在哪里?
会是和谁一起?
谁也不知道!
实际上不论你做什么事都和这个一样,你当下里做的事情,又怎么知道以后会不会再有;你当下里身边的人,又怎么知道过些年后又都在那里。
回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因为回忆这个动作不容易,而是因为回忆本身。
任俊龙于2009年12月13日20:57
最后几季没看,因为好奇心直接跳去看了结局,看到ted又和robin在一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接受,他俩做过情侣做过朋友,但他俩真的不合适,我从来不信幡然醒悟,虽然人都会变,但是两个人不合适的人很难通过时间的推移真的变得合适,ted和robin更像是robin在外追寻真爱无果后勉强接受身边的备胎,我真的感受不到爱。
我真正喜欢的是marshall和lily,他们之间的故事也左右了我的爱情观,年轻时相识相知,无论双方遇到什么问题,始终对对方无法放弃,双方都愿意一次次妥协的才是真爱,而不是随随便便说分手,谈了无数次恋爱后觉得遇不到什么好人了再在一起。
第一季的倒数第二集是整集最爱。
Lily的“mistake论”太棒了。
简直就是哲学家——Ted: No, it's not an adventure, it's a mistake!Lily: OK, yes it's a mistake. I know it's a mistake, but 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a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 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d go your whole life not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 And dammit, I've made no mistakes! I've done all of this; my life, my relationship, my career, mistake-free.人们总说别让青春留遗憾。
但是其实有遗憾的青春才叫青春嘛。
如果老来回首,你的人生全是小心翼翼、步步稳妥,那不是更遗憾吗?
不如让错误错误,让遗憾遗憾吧。
人生总不能事事完美,遗憾也是美。
勇于犯错,勇于探索,才能最终找到你的路。
这就是mistake教会你的。
感激这个世界上还有Marshall和Lily存在。
巴尼的渣很单纯,你能直接骂他是个贱人【不过是个招人喜欢的贱人】,Ted的渣在细节,没法对着他某个行为直接定义,但看久了你就慢慢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值得拥有马修和莉莉那样的爱情,他挑剔得要死,即使和Victoria拥有多么浪漫的开始,只要知道女神对自己有意思就可以完完全全丢开她,即使剧组拼了老命给这个选择提供了一万个借口,中心思想都是不变的。
他真的是因为没法异地恋吗?
他真的因为没找到最爱吗?
当Ted反反复复说那句“It's Robin!
”我就知道,这货压根不在认真找什么结婚对象灵魂伴侣,他就是跟许多人一样对自己追不到的人恋恋不舍罢了。
不过不能完全怪Ted,这大概就是超长连载的劣势,为了延续剧情而反反复复折腾这些角色的感情戏,当初追老友记也是因为瑞秋和罗斯太折腾了最后心累到搁置。
不知道这回追寻妈记我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望天
人们似乎每天在接受命运的安排,实际上人们每天在安排着自己的命运。
看上去泰德是笃信这句话的,无论什么事情总是要事先想好一切,并不管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否能够满足。
罗宾的拒绝让他心有不甘。
一见钟情的美妙憧憬就在说出“我爱你”的那一刻被无情地击碎,如果你不仅仅是一个试探者,恐怕无论是谁都无法将这个结论作为最后的判决结果。
这世间的生物都会有挣扎的欲望。
不论是在生命的垂死面前还是在简单的诸如此类挫折面前,都会有挣扎,只不过是坚强的人能够挣扎的更加持久,而没有自信的人会更早的放弃。
但是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五十步和百步。
泰德想要挽回这一切,或许不应该说是一切,而仅仅应该是一些。
在经历了短暂的痛苦之后,重新振作的泰德又要上路了。
这一次,他选择了创造一次偶遇。
当泰德在电视上看到罗宾正在现场报道一个节目时,肾上腺素激励下的他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踱步在超市中。
类似的事情好像经常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比如说某次在家乐福的时候遇到了一位“旷世美女”,就这么叫吧,也许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这个女孩儿的确是很漂亮。
于是我就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她所在的货架旁边穿梭来穿梭去,因为不好意思直勾勾地盯着看,所以只能用经过的次数来弥补单次观察时间的短暂。
正在工作中的罗宾不可能看得到背后有一个身影晃来晃去,所以我想心急如焚的泰德估计快要把鞋底磨穿了,终于等到罗宾放下了话筒。
这次事故里也有些我们经常能够看得到想得出的事情,小孩子已经困在游戏机中很久了,但是电视台的人看上去并不想把他赶紧救出来,采取同样做法的还有小孩儿的妈妈,救护人员,超市职员,当然了还有到了哪里都少不了的路人甲乙丙丁等。
不过好在这只是在拍电视,而且调皮的小孩儿也丝毫没有惊慌的样子。
但是如果换一个场景,估计就不会是这么的乐观了。
还记得有一个记者蹲在路边拍摄大雨中跌进下水道里的骑车人的事情么?
实际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也存在着本末倒置的情形。
只不过多数人已经冷漠,认为事实上的表面工作意义远远大于事件本身,这就是传媒的作用。
既然是偶遇,便免不了要表现出一些惊讶,像是普通的打招呼一样是不行的,一定要不同。
what are the odds!
果真是这样的巧遇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啊,我们能够在这样小的几率下遇到,还真是有缘啊。
对于罗宾来说,的确是巧;但是对于泰德,额头上滚滚的汗珠恐怕并不能这样说。
男女之间的很多事,或者存在利益关系时候男男女女之间的很多事都不可能是单纯的巧合。
像评书中经常说的那句“无巧不成书”不一样的,文艺作品就是要将纷繁复杂的矛盾展现在狭窄的空间和短暂的时间范围内,才能让人加深印象,这些都是刻意为之。
世间没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如果不是你安排好的,那很有可能就是对方安排好的,如果都不是,那好吧,只能说是上帝安排好的了。
反正总得有个人来安排,不会有什么顺其自然的事情让你顺理成章地接受的。
这一节更是印证了我的这一说法。
当罗宾说下周五已有安排的时候,泰德立即改口说是本周五;当罗宾说为什么不是今天时,泰德立刻说就是今天;当罗宾在实现和莉莉的聊天中提到随意后,泰德便刻意地将“随意”一次挂在嘴边……安排,是一个中性的词汇,它所带来的后果也可能会是多个方面的结果。
站在泰德角度上来看,为了一个幻想中的见面而劳苦奔波,未免有些代价不菲;站在罗宾的角度上来看,能有一个小伙子只为了一面之缘急得上窜下跳,也是一件值得幸福的事情;而完完全全的旁观者,却像看待一幕舞台剧一般静静地等待着事情的继续发展,脑海里盘算着如果自己是编剧该如何让主线往下进行。
对待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也会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事情的本身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基本是没有人能够说的清楚的,因为站在他的那一隅,管中窥豹也只能看到一点点而已。
临时决定了开party就免不了要一番进展的铺张浪费。
泰德的电话打到家中,恰值马修和莉莉云雨过后甜蜜的相依。
马修为了掩饰,说自己在写论文,啃书呢。
可是这如何能够骗得过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的泰德。
想都没想就是一句“赶紧从床上起来!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只能够通过不断的相互往来而加深。
不管谁说自己看人相面有多么的准,那些都是骗人的把戏,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真情就是这个道理。
没有谁能够在短暂的交流中充分地了解另一个人,不仅仅是因为人本身就是复杂的生物,还因为人的思维经常性的短路让他看不透看不全。
你足够了解你的朋友么,或者不要说是你的朋友,换一个与你最亲近的人来试试看。
你是否能够做到他或她撅什么屁股就知道他或她拉伸么屎?
不可能,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不是你不想去了解他,不是你不想去记住他的某些特点,而是,人,本质上是必定以自己为中心的,这一特点也是上帝当初在造人的时候已经设计好了的。
不相信么?
我们来做一个试验吧。
打个比方,你和一群朋友或是一群同事或是随便一群什么照了一张合影,当你拿到这张合影照片的时候,你的眼睛必定会去搜寻唯一的那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说得没错吧?
反过来说的话呢,如果一个朋友,他能够对你的多数习惯行为了如指掌,恐怕他是真正的研究过你了。
这里我不得不又得记下一句话,充分研究你的人,除了过命的好朋友之外,还有敌人。
比如诸葛亮和司马懿。
人在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和思乱想的,这种时候人的思维并没有一些约束,因为如果是一群人在一起,大家不甘寂寞的七嘴八舌总会让话题围绕在几个基本的中心问题上,而一个人却往往容易跑题,且有的时候跑得太远而无法回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头脑风暴一下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有效的原因。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多的场合我都喜欢。
比如“北京城里2块钱5分钟的停车场”就是我极不喜欢的一种。
还有就是人过于多的聚会。
朋友的聚会还略好一些,因为朋友们在一起不管多少人总还是能够形成一个个小团体,这些小团体在一个大集体中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特点,让每个人都找到自己的话题伙伴。
但是在一些生意场合却不是那么样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在戴着一副面具,一点都不真实,所以开会的时候总是不热闹的,而聚会的时候总是人声鼎沸的。
我是喜静不喜动的典型,在嘈杂纷繁的环境中,我往往会选择呆在一个角落的地方,至少我会有一个据点,让我退可守。
PUB我是不适合的,大型party也是一样。
这样的思想算得上是自闭症的初级阶段么?
不过和我持截然相反观点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
还是那句话,上地在造人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过多样性的需求,他老人家早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你的所有命运。
——这句话不算是胡说八道,举个例子就说曾经那个做过的星座决定命运呢的那些歪理邪说,虽然大多数我都不屑一顾,但是勉强其实还能够说得出一些道理来。
最起码来说冬天生的小孩儿和夏天生的小孩儿必然得有一些差别,毕竟母体也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传递到婴儿的身上虽然衰减了不少,但最终也会留下那么些印记吧。
泰德的幻想小说似乎是一个无厘头的喜剧,可是不管前戏如何,最终都落脚在一个点上“想上屋顶看看吗?
”为什么会到屋顶呢?
马修揭开了谜底“我和莉莉曾经在上面做过几次!
”殊途同归,谈恋爱把马子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其间过程恐怕也雷同甚少,但是只有开始与结束的版本都大致相同:从搭讪开始,到上床嘿咻结束。
上帝是一个想象力欠缺的人,或者上帝的职业是一位蹩脚的小学语文教师,他出了一道填空题,让世间的所有人为难。
上帝告诉你说你应该如何如何开始,也告诉你最终你要达到如何如何的目的,吝啬的他就是不愿意告诉你说你应该怎么去做。
就像是武林中上乘的武功,你知道如果修炼的成必然会打遍天下无敌手,但是怎么能够修成正果却没有人能够告诉你,期间的过程只能靠你一点点去悟。
像所有的老师一样,他们都会说一句话来为自己开脱,“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如果一切的一切都有人给你安排好了,那和机器又有什么区别呢?
人,最牛逼的地方就在于将事件细分为过程,从而将过程转化成为程序流程让机器来代劳执行,可是当某一天人将这一套把戏套用在自己头上的时候,除非你自己是机器,或者外部环境始终不会发生变化,否则预先设定好的程序避让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
任俊龙于2007.12.16 03:54
【2012年更新提示:自从看了《Modern Family》之后,发现MF才是最佳喜剧,没有之一。
】【2017年更新提示:MF现在也泯然众人矣了。
而不小心翻出Friends看两眼,依然很喜欢。
】《How I Met Your Mother》是继《Friends》之后我最喜欢的情景喜剧(situation comedy)。
诚然,一些英剧也有很搞笑的情节,比如《The IT Crowd》、《Coupling》、《Blak Books》,但是它们笑点常常有点怪异,6集每季的节奏也不是太适应,且缺乏整体感。
《The Office》看了英版美版各几集(个人觉得英版更有味道一些,但是美版更通俗一点),觉得不是太合胃口,暂时放弃(以后再考虑)。
最近开始看《Two And A Half Men》,也顺带看了几集《Will & Grace》,都“尚可”而已。
还有两部比较喜欢的是《30 Rock》和《The Big Bang Theory》,但是前者风格笑点偏轻(不是说不好看),后者有时候对于人物怪异的表现太过刻意。
我喜欢《HIMYM》在于,它的背景比较日常,人物较多(比《Friends》少一个……),有一定主线,笑点的强烈程度和怪异程度都比较恰到好处,合我胃口。
这些都很像《Friends》。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HIMYM》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和突破,于是就有点不亚于《Friends》了。
不过总而言之,《HIMYM》是目前为止,《Friends》之后,我最喜欢的sitcom。
在别人的推荐下连续1周看完了老爸老妈的前三季,这部剧给我带来的震撼是以前任何一部都无法比拟的,只因为剧中的一个人,Barney。
回顾以前看过的那些美剧,或许我会喜欢超市特工里那个天真可爱的Chuck,喜欢越狱里坏得让人牙痒痒并拥有超凡魅力的T-Bag,喜欢Gosssip Girl里同样很坏但很可爱的另一个Chuck,喜欢沉着冷静和自己的人性做斗争的Dextor。。。
但是对于Barney,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他彻底地Rock my world了。
就像他自己说的,上面这些人是awesome,可他却是无可争议的legendary!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和我有同样的感觉,在漫长的给孩子讲述如何认识老妈的3季60多集里,我们已经厌倦了那些煽情温馨的情节,但是每当Barney出现在酒吧和大伙调侃或是和Ted出去pick up girls时,就会非常的兴奋,喜欢听他说那些下流却非常有创意的笑话,以及那些让人捧腹的肢体语言,尽管他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实在是totally bitch,甚至还写了自己的Bro Code,不过正是因为这个兄弟法则,才让他把兄弟之间的情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所以每当Ted说Marshall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时他都会非常气愤的纠正成之一。
如果没看过他的人我想再多的言语也无法体会到他的魅力,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比T-Bag更迷人比Chuck坏得更有水平的男人。
有时在想为什么那么多的故事中总是配角或者说戏份不多的那个人往往比主角更让人喜欢呢?
其实答案非常明显,我们所有人都想与众不同,我们不想做憨厚老实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的Marshall,我们也不想做厌倦了频繁换女友一心想要结婚生2个孩子的居家男人Ted,当然我的意思更不是说要像Barney那样把一夜情当爱情的男人,我们只想做到:a lot of humor,a little evil,that's all.也许在那些被Barney骗的女人看来,B就是撒旦,就是一个只会骗女人上床的纨绔子弟,但对于他那4个死党和懂他爱他的人来说,他就是自己生命中最幽默最重感情的Bro,所以当有朋友总抱怨自己很坏很250的时候我就在想,evil又怎样,正是因为这些鲜明的个性才让你与别人不同,才让你比一般人更加有魅力。
顺便说说剧中的2个女人,Robin是一个头一眼看上去很一般美国满马路都有的那种女人,但是后来才发现这个女人真是越看越有味道,尤其她笑起来的样子...而Lily,非常可爱的小女人,据说以前拍A片的,我甚至在驴上找到几部她的...(I think I'm evil too)不过她在第二季里说的那段话实在是经典:There are certain things in life where you know it's mistake, but you don't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because the only way to really know it's a mistake is to make the mistake, and look back, and say, "Yep.That was a mistake." So, really, the bigger mistake would be to not make the mistake, because then you go your whole life not really knowing if something is a mistake or not.最后还是以Barney最经典的台词结束吧:Suit up Dude! That will be legen...wait for.....dary!!update:lily的扮演着没有拍过A片,这是很多年前搜到她名字的A片时带来的误导,再次更正一下...update:没想到几年后的今天,国产山寨剧《爱情公寓》全盘抄袭老爸老妈浪漫史。。。
真是太没节操了,强烈鄙视!!!
update 2014:这部追了快10年的剧前几天终于结束了,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曾经写下的话,发现已经和现在对这部剧的心态有了很大不同。
后期的 Barney 已经没那么好玩了,剧情也越来越无聊了,当然更不要提被无数人诟病的奇葩大结局了(强烈怀疑编剧最后懒得拍了直接把几年前提前拍好的大结局放了上去)。。。
也许是时间跨度太长,拍的人累了,演的人也累了,作为观众的你我更累了,反正我自己是最后几季都没怎么看。
不过不管怎样,这部剧在我心中的地位依旧无法改变,看着剧中那帮人从青涩到成熟再到慢慢变老,感觉这些年他们是陪自己走过来一样。
就像人们常说的:你爱一个人,与其说是爱这个人,不如说是爱曾经你爱他时的自己。
曾经最美好的5人组,再见。
最后那一场大雨来了的时候,只好绝望地关掉播放器。
Barney的笑点很多,虽然给Barney花心的那个解释很牵强也很狗血,不过也勉强接受吧,嬉皮的Barney也的确很好玩儿。
而对朋友的肝胆相照两肋插刀,又给这个角色加分不少。
Lily和Mashall也是很cute的一对儿。
这样的关系让我想哭啊有木有!!!
童话故事啊有木有!!!
然后……编剧莫名其妙让他们分手了……我很想对编剧问一声“So?"……为什么之前充满梦想爱憎分明不较劲不墨迹的Lily会性情大变?
没心没肺的Mashall摇身一变成了Ted?
最后来说Ted吧,这个男人身上集中了所有我讨厌的特点。
泡妞需要兄弟帮忙;关键的时候怂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但是,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主要恶心人的是他身上那种黏糊糊的多愁善感。
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可编剧却给了他一个光明的结局:好朋友终成炮友!
How classic!或许,是我认真了,这样的剧本来就是轻松一笑就过。
只是,如果用降低角色智商来制造笑料,这着实让人笑得很为难。
而仅仅一个Barney,貌似也很难撑起继续看下去的理由啊。
都挺喜欢这几个人...我同学在宿舍时,我跟她介绍barney,她说最讨厌西装男了.但我觉得barney很酷,他说"nice suit"他把自己房间装修的样子,在sex过后赶紧换洗床单,不留女客人,video架上全是业情片...客厅装修得银晃晃的后现代风格.很好玩哈哈.barney思维挺奇怪的,常用一些很奇怪的方法来想让他的朋友接受他的观点。
而有时,我想,这会让人不舒服吧。
我觉得他是一个孤独的人,虽然他常去酒吧带女人回家。
虽口称是不相信婚姻的人,但我想应该是太在乎太紧张导致不敢承受,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吧。
与此相比,ted和robin的爱情感觉很不确定。
感觉ted还没足够了解自己,去知道自己到底真正想要的爱情是什么吧。
他可能是念书比较多,但操作比较少的那种人吧。
ted mosby的爱情观跟我较接近.是会把爱藏在心里的那种.默默做事,靠深情打动人的男人.lily和她男友,与ted相比,就是比较会经营爱情,属于不会跟自己闹别扭,有爱就说出口的类型.他们还真让人佩服的,不过我都不敢相信现实里会有十年恋爱后仍能那么粘的.很多细节都很好笑很sweet,可以感受到这几个人之间的感情.robin很漂亮,但可能不是主角吧.感觉她比较冷,可能属于比较心灵独立的类型吧.没全看,断断续续地看.但每集都会让我有一些想法、思考。
陆陆续续说下。
英语说得挺好听的……这片子没绝望主妇,越狱那么火,但挺好看的。
不同类型。
突然冒出来,想给我来波回忆杀吗?
当年口碑很炸裂的情景喜剧,我觉得一般。
一群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整天三句话不离true love, the one, wedding, commitments,这部剧简直就是诈骗!Robin和Ted简直就是渣女贱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毫无感动可言。人生除了爱情以外,就不能有点志气,有点雄心吗?实名讨厌!
一、二季几近经典,三季开始走下坡路,到四季已经没法看下去了。
5集弃。Robin几靓。好沉稳好平淡
没老友记吸引人吧,而且没下载到全的,跳过。
Nothing but Barney!
真是欣赏不能,我觉得不怎么好笑。
romantic~
看了十来集,不喜欢,主要原因是里面没有贱人。
老友记后的又一喜欢的肥皂剧
robin真美人。marshall真心帅。barney当年也很青葱。
虽然一点都不好笑,但我就喜欢marshall。
我不是一个人在喜欢Barney.
两个月没看了,12集弃,受不了Ted的个性,集性缘脑容陷爱于一身,天天围绕爱情结婚转的世界烦不烦,Barney更不用说,厌女奇葩雷人一枚
一直觉得这类喜剧最佳的演员组合就是三男三女,就像老友记。不过精彩程度和friends还是没得比。一开始最讨厌Barney,看到后来才发现他才是最好玩的一个。Lily和Marshall,美好得有点不正常;Robin和Ted,可怜、可恨又欠抽.
太喜欢Barney了天才一个 哈哈
sexist笑话已经引起极度不适。编剧把厌女当笑点,过时了,望周知。
我记得七、八年前追了《寻妈记》的第一季,之后弃剧。昨天偶然看了第九季的两集联播大结局,发现竟然好像什么都没落下,剧情过度非常自然。。。
比起六人行来,很堕落的青年群体。而且里面的人穿的衣服都很土。